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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昆
鎖定
- 本 名
- 沐昆
- 字
- 元中
- 號
- 玉岡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一説回族,一説漢族 [48-49]
- 出生日期
- 1482年
沐昆人物生平
沐昆元勳之後
沐昆的五世祖為明初開國功臣、黔寧王沐英。他的高祖父沐昂,為沐英第三子,官至左都督,追贈定邊伯;曾祖父沐僖,襲任南京錦衣衞副千户;祖父沐瓚在天順二年至成化二年十二月間(1459年-1467年2月
[3]
)以右軍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代鎮雲南七年
[4-5]
;父親沐誠,在沐瓚死後以錦衣衞都指揮使、右參將代其父鎮金齒
[6]
[50]
。
沐昆過繼叔祖
沐昆襲鎮廿年
弘治十五年(1502年)正月,南京户部尚書、督貴州軍務王軾調兵征討普安州(治今貴州盤縣雙鳳鎮)米魯之亂,沐昆與雲南巡撫陳金亦“親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並在平夷衞會合武定土知府鳳英等土、漢軍共四、五萬人,抵禦米魯。待到米魯在貴州被擊潰後,企圖回襲雲南的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寨,沐昆、陳金等率雲南兵將其擊退
[17-18]
。不久後,鳳英率軍斬殺米魯,最終平定叛亂。孝宗論功,增加沐昆的歲祿。
[16]
[19]
明憲宗時,明廷割木邦宣慰司的土地,開設孟密宣撫司。後來,孟密土司思楪入侵木邦土地二十七處,明廷見其多次拒絕勸撫,於是調孟養土司思陸所部脅迫,這才使思楪歸還所佔土地。但思陸惱怒孟養兵多遭思楪殺害,於是發兵渡金沙江,奪取了木邦原來割給孟密的蠻莫、貢章等十三處土地,彼此之間,糾紛不斷。
[20]
正德二年(1506年),師宗州(治今雲南師宗)百姓阿本作亂,沐昆與都御史吳文度等督率官軍兩萬(一作三萬)餘人,派左參議陳一經等分三路齊進:一路出師宗州,一出羅雄州(治今雲南羅平),一出彌勒州(今雲南彌勒)。又另派一支軍隊埋伏在盤江,截斷叛軍退路。最終大破叛軍,斬首四千七百餘級,擒獲、招降五千餘人,阿本逃走。捷報傳至北京,武宗“寫敕獎勵”沐昆等人。
[21]
[22]
正德十一年(1513年)四月,沐昆因母親去世,請求護喪葬母於南京。據稱,兵部尚書王瓊接受他的賄賂,建議派官員護送其母的靈柩歸葬,並請對沐昆加以褒獎。武宗同意,加授沐昆為太子太傅。
[23]
[25-26]
沐昆英年病逝
沐昆主要影響
沐昆軍事
沐昆在鎮期間,屢次討平西南諸蠻叛亂,穩定滇黔局勢:
沐昆文化
沐昆歷史評價
楊廷和:頗事問學……其後賂通權近,日肆驕恣,淩轢二司。言官論之,因以竄黜,昆亦不能自安矣。
[3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沐昆主要作品
沐昆自少好學,“喜文學”
[36]
,公務之餘,與文人韻士交遊,“刻燭擊缽,聯詠於玉岡之上”
[37]
。一生留有大量詩作,在他死後,由其子沐紹勳整理遺稿,編為6卷,但久未付梓。後經沐紹勳之子沐朝弼整理,最終付刻刊行,取名《玉岡詩集》
[38]
。
[2]
沐昆軼事典故
沐昆襲爵之爭
第三代黔國公沐琮去世後,朝臣認為身為沐琮養子的沐昆是西平侯沐英的直系子孫,應該襲封西平侯爵而非黔國公爵。但云南守臣上疏爭論,認為:“雲南各族百姓只知道有黔國公,不知有西平侯
[39]
;若命沐昆襲封西平侯,只怕為諸蠻輕視。”明孝宗贊同,仍令沐昆襲封黔國公。
[15]
沐昆自毀名節
沐昆最初喜好文學,為人莊嚴,喜怒不形於色
[34]
,後來通過賄賂宦官及朝臣,凡是向朝廷所奏之事沒有不通過的。襲位日久後,逐漸驕橫無禮,肆意凌辱雲南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的官員,令他們從角門(意指側門)入府
[26]
。還曾上疏劾奏按察使沈恩等,言官李長彈劾沐昆的奏書多有誣言,但明武宗以李長誣陷重臣為由,並未聽從
[40]
。
[41]
沐昆人際關係
沐昆親屬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五世祖父 | ||
五世祖母 | 方氏 | 元朝平章方明善之女,以子貴,授誥命夫人。 | |
高祖父 | 明英宗時官拜左都督。死後追贈定邊伯,諡號“武襄”。 | ||
高祖母 | 文妙義 | 封夫人。 | |
曾祖父 | 沐僖 | 襲任南京錦衣衞副千户。 | |
祖父 | |||
祖母 | 賈氏 | 生平不詳。 | |
父親 | 官至錦衣衞都指揮使、右參將,鎮金齒。 | ||
母親 | 徐氏 | 封夫人。 | |
生母 | 李氏 | 封夫人。 | |
—— | 妻子 | 樊氏 | 封黔國夫人。 |
子輩 | 兒子 | ||
孫輩 | 孫子 | 明世宗時襲爵為第六代黔國公。死後追贈太保,諡號“恭僖”。 | |
明世宗時襲爵為第九代黔國公,明穆宗時因罪削爵。 | |||
孫女 | 沐氏 | 嫁魏國公徐邦瑞,封魏國夫人。 |
沐昆公爵世系
- 西平侯世系
第二代:沐春,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襲爵。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去世,諡號“惠襄”。
第三代:沐晟,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襲爵。其餘事蹟見下文。
- 黔國公世系
第五代:沐紹勳,沐昆之子,正德十六年(1521年)襲爵。嘉靖十五年(1536年)去世,追贈太師,諡號“敏靖”。
第六代:沐朝輔,沐紹勳之子,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二月襲爵。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去世,追贈太保,諡號“恭僖”。
第七代:沐融,沐朝輔之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襲爵。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去世。
第八代:沐鞏,沐融之弟,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襲爵,旋即暴病夭折。
第九代:沐朝弼,沐鞏之叔,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襲爵。隆慶四年(1570年)因罪削爵,禁錮至死。
第十一代:沐睿,沐昌祚之子,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襲爵。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因罪削爵,死於獄中。
沐昆史料索引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
[34]
《明史·卷一百五·表第六》
[43]
- 參考資料
-
- 1.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公諱昆,字元中,姓沐氏,別號玉岡。
- 2. 豐家驊.楊慎與雲南沐氏——楊慎交遊考述之一[A].江蘇教育學院.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2009.09,第3期:16-20
- 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七》稱“成化二年十二月……丙寅(二十九日),命黔國公沐琮佩徵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雲南,仍命都督同知沐瓚恊同贊理”,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成化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公元1467年2月3日。
- 4.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天順二年七月……升錦衣衞副千户沐瓚為右軍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雲南。瓚,璘之弟也。
- 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四》:景泰三年,(沐瓚)代父僖為南京錦衣衞副千户。天順二年,比試來京,會其兄雲南總兵、都督璘訃至……遂升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乘傳赴鎮。成化三年(應作二年十二月),黔國公沐琮襲封繼鎮,仍以瓚恊同贊理。明年,改副總兵,鎮守金齒、騰衝等處。
- 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成化十八年九月……錦衣衞帶俸都指揮使、右參將沐誠卒……(沐誠)父卒,軍民言於守臣,以誠可繼守事聞,上遂命為錦衣衞指揮使,充右參將鎮守金齒等處。至是卒,年二十六。
- 7.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以成化壬寅某月日生公。生甫九閲月,而參將(沐誠)沒,大母賈夫人育之。”而據《明憲宗實錄》載,沐誠卒於成化十八年九月,正是沐昆出生的當年,據此可推知沐昆大約生於此年正月。
- 8.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弘治庚戌,賈夫人沒,公雖童孺,巳哀毀如老成人。
- 9.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昆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僉事。
- 10.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明年,授錦衣衞指揮僉事,以年才十齡,如例優給。
- 11.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初,武僖(沐琮)無子,以公(闕)後。
- 12. 《三家世典》:弘治十年,該沐淙妻夫人王氏奏稱夫沐淙存日無嗣,將侄孫沐昆撫育在嗣,乞要承襲父爵。
- 13. 《黔國公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諡武僖沐琮墓誌銘》:弘治丙辰九月七日,鎮守雲南總兵官、徵南將軍、太子太傅黔國沐公以疾卒於鎮。
- 1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弘治十年十月……乙未,命黔國公沐昆歲支祿米三千石,折色仍舊。
- 15.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琮撫為子,朝議以昆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爭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
- 16.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
- 17. 《明史·卷一百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貴州兵敗賊婦米魯,米魯退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金髮兵連破之……。
- 18. 王軾《平蠻錄》:及行,鎮守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昆、巡撫右副都御史陳金,親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又準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陳金次報,本年月日不等,準臣移文差官執旗並監軍紀功監察御史黃珂行文,各催督會同總兵官黔國公沐昆,親詣平夷衞交界地方,將所調武定等府州縣土官知府等官鳳英等,流官知府王嘉慶、税新等,指揮等官李素等軍兵,並召募勇土四五萬數,整點齊備……。
- 19.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軾至,以便宜調廣西、湖廣、雲南、四川官軍、土兵八萬人,合貴州兵,分八道進,使致仕都督王通將一軍。十五年正月,參將趙晟破六墜寨。賊遁,過盤江。都指揮張泰等渡江追擊,指揮劉懷等遂進解安南衞圍,而愷、通及都指揮李政亦各破賊寨。賊還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都御史陳金以雲南兵御之。賊遁歸馬尾籠寨。官軍聚攻益急,土官鳳英等格殺米魯,餘黨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賊寨千餘,斬首四千八百有奇,俘獲一千二百。
- 20.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弘治十八年十二月……賞雲南鎮守太監劉㫤、總兵官沐昆、巡撫都御史陳金各紵彩二表裏、銀二十兩,升左參議郭緒俸一級,賞知府王嘉慶、張鳳等二十五人有差。初,孟密宣撫司之開設也,實割取木邦宣慰司之地,既而孟密思楪復於界外侵木邦地二十七處,朝廷累撫不以見還,乃調孟養宣撫司夷酋思陸以兵脅撫,思楪始還所侵地,又多殺孟養兵,思陸讎之,發兵越金沙江奪據木邦原割屬孟密蠻莫、貢章等地十三處,彼此構怨不已。敕雲南守臣撫處,思陸悔悟,散兵還所據孟密地。兵部議復畀木邦,思楪之弟思真猶執迷不服。至是,守臣遣嘉慶及鳳往諭,乃聽。思陸與木邦宣慰罕立法感恩,各進方物來謝,上嘉各官撫定之功,故有是命。
- 21.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御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別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
- 22.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八》:正德二年七月……雲南師宗州賊首阿本等不聽撫諭,率眾敵殺官軍,鎮守太監崔安、總兵官沐昆、巡撫都御史吳文度、巡按御史陳天祥等議遣左參議陳一經等督兵二萬餘人(廣本二作三),分為三哨,自師宗州、羅雄、彌勒三路並進,又於盤江賊巢後路分兵守截,前後斬獲四百七十六級(廣本六作一),生擒一百二十九人,俘獲賊屬三百九十一人,牛馬器械甚眾,自首賊首二人,聽撫投降四百九十五人,惟賊首阿本未獲。捷至,詔安等俱寫敕獎勵,差來人各賞綺衣一襲,新鈔千貫。
- 23.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爭襲,殺土官,復與都御史顧源討擒之,再加太子太傅。
- 24.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六》:正德七年四月……雲南鎮巡黔國公沐昆等奏:安南長官司那代等叛,調兵會剿,破其寨,擒那代並其黨七十餘人,斬首三十七級。賜敕獎勵,奏捷人升賞如例,有功及陣亡者,巡按御史查勘以聞。
- 25. 《三家世典》:正德十一年四月內加太子太傅。
- 26.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正德十一年夏四月……庚申,鎮守雲南黔國公沐昆有母喪,乞扶柩歸葬南京,兵部尚書王瓊覆奏:“昆守重鎮,難以離任,宜差官護送,令有司給其道里費。”又稱:“昆能繼承先德,安靖地方,且事母純孝,懇求歸葬,誠可嘉尚。宜賜敕褒獎。”詔如所奏,加太子太傅,並賜之敕。昆厚賂中官及瓊,得進秩,自此遂挾以自大,欲布按二司官從旁門入見,皆瓊假之也。
- 27.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正德)己卯六月十八日,以疾卒於正寢,得年三十有八”。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即為公元1519年7月14日。
- 28.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訃聞,天子嗟悼,輟視朝一日,命有司給棺斂,賻米五十石,布以匹計者,如米之數。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賜諡莊襄。”然據《明世宗實錄》卷2記載:“正德十六年五月,賜故徵南將軍、太子太傅、黔國公沐昆祭葬如例,諡莊襄。昆卒於正德己卯,至是禮部為請卹典,故有是命。”故此不採納蔣冕撰《墓誌銘》之説,將沐昆所獲祭葬、贈諡一應移至正德十六年,僅保留輟朝一日之説法。
- 29. 《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三·諡法四》“二字諡”下“莊襄”:(武臣)安慶侯贈皖國公仇成(洪武),太子太傅黔國公贈太師沐昆(正徳)。右俱威而不猛,因事有功。
- 30. 弇州續稿·卷八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3]
- 31. 劍橋中國明代史:西南和東南,1652—1662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3]
- 32.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設雲南平夷衞儒學,從黔國公沐昆請也。
- 33.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4-08]
- 34. 《國朝獻徵錄·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3]
- 3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3]
- 36.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3]
- 37. 《升庵集·卷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8]
- 38. 《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8]
- 39. 按:沐氏以西平侯鎮守雲南,自明太祖時始,歷二世三代。明成祖永樂初年,第三代西平侯沐晟進封黔國公,自此遂以徵南將軍、黔國公官爵充任鎮守雲南總兵官,到沐琮去世時,沐氏封黔國公已有九十年。
- 4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篆為户科給事中。黔國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與同官李長私語昆奏多誣,長即劾昆。武宗責長誣重臣,下詔獄。
- 41.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浸驕,凌三司,使從角門入。諸言官論劾者,輒得罪去。
- 42. 《南京守備掌中軍都督府事魏國公徐少軒公墓誌銘》:(徐邦瑞卒)啓元配魏國夫人沐氏之竁合焉。夫人,黔國公沐紹勳女也,先卒。
- 43. 《明史·卷一百五·表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26]
- 44. 《何文簡疏議·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4]
- 45.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七》:琮幼失父,從兄璘襲公爵。璘卒,璘弟瓚繼之。
- 46. 《三家世典》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3]
- 47. 《明實錄》:弘治十三年 十月 二十四日,鎮守雲南黔國公沐崑等奏:孟飬思陸遣人越過金沙江佔奪孟密、蠻莫、貢章等處。撫諭日久不聽。而木邦宣慰罕列年幼,不能自立。意欲協思陸以報孟密向日侵奪宿憤,其木邦陶孟畢松,陽雖畏法遜避,陰亦與思陸結黨,逆節已彰。欲集大軍勦之,因畫上三策:其一,正名義以行天討,為上策。則差官數員督調緬甸、八百、孟密夷兵九萬、象七百,雲南等府州縣衞所漢達土夷官兵三萬。由密都允肆進,以送戛裏二子還復故土為名,以二戛里人心分思陸之勢。又將孟密夷兵二萬在光鐃者並各處土兵一萬,同隴川夷兵為一路,由蠻倫等處進;又將兵五千與南甸夷兵為一路,由南牙山進五千同幹崖夷兵為一路由結飬進。其二,勵兵威以昭曠度,為中策。則差官統調緬甸夷兵二萬、象二百,由整古來合孟密夷兵二萬、象二百,並漢達土官兵二萬、象一百,分為三路。由蠻倫等處進攻其東;調緬兵二萬、象二百,孟密兵二萬、象一百,由密都進攻其西;東則責取蠻莫諸地,西則責取聽盞諸地。其三,夷疑黨以逸邊民,為下策。則差官於緬甸,督令起兵協助孟密,但遇思陸聲息,務併力救助防守地方。待霜降之後,再督撫夷官員仍去撫理。命下廷議。於是,羣臣議上雲南盜賊生髮,上下疲勞,況各夷地方廣闊、兵卒難調,土官衙門恐不可盡信,而錢糧措備轉輸艱阻,又思陸罪惡雖形,未敢侵犯。聞我軍一出,必將退去,既退復來。逈隔江流,艱難萬狀。老師費財,夷兵失約,進退兩難。慮外夷未平而內患復作,其憂尤有大於思陸。請姑用其下策。從之。
- 48. 高文德 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第1123頁.
- 49. 宋露露 . 二十世紀以來明代雲南沐氏家族研究述評[J] . 長江師範學院學報 , 2022 , 38(02) : 88-94 .
- 5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成化十八年三月……升雲南左衞指揮僉事沐誠為都指揮使,充右參將,鎮守金齒騰衝地方。
- 51. 南京市博物館,江寧區博物館.南京將軍山明代沐昂夫婦合葬墓及M6發掘簡報[J].江蘇南京:南京市博物館,2013: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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