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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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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解釋
族類解釋
一、同一氏族的人。
[3]
《潛夫論·志氏姓》
[6]
:《易》曰:「君子以類族辯物」,「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學以聚之,問以辯之。」故略觀世記,採經書,依國士,及有明文,以贊賢聖之後,班族類之祖,言氏姓之出,序此假意二篇,以貽後賢今之焉也。
[6]
《漢書·王莽傳》:又宗舅呂寬家前徙合浦,私與宗通,發覺按驗,宗自殺。莽曰:「宗屬為皇孫,爵為上公,知寬等叛逆族類,而與交通,刻銅印三,文意甚害,不知厭足,窺欲非望。《春秋》之義,『君親毋將,將而誅焉。』迷惑失道,自取此辜,烏呼哀哉!」
[7]
《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烏桓者,本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俗善騎射,弋獵禽獸為事。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貴少而賤老,其性悍塞。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報故也。
[8]
《春秋左傳正義·僖公十年》:傳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則類、族一也,皆謂非其子孫,妄祀他人父祖,則鬼神不歆享之耳。
[9]
《通典·刑制》:司馬文王繼秉魏政,患前代律令煩雜,陳羣、劉邵雖經改革,而科網太密,於是命賈充、鄭衝、荀顗、荀勖、羊祜、王業、杜友、杜元凱、裴楷、周雄、郭頎、成公綏、柳軌、榮邵等定法令,就漢九章增十一篇,仍其族類,正其體號,改舊律為《刑名》、《法例》,辨《囚律》為《告劾》、《系訊》、《斷獄》,分《盜律》為《請賕》、《詐偽》、《水火》、《毀亡》,因事類為《衞宮》、《違制》,撰《周官》為《諸侯律》,合二十篇,六百三十條,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七言。
[12]
《渭南文集·東籬記》:放翁於是考本草以見其性質,探《離騷》以得其族類。本之《詩》、《爾雅》及毛氏、郭氏之傳,以觀其比興,窮其訓詁。又下而博取漢、魏、晉、唐以來,一篇一詠,無遺者,反覆研究。古今體制變革間,亦吟諷為長謠短章,楚調唐律,訓答風月煙雨之態度,蓋非獨娛身目,遣暇日而已。
[22]
《晉書·江統傳》:夫關中土沃物豐,厥田上上,加以涇渭之流溉其舄鹵,鄭國、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饒,畝號一鍾,百姓謠詠其殷實,帝王之都每以為居,未聞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
[13]
《貞觀政要·安邊》:秘書監魏徵曰:「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敗,此是上天剿絕,宗廟神武。且其世寇中國,萬姓冤仇,陛下以其為降,不能誅滅,即宜遣發河北,居其舊土。匈奴人面獸心,非我族類,強必寇盜,弱則卑伏,不顧恩義,其天性也。秦、漢患之者若是,故時發猛將以擊之,收其河南以為郡縣。陛下以內地居之,且今降者幾至十萬,數年之後,滋息過倍,居我肘腋,甫邇王畿,心腹之疾,將為後患,尤不可處以河南也。」
[14]
《史通·惑經》:桓二年,公及戎盟。戎實豺狼,非我族類。夫非所諱而仍諱,謂當恥而無恥,求之折衷,未見其宜。其所未諭四也。
[18]
《資治通鑑·唐紀》:哥舒翰素與安祿山、安思順不協,上常和解之,使為兄弟。是冬,三人俱入朝,上使高力士宴之於城東。祿山謂翰曰:「我父胡,母突厥;公父突厥,母胡,族類頗同,何得不相親?」翰曰:「古人云『狐向窟嗥不祥』,為其忘本故也。兄苟見親,翰敢不盡心!」祿山以為譏其胡也,大怒,罵翰曰:「突厥敢爾!」翰欲應之,力士目翰,翰乃止。
[15]
《東坡全集·策斷下》:昔太宗皇帝親征幽州,未克而班師,聞之諜者曰:幽州士民,謀欲執其帥以城降者,聞乘輿之還,無不泣下。且胡人以為諸郡之民,非其族類,故厚斂而虐使之,則其思內附之心,豈待深計哉!此又足為之謀也。
[2]
[16]
《諭中原檄》:予恐中土久污羶腥,生民擾擾,故率羣雄奮力廓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其體之!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臣民者,與中夏之人撫養無異。故茲告諭,想宜知悉。
[17]
《古今治平略》:元朝出於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輒以蒙古、色目人為之長,但欲私其族類,羈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愛民圖治之心也。
[19]
《海國圖志·北洋俄羅斯國》:力得族類,四千七百七十三萬,在巴得海隅邊者二百萬,有實尼族類在此地者三百八十萬,日耳曼國之客氓遷此者五十萬,別有在北地四百萬餘。
[20]
《孫中山全集·在中國同盟會葛侖分會成立大會的演説》:滿政府立心之狠毒,無一不欲絕漢民之生計。但吾無怪其然:凡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況以滿洲少數之民族,不能不設種種之苛法,以斷絕吾人之生計。至餬口既無,又何暇思及其他,更何暇思及於國事?是滿洲政府愚民之政策也。
[2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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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族類 .漢典網[引用日期2020-01-04]
- 2. 惠鵬.蘇軾族類生命意識的來源與特徵[J].太原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0(04):89-9.
- 3. 郝時遠.先秦文獻中的“族”與“族類”觀[J].民族研究,2004(02):41
- 4. 郝時遠.先秦文獻中的“族”與“族類”觀[J].民族研究,2004(02):37
- 5. 《春秋左氏傳·僖公三十一年》:衞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 公命祀相。 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衞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 6. 《潛夫論·志氏姓》:《易》曰:「君子以類族辯物」,「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學以聚之,問以辯之。」故略觀世記,採經書,依國士,及有明文,以贊賢聖之後,班族類之祖,言氏姓之出,序此假意二篇,以貽後賢今之焉也。
- 7. 《漢書·王莽傳》:又宗舅呂寬家前徙合浦,私與宗通,發覺按驗,宗自殺。莽曰:「宗屬為皇孫,爵為上公,知寬等叛逆族類,而與交通,刻銅印三,文意甚害,不知厭足,窺欲非望。春秋之義,『君親毋將,將而誅焉。』迷惑失道,自取此辜,烏呼哀哉!
- 8. 《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烏桓者,本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俗善騎射,弋獵禽獸為事。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貴少而賤老,其性悍塞。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無相仇報故也。
- 9. 《春秋左傳正義·僖公十年》:傳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則類、族一也,皆謂非其子孫,妄祀他人父祖,則鬼神不歆享之耳。
- 10. 《儀禮註疏卷十八·大射第七》:《九夏》皆《詩》篇名,《頌》之族類也。此歌之大者,載在樂章,樂崩亦從而亡,是以《頌》不能具也。
- 11. 《毛詩正義卷十六》:「瓞,小瓜,子如瓝。其本子小。紹先歲之瓜曰瓞。」然則瓜之族類本有二種,大者曰瓜,小者曰瓞,此則其種別也。
- 12. 《通典·刑制》:司馬文王繼秉魏政,患前代律令煩雜,陳羣、劉邵雖經改革,而科網太密,於是命賈充、鄭沖、荀顗、荀勖、羊祜、王業、杜友、杜元凱、裴楷、周雄、郭頎、成公綏、柳軌、榮邵等定法令,就漢九章增十一篇,仍其族類,正其體號,改舊律為《刑名》、《法例》,辨《囚律》為《告劾》、《系訊》、 《斷獄》,分《盜律》為《請賕》、《詐偽》、《水火》、《毀亡》,因事類為《衞宮》、《違制》,撰《周官》為《諸侯律》,合二十篇,六百三十條,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七言。
- 13. 《晉書·江統傳》:夫關中土沃物豐,厥田上上,加以涇、渭之流溉其舄鹵,鄭國、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饒,畝號一鐘,百姓謠詠其殷實,帝王之都每以為居,未聞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
- 14. 《貞觀政要·安邊第三十六》:秘書監魏徵曰:「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敗,此是上天剿絕,宗廟神武。且其世寇中國,萬姓冤仇,陛下以其為降,不能誅滅,即宜遣發河北,居其舊土。匈奴人面獸心,非我族類,強必寇盜,弱則卑伏,不顧恩義,其天性也。秦、漢患之者若是,故時發猛將以擊之,收其河南以為郡縣。陛下以內地居之,且今降者幾至十萬,數年之後,滋息過倍,居我肘腋,甫邇王畿,心腹之疾,將為後患,尤不可處以河南也。」
- 15.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二》:哥舒翰素與安祿山、安思順不協,上常和解之,使為兄弟。是冬,三人俱入朝,上使高力士宴之於城東。祿山謂翰曰:「我父胡,母突厥;公父突厥,母胡,族類頗同,何得不相親?」翰曰:「古人云『狐向窟嗥不祥』,為其忘本故也。兄苟見親,翰敢不盡心!」祿山以為譏其胡也,大怒,罵翰曰:「突厥敢爾!」翰欲應之,力士目翰,翰乃止。
- 16. 《蘇長公文集卷四十八·策斷下》:昔太宗皇帝親徵幽州,未克而班師,聞之諜者曰:幽州士民,謀欲執其帥以城降者,聞乘輿之還,無不泣下。且胡人以為諸郡之民,非其族類,故厚斂而虐使之,則其思內附之心,豈待深計哉!此又足為之謀也。
- 1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十六 吳元年 十月 二十三日 》:予恐中土久汙羶腥,生民擾擾,故率羣雄奮力廓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其體之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臣民者,與中夏之人中夏之民撫養無異,故茲告諭,想宜知悉。
- 18. 《史通卷十四·惑經》:桓二年,公及戎盟則書之。戎實豺狼,非我族類。夫非所諱而仍諱,謂當恥而無恥,求之折衷,未見其宜。其所未諭四也。
- 19. 《古今治平畧卷之十四》:元朝出於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輒以蒙古、色目人為之長,但欲私其族類,羈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愛民圖治之心也。
- 20. 《海國圖志卷五十四·北洋俄羅斯國》:力得族類,四千七百七十三萬,在巴得海隅邊者二百萬,有實尼族類在此地者三百八十萬,日耳曼國之客氓遷此者五十萬,別有在北地四百萬餘。
- 21. 孫文.孫中山全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8:522-523
- 22. 《渭南文集卷第二十·東籬記》:放翁於是考本草以見其性質,探《離騷》以得其族類。本之《詩》、《爾雅》及毛氏、郭氏之傳,以觀其比興,窮其訓估。又下而博取漢、魏、晉、唐以來,一篇一詠,無遺者,反覆研究。古今體制變革間,亦吟諷為長謠短章,楚調唐律,訓答風月煙雨之態度,蓋非獨娛身目,遣暇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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