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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蘭泰

(清初大臣)

鎖定
阿蘭泰(?-1699年),富察氏,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大臣。 [2] 
阿蘭泰初任筆帖式,累遷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年),經議政大臣等疏薦,練習部務。“三藩”叛後,阿蘭泰專司軍機文檄,以勤勞詳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康熙二十年(1681年),擢光祿寺卿,遷內閣學士,充《平定三逆方略》副總裁兼和《明史》副總裁。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遷兵部侍郎,兼管佐領,擢左都御史,遷工部尚書,後累調吏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充三朝國史總裁,擢武英殿大學士。 [2]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陝西飢,阿蘭泰與河道總督靳輔議運江淮糧米於西安,以備積儲。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親征準噶爾部噶爾丹,阿蘭泰奉命留京宿衞禁城,綜閲章奏。同年秋天,阿蘭泰隨康熙帝出歸化城(今內蒙古呼和浩特),駐黃河西界,奉命經劃軍務。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深得康熙帝讚賞。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阿蘭泰去世。 [2]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藍旗
出生地
薩察訥殷
逝世日期
1699年
主要成就
官至工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主要作品
《平定朔漠方略》《平定三藩方略》
本    名
富察·阿蘭泰
諡    號
文清

阿蘭泰人物生平

初任兵部筆帖式,累遷職方司郎中
康熙十九年(1680),議政王大臣會議以勤勞詳慎疏薦,得旨以三品卿用。
康熙二十年(1681),擢光祿寺卿,遷內閣學士
康熙二十一年(1682),充《平定三逆方略》副總裁,兼充《明史》總裁,教習庶吉士
康熙二十二年(1683),遷兵部侍郎,兼管佐領
康熙二十三年(1684),同吏部侍郎陳廷敬刑部侍郎佛倫副都御史馬世濟管理錢法
康熙二十五年(1686)六月,擢左都御史。十二月,上閲方略,以敍事多舛錯,諭閣臣曰:“平逆始末,阿蘭泰知之甚詳,可與酌改,務期紀載得實。”
康熙二十六年(1687)二月,遷工部尚書。十月,以商人採輸楠木,工部監收遲延,部臣並應降調,上念阿蘭泰任事未久,寬赦之。
康熙二十七年(1688)二月,調兵部尚書。五月,調吏部尚書
康熙二十八年(1689),上以雨澤愆期,命偕尚書徐元文慮囚,奏減罪可矜疑者四十五人。四月, 充三朝國史總裁官。五月,擢武英殿大學士
康熙三十一年(1692),陝西饑荒,命阿蘭泰與河督靳輔議運江、淮糧米自黃河溯西安,以備積儲。
康熙三十二年(1693),噶爾丹侵擾哈密,上命飭兵預備,阿蘭泰與領侍衞內大臣索額圖等議增撥京兵一千及陝西督標兵三千,付甘肅提督孫思克相機剿御。
康熙三十三年(1694),複議噶爾丹逼近圖拉,請遣右衞駐守大臣費揚古郎坦等往剿。尋以逆首遠遁,奏撤塞外新增驛站,詔費揚古還軍歸化,郎坦撤軍。
康熙三十四年(1695),上出古北口巡歷塞外,命留京總理章奏。
康熙三十五年(1696),上親征噶爾丹,阿蘭泰仍留京,與尚書馬齊、佛倫宿衞禁城。九月,隨駕出歸化城,駐蹕黃河西界,經畫軍務。十月,以扈從勞,賜內廐馬一。命赴右衞恤賞隨徵官兵,奏免大同及滿洲蒙古漢軍借支銀兩。
康熙三十六年(1697)六月,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八月,厄魯特台吉丹濟拉來降,上駐蹕翰特穆爾嶺,召入見,阿蘭泰及郎中阿爾法引之入御幄,上屏左右,令阿蘭泰等出,獨與丹濟拉語良久。及退,召阿蘭泰諭曰:“爾偕降人入,以防不測,意甚善。朕令爾出,欲推誠示不疑耳。”
康熙三十七年(1698),與伊桑阿俱以年老善忘奏解閣務,上曰:“大學士重任,必平坦雍和、任事謹慎者方為稱職。至於記事,可令學士任之。”
康熙三十八年(1699)九月,卒。方病劇,上欲臨視,遣皇子先往,而阿蘭泰已卒。上為輟朝一日,遣皇子及內大臣、侍衞奠醊,賜銀二千兩,贈太子太保,加贈少保,諡文清。
雍正十年(1732),入祀賢良祠 [1] 

阿蘭泰人物評價

康熙帝:自任閣務以來,凡事推誠佈公,不惟朕知之天下無不知者。

阿蘭泰人物軼事

阿蘭泰操行清謹,處政府遠權勢,人莫敢幹以私,以是為上所重。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月,上與大學士馬齊論內閣舊臣,稱阿蘭泰能強記,且善治事雲。

阿蘭泰家庭成員

伯父 :尼喀納,因平定三藩之亂有功,得騎都尉世職。
子 :富寧安
孫 :烏魯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