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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年

鎖定
1387年是丁卯年(兔年);明洪武二十年;北元天元九年;越南昌符十一年;日本南朝元中四年,北朝至德四年,嘉慶元年。
中文名
1387年
性    質
時間
歷史年代
洪武二十年
大事記
,明金鄉衞城建成,銅山古城始建

1387年大事記

1387年,在倭寇的襲擾下,明政府撤銷台灣行政和防務的巡檢司,移台灣島上居民於漳、泉二州,實行海禁
1387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撤消澎湖巡檢司,將在澎湖居民盡遷內地。後澎湖巡檢司又恢復
1387年,明太祖派兵駐守澎湖列島,有利地抗擊了日本的侵略。
1387年,明將馮勝徵納哈出。納哈出
1387年,明置大寧衞(治所在今寧城縣大明古城址)
1387年,明設大寧都指揮使司,領大寧等10衞
1387年,置盤石衞指揮司
1387年,置金鄉衞指揮使司
1387年,明江夏侯周德興人閩防倭,將亭角(今定海)巡檢移於蛤沙,建堡,統領弓兵100名;移荻蘆巡檢
1387年,立陶宛接受天主教為國教。 [1] 

1387年歷史記載

1387年御注洪範成書

朱元璋曾令儒臣將《洪範》書於御座之右,以便朝夕觀覽。因其興之所至,親自作注。洪武二十年(1387)二月二十三日注成。便召贊善劉三吾説:“我閲覽《洪範》一篇,帝王為治之道,所以敍彝倫,立皇極,保萬民,敍四時,成百穀,原於天道而驗於人事。箕子為武王奏陳,武王猶自謙虛地説:‘我未能。’我每為惕然。遂疏其旨,為朝夕省覽。”同時命三吾為其作序。

1387年武臣大誥頒行

朱元璋先後頒行《御製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之後,又以中外武臣多出自戎伍,不知憲典,所以其言語行動往往立法,便於洪武二十年(1387)十二月制《大誥》三十二篇,名為《武臣大誥》以訓之,使其知所紀律,撫軍士,立勳業,保爵位,頒之中外,永為遵守。洪武二十一年七月十四日,頒賜天下武臣大誥,令其子孫誦習。

1387年藍玉破北元

藍玉等破北元主於捕魚兒海(今貝爾湖),俘其次子、妃主、官屬及男女七萬人,北元主遠走。沐英大破思倫發。封烏斯藏帕木竹巴(西藏山南地區)首領僧人扎巴堅參(吉剌思巴監藏巴藏卜)為灌頂國師。是年會試後,定一甲進士授修撰、編修之制。遣新進士行監察御史事,以久任御史一人同行。本科進士中書庶吉士解縉上疏言法令屢改、弄罰太繁、兼併劇烈、賦役不均等事。核天下衞所屯田。每年得糧五百餘萬石。越州(今雲南曲靖東南)土官彝族 (明稱羅羅)阿資起兵反明。

1387年湯和築城防倭

湯和沉敏多智數,洪武十九年(1385)主動向朱元璋乞求致仕還鄉。其時,倭寇騷亂海上,朱元璋就命湯和往浙江沿海練兵築城。湯和奉命,並請與方鳴謙同行。鳴謙説:“倭寇從海上來,就在海上抵禦。宜量地遠近,置衞所,陸聚步兵,水具戰艦,則倭寇不得深入,入則不得靠岸。”朱元璋覺得鳴謙説得有道理。於是,湯和與鳴謙到了浙江,着手整飭海防。湯和根據沿海情況,擬設衞所城五十九,選丁壯三萬五千人修築,盡發州縣錢及籍罪人貲給役。從而引起役夫的怨恨,使擾害百姓,百姓深受其苦。有人對湯和説:“役夫怨恨,百姓受苦,怎麼辦呢?”湯和説:“成遠算的不恤近怨,任大事的不顧細謹。若再有人發怨言,立即斬首。”洪武二十年(1387)十一月,五十九城築成。他又稽軍次,定考格,立賞令。浙東民四丁以上的,户取一丁戍守,共得五萬八千七百五十餘人。四月,朱元璋又命周德興往福建築城防倭。德興度福建福、興、漳、泉四郡要害之地,築海上十六城,籍民為兵,又增置巡檢司四十五,分隸諸衞。從而,使海上防衞得到加強。

1387年商税不立定額

朱元璋稱吳王前,收官店錢。後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稱通課司。凡商税三十取一,過者以違令論處。洪武初年,個別府縣税及蔬果,飲食、畜牧諸物,朱元璋下令禁止。洪武十三年 (1380)六月,又下令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勿徵其税,且罷天下抽分竹木場。洪武二十年九月十五日,户部奏:“今天下税課司、河泊所課程視舊額有虧,宜以十八年所立為定額。”朱元璋説:“商税之徵,歲有不同,若以往年概為定額,本年實際與往年不同,豈不擾害百姓?應隨其多寡,從實徵納。”

1387年出生

9月16日——亨利五世,英格蘭蘭開斯特王朝國王。

1387年逝世

1387年薛顯逝世

薛顯(?—1387),蕭縣人。趙均用據徐州,以薛顯為元帥,守泗州。均用死,薛顯以泗州來歸元璋,授親軍指揮,東征西討,滅張士誠後,遷官行省右丞。再從徐達北征,獨當一面,攻取山東諸州縣。轉師河南,搗關陝,北上取衞輝等地,進兵元都。隨徐達西向,敗廓擴帖木兒於寧夏,取平涼,陝西平定。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大封功臣,因薛顯擅殺吏胥、獸醫火者、馬軍及千户吳富,只封永城侯,不予世券,而分其祿為三,一以贍吳富之家,一以瞻所殺馬軍之家,一以養其母妻,令功過無相掩。次年予世券,從徐達徵漠北,又奉命巡視河南,屯田北平,練兵山西,征伐金山。洪武二十年九月召還,十六日行至山海衞卒。追封永國公,諡桓襄。

1387年濮英不屈而死

濮英(?—1387),直隸廬州人。初以勇力為百夫長,積功至西安衞指揮,坐軍政不修,召還詰責,還衞理事。洪武十九年(1386)加都督僉事。次年從馮勝徵納哈出,抵金山。閏六月納哈出降,班師回京,奉命將三千人斷後。納哈出餘眾數十萬設伏於途。遇濮英兵,伏兵起而包圍,濮英陷於圍中被執,絕食不言,乘人不備,引佩刀剖腹而死。朱元璋得知,贈金山侯,諡忠襄。洪武二十一年,進贈樂浪公。

1387年陳鏞

陳鏞(?—1387),臨江侯陳德之子。少以功臣子練習武藝。洪武九年(1376)授散騎舍人,十四襲封臨江侯。洪武十四年命為右副將軍同鄧鎮顧時討龍泉,又同馮勝練兵汴梁。洪武十九年駐兵通州巡邊,獲番將王脱顏,還與吳禎築全州城。洪武二十年正月從馮勝北征納哈出,行至金山,與大將軍異道相失,遂於六月二十二日陷入納哈出軍中而死。

1387年宋克

宋克(1327-1387)長洲(今江蘇蘇州)人。與高啓等稱十友,詩稱十才子。洪武初為鳳翔同知。素工草隸深得鍾、王之法,筆精墨妙,風度翩翩。並工寫竹,雖寸岡尺塹,而千篁萬玉,雨疊煙生,蕭然無塵俗之氣。嘗作雞樓石叢篠一幅,題語有“藝成不覺自斂手”之句,謂不可復得也。書學急就章,故寫竹能妙。嘗於試院牘尾用硃筆掃竹,張伯雨有“偶見一枝紅石竹”之句,人邃以為朱竹自宋克始。卒年六十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