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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鎖定
- 中文名
- 城市管理局
- 屬 性
- 政府下屬的一個組織
- 工作職能
- 主管城市環境衞生工作
- 管理監督
- 行使市容環境衞生管理
主要職責
3、主管城市環境衞生工作;負責大、中型市容環境衞生設施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和實施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的市容環衞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城市道路的沖洗灑水和生活垃圾、特種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置;負責機動車清洗、環境衞生企業的行業管理。
6、負責城鎮户外廣告定點的監督管理;對利用園林綠化設施、市政府附屬設施和利用建築物等佔用城市空間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城區路燈和城市夜景燈飾的設置及維護管理;組織、協調、管理城市“光彩工程”。
8、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目標的制定,受理市民有關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的來信來訪和羣眾投訴。
10、指導、監督各鄉鎮城鎮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12、集中行使對亂建亂搭、環境污染、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亂停亂放、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和城區河堤通道、無照商販、無證飲食品店攤點等行政執法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