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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桑阿

鎖定
伊桑阿(1638~1703),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黃旗人,世居瓦爾喀部,清朝順治九年(1652)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卒諡文端。
乾隆十二年(1747),入祀賢良祠
全    名
伊爾根覺羅·伊桑阿
別    名
伊桑阿
諡    號
文端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滿州正黃旗
出生地
伊爾根
出生日期
1638年
逝世日期
1703年
主要成就
推誠佈公,深受康熙帝重用
最高官職
文華殿大學士

伊桑阿生平經歷

順治九年(1652)進士,由禮部六品筆帖式任禮部主事
康熙三年(1664),任票本員外郎
康熙七年(1668),任刑部郎中
康熙十二年(1673)八月,任內閣侍讀學士。十月,擢升內閣學士
康熙十三年(1674)十二月,充經筵講官
康熙十四年(1675)十一月,擢升禮部右侍郎,調任户部右侍郎。
康熙十五年(1676)十月,命同工部尚書冀如錫前往視察淮揚等處河工
康熙十六年(1677)四月,轉任户部左侍郎。擢升工部尚書。八月,調任户部尚書吳三桂盤踞湖南,廷議組建水師,自嶽州洞庭湖,斷敵餉道,命伊桑阿赴江南督治戰艦。
康熙十七年(1678),覆命和刑部侍郎禪塔海前往茶陵督治戰艦。
康熙二十一年(1682),黃河決口,命前往江南勘視河工,布政使崔維雅隨同前往,崔維雅備文向上陳述,與靳輔的觀點不合。伊桑阿召來靳輔當面詢問,康熙帝認為崔維雅所奏不可行,沒有同意。上疏陳述黃河兩岸堤工修築不如式,免除了靳輔的官職,戴罪督修。覆命籌備海運,上疏進言:“黃河運道,非獨運輸物資至國家的倉廩,即商賈百貨,賴以通行,國家在所必治。若海運,先需造船,所費不貲;且膠、萊諸河久淤,開濬匪易。”得到康熙帝的採納。同年冬,俄羅斯犯邊,命前往寧古塔造船以備徵調。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調任吏部尚書
康熙二十三年(1684)夏,發生旱災,和大學士王熙等清理刑獄。同年秋,隨康熙帝南巡,命閲視海口。上疏進言車路、串場諸河及白駒、草堰、丁溪諸口,宜命河臣靳輔疏浚,引流入海。康熙帝認為靳輔督理黃河堤岸,勢難兼顧海口,於是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管理此事。
康熙二十四年(1685)五月,調任兵部尚書
康熙二十五年(1686),調任禮部尚書
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充三朝國史總裁。
康熙三十五年(1696)三月, 命兼管兵部尚書事。六月,因台站馬匹多斃,部臣沒有嚴加整治又不劾奏,降三級留任。
康熙三十六年(1697),康熙帝親征噶爾丹,命前往寧夏安設驛站,事平,與大學士阿蘭泰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
康熙三十七年(1698),以年老請求退休。康熙帝對阿蘭泰説:“伊桑阿厚重老成,宣力年久,爾二人自任閣務以來,凡事推誠佈公,不惟朕知之天下無不知者。伊桑阿雖以年老求罷,朕不忍令去也”。
康熙四十一年(1702),再次以病請求退休,下詔允許原官致仕
康熙四十二年(1703)七月,去世,諡文端。
乾隆十二年(1747),入祀賢良祠 [1-2] 

伊桑阿軼事典故

康熙帝曾御批本房,伊桑阿與大學士王熙、吳琠及學士韓菼等以折本請旨,康熙帝説:“人命至重,今當勾決,尤宜詳慎。爾等苟有所見,當盡言。”伊桑阿於是舉出可原諒的十餘人,皆得緩死,康熙帝慢慢説:“此等所犯皆當死,猶曲求其可生之路,不忍輕斃一人。因念淮、揚百姓頻被水害,死者不知凡幾。河患不除,朕不能暫釋於懷也!”伊桑阿陳説災民困苦,康熙帝説:“百姓既被水害,必至流離轉徙。田多不耕,賦安從出?今當預免第二年田賦,等災黎於水退時思歸故鄉,粗安生業。”伊桑阿等皆頓首,於是下詔免除淮、揚第二年田賦 [1] 

伊桑阿史料記載

清史稿·列傳三十七》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五十》 [2] 

伊桑阿親屬成員

子:伊都立 [1] 

伊桑阿人物評價

清史稿》:①康熙初葉,主少國疑,滿、漢未協,四輔臣之專恣,三藩之變亂,台灣海寇之趒蕩,措置偶乖,皆足以動搖國本。霨(李霨)、廷銓(孫廷銓)、立德(杜立德)、溥(馮溥)當多事之日,百計匡襄;熙(王熙)預顧命,參軍謀;正治(吳正治)等入閣,值事定後,從容密勿,隨事納忠;伊桑阿、阿蘭泰推誠佈公,受知尤深。康熙之政,視成、宣、文、景駕而上之,諸臣與有功焉。②居政府十五年,尤留意刑獄,每侍直勾本,上有所問,輒能舉其詞,同列服其精詳。 [1] 
康熙帝:①品行端凝,才識敏練,勤勞歲久,倚毗正殷。②歷練老成,效力年久,簡任機務,鎮靜和平,實心任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