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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

鎖定
比例税是對同一課税對象,不論量的多少,都按同一比例徵税的税類。在中國税制中,採用比例税的有:產品税、增值税、營業税、關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大中型國營企業所得税私營企業所得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預提所得税農業税房產税、契税、建築税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1] 
中文名
比例税
外文名
Proportional tax
優    點
計算方便、收入穩定
項    目
工商統一税、產品税
作    用
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的作用

比例税定義

指的是税率不隨徵税客體總量變動而變動的一種税,即按一定比率從收入中徵税,多適用於流轉税財產税
比例税是對同一課税對象,不論其數額大小,同一按照一個比例徵税。 它一般適用於對流轉額的課税。
在具體運作上,比例税又可以分為幾種類型:
1、單一比例税。即一個種税只採用一個税率,如企業所得税採用是税率為25%
2、產品差別比例税。即一種產品採用一個税率,不同產品税率的高低存在差別,如消費税採用的税率
3、行業差別比例税。即同一個行業內採用一個税率,不同行業的税率高低不同,如營業税採用的税率
4、幅度比例税。即國家只規定一個最高税率和最低税率,在這一幅度內,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的情況,具體確定。如對娛樂業徵收的營業税的税率。
比例税率下,同一課税對象的不同納税人的負擔相同,具有鼓勵生產、調動生產者積極性、有利於税收徵管的優點。但比例税率的缺點,是有悖於量能負擔原則,對調節個人所得的效果不太理想。

比例税作用

它對生產同一產品的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勵先進,鞭策落後,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的作用

比例税具體項目

我國曾經實行的工商統一税、產品税以及現行的關税等

比例税優缺點

優點:最大優點是計算方便、收入穩定,一般都適用於以收入為計算依據的税種,最明顯的是消費税、營業税。
弊端:由於比例税存在税率固定、負擔平均的特點,比較符合税收的中性原則,現代西方國家開始對所得税實行比例税。但比例税不利於緩解社會分配不公。

比例税主要區別

國家税務局
定額税率又稱固定税率,是按單位徵税對象直接規定應納税額的一種税率形式:如土地使用税,按使用土地面積,直接規定每平方米税額多少。
定額税率可分為以下幾種:
①地區差別定額税率、即對同一徵税對象,不同地區採用不同的定額税率;
幅度定額税率,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視不同情況1.5-30元;
③分級定額税率。如車船税機動船淨噸位多少
國家税務局 國家税務局
, 分級規定不同税額。
定額税率計算簡便、適用於從量計徵的税種、這些税種的徵税對象一般是價格比較固定,質量和規格標準較統一的商品。現代税收制度中,對價格穩定,質量規格標準統一的商品,一般都採用定額税率,一是它計算簡單,徵管方便;二是對於經營這類商品的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改進產品包裝促進作用:因為隨着產品質量,包裝的提高和改進、售價提高而税額不增,優質優價的產品相應税負輕,而劣質劣價的產品相應税負重。
税率不因課税對象數額的變化而改變的税。即不論課税對象數額多少,均按相同比例課徵的税。税率通常用一個不變的百分比率表示。不管基數如何,對同一課税對象只規定一個税率。一般來説,對商品流轉額的課税,多為比例税。它對生產同一產品的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勵先進,鞭策落後,促進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的作用。如我國曾經實行的工商統一税產品税以及現行的關税等,都屬比例税。由於比例税存在税率固定、負擔平均的特點,比較符合税收的中性原則,現代西方國家開始對所得税實行比例税。但比例税不利於緩解社會分配不公。

比例税比例税的推導

方法一:
Y=C+I+G=a+bYd+I+G
=a+b[Y-T-t(Y-T)]+I+G
Y=1/[1-b(1-t)]*(a-bT+bTt+I+G)
Y′=C′+I+G
=a+bYd′+I+G
=a+b【Y′-T-?T-t(Y′-T-?T)】+I+G
Y′=1/[1-b(1-t)]*(a-bT-b?T+bT+bt?T+I+G)
?Y=Y′-Y=1/[1-b(1-t)]*(-b?T+bt?T)
?Y/?T=:-b(1-t)/[1-b(1-t)]
方法二:
税收減少T,收入增加T,可支配收入增加T(1-t),消費增加Tb(1-t),以Tb(1-t)作為第一項,等比數列和為-b(1-t)/[1-b(1-t)]*T
也可得:Y/?T=:-b(1-t)/[1-b(1-t)]

比例税宏觀分析

在不考慮財政支出的情況下,税收對經濟具有確定的負效應。早在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中,税收就被認為會影響資本積累減少資本投資,因此是阻礙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因素;而到了凱恩斯主義經濟學時代,不論是總量税還是比例税,税收乘數都是負的
亞當·斯密 亞當·斯密
即税收對 經濟具有緊縮性。因此,凱恩斯主義經濟學認為税收政策是政府宏觀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以運用税收政策有意識地調節國民經濟活動。當總需求不足時,為了防止經濟的衰退和停滯,就應當採取減税的辦法(如免税、退税、降低税率等)以刺激總需求;反之當總需求過旺,出現通貨膨脹時,則應該採取增税的辦法。這就是所謂的凱恩斯主義相機抉擇”的税收政策。除凱恩斯主義經濟學外,供給學派也提出了自己的税收觀點,他們認為較高的邊際税率會妨礙經濟活動的水平和增長率,並通過拉弗曲線説明了如何尋求宏觀税負的最優點,在較低税率情況下增加税收,政府的税收收入擴大而不影響生產,但到達一定税率後,進一步增加税收則會導致生產和税收收入都下降,因此供給學派主張通過大力削減邊際税率來拉動經濟增長。所以從宏觀上進行分析,經濟學家們普遍得出了税收會抑制經濟增長的結論。不論是總量税還是比例税兩種乘數都為正,即財政支出對經濟具有擴張性。與税收政策相同,財政支出政策也構成了凱恩斯主義經濟學“相機抉擇需求管理政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比例税比例税特徵

(1)強制性。指國家以社會管理者身份,用法律形式、對徵、納雙方權力與義務的制約。國家徵税是憑藉政治權力,而不是憑藉財產所有權。國家徵税不受財產直接所有權歸屬的限制,國家對不同所有者都可以行使徵税權。社會主義的國有企業,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國家與國有企業的税收關係,也具有強制性特徵。這是税收形式與國有企業利潤上交形式的根本區別。
(2)無償性。指國家徵税對具體納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償還,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報酬。無償性是税收的關鍵特徵。它使税收區別於國債等財政收入形式。無償性決定了税收是籌集財政收入的主要手段,併成為調節經濟和矯正社會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税收無償性的形式特徵,是對具體納税人説的。
(3)固定性。指國家徵税必須通過法律形式,事先規定課税對象和課徵額度。也可以理解為規範性。税收固定性的含義包括三個層次,即課税對象上的非懲罰性,課徵時間上的連續性和課徵比例上的限度性。税收的固定性特徵,是税收區別於罰沒、攤派等財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徵。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