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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刑按察司
鎖定
- 中文名
- 提刑按察司
- 別 名
- 肅政廉訪司,按察使司,臬司
- 朝 代
- 元朝,明朝,清朝
- 執 掌
- 刑名,監察 [2]
提刑按察司歷史沿革
明初撤路改府,將元代諸路的“肅政廉訪司”改設在行省一級,並改回“提刑按察司”的稱呼;後來,明太祖廢行省,提刑按察司得到保留,且與承宣布政使司和都指揮使司並稱“三司”。
[2]
提刑按察使司中,設置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無定員。正五品,等等。
[3]
至清代,提刑按察使司一般稱為“按察使司”。
[1]
清初,直隸不置按察使,另置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銜、通永天津巡道兼山東按察使銜、霸昌井陘巡道兼山西按察使銜。雍正二年改直隸按察使銜,於是各省均置按察使一人,但在一些方面仍有變動,其屬官有經歷司經歷、照磨所照磨等;至於副使、僉事,則因事酌置。晚清,按察使司改為提法使司,“按察使”也改為“提法使”。
[4]
提刑按察司名稱考異
《明史·職官志》對本詞條所述機構,同時使用了“提刑按察使司”和“提刑按察司”兩種稱呼。
[3]
根據學者郭潤濤的觀點,明代使用的是“提刑按察司”的稱呼,即不加“使”字。他指出,不加“使”字,是承襲了前代的做法(金、元時提刑按察司等機構的長官官名已有“使”字,但機構本身不加“使”字);而按明代人的解釋,則同時表明了該機構與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的制度性區別,即按察副使、按察僉事對按察使沒有明確的隸屬關係。
[2]
考諸中研院校勘本《明實錄》,一般使用的表述確是“提刑按察司”,僅《明太祖實錄》出現了一處“提刑按察使司”的表述;
[5]
另有少數地方出現“按察使司”的稱呼,點校者有時也會以校勘記説明有過往的校勘者認為“使”字當刪、
[6]
或是有的版本並無“使”字。
[7]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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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世祖章皇帝實錄 卷之五 順治元年 六月 十六日 .국사편찬위원회[引用日期2019-06-09]
- 2. 郭潤濤. 明代的提刑按察司[J]. 文史知識, 2017(10):98-104.
- 3. 明史·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一·職官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6-09]
- 4. 清史稿· 卷一百一十六·志九十一·職官三·外官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6-09]
- 5.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四 丙申歲 七月 一日 .국사편찬위원회[引用日期2019-06-09]
- 6. 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三十九 永樂三年 二月 七日 .국사편찬위원회[引用日期2019-06-09]
- 7. 宣宗章皇帝實錄 卷九 洪熙元年 九月 十二日 .국사편찬위원회[引用日期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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