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電動自行車

(交通工具)

鎖定
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交通工具
2018年5月16日,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批准發佈 [1]  。8月25日,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6]  。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 [2]  。2020年8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售後服務規範》實施 [3] 
2021年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17]  。11月1日起,只有懸掛號牌的合規電動自行車才可上路行駛 [2] 
截至2022年12月,中國電動自行車的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年產量超過3500萬輛,均已位居世界第一。 [25] 
中文名
電動自行車
外文名
Electric bicycle
E-bike
動力來源
電機
整車質量
不大於55公斤
輪胎寬度
不大於54毫米
車    速
不大於25公里/小時
輸出功率
不大於400w
駕駛年齡
年滿16週歲 [4] 
載人年齡
搭載人員從12週歲以下調整為16週歲以下 [5] 
上市時間
1985年
別    名
電動兩輪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發展歷程

對於中國電動自行車的發展史,業內普遍認同為三個發展階段:電動自行車的初級階段、初現生產規模化階段、超速發展階段。
電動自行車的初級階段也被稱作是電動自行車的早期實驗性生產階段,從時間上講,也就是1995年到1999年。這個階段主要是對電動自行車的四大件,電機、電池、充電器和控制器的關鍵技術摸索研究。在研發生產方面主要是以生產企業自發的彙集信息、跟蹤技術、組織市場觀察、小批量的市場試用投放,也使得電動自行車開始進入了消費者的視野,並被他們逐步的認可到接受。從技術層面上來講,早期的電動自行車,新電池充電一次只能行駛大約30公里,電池壽命短,爬坡能力差,容易磨損,而且電機也都是有刷無齒電機。但這個時期的積累,才為如今的這個產業化的規模在人才、技術和產品研發等方面做好了奠基。
第二個階段之所以被稱為初現生產規模化階段,是由於這個時間段內出現了幾個將電動自行車推進的機遇,使得在初級階段裏舉步維艱的電動自行車一下子迎來了春天,更是的行業的發展進入了規模化,而這幾個機遇當中最有價值的則為各個城市的“禁摩令”和2003年度的“非典”
這個時間段一般都認同為是在2000年到2004年這段時間,在這一時間段裏,隨着關鍵技術方面的突破和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不斷提升,讓電動自行車成為了摩托車和自行車的替代產品,而它的快捷、環保、方便和廉價,同時也激發了市場對於電動自行車的訴求。在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中,先前研發生產的企業迅速崛起,一些新的企業也開始進入,他們對電動自行車的投入也不斷加大,使得產能迅速擴展(具體詳見附表1.1)。而且,這個時段迅速躥上來的企業都是大手筆運作,已經將那些老一輩的研發生產企業拋在了身後。但是,一些知名品牌為代表的上規模企業已經形成,而且按照南北差異,也亦形成了行業內的江蘇無錫、浙江、天津為代表的三大產業集聚地。
第三個個階段是從2005年起,這個階段是中國電動自行車的超速發展階段,被行業戲稱為“噴井階段”。在這個時間段內,隨着企業之間的激烈競爭大大刺激了技術的進步和新技術擴散,全行業的技術水平大幅度提高,蓄電池壽命和容量提高了35%,電機從單一的有刷有齒電機發展成為無刷高效電機為主流,壽命提高了5倍,效率提高了近30%,爬坡和載重能力提高約3.5倍。在性能提高的同時,製造成本也大幅度下降,價格功率下降到原來21%;在控制器系統和充電系統,技術水平也大幅提高。特別是在電池技術和電機技術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展,電動車專用鉛酸電池在技術上的突破已經領先國際,而且形成了以天能、超威為龍頭的浙江長興板塊、康麗恩、雙登為代表的江蘇板塊和以瑞達為代表的廣東板塊。電池也有單一的鉛酸電池演進出多類型的高性能電池,而且鋰電池的出現,更加帶動了電動自行車,特別是簡易款的發展。在電機方面,永磁無刷電機的發明,讓行業發展的步伐明顯的加快。電機性能的關鍵是強磁材料的性能,各種永磁材料中,稀土永磁材料性能最為優越。我國是世界公認的稀土資源大國和稀土產品的製造強國。由於稀土強磁材料性能好,價格低,製造能力強,使得國際市場價格昂貴的BLDC(無刷直流永磁電機)系統在中國企業得到廣泛應用,電動自行車產業因此獲得了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從行業的總產銷量來看,2005年,全國數百家企業的各種輕型電動車(含電動自行車)的總產量預計已經超過900萬輛,出口約200~300萬輛,實現工業產值200億,利税約60億元,相關的生產和服務領域的就業近100萬人。中國輕型電動車產銷量已經佔到全球的90%以上,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輕型電動車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
誕生歷程
自20世紀80年代起,中國就有人研製出了電動自行車,並不斷完善其構造。直到本世紀初電動自行車才得以大量推廣,進入無數家庭。為電動自行車的發展做出過很大貢獻的人員有:上海自行車研究所前任所長王培元先生、杭州建業電動車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芝建等等。電動自行車已經是節能環保的一種代步工具。
發展事記
1983年上海自行車二廠試製成功永久牌DX-130電動自行車,這是我國有記錄的並形成產業化的第一款電動自行車。它採用150W柱式電機、24V轎車用普通鉛酸蓄電池,此車84年投入生產,至91年共生產了4.5萬輛,其中出口805輛。1995年清華大學研製出採用輪轂電機的電動自行車。
1999年上海的千鶴、蘇州的小羚羊、南京的大陸鴿在電動自行車的研發上陸續獲得突破。他們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均採用36V/10Ah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和後輪驅動的輪轂電機,在各項性能指標上結束了多年徘徊的局面,首次獲得了市場的認可。從此,電動自行車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道路。
1999年5月28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同年10月1日執行。此標準是在原輕工行業標準QB《電動自行車安全通用技術條件》基礎上修改而成。
2001年由全國自行車信息中心舉辦電動自行車信息交流會並舉辦了電動自行車拉練(行駛里程)比賽。此比賽有力地推動了電動自行車技術的發展。
2002年上海自行車協會會同消費者協會制定了《上海市電動自行車消費爭議糾紛解決辦法》。開啓瞭解決電動自行車質量糾紛的先例,以後全國各地紛紛效仿。
2013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產業創新高峯論壇”數據顯示,中國電動自行車截止2013年保有量突破2億輛,而一直處在爭議之中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也將出台。新國標預計將在電動自行車行業掀起一場大的變革。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報批稿16日起面向社會公示。
2018年8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佈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過渡期內生產許可證與CCC認證管理並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電動自行車產品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6] 
2018年8月25日,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6] 
2018年10月18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發佈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交管部門再次重申,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2021年11月1日起,只有懸掛號牌的合規電動自行車才可上路行駛。 [2] 
2021年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17] 
2021年10月11日報道,中國電動自行車的年銷售量超過3000萬輛,社會保有量更是接近3億輛。 [18] 
2021年,由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指導、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組織行業編寫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指南》三項團體標準近日發佈。 [20] 
2022年12月2日,松果智庫發佈了《中國電動自行車防預性駕駛報告》,該報告系全國首次將汽車的“防禦性駕駛”理念引入兩輪車領域。報告顯示,中國電動自行車的年產量超過3500萬輛,保有量則已達3.5億輛,均為世界第一。 [24] 

電動自行車認證管理

2018年8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佈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電動自行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過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過渡期內生產許可證與CCC認證管理並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電動自行車產品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6] 

電動自行車相關發展

2002年1月南寧明令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2002年7月16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下達了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修訂任務(以下簡稱新電動自行車標準),並要求2003年完成。同年9月12日成立了由全國自行車標準化中心牽頭,20家單位參加的起草小組。
2002年8月北京公安局發出通知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2003年4月完成新電動自行車標準的《報批稿》。
2003年8月浙江温州嚴禁電動自行車在市區行駛。
2004年3月由部分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和幾名專家聯合上書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對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報批稿》表示異議。
2004年4月28日全國自行車標準化中心針對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報批稿》的異議在上海舉行協調會議,有十八家單位參加。會議對一些質疑條款結合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報批稿》進行了討論。
2004年5月1日頒佈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法開禁了原“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行車不準裝有動力裝置的規定。但強調“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此法還規定裝有輔助動力的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2004年5月24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綜合業務部在北京召開了有全國68名代表參加的論證會。會議通過了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20公里的指標,但對重量指標有三種意見:1、適當增加重量2-5公斤,作為強制性條款。2、增加重量至48公斤,作為強制性條款。3、按原標準40公斤,但將原強制性條款改為推薦性條款。
2004年7月12日發佈,同年10月1日執行的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輕便摩托車首次定義為: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於50mL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0km/h的電驅動的兩輪車輛。此標準,為以後起草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標準埋下了伏筆,這沒有引起電動自行車行業的注意。
2005年6月8日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在上海舉行擴大的標委會,有二十多人蔘加。會議對04年5月北京論證會後修改的新電動自行車標準《報批稿》升為《送審稿》的內容進行了討論。最後達成一致意見,簽名同意將新電動自行車《送審稿》的關鍵性指標:最高時速20公里,重量不大於48公斤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但一直還沒有批准,一拖就是4年。
2005年8月,太原、武漢、明令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2005年珠海市人大通過條例從當年七月份起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市區行駛。
2005年底北京開禁電動自行車,允許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2005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突破1000萬輛。
2006年11月6日廣州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對電動自行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予登記、不準上道路行駛的通知》。
2006年12月1日海口市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
2007年1月1日常州在江蘇率先嚴控電動自行車。從今以後,常州市民新購的電動自行車,不能獲得公安局發放的牌照。無牌電動自行車不準上路。電動自行車車牌證有效期5年,到期一律作廢。
2007年1月1日起,瀋陽市北陵大街、北京街等12條街路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
2007年2月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委會,摩托車分委會共同組織,吸收行業相關的11家單位,歷時半年、四易其稿完成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GB24155-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GB/T24156-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GB/T24157-2009),《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09)四項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並在網上進行徵求意見。此標準,將最高時速大於20公里,重量大於40公斤的電動車定義為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業對此紛紛表示反對。
2007年5月福州、深圳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
2007年8月15日起東莞市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2007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突破2000萬輛。
2008年12月1日起,廈門市、佛山市中心城區開始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2009年6月2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09)四項標準。並將在2010年1月1日執行。此消息公佈後在電動自行車行業引起強烈反響。
2009年9月份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退回電動自行車新標準的《送審稿》要求重新修改,9月10日全國自行車標準化中心召集各地自行車行業協會和一些大型電動自行車企業進行研究。
2009年11月份後全國各個媒體也紛紛跟進,質疑摩托車四項標準的合理性,一時形成了強大的輿論壓力。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也在12月6日、11日分別發表説明和專家作答對摩托車四項標準進行解釋。
2009年12月10日―15日全國各地方自行車協會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先後提出暫緩執行四項標準的書面意見。
2009年12月1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研究《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的相關問題。會後,發表了國標委工―〔2009〕98號文《關於電動摩托車相關標準實施事項的通知》通知對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2013年10月,“中國電動自行車產業創新高峯論壇”數據顯示,中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突破2億輛。
從2016年4月10日開始,北京長安街等10條大街上禁止除普通自行車之外的其他非機動車通行,早高峯期間,為數不多的電動車騎車人試圖進入禁限區域,但均被民警勸阻,警方暫未開出罰單。
2016年11月2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準上道路行駛的通告》(穗府規〔2016〕7號)(以下簡稱“《通告》”)。明確,廣州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禁行規定再延五年。
2018年3月15日,央視3·15晚會曝光,電動自行車電池過充會有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7] 
2018年5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1]  [8] 
2022年9月1日,昆明市場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正式啓動。 [22] 
2023年1月1日起,浙江所有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23] 

電動自行車主要部件

充電器
充電器是給電池補充電能的裝置,一般分二階段充電模式與三階段模式兩種。二階段充電模式:先恆壓充電,充電電流隨電池電壓的上升逐漸減小,等電池電量補充到一定程度以後,電池電壓會上升到充電器的設定值,此時轉換為涓流充電。三階段充電模式:充電開始時,先恆流充電,迅速給電池補充能量;等電池電壓上升後轉為恆壓充電,此時電池能量緩慢補充,電池電壓繼續上升;達到充電器的充電終止電壓值時,轉為涓流充電,以保養電池和供給電池的自放電電流。
電池
電池是提供電動車能量的隨車能源,電動車主要採用鉛酸電池組合。另外鎳氫電池與鋰離子電池也已在一些輕便摺疊電動車上開始使用了。
使用提示:控制器主控板為電動車主迴路,具有較大工作電流,會發出較大熱量。因此,電動車不要停放在陽光下曝曬,也不要長時間淋雨,以免控制器出故障。
控制器
控制器是控制電機轉速的部件,也是電動車電氣系統的核心,具有欠壓、限流或過流保護功能。智能型控制器還具有多種騎行模式和整車電氣部件自檢功能。控制器是電動車能量管理與各種控制信號處理的核心部件。
轉把、閘把
轉把、閘把等是控制器的信號輸入部件。轉把信號是電動車電機旋轉的驅動信號。閘把信號是當電動車剎車時,閘把內部電子電路輸出給控制器的一個電信號;控制器接收到這個信號後,就會切斷對電機的供電,從而實現剎車斷電功能。
助力傳感器
自行車力矩傳感器 自行車力矩傳感器
助力傳感器是當電動車處於助力狀態是檢測騎行腳蹬力回腳蹬速度信號的裝置。控制器根據電驅動功率,以達到人力與電力自動匹配,共同驅動電動車旋轉。最潮流的助力傳感器是中軸雙邊力矩傳感器,其產品特點是能夠採集左右兩邊的腳踏力,並採用非接觸式電磁信號採集方式,從而提高了信號採集的精確性和可靠性。
電機
電動自行車最重要的配件是電機,一輛電動自行車的電機基本決定了這輛車的性能和檔次。電動自行車所使用的電機大都是高效稀土永磁電機,其中主要又分高速有刷齒+輪減速電機、低速有刷電機和低速無刷電機三種。
電機是將電池電能轉換機械能,驅動電動車輪旋轉的部件。在電動車上使用的電機,其機械結構、轉速範圍與通電形式上有許多種。常見的有:有刷有齒輪轂電機、有刷無齒輪轂電機、無刷無齒輪轂電機、無刷有齒輪轂電機、高磁盤電機、側掛電機等。
燈具、儀表
燈具、儀表部分是提供照明並顯示電動車狀態的部件組合。儀表一般提供電池電壓顯示、整車速度顯示、騎行狀態顯示、燈具狀態顯示等。智能型儀表還能顯示整車各電氣部件的故障情況。
常見構造
多數電動自行車是採用輪轂式電機直接驅動前輪或後輪旋轉的。這些輪轂式電機根據輸出速度的不同,分別與不同輪徑的車輪配合,用以驅動整車行駛,速度可達20km/h。雖然這些電動車的造型與電池的安裝位置不盡相同,但是其驅動與控制原理存在共性。這類電動自行車是電動車產品中的主流。
特殊構造的電動自行車
少量電動車採用非輪轂式電機驅動。這些電動車採用側掛式或者柱狀電機、中置式電機、摩擦輪胎電機。一般採用這種電機驅動的電動車,其整車重量會有所降低,電機效率比輪轂式效率更低。在同樣電池能量的情況下,使用這些電機的整車一般會比輪轂式整車續行里程縮短5%-10%。

電動自行車選購常識

1.選品牌。注意選擇知名度較高的品牌,質量及售後服務均有保障。
2.挑車型。不同的車型,其安全性及使用性能差別較大。建議選購簡易、輕便型。
3.看外觀。注意表面光潔、光澤度,注意焊接、油漆、電鍍質量。
4.找感覺。進行試騎行,感覺一下車輛的起動、加速、行駛是否平穩,車輛的操縱是否舒適,檢查剎車鬆緊度、車把靈活性、車輪活動性。
5.查手續。查生產許可證、使用説明書、合格證是否有效、齊全,核對隨車配附件是否齊全。特別注意是否為當地核准上牌的車型。
6.看配置。相關重要部件,如電池、電機、充電器、控制器、輪胎、轉剎把等是否為品牌產品。電機最好選無刷的。
蓄電池選購知識
一、類型及簡介
在電動自行車市場上,最常用的是鉛酸免維護蓄電池,有采用玻璃纖維隔板吸附技術的AGM型電池,還有采用膠體電解液技術的GEL型膠體電池
鉛蓄電池的工作原理是鉛蓄電池內的陽極(PbO2)及陰極(Pb)浸到電解液(稀硫酸)中,兩極間會產生2V的電力。放電中的化學變化是稀硫酸即會與陰、陽極板上的活性物質產生反應,生成新化合物“硫酸鉛”。經由放電硫酸成分從電解液中釋出,放電愈久,硫酸濃度愈稀薄。所消耗之成份與放電量成比例,只要測得電解液中的硫酸濃度,亦即測其比重,即可得知放電量或殘餘電量。充電中的化學變化是放電時在陽極板,陰極板上所產生的硫酸鉛會在充電時被分解還原成硫酸,鉛及過氧化鉛,因此電池內電解液的濃度逐漸增加,亦即電解液之比重上升,並逐漸回覆到放電前的濃度,這種變化顯示出蓄電池中的活性物質已還原到可以再度供電的狀態,當兩極的硫酸鉛被還原成原來的活性物質時,即等於充電結束,而陰極板就產生氫,陽極板則產生氧,充電到最後階段時,電流幾乎都用在水的電解,因而電解液會減少,此時應以純水補充之。
AGM型電池是電池中灌注了稀硫酸,稀硫酸被吸收在超細玻璃纖維隔板和極板中,幾乎沒有流動電液.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電池多數是AGM型電池。
GEL型膠體電池是電解質凝膠後沒有遊離電液,漏酸的機率比前一種電池小得多;其灌注量比稀硫酸多10~15%,失水又少,所以膠體電池不會因失水造成失效;膠體的灌入增加了隔板的強度,保護了極板,彌補了隔板遇酸收縮的缺陷,使裝配壓力不明顯降低是其具有延長電池壽命的原因之一;膠體填充了隔板與極板之間的空隙,降低了電池的內阻,充電接受能力可因此而改善。所以膠體電池的過放電,陝復能力和低温充放性能都比AGM型電池優越;膠體電池的一致性比同類AGM型電池好得多。國內已批量生產的膠體有以下四種:氣相膠、硅溶膠、混溶膠、有機硅高聚物膠。
鋰離子電池的工作原理是:電池充電時,正極材料中的鋰脱出來,穿過隔膜進入到負極石墨中;電池放電時,鋰離子又從負極石墨中脱出來,穿過隔膜回到正極材料中。隨充放電的進行鋰離子不斷的從正極和負極中嵌入和脱出。
鋰離子電池是一種二次電池,由於它具有能量密度高、可大電流充放電、無記憶效應、原材料成本低、對環境友好等諸多優點,所以問世後銷量逐年迅速增加,將來必定成為二次電池中的贏家。自上世紀90年代問世以來,從電子類產品中的紐扣電池,手機、DC類數碼產品中的鋰電池,也應用到了電動自行車中。但是鋰離子電池成本佔到了電動車成本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遠遠大於鉛酸電池在整車中的比重。而且由於鋰電池比能量高,材料穩定性差,鋰電池容易出現安全問題。隨着技術的發展成熟的鋰離子電池將成為高品質電動車的發展趨勢。
二、電池的選購要點
AGM電池具有低成本、放電電流大的優點,但是存在着工作温度範圍窄、電池易失水及熱失控的缺陷;而GEL電池則成本高,但卻具有性能穩定、工作温度範圍寬、耐過充電過放電、長壽命等優點。
由於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多數情況下屬於大電流、深循環放電,因此,電動自行車電池更適合選用膠體電池。膠體電池具有極強的耐過放電能力和極強的電液保存能力,避免了過放電對電池的影響,以及由於電池失水造成熱失控現象的產生。
各種品牌鉛酸電池的充電特性基本相同,但由於各廠家的電池材料配方、電解液濃度及含量等均不同,其充電電壓也有一定的差異,因此,嚴格來説,應該根據各電池生產廠所給的具體要求來確定電池的充電電壓方案,否則容易造成電池的使用不當。
電動自行車電機的輸出功率要與電池的額定功率相匹配,因此要想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電動自行車的電機功率要儘量小於電池的額定功率,避免電池長期在滿負荷或超負荷條件下工作。
三、電池的合理使用
電池串聯使用時,如果電池的內阻不一致,在充放電過程中的電池端電壓就會不一致,這將最終造成整組電池的欠充電而過早失效。因此在電動自行車上,電池組的均衡一致性對電池的使用壽命有相當大的影響。對於消費者來説,如何合理地使用,也會對電池的均衡一致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從而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根據對電池多年來的研究和實際使用,建議消費者採用以下方法合理地使用電池。
(1)電動車騎行速度:20-25km/h。
(2)騎行距離:10-30km/天,放電深度小於等於70%(每2個月進行一次深放電)。
(3)充電頻率:每天一次。
(4)載重量:單人騎行(可攜帶一名10歲以下兒童一名)。
按照上述方法,質量較好的電動自行車以正常使用可以達到3-4年,甚至5年,且電池能使用1年半左右。電池放電深度越淺,電池的循環壽命越長,電池的使用週期越長。因此,消費者普遍認為充一次電為一次循環的觀點是錯誤的,要想使自己使用的電池壽命延長,就必須時刻使電池處於完全充電狀態,長時間的虧電狀態下,電池的負極板極易鹽化,造成電池容量的損失,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四、電池的維護
合格的電動助力車用蓄電池經蓄電池廠家出廠後,電池的壽命和性能在某種程度上取決於消費者的使用和維護。
(1)充電器和電池的匹配。
電動助力車用蓄電池是被充壞的,而不是用壞的,可見充電器和蓄電池匹配的重要性,這裏有兩種情況:一是新充電器本身和蓄電池廠家提供的參數不匹配,二是充電器本身的元器件質量差,剛開始使用時,還算匹配,隨着消費者充、放電循環使用,充電器本身由於温升,元器件老化,致使充電電壓和轉換電流產生漂移,電池受到損壞。
(2)經常、及時補充電。
消費者對使用説明書所標稱的循環使用壽命通常有一種誤解,認為充一次電,電池的壽命就減少一次,所以每次都等電池的電能消耗至控制器的保護電壓31.5V才開始補充電,殊不知這樣不僅保護不了電池,而且縮短了電池壽命。所以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給電池補充電。
(3)嚴禁指示燈顯示欠壓情況下繼續騎行。有些消費者騎行在半路上,指示燈顯示欠壓的狀況後,採取歇一會再騎行一段的方式,這樣對電池的危害很大,嚴重的過放電會使電池鹽化或生成鉛枝晶,使電池短路,影響壽命。
(4)電動助力車剛起動、爬坡、超載應儘量助力。
(5)雨天騎行,應儘量避免開關和接頭淋濕,防止漏電。

電動自行車技術發展

1.中國電動自行車在力矩傳感器技術和集成電路控制器技術的應用上一直居於世界領先地位,有實力的企業已經在把集成電子和數碼技術應用在控制器、電機閥控、充電控制等部件上,智能型電動自行車將是未來發展的制高點。
2.傳統的鉛酸電池由於可能造成二次污染、自身重量大、充電速度慢、使用壽命短而成為電動自行車的致命弱點。中國鎳氫電池的應用技術已經逐步成熟,鋰電池的安全問題一旦解決,也可以得到普及。技術領先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要加大對新型能源的研究,降低新型電池的成本,給電動自行車更強的“生命源”。
3.加強對充電技術的研究,大幅提高充電效能,延長蓄電池使用時間。據有關專家研究,市場上損壞的蓄電池有80%是被劣質的充電器充壞的。中國已有高新技術公司開始這方面的研究,把常規充電改為變幅脈衝和數碼控制技術,有效控制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的失水量,保證了充電的均衡性,提高了電池的使用壽命。
4.把高科技含量的複合材料及高強度輕合金材料將更多地應用於電動自行車的製造。在成功應用鋁合金材料的同時,採用鈦合金、鉻鉬鋼等輕質、高強度材料和碳纖維及其他高分子複合材料。加大電動自行車強度,減輕電動自行車重量。使自行車的性能和製造工藝發生革命性的變化。
5.加強電動自行車電機的研究,開發應用新型能源的高效節能電機,高效補償電機,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的能源使用效率。
6.加快對國際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在輪胎、蓄電池和配件生產中採用納米材料,使電動自行車更輕、更快、行駛得更遠。
7.更廣泛地將計算機和微電子技術應用在電動自行車產品設計、模具加工以及生產過程中,不斷提高生產自動化程度和完善生產工藝技術。
8.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和國家研究所、高等院校合作,系統提升產品的科技含量,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與產品,繼續在世界電動自行車的技術領域保持領先的地位。

電動自行車產品標準

電動自行車中國標準

電動自行車最主要的4個國家標準為:必須有腳踏能實現人力騎行;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25km/h;整車質量不大於55kg;電動機輸出功率不大於400w;
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2018)
電動自行車(electricbicycle),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
技術要求:
1.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5km/h;(《交法》58條規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
2.整車質量:不大於55kg(含電池);
3.腳踏行駛能力: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7km;
4.續行里程:一次充電後的續行里程應不小於25km;
5.最大騎行噪音:最高車速作電動勻速騎行時(電助動的以15km/h~18km/h速度電助動騎行)的噪聲應不大於62dB(A);100km的電能消耗應不大於1.2kW·h;
6.百公里電耗:以電動騎行(電動助力的以電助動騎行),100km的電能消耗應不大於1.2KWH
7.電動機功率: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於400W;
8.制動性能:以最高車速電動騎行時(電助動的以20km/h的車速電助動騎行),其幹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4m,濕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15m。
根據國家1999年制定的通用標準對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的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歸屬非機動車管理範疇,應同時具備以下5個特徵:必須具備腳踏行駛功能,蓄電池只作為輔助能源;必須具備兩個車輪;設計車速不大於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大於40公斤;輪胎寬度(胎內)不大於54毫米。
電動自行車的型號以TD(特種自行車種類的電動自行車類)冠號。它雖然具有普通自行車的外表特徵(甚至具有摩托車的外表特徵),但是主要的是,它是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
2023年10月31日,工信部發布的《電動自行車總線通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產品規格尺寸》《電動自行車電子控制單元(ECU)通用技術規範》等國家標準於11月1日起實施。這是繼今年7月生效的新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之後,又一批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重要國家標準。
此次實施的國家標準涉及電動自行車的車把、鏈輪、鋰電池、總線設計與電子控制單元等配件,將進一步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規範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 [26] 
  •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
2022年,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已經完成了起草和徵求意見階段,正處於審查階段。按照項目計劃,這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今年發佈。本標準將填補國家層面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安全質量監管的技術依據空白。標準發佈以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 [27] 

電動自行車國外標準

隨着全球可持續發展呼聲的不斷,環保節能成為時代主題。低碳、低耗的出行工具成為新時代下全世界人民的寵兒。應時而動,電動車發展迅速,很快風靡全球。為便於管理各地區和各個國家對電動車具有不同的管理和進口標準,中國作為技術最先進、出口量最大的區域,全面瞭解各地區對電動車限定的標準是相當重要的,在此筆者為廣大廠家索羅了一部分如:美國、日本等部分地區的電動車標準。
一、美國
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法規,將低速電動自行車歸類為消費產品,電動自行車產品歸屬於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管轄範圍。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規定,商業用途製造的低速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裝配可踩踏的踏板,電動馬達的輸出功率不超過750瓦,速度最每小時20英里(32公里),且整車重量不超過50公斤,相較其他國家,美國對於電動自行車產品的規範與限制可説是最寬鬆的,不過美國各州對於電動自行車的定義與規範不盡相同。
二、日本
日本對電動自行車的使用管理上採取了嚴格限制。日本只允許“智慧型電動輔助自行車”上路,並對“智慧型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要求制定了很嚴格規定,日本道路交通法對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具體規定如下:
1.在任何路況情況下,時速小於15公里,人力:電動≥1,即電助力不允許大於人力,但電助力接近於人力。
2.在任何路況情況下,速度大於15km/h時,速度每增加1km/h時,電力下降1/9。
3.速度超過24km/h時,整車電動系統關閉。
4.人力踩踏開始後1秒鐘之內,電動助動系統開始要求進行,人力踩踏停止後1秒鐘之內,整車電助動系統關閉。
5.為了節約電能,智慧型電動輔助自行車停止運行一定時間(一般為3~5分鐘)後,整車處於休眠狀態。
6.必須保證騎行的連續性,電力不能有斷斷續續的現象。
三、歐盟
電動自行車在歐盟通常被分為兩大類:分別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所謂不需要駕照可合法上路的電動自行車指的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其最大功率限制為250瓦,最高時速25公里。歐洲標準委員會於2009年4月30日正式公佈新的電動輔助自行車規範EPAC/EN15194,內容包含了相關技術規格與測試過程。這份歐洲標準所指的電動輔助自行車EPAC,其最高持續輸出功率250瓦,行駛時速達25公里須自動斷電,其使用電力系統為48VDC電池或裝置230V輸入功力的充電器。
EPAC標準訂出的E-bike的引擎系統、充電系統電路的安全規範與測試方式。新的EPAC標準比先前CEN標準更為複雜,主要測試內容有三大項目:EMC、安規以及機械性質,其中以與電磁相容的EMC標準最不易通過。EMC標準主要是讓使用駕駛電動交通工具的駕駛者得到安全保護,並確保騎乘車輛的電子零件,不會因手機等所產生的電磁脈衝而干擾,此外也正式定義電動自行車為EPAC(Electrically Pedal Assisted Cycle)。
歐盟於2009年1月EN15194測試標準,此標準將適用於歐盟30個國家: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拉脱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法規全名:EN15194:2009 Cycles Electrically power assisted cycles-EPAC 電動輔助自行車。本標準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之電動輔助自行車:
1.最大額定功率250瓦(0.25kw);
2.時速達25km/h時或停止踩踏,輸出馬力便逐漸減弱終至斷電;
3.電池電壓低於48VDC或內置式充電器電壓230V
此標準所包含的主要檢驗內容為:
1.整車機械強度EN 14764
2.電路之設計與使用線材之規格要求
3.電磁相容性(干擾與耐受性)
4.電池安全性測試
5.防水試驗IEC 60529 IP X4
6.動車輸出
7.超速與剎車斷電
8.車身標示與説明書的內容要求
四、加拿大
自2001年開始,加拿大聯邦安全法要求已定義電動輔助自行車(PABs)的標準。其定義為搭載500瓦以下電動馬達的兩輪或三輪自行車,且沒有電力供應時還能靠雙腳踩踏前進。此外,在安全性要求的法規下,還必須符合最高32公里,且製造商必須在車身明顯處標示告知這是電動自行車,不過加拿大每個省對電動車的要求也不盡相同,以下簡列相關省份的要求。
1.阿爾伯達省(Alberta):該省允許電動自行車合法上路騎乘,但最高時速限制為32公里,最大電機輸出為750瓦,總重不得超過35公斤,且駕駛者須戴安全帽。
2.安大略省(Ontario):該省是加拿大最慢允許電動自行車合法上路的其中一省,2006年10月4日,安大略省交通部長宣佈,電動自行車符合聯邦標準定義才可正式上路,而且電動自行車駕駛者必須年滿16歲並必須佩戴安全帽,同時也要遵守自行車相關法規。電動車的最高車重限制為120kg,最大剎車距離9米,禁止改裝電機讓時速超過32公里,此外電動自行車不允許上400系列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或其他禁行地區,未滿16歲且未戴合格安全帽者將被罰60~500美金。
五、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政府的機動車管理標準法案規定,所有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在上市之前皆必須符合澳大利亞設計規則(ADRs)。其所涵蓋的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車以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其定義如下:
1.兩輪和三輪車。
2.完全由人力踩踏使其前進。
3.電動輔助自行車為裝有踏板的自行車,裝載一個或多個動力輔助器,最大輸出功率不超過250瓦。
4.電動自行車並非電動輔助自行車,其是指裝有馬達與引擎的小型機車,引擎汽缸容量不超過50C.C,最高時不超過50公里。
六、印度
在印度,所有電動車輛都必須通過ARAI的認證,輸出功率低於250W且時速低於25公里的電動車較易通過,而馬力較大的電動車則需通過完整的CMVR法規規範的測試流程,非常費時且成本較高,因此也讓印度電動車輛的市場遲遲未能上軌道。
七、新西蘭
電機輸出功率小於300W的車輛被歸類為電動自行車,必須遵守與自行車相同的規範。
八、香港
由於香港是實施“一國兩制”,所以香港有獨立的交通法規,電動自行車在香港被視為摩托車,跟汽車一樣必須通過交通運輸署審核通過才能進口。香港的電動自行車上無任何一輛通過審核,所以在香港的電動自行車都是不合法的。即使電動自行車通過審核,駕駛者還是必須持有機車駕照才能上路。此外,香港並沒有所謂的輕型機車moped, moped也被認定為機車。

電動自行車使用保養

電動自行車整車保養

先注意清潔,遇水後特別是冬季的鹽水(不少城市在冬天大雪後噴鹽水以避免結冰)更要及時清潔,否則極易造成金屬件鏽蝕、漆膜老化脱落。二是要注意最大調節高度。新車騎一段時間後,按照説明書的要求,應對全車進行檢查調整。這時緊固和潤滑是必不可少的。檢查一下各緊固件是否鬆動,傳動件是否靈活,注意鏈條上油潤滑後要將浮油擦淨,飛輪點一點油即可。車胎充氣要適當,否則會影響騎行的舒適和使用壽命。車閘是安全的基本保證,更應隨時檢查,只要發現有問題都應立即進行調整或修理。
1.電動自行車使用前應調整好鞍座和車把的高度,以保證騎行的舒適性,減輕疲勞。鞍座和車把高度應因人而異,一般鞍座的高度以騎行者能夠單腳可靠着地為適宜(整車應基本保持直立),車把的高度以騎行者小臂平放、肩部和手臂放鬆為適宜。但鞍座和車把的調整應首先保證過管及把立管的插入深度必須高於安全標誌線。
2.電動自行車使用前應檢查並調整好前後剎車。前剎車由右閘把控制,後剎車由左閘把控制。前後剎車的調整以左右閘把手柄達到一半行程時即能可靠剎車為適宜;閘皮過度磨損,要及時更換。
3.電動自行車作用前應檢查鏈條的鬆緊度。鏈條過緊腳蹬騎行時費力,過鬆則容易顫動、擦碰其他零部件。鏈條的垂度為1-2mm較適宜,一般不用腳蹬騎行時可以適當調緊。鏈條調整時,先鬆開後輪螺母,通過均勻旋進旋出左右調鏈螺釘,調整好鏈條鬆緊度,重新緊固好後輪螺母即可。
4.電動自行車使用前應檢查鏈條的潤滑情況。手感和觀察鏈條的鏈軸轉動是否靈活,鏈節鏽蝕是否嚴重。如果鏽蝕或轉動不靈活,應加註適量潤滑油,嚴重的應更換鏈條。
5.電動自行車騎行前,應檢查輪胎氣壓、車把轉向靈活性、前後輪轉動靈活性、電路、蓄電池電量、電機工作狀況以及燈光、喇叭、緊固件等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1)輪胎氣壓不足,將增加輪胎和路面的摩擦力,從而縮短續行里程;還會使車把轉動靈活性降低,影響騎行的舒適性和安全性。氣壓不足時應及時補充氣壓,輪胎氣壓應按照《電動自行車使用説明書》中的推薦氣壓或輪胎表面上的規定氣壓。
(2)車把轉動不靈活,有卡滯、僵點或緊點時,應及時潤滑或調整。潤滑一般使用黃油、鈣基或鋰基潤滑脂;調整時,先鬆開前叉鎖母,旋轉前叉上擋,當車把轉動靈活性達到要求後,鎖緊前叉鎖母即可。
(3)前後輪轉動靈活性不好,將增加轉動摩擦力,增加電量消耗,從而降低續行里程。因此,一旦出現故障應及時潤滑和保養維修,潤滑一般使用黃油、鈣基或鋰基潤滑脂;如果是軸皮故障,可以更換鋼珠或軸皮,如果是電機故障應到專業維修單位維修。
(4)電路檢查時,打開電源開關,檢查電路是否暢通,插接件是否插接牢固可靠、保險管工作是否正常,尤其是電池輸出端子與電纜的連接是否牢固可靠。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5)出行前,應檢查蓄電池的電量,根據出行的里程判斷蓄電池的電量是否充足。如果電量不充足,則應適當輔以人力騎行,避免蓄電池欠壓工作。
(6)出行前還應當檢查電機的工作狀況。起動電機並調整其轉速觀察和聽電機的運轉,如有異常現象,應及時維修。
(7)電動自行車使用前應檢查燈光、喇叭等,尤其是夜間出行。大燈應明亮,光束一般應落在車頭前方5-10米的範圍;喇叭聲音應響亮,不嘶啞;轉向燈應閃爍正常、轉向指示正常,燈光的閃爍頻率為75-80次/分鐘;儀表顯示應正常。
(8)出行前應檢查各主要緊固件是否緊固,如把橫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前輪、後輪、中軸、鎖母、腳蹬等的緊固件不應鬆動,如果出現緊固件鬆動或脱落,應及時緊固或更換。各緊固件的推薦力距一般為:把橫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前輪、腳蹬為18N.m,中軸鎖母和後輪為30N.m。
6.電動自行車儘量不要使用零起動(即原地起動),尤其是在負重和上坡處更應禁止。起動時,應先用人力騎行,當達到一定的速度時再轉為電動行駛,或直接使用電助動行駛。這是因為起動時,電機必須首先克服靜摩擦力,此時電流較大,接近甚至達到阻轉電流,使蓄電池大電流工作,加速蓄電池的損壞。
7.電動自行車騎行時儘量使用人力助動或電助動方式,尤其是上坡、負重、迎風行駛或路面坎坷不平時一定要人力騎行相助。這樣,可以避免蓄電池較長時間大電流放電,損壞蓄電池,有利於提高一次充電的續行里程,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8.電動自行車不適應坎坷不平或坡度過陡(一般應≤8°)的道路。如遇此種道路,應緩慢駕駛或下車推行。在該種路面下行駛,電機、控制器、蓄電池等的工作環境差,將降低使用壽命並容易損壞。
9.電動自行車行駛時應避免頻繁剎車和起動,剎車前或同時應將調速轉把回位,在道路擁護的區域儘量使用人力騎行。這樣,可以避免起動時大電流對蓄電池的損壞。
10.電動自行車的標準載重量為75公斤,應儘量避免超載。如果超載行駛,應使用人力騎行、人力助動方式。
11.寒冷天氣使用電動自行車,應儘量人力助動或電助動行駛;並且還應當注意蓄電池的電量及電壓指示,一般天氣寒冷時,應適當降低蓄電池的放電深度,切不可欠壓狀態行駛。這是因為,天氣寒冷時蓄電池的荷電能力、放電能力均有所降低。
12.電動自行車不怕雨雪天氣。但是,涉積水時水位高度不能超過電動輪轂軸承座的下沿,以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壞。雨雪天騎行後,應儘快擦拭乾淨;如果電器件浸水,還應該用吹風機將其乾燥。以免造成鐵件腐蝕和電路漏電、短路等故障。
13.雨雪天騎行,行駛速度應適當降低,剎車注意增加制動距離,防止側滑和掉頭等,以免危及人身安全。
14.電動自行車應避免長時間日光曝曬,存放時應置於陰涼處。日光曝曬會加速油漆、塑料件、橡膠件和電子元件的老化,降低其使用壽命和可靠性。
15.蓄電池充電時應使用配套或廠家指定型號的充電器,不可混用;充電時,蓄電池和充電器應位於通風陰涼處,放置穩妥,應遠離易燃易爆品,避免高温、潮濕和水淋,禁止用物品覆蓋,禁止嬰幼兒童接觸。充電時應首先確認電網電壓和頻率符合充電器的要求,然後將電池與充電器輸出端連接,充電器輸入端與電網相連接;充電完成後,先斷開電網連接再斷開充電器與電池的連接。鉛酸蓄電池充電一般需6-8小時。
16.蓄電池達到欠壓狀態應停止使用,並及早充電,禁止使用蓄電池的回升電壓,禁止蓄電池深放電和過放電,最好隨用隨充,使其始終處於豐電狀態。建議至少每天充電一次。
17.蓄電池存放時應放置在陰冷、空氣濕度適中的地方,蓄電池應保持直立;長時間存放應先充足電並且應定期補充電量,一般每月充電一次。鉛酸蓄電池長時間存放,可以加註幾滴蒸餾水,以抵消水分蒸發,減輕極板的硫化。
18.初次使用電動自行車應仔細閲讀《使用説明書》,瞭解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不要借給不會操縱電動自行車的人騎行。
19.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和其他不適宜騎行的殘疾人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心臟病、癲癇患者以及色盲者等騎行時應謹慎。
20.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騎行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在非機動車道或當地規定車道上行駛。
21.電動自行車應存放在陰涼、通風、乾燥、遠離腐蝕性液體和氣體的地方;存放時要將整車直立,輪胎氣壓充足;車體上不可加載重物;並且蓄電池應分開存放。

電動自行車電瓶保養

電動車作為交通代步工具已經普及,人們發現每到冬季電動車的電瓶容量比夏季大量縮水、或者變得難以充電,甚至無法啓動。其實,這很多是由於消費者忽略了冬季對電瓶的保養。記者走訪了首府幾家電動車維修店對電動車電瓶的保養進行了解。
賽罕區一家電動車維修店的維修人員告訴記者,蓄電池最佳的工作環境温度15攝氏度~40攝氏度。在此温度範圍之外,就會影響電池的正常工作,電池的壽命也會縮短。一塊正常的鉛酸電池可以保證車輛最遠行駛距離為50公里,由於熱脹冷縮原理,環境温度在-10攝氏度時,電池的電量不能百分之百地放出,冬季裏充滿 電一次行駛里程比夏季時充滿電一次行駛里程要減少很多。因此對於電瓶的保養是很重要的。
首先充電方面,每次回家後,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要進行充電,使電池保持在足電狀態下使用,如果偶爾沒充滿電對電池影響不大,但經常不充滿電使用,電池將產生一種“記憶”性,影響其續行里程,同時也損耗電池使用壽命。充電時先插電池插頭,再插電源插頭。充電結束,先拔電源插頭,再拔電池插頭。
其次,啓動電動車,避免大電流放電,減少載人行使,爬坡時最好人力推行或助力騎行,否則對電池的損傷很大。如果車輛在露天或冷庫停放數週不用的時候,應卸下電池,存放在較為温暖的房間內,以防電池結冰損壞。而且温度過低時要儘量縮短 電動車的使用時間,並應及時進行充電。如果不準備在冬季使用電瓶車,電池不要一直放到來年使用時再充電,而應該是每隔1個月給電池充1次電,以保證鉛酸電 池的儲電能力,同時避免酸液外溢損壞電池。維修人員説保養電瓶就記住要勤充電、多助力。
在使用半年後,最好到維修點做一個電池保養,適當補充電池的電解液,調節好電解液的比重,並檢查其存電情況,保持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必要時可以增加充電次數。同時,清潔電池的接線柱,並塗上專用油脂加以保護也很重要,這可以保證電動車啓動時切實可靠,延長電池的壽命。

電動自行車維修技術

〈一〉電動車全車沒電。怎樣處理
(1)檢查電池是否有輸出線頭是否開焊
(2)檢查保險絲保險座好壞
(3)檢查電源鎖是否好壞
〈二〉車有電不走。怎樣處理
(1)檢查電動車電池輸出是否正常。如輸出過底證明電池壞。急需更換電池
(2)把剎車線拔段。如車子轉動證明殺把壞了須更換殺把或是維修用表二及管量殺把是通的〈普通長閉殺把〉
(3)檢查轉把用鐵絲短接轉把正及和信號線如車子轉動證明轉把壞急需更換或維修。打開電源擰動轉把用萬能表量正及線和信號線有正5V 〈1-4〉轉把
(4)控制器是否好壞可以用轉把線的正5V短接如轉把轉動説明控制器沒問題最簡單的辦法聞一下控制器有沒有燒焦的味道有有的話證明控制器壞
(5)檢查電機好壞電機碳刷接觸不實也回造成有點不走
〈三〉電動車電機怎樣維修〈有刷與無刷〉
(1)有刷電機用萬能表量通的話證明電機是好的不通為壞
(2)無刷電機八跟線分別是黑紅黃綠藍大黃大綠大藍用完能表的紅筆量電機的黑線用黑筆量三跟小線分別阻止是650-750之間證明電機沒問題
(3)電動車有刷電機一般更換碳刷打開前注意換項器與碳刷的摩擦是不是接虛如是的話用砂紙摩擦換項器和碳刷保持距離一樣
(3)打開電機注意電機線包不要磨擦線包以免造成線包破壞
不要用鐵東西粘打磁鋼以免造成磁鋼破裂
(4)無刷電機更換霍爾要注意霍爾線的相接如是第一次最好是把線弄下來一跟焊上去一根以免發生焊錯焊完先用502沾住在用AB膠沾緊以免發生不堅固現象
(5)換磁鋼沾磁鋼注意把錠子和磁鋼上邊的膠清晰乾淨
用磁鋼和磁鋼相吸應該把相反的方向放膠然後粘住
〈四〉電動車更改控制器。有刷與無刷
(1)有刷控制器用普通行控制器相改很簡單但是電量顯示版12V改36V就用36直接12V電量顯示版〈不過改了跟沒改一樣是不準的〉
(2)無刷控制器用體陪的控制器相改如過反轉有兩種辦法去排斥1翻倒電機2用電機的8跟線+正 -負 A黃 B藍 C綠小線是SA黃 SB藍 SC綠正負不動大線A與B相換小線SA與SC相換就可以了
〈五〉電動車體配250W電機與150控制器能不能改掉
是不可以的如250W電機相配350控制器在1-4轉把時間是能使的但是 150控制器相配250電機是帶不起來的因為控制器輸出到頭才 150W跟本帶不起來控制器
〈六〉無刷電動車在電量顯示壞掉輪子會不會轉動
一般來説無刷電機轉把之接連接控制器是會轉動的但是如過轉把沒有連接控制器而相接電量顯示的話那電機是不會轉動的.
〈七〉無刷電機一般是4跟引線出現倒入控制器但是殺把線在哪跟線倒入的
一般電動車是在轉把分接但跟信號線但是有的電動車不是的他是在單跟線殺把線和另外的一跟大線負極線上倒入合成殺把線
〈八〉雙動力電機與變頻記電器
(1)雙動力電機只的是電機裏邊兩個線圈倒入11跟線其中8跟無刷是普通低速線而電機高速線圈是在電機右邊的3跟大線上
(2)記電器是在與控制器相配的當轉把擰到一定程度時控制器會有承受不住的壓力他就輸出過高的電流通過記電器發出信號產生記電器在低速擋變換到告訴擋而產生不停的傳喚到電機的高速線上
〈九〉無刷電機為什麼是8跟線他的三跟大線分正負極嗎
他的三跟大線是不分正負極的因為當轉把擰動時輸出電壓通過電機的霍爾線外這3跟大線是不停的來回倒找不到正極沒準一會在藍線上沒準在黃線上一會沒準就在綠線上才會產生到顧客所提的問題 <為什麼無刷電機啓動時響聲很大>你可以去和他解釋這叫電機轟陣聲
〈十〉SM合動力是什麼意思
(1)SM代表數碼的意思合動力是隻控制氣與電機相配的同時產生車子在撞擊的同時控制器會產生自保的現象通過電流傳給電機使電機不走
(2)有的人説SM合動力是不是就是雙動力可以告訴你不是雙動力是電機和變頻繼電器而合動力是隻電機與控制器象陪
〈十一〉前搖臂減鎮和液壓減鎮是不是可以加油
(1)是不可以的因為在出廠時間搖臂減鎮通過檢驗後裝在車上他他壽命是在8年左右即使加油也是沒有用的
(2)液壓減鎮是相同的概念
〈十二〉電機電池為什麼壽命長短
在電動車發展期間一般採用150W-180W電機12AH電池在這種期間電池使用壽命能達到2-3年而在不段的提高顧客提出車速慢電機改為350W-500W而電池改到17AH-20AH電池使用的卻包在6-10個月還有的廠家採用700W電機證明電機輸出功率大而電池絞費壽命只有在減少證明速度不是完美的。
〈十三〉電動車電池怎麼跑不到你門説的公里數
如在冬季你可以解釋在冬天鉛酸電池放電有30%儲存在裏邊的即使是夏季你可以説電動車是在(標闊)的情況下采用是車是在2及風以下75公斤以下在平整的路段<不剎車人少> 電機是電動自行車的主要動力驅動部份,也就是電動自行車的心臟。電機好壞直接影響着電動自行車的性能。據業內專家介紹。國內電動自行車所用電機主要有有刷電機和無刷電機兩種,有刷電機又有高速和低速之分。

電動自行車防火知識

要經常檢查電動自行車的電路插接點,防止接觸不牢引起接觸點打火,發熱;避免線路老化、磨損而造成短路、串電事故的發生。電動車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選擇專業的維修機構或人員,不要擅自拆卸電氣保護裝置,確保電氣線路和保護裝置完好有效。電動自行車的電瓶充電時會跑出可燃性氣體,因此充電一定不要在狹窄、密封的環境中,應儘量在室外進行,或將電池拆下單獨充電。充電時要選擇合適的線路,線路敷設應固定安裝,要加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
電動車充電一定要遠離易燃物品,不可以充的時間過長,充電時間過長,充電器過熱容易引發火患,充電時應當按照説明書的規定進行充電,充電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個小時。充電時,應將充電器放置在比較容易散熱的地方;如果電動自行車的電瓶質量低劣或長時間使用,充電器的温度容易很高,引發火災,所以在夜間睡眠時間時充電不可以掉以輕心。
在電動自行車行進過程中起步、爬坡時應該腳蹬助行,防止啓動電流過大、機件長時間超負荷工作,引起電機線圈、線路、電瓶和調速器的過熱損害,甚至釀成災害。要儘量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着火。
此外,購買電動車時,應首選鋰電瓶。它容量大、自耗少、污染少,其次鉛酸乾電瓶,它密封性好、不易漏電解液,一定要防止電解液泄漏造成的污染、腐蝕和傷害。購買電動車時還須看清產品説明書並按説明書操作,還要選擇與電動車、充電器、電機型號、規格相配套的電瓶。 [9] 

電動自行車被禁事件

事件內容
2014年10月9日,廣州市法制辦指出,受利益驅動,廣州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油電混合助力車等,在市場上仍有商家在銷售,為推動銷售,部分商家甚至提供外省市號牌登記服務,或者直接提供假牌假證 [10] 
事件評論
從公眾權利、民生與城市交通層面,簡單封殺電動自行車就難以服眾。道路資源是城市公共資源,應該滿足不同層次羣眾的出行需求,私家車可以使用,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行人都應該分得一定的路權,這才算公平合理。
電動自行車又要禁止,將再度剝奪中低收入羣體使用道路資源的權利,並將這些權利讓給高收入羣體,這是變相“劫貧濟富”。
電動自行車不是一種簡單的代步工具,它早已深深滲透到一些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商業活動中,如快遞、飲用水、瓶裝煤氣、大米、報紙、函件等等送貨上門。電動自行車不僅能夠保障市民生活便利,也讓市民享受到“高性價比”的生活。一旦封殺電動自行車,許多行業成本隨之增加,不僅對行業發展有影響,市民支出也會水漲船高。
封殺電動自行車只會讓城市交通擁堵雪上加霜。封殺電動自行車,會產生擠出效應、替代效應。這樣一來,城市交通壓力會更大,擁堵將更厲害,到時再漲停車費恐怕也無濟於事。

電動自行車重要提醒

近年來,國內由於電動自行車引發了多起火災事故,這其中80%的火災都是電動自行車充電時引發的事故。電池過載充電,容易發生爆炸,引燃電動車的塑料部件,釋放出大量有毒煙氣,導致人員和財產損失。因此,家裏有電動車的請注意:
①不要圖便宜買改裝電池,因為這些電池是用已經超過使用年限的電芯重新組裝的;
②不要夜間充電,因為夜間充電極易電量過載,引發火災;
③要按説明書規定的時間充電,充電器和電池的電壓要匹配;
④不要把電池放在家裏充電。 [11] 

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

交警提醒您,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裝備要齊全,保護好自己生命安全,並檢查剎車是否靈敏。
2.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通行,同時從道路(不含路肩)右側邊緣線算起,不得超過1.5米。此外,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在車行道上停車滯留。
3.電動自行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時,轉彎的電動自行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4.電動自行車要橫穿道路時,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5.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與周邊的電動車駕駛人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同時,還應當與前方或者相鄰行駛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6.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7.電動自行車載人,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兒童 [14]  ,搭載六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達到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法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駕駛時不得載人。
8.駕駛電動自行車時,遇到車輛故障或途中制動失效的,應當下車推行。
9.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時,如果駕駛人人身沒有受到傷害的,應當保護現場,及時報警,購買了電動自行車保險的,還應當按保險公司的要求向保險公司報警。如果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損失輕微,符合自行撤離現場的規定,應當在與事故其他當事人互留聯繫方式、車號等信息,並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使用手機拍攝即可)後,及時撤離現場,並與對方自行協商。
2020年8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售後服務規範》實施。規定電動車售後服務網點不允許人員居住,店內無人不允許充電。 [3] 
交管部門提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是違法行為,如引發交通事故不但要承擔傷害後果,還要承擔責任 [4]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週歲。為了解決十二週歲到十六週歲孩子上學放學接送問題 [5]  ,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六週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5] 

電動自行車車牌規定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新國標施行後,國內的電動兩輪車分成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市民可根據車輛技術參數對照附件圖標準,判斷車型。其中電動自行車上綠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閩B開頭藍牌,不得載人。電動摩托車上閩B開頭黃牌,且可以載一個人。上了藍牌的車不能更換黃牌 [12] 
湖南省長沙市
湖南省長沙市,電動自行車上綠牌,電動摩托車上機動車黃牌,電動輕便摩托車上機動車藍牌,非國標電動車上黃色臨時牌照 [13] 
杭州市
2021年11月1日,記者從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即日起,杭州所有銷售的電動車和蓄電池“無碼一律不得銷售“,所有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的車身和電池上必須有“浙品碼”才能上牌。消費者已購無“碼”車輛需聯繫商家補碼,或由駐點的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賦碼後才可以上牌。
在2021年10月20日,“浙江e行在線”正式上線。該數字化系統從生產、銷售、登記、騎行、充停、維修、回收七個環節入手,實現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全生命週期的閉環管理。“浙品碼”便是其中重要一環。 [19] 
電動自行車的車牌

電動自行車證照規定

電動自行車行駛證

2021年5月,江蘇省可以領取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 [15] 
2022年1月4日起,三亞市對未懸掛號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將一律拖移,強制進行註冊上牌。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未進行註冊登記、已領取號牌未按規定安裝)上路行駛,根據《海南省實施辦法》第82條相關規定,將被處以30元罰款的處罰。 [21] 

電動自行車駕駛證

2019年4月15日起,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和超標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駛證 [16]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