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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險

鎖定
年金保險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次或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人以被保險人生存為條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給付保險金,直至被保險人死亡或保險合同期滿。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保障被保險人在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時能獲得經濟收益。年金保險按給付保險金的限期不同,分為三種: (1) 終身年金保險,亦稱“養老年金保險”,或“養老金保險”。一般投保人是單位或團體,被保險人是該單位或團體的在職人員。按保險合同規定,投保人彙總交付保險費,直到被保險人到達規定退休年齡;保險人對已退休的被保險人按期或一次給付保險金,當被保險人死亡或已一次給付全部保險金,保險終止。(2) 定期年金保險,按保險合同規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合同期內交納保險費,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生存為條件,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被保險人死亡,保險終止。(3) 聯合年金保險,以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家庭成員為保險對象,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後,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共同生存為條件給付保險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險終止。另一種形式是,當被保險人全部死亡,保險才終止,這稱為聯合最後生存年金保險。年金保險可由政府通過立法形式辦理,屬於社會福利保險,也可由保險公司,通過簽訂保險合同辦理。 [1] 
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經營具有養老屬性的年金保險 [2] 
中文名
年金保險
外文名
annuity insurance;
解    釋
定期的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
方    式
按年度週期給付
特    點
沒有確定的期限
種    類
個人養老保險
相關圖書
《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主要特點

年金保險
1、年金保險可以有確定的期限,也可以沒有確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的生存為支付條件。在年金受領者死亡時,保險人立即終止支付。
2、投保年金保險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經濟保障。人們在年輕時節約閒散資金繳納保費,年老之後就可以按期領取固定數額的保險金
3、投保年金保險對於年金購買者來説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為,保險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提取責任準備金,而且保險公司之間的責任準備金儲備制度保證,即使投保客户所購買年金的保險公司被合併,合併保險公司仍會為購買者分擔年金給付。
4、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按保險合同約定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且給付間隔不超過一年(含一年)的人壽保險

年金保險主要種類

這是一種主要的個人年金保險產品。年金受領人在年輕時參加保險,按月繳納保險費至退休日止。從達到退休年齡次日開始領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領者可以選擇一次性總付或分期給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領者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死亡,保險公司會退還積累的保險費(計息或不計息)或者現金價值,根據金額較大的計算而定。在積累期內,年金受領者可以終止保險合同,領取退保金。一般説來,保險公司對個人養老金保險可能會有如下承諾:
1、被保險人從約定養老年齡(比如50週歲或者60週歲)開始領取養老金,可按月領也可按年領,或一次性領取。對於按年領或按月領者,養老金保證一定年限(比如10年)給付,如果在這一年限內死亡,受益人可繼續領取養老金至年限期滿。
2、如果養老金領取一定年限後被保險人仍然生存,保險公司每年給付按一定比例遞增的養老金,一直給付,直至死亡。
3、交費期內因意外傷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險公司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定期年金保險
這是一種投保人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保險費,被保險人生存至一定時期後,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按期領取年金,直至合同規定期滿時止的年金保險。如果被保險人在約定期內死亡,則自被保險人死亡時終止給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險就屬於定期年金保險。父母作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時,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險,等子女滿18歲開始,從保險公司領取教育金作為讀大學的費用,直至大學畢業。
紀念日年金是一種新型的定期年金,通常由投保人為其配偶投保,保險公司在合同約定的結婚紀念日向被保險人發放年金。紀念日年金交費方式為躉交,常見保險期間為10年,也就是有十次領取年金的機會。

年金保險購買注意

由於與其他保險產品不同,年金保險從購買到領取,時間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長的時間,因此消費者購買年金保險應首先考慮帶有分紅功能的年金保險產品。而保險專家表示,除了要選帶有分紅性質的險種外,消費者在購買養老年金保險時還應注意一些問題。
首先,領取方式可“量身定製”。保險專家介紹,年金保險有定額、定時和一次性躉領三種領取方式。躉領是被保險人在約定領取時間,把所有的養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額領取的方式則是在單位時間確定領取額度,直至被保險人將保險金全部領取完畢,定時則是被保險人在約定領取時間,根據保險金的總量確定領取額度。
其次,重養老應增加領取金額。年金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保險,為避免被保險人壽命過短損失養老金的情況,不少養老險都承諾10年或者20年的保證領取期,未到領取年限就身故可將剩餘未領取金額給予指定受益人。保險專家説,一些側重於養老功能的年金保險產品,每年領取金額較多,也有保證領取年限。
最後,慎選即繳即領型年金保險產品。保險專家表示,年金保險的領取時間比較靈活,其起始領取時間一般集中在被保險人50週歲、55週歲、60週歲、65週歲四個年齡段。但是,即繳即領型年金保險因為缺乏資金積累時間,產品現金價值較低,通常很長時間才返本。
這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被保險人的生命作為給付年金條件的保險。它主要有聯合最後生存者年金保險以及聯合生存年金保險兩種類型。聯合最後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單中的二人或二人以上,只要還有一人生存就繼續給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險人死亡後才停止。它非常適用於一對夫婦和有一個永久殘疾子女的家庭購買。由於以上特點,這一保險產品比起相同年齡和金額的單人年金需要繳付更多保險費。聯合生存年金保險則是隻要其中一個被保險人死亡,就停止給付年金,或者將隨之減少一定的比例。
變額年金保險
這是一種保險公司把收取的保險費計入特別賬户,主要投資於公開交易的證券,並且將投資紅利分配給參加年金的投保者,保險購買者承擔投資風險,保險公司承擔死亡率費用率的變動風險。對投保人來説,購買這種保險產品,一方面可以獲得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以承擔高風險為代價得到高保額的返還金。因此購買變額年金類似於參加共同基金類型的投資,如今保險公司還向參加者提供多種投資的選擇權
由此可見,購買變額年金保險主要可以看做是一種投資。在風險波動較大的經濟環境中,人壽保險市場的需求重點在於保值以及與其他金融商品比較利益。變額年金保險提供的年金直接隨資產的投資結果而變化。變額年金保險,是專門為了對付通貨膨脹,為投保者提供一種能得到穩定的貨幣購買力而設計的保險產品形式

年金保險保險分類

按交費方式
1.躉交年金。躉交年金是指一次交清保費的年金保險,即年金保費由投保人一次全部交清後,於約定時間開始,按期由年金受領人領取年金。
2.期交年金。期交年金是指在給付日開始之前,分期交付保險費的年金保險,即保險費由投保人採用分期交付的方式,然後於約定年金給付開始日期起由年金受領人按期領取年金。
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
按給付開始時間
1.即期年金。即期年金是指在投保人繳納所有保費且保險合同成立生效後,保險人立即按期給付保險年金的年金保險。通常即期年金採用躉繳方式繳納保費,因此,躉繳即現年金是即期年金的主要形式。
2.延期年金。延期年金是指保險合同成立生效後且被保險人到達一定年齡或經過一定時期後,保險人在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的條件下開始給付年金的年金保險。
按被保險人不同
1.個人年金。個人年金又稱為單生年金,被保險人為獨立的一人,是以個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年金保險。
2.聯合年金。聯合年金是指以兩個或兩個以上被保險人的生存作為年金給付條件的年金保險。這種年金的給付持續到最先發生的死亡時為止。
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
3.最後生存者年金。最後生存者年金是指以兩個或兩個以上被保險人中至少尚有一個生存作為年金給付條件,且給付金額不發生變化的年金保險。這種年金的給付持續到最後一個生存者死亡為止。
4.聯合及生存者年金。聯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以兩個或兩個以上被保險人中至少尚有一人生存作為年金給付條件,但給付金額隨着被保險人人數的減少而進行調整的年金保險。這種年金保險的給付持續到最後一個生存者死亡為止,但給付金額根據仍生存的被保險人人數進行相應的調整。
按給付方式
1.終身年金。終身年金是指年金受領人在一生中可以一直領取約定的年金,直到死亡為止的年金保險。
2.最低保證年金。最低保證年金是為了防止年金受領人過早死亡、喪失領取年金權利而產生的一種年金保險。最低保證年金又分為確定給付年金和退還年金。確定給付年金規定了一個領取年金的最低保證確定年數,在規定期間內,無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均可得到年金給付。退還年金是指當年金受領人死亡而其年金領取總額低於年金購買價格時,保險人以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期退還其差額的年金保險。
3.定期生存年金。定期生存年金是一種以被保險人在規定期間內生存為給付條件的年金保險。這種年金的給付以一定的年數為限,若被保險人一直生存,則年金給付到期滿;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死亡,則年金給付立即停止。
按給付額
1.定額年金。定額年金是指每次按固定數額給付年金的年金保險。這種年金的給付額是固定的,不隨投資收益水平的變動而變動。也不因為市場通貨膨脹的存在而變化。因此,定額年金與銀行儲蓄性質相類似。
2.變額年金。變額年金屬於創新型壽險產品,通常變額年金也具有投資分立賬户,變額年金的保險年金給付額,隨投資分立賬户的資產收益變化而不同。通過投資,此類年金保險有效地解決了通貨膨脹對年金領取者生活狀況的不利影響。變額年金因與投資收益相連接而具有投資性質。

年金保險意義

從某種意義上説,年金保險和人壽保險的作用正好相反。人壽保險為被保險人因過早死亡而喪失的收入提供經濟保障,而年金保險則是預防被保險人因壽命過長而可能喪失收入來源或耗盡積蓄而進行的經濟儲備。如果一個人的壽命與他的預期壽命相同,那麼他參加年金保險既未獲益也未損失;如果他的壽命超過了預期壽命,那麼他就獲得了額外支付,其資金主要來自沒有活到預期壽命的那些被保險人繳付的保險費。所以年金保險有利於長壽者。
從本質上講,年金保險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而是人們通過壽險公司進行的一項投資,它代表年金合同持有人同壽險公司之間的契約關係。當投保客户購買年金時,保險公司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收益保障。當然保障的內容取決於投保人所購買的年金的類型。

年金保險管理辦法

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經營具有養老屬性的年金保險 [2] 

年金保險相關圖書

圖書信息
《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
書 名: 年金保險
作 者:庹國柱
出版時間: 2010年01月
ISBN: 9787301152133
開本: 16開
定價: 30.00 元
《年金保險》內容簡介:在今天的中國,養老保險越來越受到政府和百姓的重視,年金保險是養老保險中最受青睞的一大類產品。從保險業發達國家傳達出來的信息表明,其他類型的養老保險產品包括躉付企業年金也都在加速年金化。個人年金保險所積累的保險基金在一些國家已經超過壽險保險基金的一半以上。《年金保險》在簡要敍述年金保險發展背景和歷史的基礎上,比較全面地介紹了各類代表性產品和年金產品設計中的重要和特殊的技術問題,例如年金定價、年金錶、年金保險準備金等,同時也討論了在我國大陸地區發展年金保險的政策和前景問題。
《年金保險》不僅可以作為保險專業本科或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以作為壽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很有實用價值的專業讀物。
《年金保險》配有教學課件,老師可填表免費索取。
作者簡介
庹國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保險學會理事、北京保險學會和保險協會常務理事等職。研究領域:農村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農業保險車輛保險等。10多年來.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課題4項、部委招標課題2項,出版有關保險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著、譯作及主編教材10部,發表相關論文100多篇。
第一章 生存風險與年金保險
第一節 生存風險及其管理
第二節 社會養老金制度改革與年金保險發展
第二章 年金保險的概念、基本特徵與分類
第一節 年金保險的意義
第二節 年金保險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 年金保險的分類
第三章 年金保險合同
第一節 年金保險合同的要素
第二節 年金保險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第三節 年金保險合同的一般條款
第四章 傳統年金保險產品
第一節 傳統年金保險概述
第二節 退休年金保險產品
第三節 退休收入年金保險產品
第四節 家庭收入年金保險產品
第五節 家庭生計維持年金保險產品
第六節 遺屬收入年金保險產品
第七節 失能收入年金保險產品
第八節 次健體年金保險產品
第九節 其他傳統年金保險產品
第五章 賬户型定額遞延年金產品
第一節 賬户型定額遞延年金產品概述
第二節 躉繳保費遞延年金保險
第三節 彈性繳費遞延年金及保證利率問題
第四節 賬户型定額遞延年金商品的變化形態
第一節 變額年金保險概述
第二節 變額年金保險的產生原理與理論基礎
第三節 變額年金保險的基本特徵
第四節 變額年金保險合同
第七章 年金錶
第一節 生命表與年金錶的含義
第二節 生命表與年金錶的產生與形成
第三節 年金錶的結構
第四節 生命表與年金錶的編制簡介
第五節 部分國家生命表與年金錶簡介
第八章 年金保險定價
第一節 年金保險定價概述
第二節 確定年金的費率釐定
第三節 生存年金的費率釐定
第四節 生存年金的總保費的計算
第九章 年金保險準備金
第一節 準備金的基本原理
第二節 年金保險的平準式準備金
第三節 年金保險的修正式準備金
第四節 年金保險的卡文式準備金
第五節 年金保險準備金提取方式的比較
第十章 年金保險的税負問題
第一節 年金保險税收優惠的原則與方式
第二節 年金保險基金所生利息的税負問題
第三節 年金保險的領取與所得税
第四節 年金保險的死亡給付與遺產税
第五節 年金保險的其他税負問題
第六節 若干國家或地區年金保險的税收情況
第七節 我國大陸地區年金保險的税收政策
第十一章 年金保險發展的歷史沿革與現狀
第一節 年金保險的發展歷史
第二節 幾個國家個人年金保險的發展現狀
第十二章 我國年金保險的發展
第一節 年金保險發展的背景:人口轉變與老齡化
第二節 年金保險發展的必要性:基於養老保障制度的視角
第三節 我國年金保險的發展現狀和趨勢
參考文獻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