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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税
鎖定
所謂車船税,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税法應繳納的一種税。
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税。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税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税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税,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税。
車船税基本概念
以車船為特徵對象,向車輛與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徵收的一種税。此處所稱車船是指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在中國其適用税額,依照《車船税税目税額表》執行。中國國務院財政部門、税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税目範圍和税額幅度內,劃分子税目,並明確車輛的子税目税額幅度和船舶的具體適用税額。車輛的具體適用税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子税目税額幅度內確定。
車船税相關法規
2012年和2015年,財政部、工信部等部門曾兩度下發文件,明確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的車船税政策優惠。
2012年以來,工信部、國税總局曾先後發佈三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税的車型目錄,第三批目錄包含2000多款車船。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税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税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税,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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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税税徵範圍
車船税的徵收範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船税車輛
1.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前款所稱車船管理部門,是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漁業、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等依法具有車船登記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車船税船舶
車船税減免標準
車船税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税
(一)減半徵收車船税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
2.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二)減半徵收車船税的節能商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
2.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車船税對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税
(二)免徵車船税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4;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三)免徵車船税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
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採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佔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車船税税目税額
車船税實行定額税率。定額税率,也稱固定税額,是税率的一種特殊形式。定額税率計算簡便,是適宜從量計徵的税種。車船税的適用税額,依照車船税法所附的《車船税税目税額表》執行。
車輛的具體適用税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表照車船税法所附《車船税税目税額表》規定的税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
船舶的具體適用税額由國務院在車船税法所附《車船税税目税額表》規定的税額幅度內確定。
車船税採用定額税率,即對徵税的車船規定單位固定税額。車船税確定税額總的原則是:非機動車船的税負輕於機動車船;人力車的税負輕於畜力車;小噸位船舶的税負輕於大船舶。由於車輛與船舶的行駛情況不同,車船税的税額也有所不同(見表11-1)。
1.機動船舶,具體適用税額為:
(1)淨噸位小於或者等於200噸的,每噸3元;
(2)淨噸位201~2000噸的,每噸4元;
(3)淨噸位2001~10000噸的,每噸5元;
(4)淨噸位10001噸及以上的,每噸6元。
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摺合淨噸位0.67噸計算徵收車船税。
2.遊艇,具體適用税額為:
(1)艇身長度不超過10米的遊艇,每米600元;
(2)艇身長度超過10米但不超過18米的遊艇,每米900元;
(3)艇身長度超過18米但不超過30米的遊艇,每米1300元;
(4)艇身長度超過30米的遊艇,每米2000元;
(5)輔助動力帆艇,每米600元。
遊艇艇身長度是指遊艇的總長。
3.車船税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量、淨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税單位,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税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税應納税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税額小數點後超過兩位的可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4.乘用車以車輛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載的排氣量毫升數確定税額區間。
5.車船税法和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淨噸位、功率(千瓦或馬力)、艇身長度,以車船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相應項目所載數據為準。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相應項目標註的技術參數、所載數據為準;
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税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 參照同類車船核定。
車船税免徵對象
一、法定減免
1.捕撈、養殖漁船。是指在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殖船的船舶。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是指按照規定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車船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軍隊、武警牌照的車船。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税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5.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徵收車船税;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徵車船税。
減半徵收車船税的節約能源乘用車和商用車,免徵車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車均應符合規定的標準。
6.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並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税。
二、特定減免
2.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税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税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徵車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税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徵車船税。
車船税數據統計
2023年12月15日,財政部公佈數據,1-11月累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0131億元,同比增長7.9%。其中主要税收收入項目情況顯示,車船税、船舶噸税、煙葉税等其他各項税收收入合計1236億元,同比增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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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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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部門發文明確車船税優惠政策 符合標準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税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9-09-23]
- 2. 財政部:1-11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0131億元 .北京日報.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