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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終止

鎖定
保險終止,是指保險人、投保人結束保險合同的行為。包括自然終止與解約終止。自然終止是指保險合同因保險期限屆滿,或保險人就保險事故已履行全部保險金額的賠償給付義務,或保險標的因非保險事故而完全滅失等原因而終止。解約終止是指保險合同因一方當事人行使終止權,或雙方當事人達成解約協議而終止。保險終止的效力不溯及既往 [1] 
中文名
保險終止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保險終止一般由以下幾種情況引起:
①自然終止。保險合同載明的保險期限屆滿,保險責任終止;
②保險人由於保險事故發生,已經履行全部保險金額賠償或給付義務;
③協議終止。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責任隨之終止;
④違約終止。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保險合同,保險人可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終止保險合同,保險責任也即終止;
⑤投保人以欺騙手段,騙取保險人簽訂了保險合同,保險人發現後,此種合同應視自始無效,保險人也不承擔保險責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