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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退還書
鎖定
- 中文名
- 税收收入退還書
- 性 質
- 名詞
- 規 定
- 税收收入退還書
- 領 域
- 經濟
税收收入退還書簡介
凡是由税務機關辦理,並從國庫退還的各種款項,不管納税人(即收款人)是否在銀行開有結算帳户(即不管是轉帳退還,還是現金退還),均使用本退還書。
縣級以上税務機關
局級領導簽發;一
律由税收會計部門
填開。其式樣如下:
税收收入退還書説明
1.本憑證一式五聯,各聯用途和顏色為:
第一聯(報查)退款國庫蓋章後退税務機關作税收會計憑證(白紙黑油墨);
第二聯(付款憑證)由退款國庫作借方傳票(白紙藍油墨);
第三聯(收款憑證)由收款單位開户銀行作貸方傳票(白紙紅油墨);
第四聯(收帳通知)由收款單位(人)的開户銀行退收款單位(人)(白紙綠油墨);
第五聯(付帳通知)由國庫隨收入日報表退税務機關作税收會計憑證(白紙紫油墨);
第六聯(存根)基層税務機關留存(白紙黑油墨、國税局專用)。
2.本退還書邊沿尺寸為15cm×2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