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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

(綿陽市三台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鎖定
李軍,男,漢族,1971年9月生,四川三台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綿陽市三台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1-2] 
2022年12月消息,李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李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三台
出生日期
1971年9月

李軍人物履歷

1995年8月至1998年11月,先後在三台縣蘆溪鎮、立新鎮工作;
1998年11月至2008年1月,歷任三台縣雙樂鄉黨委委員、副鄉長,菊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靈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蘆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1月至2021年9月,歷任三台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縣項目辦主任,縣投資促進局(對外經濟合作局)局長,縣科學技術和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目標督查辦公室主任,四川三台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四級調研員,縣教育和體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縣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四級調研員;
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三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三台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  [4] 

李軍人物事件

李軍違紀被查

2022年6月,李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李軍依法雙開

2022年12月6日,李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李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李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綿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