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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
(新疆大學法學院教授)
鎖定
李軍人物經歷
1990年9月至1994年6月 就讀於新疆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 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 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
李軍研究領域
李軍人物作品
(一)成果要報:
2015年7月刊載於《涉疆問題參閲》的“關於南疆經濟發展的幾點建議”成果要報,被中央政治局常委張高麗,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馬凱、汪洋等做出了重要批示,要報主要內容在2015年中央南疆經濟發展座談會做為重點問題討論併為中央新疆辦印發的《南疆經濟發展座談會紀要》所採納。
(二)專著:
《無權處分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模式之關聯》,2013年4月,法律出版社。
(三)課題:
1.《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研究,20BFX073,新疆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2.新疆反宗教極端主義立法研究,新疆法學會2015年度法學研究重點課題;
3.浮動抵押制度在新疆農牧業領域實施的可行性問題研究,自治區教育廳文科基地重點項目;
另主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文管理條例》後評估及修訂、自治區農機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立法後評估調研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技術服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五”交通運輸立法規劃編制及地方性法規、規章修訂項目和“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與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項目等多項地方立法和調研項目。
(四)論文:
1.《默示預期違約與不安抗辯權制度法系適應性之探討》,《政法論壇》2004年第4期;
2.《法國法關於無權處分中買受人之救濟制度》,《暨南學報》2012年第4期;
3.《無權處分概念辨析》,《西南大學學報》2013年第6期;
4.《意思主義物權變動模式與無權處分合同效力之關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3年第4期;
5.《意思主義物權變動模式與我國物權立法》,《山西師大學報》,2013年第5期;
6.《教育民事公益訴訟相關問題研究-以新疆為視角》,《社會科學研究》2017年第2期;
7.《域外法律制度對完善我國浮動抵押制度的啓示》,《社會科學家》2018年第3期;
8.《浮動抵押在農業小企業融資領域中的適用——以浮動抵押與其他擔保方式的比較為視角》,《改革與戰略》2018年第4期。
李軍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專家、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學習培訓師資庫專家成員、新疆法官學院兼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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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所獲榮譽
2003年 新疆大學教學競賽特等獎
2004年 新疆大學教學競賽一等獎
2007年 新疆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獎二等獎;
2016年 新疆大學教學競賽一等獎
2019年 新疆大學第一屆優秀學術論文(著作、諮詢報告)二等獎;新疆大學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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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軍 .新疆大學法學院[引用日期202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