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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昆

鎖定
沐昆(1482年-1519年),字元中,號玉岡 [1] 鳳陽府定遠縣(今安徽省定遠縣)人。明朝中期勳臣、將領,黔寧王沐英五世孫、定邊伯沐昂之玄孫。
沐昆最初襲任錦衣指揮僉事,後被叔祖、黔國公沐琮收養。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沐琮逝世,沐昆襲封黔國公,佩徵南將軍印鎮守雲南。他為人沉穩,喜怒不形於色,在滇二十二年,攻滅龜山、竹箐叛軍,又接連討平普安州師宗州、安南長官司的動亂,為維護滇南地區的穩定作出了貢獻。因功累加至太子太傅。襲位日久後,轉而賄賂權貴,凌辱三司官員,愈發驕橫。正德十四年(1519年),沐昆去世,年三十八。獲贈太師諡號“莊襄”。
沐昆自少好學,公務之餘,與文人韻士交遊,其遺稿經子孫整理,最終被編為《玉岡詩集》 [2]  ,今已佚。
本    名
沐昆
元中
玉岡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一説回族,一説漢族 [48-49] 
出生日期
1482年
逝世日期
1519年
主要成就
在鎮二十二年,屢平諸蠻叛亂
籍    貫
鳳陽府定遠縣
官    職
徵南將軍太子太傅、雲南總兵官
爵    位
黔國公
追    贈
太師
諡    號
莊襄

沐昆人物生平

沐昆元勳之後

沐昆的五世祖為明初開國功臣、黔寧王沐英。他的高祖父沐昂,為沐英第三子,官至左都督,追贈定邊伯;曾祖父沐僖,襲任南京錦衣衞副千户;祖父沐瓚天順二年至成化二年十二月間(1459年-1467年2月 [3]  )以右軍都督同知徵南將軍印,代鎮雲南七年 [4-5]  ;父親沐誠,在沐瓚死後以錦衣衞都指揮使、右參將代其父鎮金齒 [6]  [50] 

沐昆過繼叔祖

明憲宗成化十八年(1482年)正月,沐昆出生。同年九月,年僅二十六歲的沐誠病逝於金齒 [6]  。當時沐昆才九個月大,由祖母賈夫人撫養 [7] 
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賈夫人逝世,沐昆此時不過九歲,卻已能做到哀毀盡禮,如同成人一般 [8]  。次年,孝宗授十歲的沐昆為錦衣衞指揮僉事 [9]  ,因其年幼孤弱,所以特加優待 [10] 
在明憲宗、孝宗時期,鎮守雲南的第三代黔國公沐琮正是沐昆的叔祖,沐琮沒有兒子,故而收養沐昆為子 [11-12] 

沐昆襲鎮廿年

弘治九年(1496年)九月,沐琮逝世 [13]  。次年十月十一日,十六歲的沐昆襲封黔國公,佩徵南將軍印綬,充任雲南鎮守總兵官,享有歲祿三千石 [14]  [15] 
弘治十二年(1499年),沐昆派兵討伐龜山、竹箐諸蠻叛亂。 [16] 
弘治十五年(1502年)正月,南京户部尚書、督貴州軍務王軾調兵征討普安州(治今貴州盤縣雙鳳鎮)米魯之亂,沐昆與雲南巡撫陳金亦“親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並在平夷衞會合武定土知府鳳英等土、漢軍共四、五萬人,抵禦米魯。待到米魯在貴州被擊潰後,企圖回襲雲南的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寨,沐昆、陳金等率雲南兵將其擊退 [17-18]  。不久後,鳳英率軍斬殺米魯,最終平定叛亂。孝宗論功,增加沐昆的歲祿。 [16]  [19] 
明憲宗時,明廷割木邦宣慰司的土地,開設孟密宣撫司。後來,孟密土司思楪入侵木邦土地二十七處,明廷見其多次拒絕勸撫,於是調孟養土司思陸所部脅迫,這才使思楪歸還所佔土地。但思陸惱怒孟養兵多遭思楪殺害,於是發兵渡金沙江,奪取了木邦原來割給孟密的蠻莫、貢章等十三處土地,彼此之間,糾紛不斷。 [20] 
弘治十三年(1500年),沐昆獻上、中、下三策,孝宗採納下策,命雲南方面勸告思陸撤回孟密。兵部商議將蠻莫等處重新賜給木邦,思楪之弟思真不服,仍負隅頑抗。 [47] 
至弘治十八年(1505年),沐昆、陳金派知府王嘉慶、張鳳等前往勸説,思真這才罷休,而孟養、木邦各土司紛紛遣使進貢謝罪。明武宗嘉賞沐昆等人的功勞,各賜銀帛等物。 [20] 
正德二年(1506年),師宗州(治今雲南師宗)百姓阿本作亂,沐昆與都御史吳文度等督率官軍兩萬(一作三萬)餘人,派左參議陳一經等分三路齊進:一路出師宗州,一出羅雄州(治今雲南羅平),一出彌勒州(今雲南彌勒)。又另派一支軍隊埋伏在盤江,截斷叛軍退路。最終大破叛軍,斬首四千七百餘級,擒獲、招降五千餘人,阿本逃走。捷報傳至北京,武宗“寫敕獎勵”沐昆等人。 [21]  [22] 
正德七年(1512年),安南長官司(治今雲南蒙自東老寨)的那代爭求襲位,殺死土官,沐昆與都御史顧源出兵圍剿,將那代與其黨羽七十餘人擒獲,斬首三十七級。武宗賜敕褒獎。 [23]  [24] 
正德十一年(1513年)四月,沐昆因母親去世,請求護喪葬母於南京。據稱,兵部尚書王瓊接受他的賄賂,建議派官員護送其母的靈柩歸葬,並請對沐昆加以褒獎。武宗同意,加授沐昆為太子太傅 [23]  [25-26] 

沐昆英年病逝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十八日,沐昆病逝,時年僅三十八歲 [27]  。武宗聞訃訊,為之輟朝一日 [28]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經禮部奏請,新即位的明世宗追賜沐昆祭葬,並追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賜諡號為“莊襄”(明《諡法》稱:威而不猛曰莊,因事有功曰襄 [29]  )。

沐昆主要影響

沐昆為第四代黔國公,奉命鎮守雲南。沐氏“世保赤社,為明藩屏” [30]  ,“是明朝唯一持續掌握實際領土權力的勳臣” [31] 

沐昆軍事

沐昆在鎮期間,屢次討平西南諸蠻叛亂,穩定滇黔局勢:
  • 弘治十二年(1499年),相繼討平龜山、竹箐等地叛亂 [16] 
  •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協助南京户部尚書王軾征討普安州(治今貴州盤縣雙鳳鎮)米魯之亂 [18] 
  • 正德二年(1506年),督軍三路齊進,大破師宗州(治今雲南師宗)阿本之亂 [21] 
  • 正德七年(1512年),出兵安南長官司(治今雲南蒙自東老寨),生擒作亂的那代。 [23] 

沐昆文化

沐昆重視文教事業。經他請求,明廷於正德十二年(1517年)在雲南平夷衞(治今雲南富源縣西郊舊城山)設立儒學(在地方的官辦學校),以教育當地少數民族。 [32] 

沐昆歷史評價

王瓊:昆能繼承先德,安靖地方,且事母純孝,懇求歸葬,誠可嘉尚。 [33]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引
蔣冕:自幼端愨凝重,寡言笑,喜愠不形於色,説者謂其有忠敬(沐晟)風槩。而學問之力尤有過人者,天性明敏。 [34]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
楊廷和:頗事問學……其後賂通權近,日肆驕恣,淩轢二司。言官論之,因以竄黜,昆亦不能自安矣。 [3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張廷玉: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浸驕……。 [36] 明史

沐昆主要作品

沐昆自少好學,“喜文學” [36]  ,公務之餘,與文人韻士交遊,“刻燭擊缽,聯詠於玉岡之上” [37]  。一生留有大量詩作,在他死後,由其子沐紹勳整理遺稿,編為6卷,但久未付梓。後經沐紹勳之子沐朝弼整理,最終付刻刊行,取名《玉岡詩集》 [38]  [2] 

沐昆軼事典故

沐昆襲爵之爭

第三代黔國公沐琮去世後,朝臣認為身為沐琮養子的沐昆是西平侯沐英的直系子孫,應該襲封西平侯爵而非黔國公爵。但云南守臣上疏爭論,認為:“雲南各族百姓只知道有黔國公,不知有西平侯 [39]  ;若命沐昆襲封西平侯,只怕為諸蠻輕視。”明孝宗贊同,仍令沐昆襲封黔國公。 [15] 

沐昆自毀名節

沐昆最初喜好文學,為人莊嚴,喜怒不形於色 [34]  ,後來通過賄賂宦官及朝臣,凡是向朝廷所奏之事沒有不通過的。襲位日久後,逐漸驕橫無禮,肆意凌辱雲南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的官員,令他們從角門(意指側門)入府 [26]  。還曾上疏劾奏按察使沈恩等,言官李長彈劾沐昆的奏書多有誣言,但明武宗以李長誣陷重臣為由,並未聽從 [40]  [41] 

沐昆人際關係

沐昆親屬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五世祖父
明初開國功臣,總鎮雲南,封西平侯。死後獲贈黔寧王諡號“昭靖”。
五世祖母
方氏
元朝平章方明善之女,以子貴,授誥命夫人。
高祖父
明英宗時官拜左都督。死後追贈定邊伯,諡號“武襄”。
高祖母
文妙義
封夫人。
曾祖父
沐僖
襲任南京錦衣衞副千户
祖父
以右軍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代鎮雲南七年。後以副總兵鎮守金齒等地。
祖母
賈氏
生平不詳。
父親
官至錦衣衞都指揮使、右參將,鎮金齒。
母親
徐氏
封夫人。
生母
李氏
封夫人。
——
妻子
樊氏
封黔國夫人。
子輩
兒子
明武宗時襲爵為第五代黔國公,官加太子太傅。死後獲贈太師諡號“敏靖”。
孫輩
孫子
明世宗時襲爵為第六代黔國公。死後追贈太保,諡號“恭僖”。
明世宗時襲爵為第九代黔國公,明穆宗時因罪削爵。
孫女
沐氏
魏國公徐邦瑞,封魏國夫人。
表格參考資料: [6]  [34]  [36]  [42-44]  [50]  [51] 

沐昆公爵世系

沐昆五世祖沐英在明太祖時受封西平侯。第三代西平侯沐晟在明成祖時因功進封黔國公,遂開建黔國公一系。自沐英起,西平侯共歷二世三代;自沐晟起,黔國公共歷十世十三代,至南明而爵絕。 [16] 
另,《明孝宗實錄》稱第三代黔國公沐琮的從兄沐璘沐瓚代鎮雲南時亦襲封黔國公爵位,但此説僅見於此 [45]  。今採《明史·功臣世表》説,不將二人列入世系。
  • 西平侯世系
第一代:沐英,洪武十年(1377年)封西平侯,允許子孫世襲。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去世,追封黔寧王諡號“昭靖”。
第二代:沐春,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襲爵。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去世,諡號“惠襄”。
第三代:沐晟,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襲爵。其餘事蹟見下文。
  • 黔國公世系
第一代:沐晟,永樂六年(1408年)自西平侯進爵黔國公,允許子孫世襲。正統四年(1439年)去世,追封定遠王,諡號“忠敬”。
第二代沐斌,沐晟之子,正統五年(1440年)襲爵。景泰元年(1450年)去世,追贈太傅,諡號“榮康”。
第三代:沐琮,沐斌之子,成化元年(1465年)襲爵。弘治九年(1496年)去世,追贈太師,諡號“武僖”。
第四代:沐昆,沐琮養子(實為侄孫 [12]  ,弘治十年(1497年)襲爵。正德十四年(1519年)去世,追贈太師,諡號“莊襄”。
第五代:沐紹勳,沐昆之子,正德十六年(1521年)襲爵。嘉靖十五年(1536年)去世,追贈太師,諡號“敏靖”。
第六代:沐朝輔,沐紹勳之子,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二月襲爵。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去世,追贈太保,諡號“恭僖”。
第七代沐融,沐朝輔之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襲爵。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去世。
第八代沐鞏,沐融之弟,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襲爵,旋即暴病夭折。
第九代:沐朝弼,沐鞏之叔,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襲爵。隆慶四年(1570年)因罪削爵,禁錮至死。
第十代沐昌祚,沐朝弼之子,隆慶五年(1571年)襲爵。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因病免爵,改由其子沐睿襲爵。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再次襲爵。天啓五年(1625年)去世。
第十一代:沐睿,沐昌祚之子,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襲爵。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因罪削爵,死於獄中。
第十二代沐啓元,沐睿之子,天啓五年(1625年)襲爵。崇禎元年(1628年)去世。
第十三代沐天波,崇禎元年(1628年)十二月襲爵。永曆十五年(1661年)隨南明永曆帝朱由榔緬甸,於咒水之難中力戰殉國。
西平侯、黔國公世系參考資料: [43] 

沐昆史料索引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 [34] 
《三家世典》 [46] 
《弇州續稿·卷八十二·東甌黔寧東平三王世家》 [30] 
明史·卷一百五·表第六》 [43]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 [36] 
參考資料
  • 1.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公諱昆,字元中,姓沐氏,別號玉岡。
  • 2.    豐家驊.楊慎與雲南沐氏——楊慎交遊考述之一[A].江蘇教育學院.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2009.09,第3期:16-20
  • 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七》稱“成化二年十二月……丙寅(二十九日),命黔國公沐琮佩徵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雲南,仍命都督同知沐瓚恊同贊理”,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成化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為公元1467年2月3日。
  • 4.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天順二年七月……升錦衣衞副千户沐瓚為右軍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雲南。瓚,璘之弟也。
  • 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四》:景泰三年,(沐瓚)代父僖為南京錦衣衞副千户。天順二年,比試來京,會其兄雲南總兵、都督璘訃至……遂升都督同知,佩徵南將軍印,乘傳赴鎮。成化三年(應作二年十二月),黔國公沐琮襲封繼鎮,仍以瓚恊同贊理。明年,改副總兵,鎮守金齒、騰衝等處。
  • 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成化十八年九月……錦衣衞帶俸都指揮使、右參將沐誠卒……(沐誠)父卒,軍民言於守臣,以誠可繼守事聞,上遂命為錦衣衞指揮使,充右參將鎮守金齒等處。至是卒,年二十六。
  • 7.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以成化壬寅某月日生公。生甫九閲月,而參將(沐誠)沒,大母賈夫人育之。”而據《明憲宗實錄》載,沐誠卒於成化十八年九月,正是沐昆出生的當年,據此可推知沐昆大約生於此年正月。
  • 8.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弘治庚戌,賈夫人沒,公雖童孺,巳哀毀如老成人。
  • 9.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昆字元中,初襲錦衣指揮僉事。
  • 10.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明年,授錦衣衞指揮僉事,以年才十齡,如例優給。
  • 11.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初,武僖(沐琮)無子,以公(闕)後。
  • 12.    《三家世典》:弘治十年,該沐淙妻夫人王氏奏稱夫沐淙存日無嗣,將侄孫沐昆撫育在嗣,乞要承襲父爵。
  • 13.    《黔國公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諡武僖沐琮墓誌銘》:弘治丙辰九月七日,鎮守雲南總兵官、徵南將軍、太子太傅黔國沐公以疾卒於鎮。
  • 1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弘治十年十月……乙未,命黔國公沐昆歲支祿米三千石,折色仍舊。
  • 15.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琮撫為子,朝議以昆西平侯裔孫當嗣侯,而守臣爭之,謂滇人知黔國公不知西平侯也,侯之恐為所輕。孝宗以為然,令嗣公,佩印如故。
  • 16.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弘治十二年平龜山、竹箐諸蠻,又平普安賊,再益歲祿。
  • 17.    《明史·卷一百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貴州兵敗賊婦米魯,米魯退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金髮兵連破之……。
  • 18.    王軾《平蠻錄》:及行,鎮守雲南總兵官黔國公沐昆、巡撫右副都御史陳金,親詣交界地方督率三司……又準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陳金次報,本年月日不等,準臣移文差官執旗並監軍紀功監察御史黃珂行文,各催督會同總兵官黔國公沐昆,親詣平夷衞交界地方,將所調武定等府州縣土官知府等官鳳英等,流官知府王嘉慶、税新等,指揮等官李素等軍兵,並召募勇土四五萬數,整點齊備……。
  • 19.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軾至,以便宜調廣西、湖廣、雲南、四川官軍、土兵八萬人,合貴州兵,分八道進,使致仕都督王通將一軍。十五年正月,參將趙晟破六墜寨。賊遁,過盤江。都指揮張泰等渡江追擊,指揮劉懷等遂進解安南衞圍,而愷、通及都指揮李政亦各破賊寨。賊還攻平夷衞及大河、扼勒諸堡,都御史陳金以雲南兵御之。賊遁歸馬尾籠寨。官軍聚攻益急,土官鳳英等格殺米魯,餘黨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賊寨千餘,斬首四千八百有奇,俘獲一千二百。
  • 20.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弘治十八年十二月……賞雲南鎮守太監劉㫤、總兵官沐昆、巡撫都御史陳金各紵彩二表裏、銀二十兩,升左參議郭緒俸一級,賞知府王嘉慶、張鳳等二十五人有差。初,孟密宣撫司之開設也,實割取木邦宣慰司之地,既而孟密思楪復於界外侵木邦地二十七處,朝廷累撫不以見還,乃調孟養宣撫司夷酋思陸以兵脅撫,思楪始還所侵地,又多殺孟養兵,思陸讎之,發兵越金沙江奪據木邦原割屬孟密蠻莫、貢章等地十三處,彼此構怨不已。敕雲南守臣撫處,思陸悔悟,散兵還所據孟密地。兵部議復畀木邦,思楪之弟思真猶執迷不服。至是,守臣遣嘉慶及鳳往諭,乃聽。思陸與木邦宣慰罕立法感恩,各進方物來謝,上嘉各官撫定之功,故有是命。
  • 21.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正德二年,師宗民阿本作亂,與都御史吳文度督兵分三道進。一出師宗,一出羅雄,一出彌勒,而別遣一軍伏盤江,截賊巢,遂大破之。
  • 22.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八》:正德二年七月……雲南師宗州賊首阿本等不聽撫諭,率眾敵殺官軍,鎮守太監崔安、總兵官沐昆、巡撫都御史吳文度、巡按御史陳天祥等議遣左參議陳一經等督兵二萬餘人(廣本二作三),分為三哨,自師宗州、羅雄、彌勒三路並進,又於盤江賊巢後路分兵守截,前後斬獲四百七十六級(廣本六作一),生擒一百二十九人,俘獲賊屬三百九十一人,牛馬器械甚眾,自首賊首二人,聽撫投降四百九十五人,惟賊首阿本未獲。捷至,詔安等俱寫敕獎勵,差來人各賞綺衣一襲,新鈔千貫。
  • 23.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七年,安南長官司那代爭襲,殺土官,復與都御史顧源討擒之,再加太子太傅。
  • 24.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六》:正德七年四月……雲南鎮巡黔國公沐昆等奏:安南長官司那代等叛,調兵會剿,破其寨,擒那代並其黨七十餘人,斬首三十七級。賜敕獎勵,奏捷人升賞如例,有功及陣亡者,巡按御史查勘以聞。
  • 25.    《三家世典》:正德十一年四月內加太子太傅。
  • 26.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正德十一年夏四月……庚申,鎮守雲南黔國公沐昆有母喪,乞扶柩歸葬南京,兵部尚書王瓊覆奏:“昆守重鎮,難以離任,宜差官護送,令有司給其道里費。”又稱:“昆能繼承先德,安靖地方,且事母純孝,懇求歸葬,誠可嘉尚。宜賜敕褒獎。”詔如所奏,加太子太傅,並賜之敕。昆厚賂中官及瓊,得進秩,自此遂挾以自大,欲布按二司官從旁門入見,皆瓊假之也。
  • 27.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正德)己卯六月十八日,以疾卒於正寢,得年三十有八”。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即為公元1519年7月14日。
  • 28.    《黔國公諡莊襄沐公昆墓誌銘》稱:“訃聞,天子嗟悼,輟視朝一日,命有司給棺斂,賻米五十石,布以匹計者,如米之數。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賜諡莊襄。”然據《明世宗實錄》卷2記載:“正德十六年五月,賜故徵南將軍、太子太傅、黔國公沐昆祭葬如例,諡莊襄。昆卒於正德己卯,至是禮部為請卹典,故有是命。”故此不採納蔣冕撰《墓誌銘》之説,將沐昆所獲祭葬、贈諡一應移至正德十六年,僅保留輟朝一日之説法。
  • 29.    《弇山堂別集卷七十三·諡法四》“二字諡”下“莊襄”:(武臣)安慶侯贈皖國公仇成(洪武),太子太傅黔國公贈太師沐昆(正徳)。右俱威而不猛,因事有功。
  • 30.    弇州續稿·卷八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3]
  • 31.    劍橋中國明代史:西南和東南,1652—1662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3]
  • 32.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設雲南平夷衞儒學,從黔國公沐昆請也。
  • 33.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0-04-08]
  • 34.    《國朝獻徵錄·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3]
  • 3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3]
  • 36.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3]
  • 37.    《升庵集·卷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8]
  • 38.    《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8]
  • 39.    按:沐氏以西平侯鎮守雲南,自明太祖時始,歷二世三代。明成祖永樂初年,第三代西平侯沐晟進封黔國公,自此遂以徵南將軍、黔國公官爵充任鎮守雲南總兵官,到沐琮去世時,沐氏封黔國公已有九十年。
  • 40.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篆為户科給事中。黔國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與同官李長私語昆奏多誣,長即劾昆。武宗責長誣重臣,下詔獄。
  • 41.    《明史·卷一百二十六·列傳第十四》:昆初喜文學,自矜厲,其後通賂權近,所請無不得。浸驕,凌三司,使從角門入。諸言官論劾者,輒得罪去。
  • 42.    《南京守備掌中軍都督府事魏國公徐少軒公墓誌銘》:(徐邦瑞卒)啓元配魏國夫人沐氏之竁合焉。夫人,黔國公沐紹勳女也,先卒。
  • 43.    《明史·卷一百五·表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8-26]
  • 44.    《何文簡疏議·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4-04]
  • 45.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七》:琮幼失父,從兄璘襲公爵。璘卒,璘弟瓚繼之。
  • 46.    《三家世典》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3]
  • 47.    《明實錄》:弘治十三年 十月 二十四日,鎮守雲南黔國公沐崑等奏:孟飬思陸遣人越過金沙江佔奪孟密、蠻莫、貢章等處。撫諭日久不聽。而木邦宣慰罕列年幼,不能自立。意欲協思陸以報孟密向日侵奪宿憤,其木邦陶孟畢松,陽雖畏法遜避,陰亦與思陸結黨,逆節已彰。欲集大軍勦之,因畫上三策:其一,正名義以行天討,為上策。則差官數員督調緬甸、八百、孟密夷兵九萬、象七百,雲南等府州縣衞所漢達土夷官兵三萬。由密都允肆進,以送戛裏二子還復故土為名,以二戛里人心分思陸之勢。又將孟密夷兵二萬在光鐃者並各處土兵一萬,同隴川夷兵為一路,由蠻倫等處進;又將兵五千與南甸夷兵為一路,由南牙山進五千同幹崖夷兵為一路由結飬進。其二,勵兵威以昭曠度,為中策。則差官統調緬甸夷兵二萬、象二百,由整古來合孟密夷兵二萬、象二百,並漢達土官兵二萬、象一百,分為三路。由蠻倫等處進攻其東;調緬兵二萬、象二百,孟密兵二萬、象一百,由密都進攻其西;東則責取蠻莫諸地,西則責取聽盞諸地。其三,夷疑黨以逸邊民,為下策。則差官於緬甸,督令起兵協助孟密,但遇思陸聲息,務併力救助防守地方。待霜降之後,再督撫夷官員仍去撫理。命下廷議。於是,羣臣議上雲南盜賊生髮,上下疲勞,況各夷地方廣闊、兵卒難調,土官衙門恐不可盡信,而錢糧措備轉輸艱阻,又思陸罪惡雖形,未敢侵犯。聞我軍一出,必將退去,既退復來。逈隔江流,艱難萬狀。老師費財,夷兵失約,進退兩難。慮外夷未平而內患復作,其憂尤有大於思陸。請姑用其下策。從之。
  • 48.    高文德 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第1123頁.
  • 49.    宋露露 . 二十世紀以來明代雲南沐氏家族研究述評[J] . 長江師範學院學報 , 2022 , 38(02) : 88-94 .
  • 5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成化十八年三月……升雲南左衞指揮僉事沐誠為都指揮使,充右參將,鎮守金齒騰衝地方。
  • 51.    南京市博物館,江寧區博物館.南京將軍山明代沐昂夫婦合葬墓及M6發掘簡報[J].江蘇南京:南京市博物館,2013: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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