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丸計劃
鎖定
毒丸計劃是美國著名的併購律師馬丁·利普頓(MartinLipton)1982年發明的,正式名稱為“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公司一旦遇到惡意收購,尤其是當收購方佔有的股份已經達到10%到20%的時候,公司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目的就是讓收購方手中的股票佔比下降,也就是攤薄股權,同時也增大了收購成本,目的就是讓收購方無法達到控股的目標。
毒丸計劃一經採用,至少會產生兩個效果:其一,對惡意收購方產生威懾作用;其二,對採用該計劃的公司有興趣的收購方會減少。這一反收購措施,於1985年在美國特拉華法院被判決合法化。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是採用了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放棄新浪。
[1]
- 中文名
- 毒丸計劃
- 發明人
- 馬丁·利普頓
- 發明時間
- 1982年
- 正式名稱
- 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
毒丸計劃歷史起源
毒丸術亦稱毒丸計劃,最早起源於股東認股權證計劃。這一認股權證計劃授權目標公司股東可以按照事前約定的高折價認購目標公司股票的認股權證(flip-in pill:中性反應的毒藥丸子),或也可以認購成功收購公司股票的認股權證(flip-overpill:烈性的毒藥丸子),全面成功的設計方案可以令其“毒性”兼而有之。
毒丸術在美國盛行的原因與美國的法律環境有關,根據美國普通公司法的規定,美國公司只要在其公司章程中有明確授權,即享有各種類別股份的發行權而無須其他審批,因此,毒丸術在美國很有市場。但同為英美法系的英國卻沒有這樣的土壤,因為在英國公司法中明確指出採用毒丸術作為反併購手段不合法。
[2]
毒丸計劃主要分類
毒丸計劃彈出計劃
“毒丸”計劃一般分為“彈出”計劃和“彈入”計劃。“彈出”計劃通常指履行購股權,購買優先股。譬如,以100元購買的優先股可以轉換成目標公司200元的股票。“彈出”計劃最初的影響是提高股東在收購中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如果目標公司的股價為50元,那麼股東就不會接受所有低於150元的收購要約。因為150元是股東可以從購股權中得到的溢價,它等於50元的股價加上200元的股票減去100元的購股成本。這時,股東可以獲得的最低股票溢價是200%。
毒丸計劃彈入計劃
在“彈入”計劃中,目標公司以很高的溢價購回其發行的購股權,通常溢價高達100%,就是説,100元的優先股以200元的價格被購回。而敵意收購者或觸發這一事件的大股東則不在回購之列。這樣就稀釋了收購者在目標公司的權益。“彈入”計劃經常被包括在一個有效的“彈出”計劃中。
毒丸計劃負債毒丸
該計劃指目標公司在惡意收購威脅下大量增加自身負債,降低企業被收購的吸引力。例如,目標公司發行債券並約定在公司股權發生大規模轉移時,債券持有人可要求立刻兑付,從而使收購公司在收購後立即面臨鉅額現金支出,降低其收購興趣。
毒丸計劃人員毒丸
該計劃指目標公司全部/絕大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共同簽署協議,在目標公司被以不公平價格收購,並且這些人中有一人在收購後將被降職或革職時,全部管理人員將集體辭職。這一策略不僅保護了目標公司股東的利益,而且會使收購方慎重考慮收購後更換管理層對公司帶來的巨大影響。
兑換毒債是指公司在發行債券或借貸時訂立毒藥條款,該條款往往作如下規定,即在公司遇到惡意併購時,賦予債權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行使向公司要求提前贖回債券、清償借貸或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選擇權。這種毒藥條款存在,促進了債券發行,大為增加了債券的吸引力,並且令債權人有可能從接收性出價中獲得意外收穫。
毒丸計劃使用條件
在最常見的形式中,一旦未經認可的一方收購了目標公司一大筆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時,毒丸計劃就會啓動,導致新股充斥市場。一旦毒丸計劃被觸發,其他所有的股東都有機會以低價買進新股。這樣就大大地稀釋了收購方的股權,繼而使收購變得代價高昂,從而達到抵制收購的目的。美國有超過2000家公司擁有這種工具。
毒丸術是一種負向重組方式。通常情況下表現為目標公司面臨收購威脅時,其董事會啓動“股東權利計劃”,通過股本結構重組,降低收購方的持股比例或表決權比例,或增加收購成本以減低公司對收購人的吸引力,達到反收購的效果。
毒丸計劃實際效果
毒丸計劃一經採用,至少會產生兩個效果:其一,對惡意收購方產生威懾作用;其二,對採用該計劃的公司有興趣的收購方會減少。
實踐表明,毒丸術對目標公司股價和股票收益的影響甚微。
毒丸計劃評價
有許多研究認為,毒丸計劃這一反收購工具往往用於抬高主動收購方的價碼,而非真正阻礙交易的達成。20世紀80年代,美國經濟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易手率高,公司股權控制變化極大,毒丸計劃是一種被廣泛採用的反收購手段。但在公司治理越來越受重視,毒丸計劃的採用率已大幅度下降。公司董事會不願給外界造成層層防護的印象。公司治理評估機構也往往給那些有毒丸計劃的公司較低的評級。一般情況下,投資者也不願意看到董事會人為設立一道阻礙資本自由流通的障礙。
毒丸計劃意義
作為防禦性條款,正常情況下,毒丸術體現不出其存在價值。但公司一旦遇到惡意收購,或惡意收購者收集公司股票超過了預定比例,則該等權證及條款的作用就立刻顯現出來。毒丸術的實施,或者是權證持有人以優惠價格購得兼併公司股票(吸收合併情形)或合併後新公司股票(新設合併情形)或者是債權人依據毒藥條款向目標公司要求提前贖回債券、清償借貸或將債券轉換成股票,從而客觀上稀釋了惡意收購者的持股比例,增大收購成本,或者使目標公司現金流出現重大困難,引發財務風險,使惡意收購者一接手即舉步維艱,這種感覺好似人吞下毒丸,得不償失。
毒丸計劃主要案例
克朗·茲拉巴公司
1984 年,克朗.茲拉巴公司為抵禦併購專家戈德史密斯的收購,制定了一套三重毒丸計劃:一是壓低股息;二是宣佈新股東沒有選舉權,董事會每年最多更換1/3,任何重大決定須經董事會2/3票通過;三是公司高級負責人離職時須支付其3年工資和全部退休金,總計1億美元,公司骨幹離職時須支付其半年工資,總計3000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戈德史密斯避其鋒芒,曲線進攻。他一方面突然對外宣佈收購計劃,促使毫無準備的投資者大肆拋售克朗公司股票,導致股價大跌;另一方面暗地收購克朗公司各位大股東和董事的股票。到1985年7月15日,戈德史密斯持有的克朗公司股份已超過 50%。由於他只是購買股票而並沒有進行合併這一觸發毒丸計劃的條件,所以他沒有觸發“毒丸”。其實已暗中控制了公司。7月25日,戈德史密斯召集了臨時股東大會,他憑藉控股地位成為克朗公司的新任董事長並宣佈取消毒丸計劃。
新聞集團
2004年11月,自由傳媒集團與美林公司簽訂了一項股票收購協議。自由傳媒集團有權在2005年4月從美林手中收購新聞集團大約 8%有投票權的股票,這一計劃將使自由傳媒集團所持有的新聞集團具有投票權的股權比例增至17%,僅次於默多克的19.5%。傳媒大亨默多克絕對不允許他計劃傳位給兒子的新聞集團的控制權受到任何侵犯,隨即發佈一項反收購股東權益計劃:當有人收購公司的股份超過15%,或者持股數已超過15%的股東增持1%的股份時,公司現有的每一位股東將有權以半價購買公司的股票,購買量是其已持有股份的一半。這一毒丸一旦被激活,自由傳媒集團如果想收購新聞集團更多的股份,將需額外付出數倍的代價。新聞集團發佈這一消息後,自由傳媒集團的老闆馬龍馬上順水推舟賣一個人情,不再繼續增持新聞集團的股份,維持第二大股東的地位。
2005年2月18日19:00(北京時間2月19日8:00),盛大(Nasdaq:SNDA)於美國當地時間週五透露,截至2005年2月10日,該公司同控股股東地平線媒體有限公司一起通過公開股票市場交易收購了新浪公司(Nasdaq:SINA)大約19.5%的已發行普通股。而且,盛大已經按照美國證券法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Schedule 13 D報告,該公司在報告中表明瞭對所持有新浪股票的受益所有權,同時還公佈了相關交易以及其它需要在Schedule 13 D中報告的特定內容。緊接着,2月19日23時,新浪CEO兼總裁汪延代表管委會發給全體員工一封信,表明了新浪不被控制不受影響的態度。2 月24 日,新浪正式表態,不歡迎通過購買股票的方式控制新浪,同時其管理層拋出“毒丸”計劃,以反擊盛大收購。根據Nasdaq 數據顯示,盛大此時的市值約為21.3 億美元,新浪是12.9 億美元。在一般情況下,新浪可以以每份購股權0.001美元或經調整的價格贖回購股權,也可以在某位個人或團體獲得新浪10% 或以上的普通股以前(或其獲得新浪10%或以上普通股的10天之內)終止該購股權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放棄新浪。
在2009年1月22日營業結束後,每一份第九城市已發行普通股將被授予一份權益,該權益將附屬於九城已發行股份上,而不會單獨發放權益證明。僅當某一個人或團體(即收購人)擁有九城不少於15%有投票權的股份(即觸發事件)時,該權益方能被行使。
過去52周,第九城市最高股價為28.5美元,最低股價為9.97美元。
推特公司
2022年4月15日,推特公司宣佈,在收到針對公司的收購要約後,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一項有期限的保障股東權利計劃,即“毒丸計劃”。何為“毒丸計劃”?“毒丸計劃”是上市公司董事會為防止惡意收購、稀釋股份的防禦措施。雖然推特公司在聲明中並未點名,但業界普遍認為此舉意在阻止美國特斯拉公司首席執行官馬斯克的收購意圖。馬斯克14日宣佈計劃現金收購推特全部股份。
[3]
- 參考資料
-
- 1. 2015商界年終大戰:"毒丸計劃"能否上演? .網易[引用日期2015-12-20]
- 2. 一張圖看懂“毒丸計劃”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5-12-20]
- 3. 推特公司通過“毒丸計劃”應對馬斯克收購意圖 .央視新聞客户端[引用日期20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