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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度

鎖定
[](公元?年至一五一年左右)字憲之,晉江人,徙居江寧。生年不詳,約卒於明武宗正德五年。成化八年(公元一四七二年)進士。歷南京御史,因劾妖僧繼曉被杖。遷汀州知府,有惠政。正德初,為南京右都御史,巡撫雲南。劉瑾屢次責賄,不應,令以南京户部尚書致仕。文度著有交石類稿三卷,《四庫總目》汀州人為之刊行,以志遺愛。
本    名
吳文度
憲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晉江
吳文度(1441—1510年)字憲之,泉州晉江人,從父寓居南京江寧。登成化八年(1472)進士,除龍泉知縣,徵授南京監察御史。尋遷汀州知府。吳文度任龍泉令時,“公廉、詳慎、訟筒、刑清,嘗書聯句於牧愛堂雲:“人心易感公恕者留去思;天道難欺貪酷者有遺患。”在任再期,與孫需等人以妖僧繼曉事,被廷杖。瑤不受招撫,文度想方設法安撫瑤民,對待他們承賦如同本縣居民。弘治中歷江西左參政,山西、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元年(1506)遷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師宗州賊阿本等作亂。諭不從,乃遣參議陳一經等督軍二萬攻之,別遣兵截盤江,據賊巢背,先後俘斬千人。入歷户部侍郎。三年冬進南京右都御史。方文度召自雲南,劉瑾以地產金寶,屢責賄。文度沒有任何厚祿封銜之想。會工部尚書李遂致仕。朝廷推文度任工部尚書,遂改文度南京户部尚書致仕。不久聖旨命下,舉朝深感震驚。既歸,所居屋僅數椽劉瑾誅,文度未及起用而卒。
(《明史》卷十六·49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