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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
鎖定
共享電動車由來現狀
其實共享電動車的起步並不比摩拜和ofo晚,只是太多的運營商選擇校園或者是景區作為運營範圍,不受人們的關注。國內已經出現了包括喵走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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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吧、租八戒、小鹿單車、電斑馬、ebike、八點到、7號電單車、萌小明等一系列從事電動車租賃的公司,並且還有一些傳統電動車製造商也在考慮以電動車切入到共享出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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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服務模式
2017年3月,某品牌共享電動車出行首現北京,收費模式0.5元每公里+0.1元每分鐘。
共享電動車發展歷程
共享電動車試水校園
2016年12月中旬,南昌航空大學投放了第一批40輛電動車,運營者稱第一天有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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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用手機掃描二維碼下載該APP,註冊賬號、填寫身份證、拍攝人臉照片後交229元押金就可使用。頁面顯示,電動車採取時間、公里數雙重計價的方法計算,0.1元/分鐘加上0.18/公里,最低收費2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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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正式投放
2017年3月8日,共享電動車電斑馬在北京三元橋上線,交管部門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停止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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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表示會督促相關企業的共享電動車上牌,來自該公司的江女士迴應,會按照國家政策運行共享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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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共享電動車電馬兒在成都再次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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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都交警對電動車的管理規定,上路前必須上牌,超標車上臨時黃色牌照、合標車上永久綠色車牌。該公司電馬兒均為黃色,掛有川A綠色電動車牌照,上了合標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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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政府監管
從上海市交通委獲悉,《上海市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今起至5月7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導意見》對於各方責任、車輛投放、押金管理、信用互通等方面均有了較為明確的意見,並首次提出上海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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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關的《編制説明》中,上海市交通委表示,這一原則主要是基於城市交通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考慮。共享電動自行車產權不屬於個人,一旦駕駛操作不當,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據統計,上海市因電動自行車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發生158起共96人死亡,2016年發生108起共95人死亡,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率由2015年的60%上升至2016年的88%。此外,上海市交通委在《編制説明》提出,共享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對電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響,綜合考慮後提出了“上海市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共享電動車相關聲音
郭建榮秘書長表示,上海的電動車存量有三百萬輛,而且存在不少私自改裝的問題,超標電動車就成為了馬路上的“隱形殺手”。“對於私家電動車使用而言,管理者要管三百個人,而共享單車,只要管一個企業就可以解決。這麼來看,共享電單車這種企業行為有利於破解、緩解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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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最新進度
明確政府責任 不鼓勵共享電動車
共享電動車叫停事件
共享電動自行車一面世,就遭遇尷尬,或被叫停,或被約談,或被要求集體上牌,癥結仍在電動車的標準與監管難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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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電單車”投放北京市區的一批共享電動車被緊急叫停,同樣被北京交管部門叫停的還有“電斑馬”。2017年1月,“七號電單車”僅上線一天,就被深圳市交管部門緊急約談;南京市則計劃為共享電動自行車集體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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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陳贇説,深圳市區內90%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暫時不適合發展電動自行車。南京市交通管理局曾策力表示,已約談“七號電單車”,解決方式是在上牌的基礎上,為共享電動自行車設立專門停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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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999年出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這份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車重、車速、管理等的各項指標,均有嚴格規定。小鹿單車李青雲認為,這次叫停的一些企業完全違背了國標。比如,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車速不能超過20公里/小時,整車車重不能超過40公斤,並且必須具備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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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上13家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先後發佈的車款中,只有兩款設有腳踏板,其餘車型在外觀上更接近於摩托車。陳贇告訴南方週報記者,大多數電動自行車其實是電摩,也叫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按我國道路交通法規定,輕便摩托車產品應被納入全國統一的機動車目錄,車輛必須上牌,駕駛員也必須考取E類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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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7日,在隱患未整改到位,國家或地方出台相應的准入、運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應立即停止在鄭州市範圍內一切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運營業務……”5月27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委員會、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保局共6家單位對在鄭州市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業務的相關公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其立即停止運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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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杭州相關管理部門宣佈叫停“共享電動車”,並對在杭州提供租賃電動自行車業務的企業進行了約談,要求在限定時間內,自行對本平台車輛進行清理並暫時退出杭州市場。對於逾期不清理且未退出的,將開展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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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佈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要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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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起草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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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關於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今後天津市將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含電動助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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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爾濱市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松北區等5個主城區建成區範圍內的共享單車規範管理工作,平房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等4區及其他9縣(市)參照《意見》執行,由屬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共享單車引入運營和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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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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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寧一共享電動車電池被盜 網友稱"預料之中" .網易.2017-06-03[引用日期2017-06-03]
- 2. 共享電動車來襲 摩拜和ofo能否破解尷尬 .網易數碼.2017-01-11[引用日期2017-03-08]
- 3. 喵走出行 - 更多人的出行選擇 .喵走出行[引用日期2020-07-28]
- 4. 共享電動車蜜蜂出行首現北京,收費模式0.5元每公里+0.1元每分鐘 .騰訊科技[引用日期2017-03-08]
- 5. 共享電動車試水進高校 .網易[引用日期2017-03-28]
- 6. 共享電馬兒現身成都 需實名註冊最遠跑50公里 .四川新聞網[引用日期2017-03-29]
- 7. 共享電動單車電斑馬被叫停 但仍能租用 .騰訊網[引用日期2017-03-29]
- 8. 共享電動車“小黃蜂”現身合肥 10分鐘內免費騎 .央廣網[引用日期2017-03-29]
- 9. 滬共享單車指導意見今起公示 對共享電動車Say no .網易[引用日期2017-04-30]
- 10. 共享經濟大學生辯論賽落幕,專家看好共享電單車發展 .中國網.2017-05-22[引用日期2017-05-22]
- 11. 交通運輸部發布共享單車管理徵求意見:明確政府責任 不鼓勵共享電動車 .新浪網.2017-05-22[引用日期2017-05-22]
- 12. 共享電動自行車被叫停:問題在“電動” .南方週末.2017-03-25[引用日期2017-03-25]
- 13. 違反國標規定 鄭州叫停共享電動自行車業務 .大河網.2017-05-11[引用日期2017-05-28]
- 14. 杭州叫停共享電動車 要求限期清理並退出市場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7-09-18]
- 15.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2018-05-16[引用日期2020-04-28]
- 16. 天津將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9-10-30]
- 17. 哈爾濱出台此意見:最快不得超25公里/小時、未滿16週歲禁…… .靑瞳視角[引用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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