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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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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安仁(1304~1388),一名居仁,字德夫,濠州(今安徽鳳陽)人,少為府吏,以洗冤澤物為事。1351年,單安仁與馬得召集民兵,號稱青軍,自稱元帥,蒙元授樞密判官。龍鳳元年(1355年)從蒙元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龍鳳二年(1356年),孛羅普化為長槍軍所逐,單安仁率眾歸附吳國公朱元璋。龍鳳三年(1357年),守鎮江,嚴飭軍伍,敵不敢犯,移守常州。龍鳳四年(1358年),為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龍鳳七年(1361年),升任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使。龍鳳十年(1364年)十一月二日,召為中書省左司郎中 [3]  龍鳳十一年(1365年),調任瑞州守禦千户。吳元年(1367年),召為將作司卿。洪武元年(1368年),任工部尚書,階嘉議大夫。洪武二年(1369年)改任兵部尚書,年已六十七的單安仁,以精力衰孱,請致仕,明太祖閔其勞,賜田三千畝,牛七十頭,每年給尚書一半的俸祿以養其終身。洪武六年(1373年)夏,明太祖念單安仁舊勳,復詔起單安仁為山東行省參知政事,單安仁詣闕力辭而止。洪武十三年(1380年)單安仁上書言疏通河道事。洪武二十年(1387年)十二月六日病逝,享年八十五歲,明太祖遣禮部主事蓋霖致祭,仍賜賻鈔一百錠。 [1-14] 
本    名
單安仁
別    名
單居仁
德夫
所處時代
元末明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濠州(安徽鳳陽)
出生日期
1304年
逝世日期
1388年
官    職
府吏→青軍元帥→樞密判官→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使→中書省左司郎中瑞州守禦千户將作司卿→工部尚書→兵部尚書
散    階
嘉議大夫通議大夫資善大夫

單安仁人物生平

單安仁,字德夫,濠州(今安徽鳳陽)人,少為府吏,以洗冤澤物為事。 [11] 
1351年江淮起義,單安仁與馬得召集民兵保衞鄉里,號稱青軍,自稱元帥,蒙元授樞密判官。 [13]  [11]  [12]  [14] 
龍鳳元年(1355年),從蒙元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當時羣雄四起,單安仁嘆息曰:「此輩皆為人驅除耳。王者之興,當自有別。」 [12]  [13] 
龍鳳二年(1356年),孛羅普化為長槍軍所逐,單安仁無所歸屬,聞朱元璋攻克集慶路(今江蘇南京),率眾歸附。 [12]  [13] 
龍鳳三年(1357年),即命將其軍守鎮江,嚴飭軍伍,敵不敢犯。移守常州。其子叛降張士誠,朱元璋知單安仁忠謹,沒有懷疑,繼續任用。 [12]  [13] 
龍鳳四年(1358年)二月七日,以單安仁為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副使 [1] 
龍鳳七年(1361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升任浙江提刑按察司按察使 [2] 
龍鳳十年(1364年)十一月二日,召為中書省左司郎中 [3]  ,輔佐李善長裁斷,時江淮甫定,軍國庶任,棼如亂絲,單安仁輔佐李善長參錯裁斷,日就統緒,事以無滯,吳王朱元璋益奇信之。 [12] 
龍鳳十一年(1365年)二月十三日,吳王朱元璋命千户夏以松守臨江,張信守吉安,單安仁守瑞州,悉屬江西行省節制。將行, 吳王朱元璋召夏以松等諭之曰:「汝皆吾親故有功之人,故命以專城之寄。夫守一郡,必思所以安一郡之民,民安則汝亦安矣。昔者喪亂,未免有事於徵戰,今既平定,在於安輯之而已。凡守城者,譬之守器,當謹防損傷,若防之不固,致使缺壞,則器為廢器,守者亦不得無責矣。吾不以富貴而忘親,故汝等勿以親故而害公法,庶幾上下之間恩義兼盡,生民享安全之福,汝等亦有無窮之美矣。」調任瑞州守禦千户 [4] 
張士誠敗,其子被擒,太祖付安仁自處之,依善遇安仁。 [13] 
吳元年(1367年)七月二十七日,置太常、司農、大理、將作四司,俱正三品,每司設卿,正三品,以單安仁為將作司卿 [5]  當時福建、浙江、河南漸平,營建城闕宮殿,脩朝享服御儀物廷議可任其責者,遂奏單安仁為將作卿,單安仁精敏多智,凡所制量,皆中法不苟。 [12] 
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九日,中書省奏定六部官制部,設尚書,正三品,以單安仁為工部尚書,階嘉議大夫,張文為侍郎。 [6]  [12] 
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十一日,改兵部尚書 [7]  年已六十七的單安仁,自以精力衰孱,請致其事,明太祖閔其勞,賜田三千畝,牛七十頭,每年給尚書一半的俸祿以養其終身。 [13]  [12] 
洪武六年(1373年)夏,明太祖念單安仁舊勳,復詔中書省,起單安仁為山東行省參知政事,單安仁詣闕力辭而止。 [12] 
洪武八年(1375年),加單安仁為通議大夫,再授兵部尚書致仕家於儀真(今儀徵)。 [10] 
洪武十三年(1380),致仕兵部尚書單安仁言由:「大江入黃泥灘口,過儀真縣南壩,入轉運河,自南壩至朴樹灣約三十里,宜濬以通往來舟楫。其湖廣、江西等處運糧船,可由大江黃泥灘口,入轉運河,過淮安壩以達鳳陽及迤北郡縣,其兩淮鹽運船可由揚子橋過縣南灘,入黃泥灘,出江以達京師。其浙江等處運糧船,可從下江入深港,過揚子橋,至轉運河,過淮安壩以達鳳陽。凡運磚木之船,皆自瓜州過堰,不相混雜,如是則官船無風水之虞,民船無停滯之患。其轉運河及江都縣深港,亦宜考其故道而疏濬之。又瓜洲所建倉廒,地邊大江風潮不測,莫若以漸移入揚子橋西高阜之地於計為便。」 明太祖曰:「所言雖善,然恐此役一興未免重勞民力,姑緩之。」 [8] 
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二十四日,加前致仕兵部尚書單安仁階資善大夫。當初,安仁以兵部尚書致仕,秩正三品,後罷中書省,陞六部而尚書秩正二品,故安仁雖已致仕,以其勳舊老臣故有是命,時年八十五,誥曰:「昔聖王之興,必有耆德故舊,宣力恊謀,故能輔成大業,康乂兆民,以同享隆平之福而垂令名於無窮也。朕昔起自淮右,爾單安仁以鄉里之舊,自揚州率眾來歸,歷任中外,綽有聲譽,朕念爾年登七袠,特俾佚老於家,惟爾心存帝室,食息不忘,每遇歲時,扶老趨,朕感昔相從之舊,特陞爾為資善大夫,仍兵部尚書致仕,爾其服茲寵命,以副朕懷。」 [9] 
十二月六日,兵部尚書致仕單安仁卒,明太祖遣禮部主事蓋霖致祭,仍賜賻鈔一百錠。 [10] 

單安仁人物評價

查繼佐:刑父而用其子,古有之。坐叛其父,故不疑其子,益任其子,亦或有之。安仁子從父共事,輒叛去乃不疑父,復深任之,不移他職守,迄終任之。淂叛子,令父其心蒙眷,老不衰,知人善任,非神明其用未易幾,此明末遂有父子異效,各持其是而以公論存之天下萬世者,所以昭太祖推誠德夫之報也夫! [12] 

單安仁家族成員

祖父
單青
贈亞中大夫、濟南府知府、輕車都尉,追封南安郡侯。 [11] 
祖母
鄭氏
追封南安郡夫人。 [11] 
單榮
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輕車都尉,追封南安郡侯 [11] 
王氏
追封南安郡夫人 [11] 
趙氏
封夫人 [12] 
芮氏
封夫人 [12] 
單鑑
早逝 [12] 
單鎧
早逝 [12] 
單鑕
皇陵衞千户所鎮撫 [12] 
單鉞
[12] 
單釣
[12] 
單銘
[12] 
單銓
[12] 
參考資料
  • 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六 戊戌歲 二月 七日》:○以單安仁為提刑按察司副使
  • 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九 辛丑歲 十二月 二十二日》:○陞按察副使單安仁為提刑按察使
  • 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五 甲辰年 十一月 二日》:○以浙東行省左丞朱文忠為右丞,按察使單安仁為左司郎中。
  • 4.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十六 乙巳年 二月 十三日》:○辛丑, 命千户夏以松守臨江,張信守吉安,單安仁守瑞州,悉屬江西行省節制。將行, 上召以松等諭之曰:「汝皆吾親故有功之人,故命以專城之寄。夫守一郡,必思所以安一郡之民,民安則汝亦安矣。昔者喪亂,未免有事於徵戰,今既平定,在於安輯之而已。凡守城者,譬之守器,當謹防損傷,若防之不固,致使缺壞,則器為廢器,守者亦不得無責矣。吾不以富貴而忘親,故汝等勿以親故而害公法,庶幾上下之間恩義兼盡,生民享安全之福,汝等亦有無窮之美矣。」
  • 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十四 吳元年 七月 二十七日》:○辛丑, 置太常、司農、大理、將作四司,俱正三品,每司設卿,正三品........單安仁為將作司卿
  • 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三十四 洪武元年 八月 九日》:○中書省奏定六部官制部設尚書,正三品.....單安仁為工部尚書,張文為侍郎
  • 7.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四十一 洪武二年 四月 十一日 》:○以工部尚書單安仁為兵部尚書,孫克義為工部尚書
  • 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三十四 洪武十三年 十月 十八日》:○致仕兵部尚書單安仁言由:「大江入黃泥灘口,過儀真縣南壩,入轉運河,自南壩至樸樹灣約三十里,宜濬以通往來舟楫。其湖廣、江西等處運糧船,可由大江黃泥灘口,入轉運河,過淮安壩以達鳳陽及迤北郡縣,其兩淮鹽運船可由揚子橋過縣南灘,入黃泥灘,出江以達京師。其浙江等處運糧船,可從下江入深港,過揚子橋,至轉運河,過淮安壩以達鳳陽。凡運磚木之船,皆自瓜州過堰,不相混雜,如是則官船無風水之虞,民船無停滯之患。其轉運河及江都縣深港,亦宜考其故道而疏濬之。又瓜洲所建倉廒,地邊大江風潮不測,莫若以漸移入揚子橋西高阜之地於計為便。」 上曰:「所言雖善,然恐此役一興未免重勞民力,姑緩之。」
  • 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五 洪武二十年 九月 二十四日》: ○加前致仕兵部尚書單安仁階資善大夫。初,安仁以兵部尚書致仕,秩正三品,後罷中書,陞六部而尚書秩正二品,故安仁雖已致仕,以其勳舊老臣故有是命。時年八十五,誥曰:「昔聖王之興,必有耆德故舊,宣力恊謀,故能輔成大業,康乂兆民,以同享隆平之福而垂令名於無窮也。朕昔起自淮右,爾單安仁以鄉裏之舊,自揚州率眾來歸,歷任中外,綽有聲譽,朕念爾年登七袠,特俾佚老於家,惟爾心存帝室,食息不忘,每遇歲時,扶老趨覲,朕感昔相從之舊,特陞爾為資善大夫,仍兵部尚書致仕,爾其服茲寵命,以副朕懷。」
  • 1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八十七 洪武二十年 十二月 六日》:○兵部尚書致仕單安仁卒。安仁,鳳陽人,歲壬辰,招集義兵保鄉裏,元授樞密院判官。丁酉,從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鎮南王為長槍軍所逐,安仁遂率所部渡江來附,授元帥,命守禦鎮江。戊戌,授按察司副使,辛丑陞按察使。甲辰,擢中書省左司郎中。乙巳,調瑞州守禦千户。吳元年,入為將作司卿。洪武元年,拜工部尚書,二年調兵部,辭歸。六年,召為山東行省參政,辭不受。八年,再授兵部尚書致仕家於儀真,是年十月特授資善大夫。至是卒, 上遣禮部主事蓋霖致祭,仍賜賻鈔一百錠。
  • 11.    《宋學士文集卷第三十九·鳳陽單氏先塋碑銘》:前兵部尚書單公安仁來謂濂曰:「安仁之姓,相傳出於周單伯之後,子孫世居臨濠,臨濠今改為鳳陽,自五世祖譜牒失記,不知何時來遷,自髙祖二府君妣劉氏,曾祖四府君妣李、查二氏而下,始見載述,然而曾祖至於祖父皆合塟鳳陽縣之延陵村,三塋同域,繚以周垣,植以松栢,外立髙楔,表署名號,嵗時𥙊祀惟謹。惟我單氏,世以耒耜書詩為業,敦崇本基,惟務檏質,不識末俗侈靡事,恂恂欵欵,不能以辭氣加人,人或見侮,輙遜避而巳。故於州閭之間,並無所爭訟,衣食有贏餘,內以仁三族,外以周婣友,不復為自蔵計,家法素謹,男畊女織,外皆不知有其它,鄉人觀感多薰為善良焉。先徳之忠厚者甚眾,安仁不及聞其詳,今也幸逢維新之朝,沗被官使,皇上念及舊勲,敕贈大父青亞中大夫、濟南府知府、輕車都尉、追封南安郡矦,大母鄭氏追封南安郡夫人,父榮嘉議大夫、禮部尚書、輕車都尉、追封南安郡矦,母王氏追封南安郡夫人。天恩深厚,賁及泉䑓,而塋閒窆棺之石未有刻文,茲非闕典歟?敢具書以為吾子請。」濂受書讀之,不覺歎曰:「嗚呼!天之於善人,其報施也如,吹之必寒,噓之必温,此古今之恆理,幽顯之通符也,今以單公之事而觀,益可徴驗不誣,濂與公交㳺十有七年,知公之勲業為最詳,苟不附書先徳之後,何以白前人積累之深,而垂裕於後昆㢤!雖昧於造文之體,不暇䘏也。」公少有志事功,雖為府史,晝夜以洗𡨚澤物為事,當至正辛卯,江淮兵起,剽欲相屠,劉氏遑遑無所寜居,公奮然曰:「丈夫當出竒剪㓂,可坐視父母之邦淪覆耶?」遂椎牛釃酒,率健
  • 12.    《宋學士文集卷第三十九·鳳陽單氏先塋碑銘》:少年與飲,整部伍,嚴噐械,教以坐作擊刺之法,不一月間從之者數萬人,新建壁壘橫亙三十里,㓂至,輒曵旗鳴皷,大呼追殺,俾無留行乃止,退則閉柵自守,老弱襁𧴥依為保障者累十千家。當是時,豪傑角立,割土疆擅,號令者比比而是。乙未秋,公遂移兵廣陵以觀變,且曰:「此軰皆為人作驅除爾,真人之興氣勢自與恆人殊。」丙申冬,公見皇上威徳日盛,綂六師而下金陵,公曰:「向所謂真人者,此真是巳」乃率部曲而歸之,上大恱,明年命戍鎮江,公嚴飭軍伍,益自振厲,敵兵不敢侵境,居嵗餘,㑹朝廷始立提刑按察司,以㢘紏不䖍,上選公為副使,巡行浙水東,悍將獰卒,橫賦民糧曰寨糧,務朘剝以蠧民,公一寘於法,金華民有訟其邑丞受白金者,公詰之曰:「頗聞爾丞賢,爾細氓也,奈何犯分而訐之,即圗白金,短長圎方形來上圗上蔵弆復命諸左證圖之人人殊公曰:「是非誣耶?」眾環目相頋,無一語,遂以其罪抵訟者,告訐之風為衰。辛丑,陞按察使,東方肅清,莫敢譁。甲辰,徴為中書左司郎中,時江淮甫定,軍國庻務棼如亂絲,公佐太師李韓公參錯裁斷,日就綂緒,事以無滯,上益竒信之。吳元年丁未,閩浙中原漸平,營建城闕宮殿,脩朝享服御儀物,廷議可任其責者,遂奏公為將作卿,公精敏多智,凢所制量,皆中法不苟。明年戊申,是為洪武元年,上即皇帝位,陞公嘉議大夫、工部尚書,仍領將作事。二年夏,改兵部,公宅心中正,能聲彰聞,公年已六十有七,自以精力衰孱,請致其事,上閔其勞,從之,贈田三千畆,牛七十角,仍給尚書半祿,飬其終身。公退,卜儀真珠金沙,結廬以居。六年夏,上念公舊勲,復詔中書,起公為山東行省參知政事,公詣闕力辭而止。八年,復頒致仕誥,加公通議大夫,蓋異數雲。嗚呼!公之事皆濂所目擊者,苟或有所拘泥而失書,則公之勲業不暴白於世,公之勲業不暴白於世則所謂先徳者隱而弗昭矣,其可乎㢤!其可乎㢤!公娶趙、苪二夫人,生子男子凢七,鑒、鎧、雖蚤世,鑕擢皇陵衞千户所鎮撫,餘若鉞、釣、銘、銓皆亦嶄然見頭角矣。嵗時持酒以酧先塋,相率而讀濂文,則曰「吾翁之顯融自我先世遺之也,我等將取法焉,然非遭逢聖人在上亦何以聚精㑹神成功名之㑹㢤!我等尤不敢忘」是則忠君孝親之心油然而生矣。它日州里之人過而讀焉,其感激亦如之,四方之材士大夫過而讀焉,其奮發又如之,則濂文為忠孝勸者夥矣,非止為單氏一門光榮而巳也。公字德夫,自號為寜山,今年七十有二,其氣體猶康徤也
  • 13.    《罪惟錄卷八》:單安仁,字德天,鳳陽人,少為府吏,洗冤澤物,元末集義旋自保,號青軍,元授樞密判官,從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楊州,時太祖下金陵,安仁曰:「真人之興,氣勢自別。」會鎮南王為長槍軍所逐,遂拔眾來歸,俾守常州。安仁子叛父,應吳士誠,太祖不以子故連父,安仁忠謹勤力,敵不能犯,以提刑副使巡行浙東金華,民有訟其邑丞受金者,安仁勾淂其寔訟者以罪,而告訐之風衰,遷中書左司郎中,佐李善長參斷,諸務無滯。士誠敗,其子被擒,太祖付安仁自處之,䘚善遇安仁。安仁精敏多智,時營建城闕宮殿,修朝享服御儀物,廷議皆推之。吳元年,入為將作司卿。既即位,升工部尚書,領將作如故。明年,改兵部,以老致任,賜田三千𤱔,牛七十頭,給尚書半祿。再起山東行省參知,詣闕力辭而 止,年八十五䘚,遣祭賜賵鈔百錠。   論曰:刑父而用其子,古有之。坐叛其父,故不疑其子,益任其子亦或有之,安仁子從父共事,輒叛去乃不疑父,復深任之,不移他職守,迄終任之。䘚淂叛子,令父其心蒙眷,老不衰,知人善任,非神明其用未易幾,此明末遂有父子異效,各持其是而以公論存之天下萬世者,所以昭太祖推誠德夫之報也夫!
  • 14.    《儀徵縣志卷之二十一》:單安仁,一名居仁,定遠人,元末與馬得招集義勇,捍鄉曲,號青軍,自稱元帥,後以乏食移軍揚州。明祖克金陵,遣召之,仁率眾歸附,上嘉其誠,授以官,令守常州,安仁忠謹,屢從徵討有功,上以鄉舊禮待之甚厚,累官至兵部尚書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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