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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量計徵

鎖定
從量計徵是按計税依據分類的一類税。指以徵税對象的實物形式(重量、件數、容積、面積等)為計税依據計算徵收的各種税。從量税一般實行定額税率。我國現行的鹽税、燒油特別税、車船使用税、屠宰税等,都是從量税。從量税的優點是便於計徵和管理,收入不受價格變化的影響,比較穩定可靠,納税人的税負也相對穩定。主要缺點是調節範圍有一定限制,只能適用於實物形態實在、計量單位明確的徵税對象; 由於税額不隨商品價格的提高而增長,財政收入不能隨國民收入同步增長。 [1] 
中文名
從量計徵
定    義
以徵税對象的重量、件數、容量、面積等為計税依據,按照固定税額標準計徵的税收,又稱從量計徵
引用示例
如我國現行税制中的資源税、車船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船舶噸税等税種,都屬於從量税。消費税中的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應税消費品以銷售數量為計税依據,也屬於從量税。
香煙白酒這兩類是從價與從量並徵。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