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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

鎖定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又被稱為湄公河慘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的事件。此事件造成“華平號”上的6名中國船員和“玉興8號”上的7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
2011年10月28日下午,泰國表示,嫌犯是隸屬於泰國第三軍區“帕莽”軍營的9名士兵。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聯合專案組在老撾波橋省抓獲案件主犯糯康 [1]  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死刑。
中文名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
外文名
10. 5 Chinese crew members killed in Golden Triangle
別    名
湄公河慘案
地    點
泰國湄公河金三角水域
遇難人員
12名中國船員遇難,1人失蹤
遭截船隻
華平號、玉興8號
主    兇
糯康桑康·乍薩依萊
發生時間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事件經過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
劫持事件全程記錄 劫持事件全程記錄
中國籍船隻“華平號”和緬甸籍船隻“玉興8號”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與被劫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號”,但由於位置靠後,未被攔截。“華鑫6號”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後挾船離去,隨後便與其失去聯繫。 [2-3] 
10月5日中午12點
玉興8號船長突然用緊急廣播呼叫,船長只説了四句話“我現在在吊車碼頭!馬上叫救護車!馬上報警!有人受傷了!”之後就沒有了消息。事發後,通過緬甸境內的報關員證實,當天中午11點左右,在離被劫持地點5公里的地方,報關員看到兩條快艇押着兩條運輸船通過,但沒看到船上是由什麼人駕駛。報關員通過無線電與運輸船聯繫,但沒有得到迴應。 [2-3] 
10月5日下午13點半
泰國軍方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線索,遂加強巡邏和檢查力度。警方的巡邏艇5日在清閒鎮的湄公河上,發現事發船隻,船上裝的貨物是水果,與普通貨船無異,但貨物旁有人在看守,樣子卻不像是水手。警方遂示意貨船停船接受檢查。兩艘貨船並未停下,反而加速逃跑,之後軍方與船上5名武裝人員交火,武裝人員中一名被擊斃,其餘逃離。 [2-3] 
10月5日下午14點
船艙彈孔 船艙彈孔
14點左右,“玉興8”號船舶業務員從泰國警方瞭解到:“華平”號和“玉興8號”船停靠在金三角吊車碼頭,兩艘船上已沒有船員,“玉興8”號船上有一具屍體,屍體已面目全非,難於辨認,屍體旁放有槍支。“玉興8”號的駕駛室到處血跡,有多處彈孔,兩艘船上共搜出八、九十萬顆毒品麻黃素,兩艘船上的船員去向不明。 [2-3] 
事後幾天
2011年10月7日,在泰國清盛碼頭先後發現了兩具遺體,經證實為“華平號”船長黃勇和“玉興8號”船長楊德毅的兒子。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腹部中彈兩槍死亡;另外一個的眼睛、嘴巴被膠帶封住,頸部有致命刀傷,胸腹部中彈死亡。 [4] 
遺體打撈 遺體打撈
2011年10月8日,泰國警方從湄公河打撈起9具中國船員屍體,另有2人下落不明。打撈出來的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上纏滿膠帶,背上有無數的槍眼。 [5] 
2011年10月10日,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色薩·西訕在接受新華社電話採訪時説:在湄公河遭襲的兩艘貨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搜救人員當天早些時候在清萊府清孔縣境內湄公河水域發現一具中國船員遺體。 [6] 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泰國清盛縣開展工作。經工作組確認,截至11日17時,遇難中國船員總數為12名,仍有一名失蹤者。 [7]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遇難名單

船隻
姓名
性別
備註
中國思茅籍船舶“華平號”船員
黃勇
三等船長
蔡方華
三等輪機員
楊應東
水手
李燕
炊事員
王建軍
三等駕駛員
邱家海
三等輪機長
緬甸籍船舶“玉興8號”船員
何熙倫
三等船長
郭志強
三等船長
楊德毅
三等船長
王貴超
三等輪機長
文代洪
三等駕駛員
何熙行
三等駕駛員
曾保成
船員
楊植緯
楊德毅之子
陳國英
船員
資料來源: [3-4]  [8]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各方迴應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中國

家屬代表 家屬代表
事件發生後,中國外交部立即啓動應急機制,指示駐泰國使領館迅速查明情況,全力搜尋失蹤中國公民下落,做好善後等後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國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在湄公河相關水域航行的中國船舶船員的保護。駐清邁總領事已在第一時間率員赴事發現場開展工作。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與老撾南塔和波橋外事廳取得了聯繫,讓其提供信息 [9]  [6]  要求妥善處置善後事宜,儘快讓滯留在清萊的中國貨船和船員安全返回國內。 [7] 
2011年10月13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襲遇難船員的29名家屬代表離開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從中國磨憨口岸出境,前往泰國清盛縣辨認遇難親人遺體並在事發地湄公河邊舉行追思會弔唁死難者。 [10]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緬甸

佤邦新聞局聲明 佤邦新聞局聲明
針對2011年10月10日泰國軍方和警方稱:由緬甸佤邦毒梟諾坎指揮的販毒集團被認為是在湄公河槍殺中國船員的幕後黑手,緬甸佤邦政府發言人當天聲明,佤邦方面與事件無關。緬甸佤邦發言人李祖烈表示,媒體上公佈了這個事情跟佤邦有染以後,佤邦也進行了調查,找到了當時在泰國清盛碼頭的一個目擊者,根據這個目擊者的説法,當發現這個船隻下來時候,泰國警察曾經從岸上對船隻鳴槍示警,中國貨船停了,隨後泰警登船,發現了一具船員的屍體和五名船員,片刻之後,目擊者證人看見泰警槍擊這五名船員,並將六具屍體推入江中。 [11]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泰國

2011年10月6日,對於之後發生的交火,泰國《曼谷郵報》報道稱,泰國軍方5日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線索,在當天下午發現事發船隻,並與船上5名武裝分子交火,其中1名武裝分子被擊斃,其餘逃離。被擊斃武裝分子不是中國籍。隨後幾天內,泰國警方從湄公河相繼撈起了11具中國船員屍體。泰國中文報紙《世界新聞》報道,清萊府警方近期接到報案,稱鄰國有一大批毒品準備運往金三角,可能會通過水路運輸,警方遂加強巡邏和檢查力度,爭取將這批毒品攔下。警方的巡邏艇5日在清閒鎮的湄公河上,發現兩艘從上游駛來的貨船,分別名叫“玉興8號”和“華平”號,兩艘船均是300噸級的貨船。警方發現,船上裝的貨物是蘋果雪梨等水果,與普通貨船無異,但貨物旁有人在看守,樣子卻不像是水手,警方發現異常遂示意貨船停船接受檢查。可是兩艘貨船並未停下,反而加速逃跑,並利用體型龐大強行逼退警方的巡邏艇。巡邏警方立即用無線電請求支持,邊境警方立即派出武裝快艇追逐。貨船上的人看到快艇追到,竟然向快艇上的警員射擊,警方立即開火還擊,併成功擊斃一名毒販,毒販們看到此情景紛紛跳下水逃跑,警方將兩艘貨船攔下。通過檢查,警方在貨船內搜到95萬粒麻黃素藥丸(另有一説為918000粒)和1支AK47自動步槍。 [9]  [12] 
2011年10月10日,泰國《曼谷郵報》報道稱,經初步調查,泰國警方認為這起劫殺案的兇手是來自緬甸佤邦的諾坎販毒集團,劫匪的動機可能是索要保護費,也可能想劫持船隻運毒,遭到中國船員拒絕後,便對他們痛下毒手。泰國軍方和警方稱,華平號”和“玉興8號”的遇襲情況和諾坎的作案手法很像。由緬甸佤邦毒梟諾坎指揮的販毒集團被認為是在湄公河槍殺中國船員的幕後黑手。 [11]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案件處置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案件調查

  • 聯合勘察
中老緬泰聲明 中老緬泰聲明
2011年10月13日,中國外交部召見泰國、老撾及緬甸駐華使節,提出緊急交涉。遇難船員家屬抵達泰國認領親人遺體。 [13] 
2011年10月14日,遇難船員遺體告別儀式舉行。中國公安領航船帶領滯留泰國的28艘中國貨船啓程回國。 [13] 
2011年10月16日上午,由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與泰國方面開始對遇襲船隻進行首次共同現場勘查。下午,中國政府聯合工作組在泰國清萊府與泰國警察副總監班西里·巴帕瓦舉行會談。
滯留泰國船隊回國 滯留泰國船隊回國
2011年10月23日,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雲南西雙版納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處理“10·5”案件有關事宜,並提出建立中老緬泰四國維護瀾滄江湄公河國際航運安全執法合作機制。滯留泰國的全部中方船隻平安返回中國國內。 [1]  [14] 
2011年10月24日,中國派出以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為團長的高級代表團趕赴泰國,瞭解相關案情,督促泰方儘快破案。 [1] 
2011年10月26日,中國公安代表團調查案發現場。 [13] 
2011年10月28日,警方鎖定9名嫌疑人,嫌犯是隸屬於泰國第三軍區“帕莽”軍營的9名士兵。 [13] 
2011年10月29日,國務院總理温家寶與泰國總理英拉通電話,要求泰方加緊審理,依法嚴懲兇手,希望中、老、緬、泰四國協商建立聯合執法安全合作機制,共同維護湄公河航運秩序。 [15] 
2011年10月31日,在中國政府倡導下,中、老、緬、泰四國在北京決定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執法合作機制,該機制的建立為協作偵辦專案奠定重要基礎。隨後,專案組分別向老緬泰三國派駐工作組,專案組領導先後10餘次出訪老緬泰,與老緬軍警和泰國警方高層會談會晤數十次。 [14] 
2011年11月3日,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西雙版納州公安局以及中國國內相關執法部門組成了“10·5”案件聯合專案組,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任組長,抽調200餘名精兵強將全力破案。 [1]  [14]  經過大量的調查摸排,專案組判明兩艘中國商船是在湄公河孟喜島附近河段被非法武裝力量劫持的,現場發現的毒品、槍支,極可能為栽贓陷害。結合2008年以來發生在湄公河上的28起針對中國公民的劫持傷人案,經過大量分析和研判,專案組把“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組織納入視線。 [1] 
  • 勘查記錄
案發後,泰國第五證據鑑定中心製作了《事發地點命案證據調查報告》,泰國中央證據鑑定局生物學與DNA鑑定組製作了《調查報告》。 [16] 
“10·5”案件聯合專案組通過地方警務合作機制與泰國進行證據交換,獲取泰方現場勘驗報告、屍檢報告等證據材料17份、480餘頁和200餘張照片。同時,中方也向其他國提供600多頁的證據材料。 [17] 
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物清單、槍彈鑑定、彈道調查報告,華平號、玉興8號上的中國船員在被捆綁後遭到槍擊,有的槍支分別射擊過不同的被害人,有的同一被害人被不同的槍支射擊過,屍檢結果顯示,13名中國船員均系槍彈傷致死。射擊中國船隻和船員的共有13支槍、5種槍型,每名中國船員中槍的情況並不一樣,最多的達8處槍痕。 [17-18] 
根據泰國方面提供的現場勘查筆錄,岸邊的公路上發現1片7.62毫米北約制式槍支的子彈鍊甲碎片、土坎上發現2枚5.56毫米步槍子彈彈殼。 [18] 
彈道調查報告指出,華平號遭到了來自岸邊的槍擊;槍彈鑑定顯示,一支使用5.56毫米子彈的步槍既在岸邊射擊過又在玉興8號上射擊過,使用北約制式7.62毫米子彈的槍支擊中過被害人。根據泰國中央證據鑑定局生物學與DNA鑑定組的鑑定,在華平號上提取的煙蒂的DNA與一名泰國軍人的DNA較接近,佐證泰國軍人登船的事實。 [18] 
經勘查,在“玉興8號”駕駛室發現了楊德毅的屍體。2011年10月7日至11日,在泰國清盛港附近,又陸續找到12具船員屍體。在“玉興8號”和“華平號”上共查獲919600粒毒品可疑物,經鑑定,毒品可疑物為甲基苯丙胺(即冰毒)。 [19] 
泰國4號證人證言顯示,10月4日,有泰國軍人致電湄公河艇隊,説5日會有兩艘中國船到達,船上有走私品,讓他們做好準備。 [16] 
泰國2號證人聲稱,2011年10月5日早上11時左右,他和清盛警察局幾個人來到一棵雞素果樹下,看到停泊的中國船隻。有幾個人跳上邊上的4艘快艇,飛速向金三角方向逃去。這名警察開車前行200米左右,看到泰國軍人向兩艘中國船射擊。一股濃煙過後,岸上只剩下了2名軍人,其餘7人上船後繼續開槍。 [16]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罪犯追捕

2011年10月30日下午4時,泰國警察總署副署長帕奴彭上將在清萊府警察局召開記者會,公佈了9名涉案泰國現役軍人在其上級軍官的帶領下,到泰國清萊府警察局自首消息,警方控告9人犯有殺人罪、拋屍罪(《曼谷郵報》的説法是被控謀殺與毀壞證物罪),但涉案9名泰軍人並未認罪 [20]  。警方對他們進行初步審訊,之後9人便回到軍營。警方稱,因為軍人的身份較為特殊,之後他們將被移送到泰國的軍事法庭進行裁決。不過警方的審訊還要持續一段時間,相信一些案件的細節將進一步揭開 [21]  。泰國軍方的表態和警方則不同。泰國陸軍發言人訕森上校稱,根據泰國第三軍區的報告,10月5日的事件是“突發事件,執勤軍人是按照職責行事”。泰國陸軍司令巴育上將30日命令陸軍參謀長調查此事,並由第三軍區成立兩個小組調查這9名嫌犯。 [22] 
  • 自首名單
少校車彭
中尉阿奴頌
士兵查仁彭
士兵易提沙
士兵喀尼頌
士兵猜哇
士兵巴扎
士兵彭
士兵潘沙
資料來源: [20]  備註:均屬泰國北方邊防軍現役軍人(音譯)
2011年11月底,專案組抓獲一名在中國販毒的緬甸籍犯罪嫌疑人。據交待,向他收取保護費的是糯康組織的一個小頭目,也是糯康組織旗下一條船的船長。緬甸人巖相宰很快被專案組抓獲。經過突審,巖相宰陸續交待了糯康組織的組成人員和組織分工。巖相宰交待,“10·5”慘案發生後,他曾聽頂頭上司依萊(糯康組織3號人物)講過,“10·5”案件是糯康組織乾的。 [1] 
2011年12月,糯康集團骨幹分子依萊被抓獲後,陸續交代了集團內部組織架構,並交代了和泰國個別不法軍人勾結,策劃實施“10·5”案件的情況。依萊被捕後,糯康犯罪集團主要成員轉移至深山老林中躲藏。 [23] 
2011年12月6日,糯康出現在老撾波喬省內安村(一説希拉米村 [17]  ),按計劃警方準備在這個村的重點村民家裏進行搜查,卻因手續不全被村長阻止,糯康趁機逃走。 [24]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間,緬甸老撾軍警多次對糯康犯罪集團開展清剿行動,收繳了大量槍支彈藥、爆炸物、毒品及現金,抓獲多名集團成員,進一步擠壓了糯康犯罪集團的生存空間。期間專案組對糯康施行了3次抓捕行動。 [2] 
主犯移交中方 主犯移交中方
2012年4月13日,糯康的一名情人在老撾的敦蓬縣被捕。警方起獲了100萬片毒品甲基苯丙胺片,1000克黃金和7400萬泰銖(約合1500萬元人民幣)的現金。 [25] 
2012年4月20日,糯康組織2號人物桑康被抓獲。 [1] 
2012年4月25日,專案組獲知糯康由緬甸潛入老撾波喬省孟莫縣活動,立即通報老撾軍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強戒備盤查。當天下午,糯康剛在老撾波橋省的碼頭下船,就被警察發現,警察鳴槍示警,引來附近警察增援,最終將3人抓獲。隨後,專案組加強與老、緬軍警高層協調力度,先後在中緬邊境成功抓獲糯康犯罪集團成員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 [1] 
押送抵京 押送抵京
2012年5月10日上午11點,中老警方在老撾萬象機場舉行了移交儀式。當日,糯康被押送抵京。中國公安機關在機場向糯康宣讀了對其的逮捕令 [26]  。據糯康交代,負責案件具體實施的是四號人物翁蔑。隨後,專案組繼續組織抓捕,走投無路的翁蔑和手下五六十人向緬甸政府投降。 [1]  [14] 
2012年7月2日,泰國向9名涉案軍人發逮捕令,對涉案泰國軍人和糯康手下牽線搭橋的中間人沃蘭(又稱甲穆拉,或者糯頌蓬潘 [27]  )發出逮捕令。 [17]  [28] 
2012年8月22日,緬甸軍警聯合工作組在昆明提審“金三角”特大武裝販毒集團及“10·5”案件主犯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29] 
2012年8月28日,經過艱苦談判和具體交涉,根據中緬協商結果,翁蔑被移交給中國,以協助中方調查。 [14]  [30] 
2012年11月21日,泰國毒品控制委員會和當地警方組成的聯合行動組突襲了泰國北部清萊市的五處可疑地點,在其中一處抓獲了糯康的關鍵助手沃蘭,行動組還查獲了總價值大約5億泰銖,約合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毒品和毒資。 [31]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案件審理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公訴

2012年8月12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對“10·5”湄公河慘案的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別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6]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開庭審理

糯康請求被害人家屬的寬恕 糯康請求被害人家屬的寬恕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湄公河“10·5”慘案,根據昆明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6名“金三角”地區特大武裝販毒集團成員涉嫌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等罪名。根據相關司法協定,泰國老撾13名證人出庭作證,證實了糯康犯罪集團的相關犯罪事實。 [1] 
2012年9月21日20時35分左右,“10·5”湄公河慘案庭審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順利結束。面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糯康等6名被告人表示認罪。 [32]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一審宣判

案件一審 案件一審
2012年11月6日下午兩點,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併罰,判處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併罰,判處扎西卡死刑,判處扎波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劫持船隻罪判處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法院當庭判決,糯康等6名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00萬元。 [33-34]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二審開庭

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主犯糯康受審 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主犯糯康受審
2012年12月20日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糯康及其委託辯護人,桑康·乍薩及其委託辯護人,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及其指定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雲南省人民檢察院4名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庭審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糯康等6名上訴人作了最後陳述。二審法庭依舊採取現場翻譯與同聲傳譯相結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審中使用其通曉的語言參與訴訟。鑑於本案案情重大,審判長宣佈休庭後合議庭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庭審中,該案主犯糯康拒不承認一審犯罪供述事實,自稱無罪。 [33]  [35]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二審宣判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進行二審宣判,即對糯康等6名上訴人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案的上訴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對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的死刑判決,維持並核准對扎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維持對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決。 [36] 
2017年12月21日,從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減刑假釋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湄公河慘案”罪犯扎拖波服刑期間申請減刑,法院裁定不予減刑。 [37]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執行死刑

糯康的最後24小時 糯康的最後24小時
2013年2月2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於3月1日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 [38] 
2013年2月28日,央視公佈主犯糯康等在執行死刑前最後24小時的畫面。 [38] 
2013年3月1日,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4名罪犯在雲南昆明執行死刑。 [39] 

10·5中國船員金三角遇害事件文藝作品

類別
作品名稱
導演
播出時間
2014年7月15日
2016年9月30日
資料來源: [40-41]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