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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

(契約)

鎖定
選擇權是一種契約,其持有人有權利在契約到期日或之前,以一固定價格向對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或商品)。選擇權可分為下列兩種:買權(Call Option)和賣權(Put Option)。選擇權最大的好處,在於買進選擇權的一方,在付出權利金後,取得履約與否的權利,卻毋須負擔履約與否的義務。選擇權(Option),顧名思義,就是一個持有人可以選擇是否要履約的權利。在這個預售房屋的契約中,買賣雙方在簽約時,就預先敲定未來某個時點(到期日或交割結算日)交屋時某甲應支付的金數額(履約價)。
中文名
選擇權
拼    音
xuǎn zé quán
外文名
option
標    籤
法律

選擇權起源及發展

早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有隱含選擇權概念的使用權的運用。在17世紀荷蘭的鬱金香的交易中,選擇權再度被廣泛地使用,但隨着鬱金香市場的萎縮,選擇權市場也宣告破滅。

選擇權現金選擇權

交易過程結束後,需要支付交易標的物的一方可以選擇實際支付交易標的物,也可以選擇以現金方式履行交割手續。
在商品期貨業也稱此為“現金交割”。比如過去的海南商品交易所咖啡交易,就允許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