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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總繳款書

鎖定
彙總繳款書是專用繳款憑證。
中文名
彙總繳款書
性    質
專用繳款憑證
税收匯總專用繳款書:是税務機關自收現金税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和罰款,以及委託代徵代售單位(人)代徵税款、基金費用及其滯納金後向銀行彙總繳款時使用的一種專用繳款憑證。專業銀行成功扣款後,應定期將所扣的款項,根據《電子税票》中的信息按要求進行彙總,分別開具各類彙總繳款書,將所扣的税(費)款及時劃繳國庫及各基金(費)專户。
根據《税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税證》的信息生成彙總繳款數據。生成的彙總繳款數據可以是一票一税,也可以是一票多税。
(一)生成一票一税彙總數據,使用的票據是《税收通用繳款書》。
(二)生成一票多税彙總數據,使用的票據是《税收通用繳款書(聯網專用)》。
(三)根據電子税票的信息生成社保費的開票信息,開具社保費通用繳款書。
(四)根據《電子税票》的信息生成各基金(費)的開票信息,填開其他各基金(費)票證。
(五)彙總繳款書的使用
1、税收收入(10個税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使用《税收通用繳款書(聯網專用)》或《税收通用繳款書》。《税收通用繳款書》適用一票一税;《税收通用繳款書(聯網專用)》適用一票多税,使用規則為:相同徵收機關且註冊類型相同的所有税種均可以打印在一張税票上,但文化事業建設費必須單獨填開;
2、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工傷、生育保險費,使用《安徽省**保險費通用繳款書》,但開票應單獨填開。
3、水利基金,使用《安徽省水利基金專用繳款書》;
4、其它基金費如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專用繳款書》。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