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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完税證

鎖定
税收完税證是税務機關自收和委託代徵、代扣税款時使用的憑證。按照使用的要求不同可分為“通用完税證”、“限額完税證”和“定額完税證”等。“通用完税證”,即“工商各税通用完税證”。每份為三聯: 第一聯為報查單,由徵收單位收款後報上級局作徵收憑證; 第二聯為收據,由徵收單位收款蓋章後交納税人收執; 第三聯為存根。“限額完税證”是徵收小額税款的專用憑證。一般適用於集市零星税收。完税證面額在百元以下者。“定額完税證”是實行定額徵收税款的專用憑證。如按“頭”定額徵收的屠宰税定額完税證。 [1] 
中文名
税收完税證
外文名
Tax payment certificate
存    根
税務機關留存
收    據
交納税人作完税憑證
報    查
定期上報縣級税務機關備查
税務機關自收現金税款、基金、附加、滯納金及委託代徵單位或代徵人代徵税款、基金、附加、滯納金時使用的一種通用完税證。限額完税證不單獨設計格式,可以通過在完税證的金額欄加註限額標記或限定金額欄位數的方法達到限額作用。此完税證手工開票和計算機開票通用。
税收完税證一式三聯,各聯用途及顏色為:
第一聯(存根),税務機關留存(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收據),交納税人作完税憑證(白紙紅油墨);
第三聯(報查),定期上報縣級税務機關備查(白紙藍油墨)。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