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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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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馥越南語Lý Văn Phức/李文馥,1785年-1849年?),鄰芝客齋,越南明鄉人後裔、阮朝官員文人。李文馥先世原籍中國福建,他在嘉隆年間中舉後入仕為官,在翰林院、禮、户及工等部,以及廣義廣南任職,曾經奉命出使南亞東南亞葡屬澳門及中國清朝等地達11次之多,見聞和交遊甚廣,在後世有“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的稱號。此外,他長於漢文及喃文著作,撰有《西行見聞紀略》、《閩行雜詠》、《粵行吟草》、《掇拾雜記》、《二十四孝演音》、《玉嬌梨新傳》及《周原雜詠》等,反映其外交經歷及文學才華,亦使他在文壇留名。
本    名
李文馥
別    名
Lý Văn Phức
鄰芝
客齋
所處時代
越南阮朝
民族族羣
京族
出生地
後黎朝東京(即河內)永順
出生日期
1785年
逝世日期
1849年?
主要作品
《夷辨》
主要成就
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

李文馥人物生平

出身及入仕早期
李文馥越南明鄉人”後裔 [1]  ,生於後黎朝晚期的東京(即河內)永順,先祖原籍中國福建漳州龍溪縣,在明代任官,明鼎革時遷至越南。傳至李文馥的祖父李克敦(生卒:1720年─1789年),於1747年(後黎朝景興八年)考中鄉薦,任官至謹事郎太常寺寺丞。父為李致位(生卒:1765年─1824年),以行醫、教學為業。 [2] 
李文馥本人以科舉入仕。1819年(嘉隆十八年)在鄉試考取鄉廌。明命(1820年─1840年)初年,任翰林編修、充史館,後歷任禮部僉事、協理廣義兼管六堅奇、直隸廣南營參協。李文馥擔任這些官職期間,辦事甚有表現,獲明命帝賞識,升至户部右侍郎、署右參知之職。 [3] 
1829年(明命十年),李文馥因受賄罪被一度撤職。事緣在該年農曆二月,有奸商廖寧泰、杜輝松等謀領北城(河內關税,以百餘兩銀賄賂李文馥,文馥則從中協助。不久,事件揭發,十月,李文馥罪成撤職,原要收押候絞,但因獲特赦被釋,其後更得阮朝繼續起用。 [4] 
再受起用及周遊列國
李文馥在受賄案被赦後,多次奉命出使國外。據中國台灣學者陳益源的研究及統計,李文馥是從1830年(明命十一年)到1847年(紹治七年)的十七年裏,不是奉派出國,便是在管理水師事務,其出使次數最少有十一趟,行程包括小西洋印度半島沿海)、新加坡、呂宋、廣東福建澳門、燕京等地。 [5] 
據文獻所載的李文馥十一次出使及升遷情況如下 [6]  [7] 
  • 1830年(明命十一年)農曆正月至九月:奉派到小西洋的孟加拉,任務是“遵海操演”。
  • 1831年(明命十二年)二月至至四月:奉派到新加坡。回國後授任內務府司務,管定洋船。
  • 1831年七月至十二月:護送遇大風失途的中國官員陳棨回福建。
  • 1832年(明命十三年)夏至秋,奉命到呂宋辦理公事。
  • 1833年(明命十四年)夏至冬,護送因風失途的中國廣東水師梁國棟戰船回國,途中經過澳門。回國後升為兵部主事
  • 1834年(明命十五年)正月至三月,出使新加坡
  • 1834年夏至冬,護送因風失途的廣東水師陳子龍回國。
  • 1835年(明命十六年)夏至冬,押送廣南海盜到廣東
  • 1836年(明命十七年)秋至冬,奉派到澳門,察訪兵船音訊。回國後歷任工部郎中、工部右侍郎等職.
  • 1840年(明命二十一年),奉派到新加坡。回國後升至工部右參知,權理京畿水師事務。1841年(紹治元年)升為禮部右參知。
  • 1841年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以“如燕正使”身份到中國北京,通報明命帝去世消息。據《清實錄》記載,李文馥等三人越南使臣獲得在大紅橋瞻覲,並於農曆八月十日(清朝道光帝生日)在正大光明殿向清帝行慶賀禮。 [8] 
李文馥於1847年(紹治七年),因“辦事不善”再遭貶官。該年農曆二月,有法國戰船駛至沱㶞,展示十字架標幟,阮朝官員認為他們“來意倨傲”。阮朝派李文馥與法國人交涉,但李文馥處理手段軟弱,阻擋不住法國人帶槍劍闖入公館挑釁,遂被朝廷指為“案擬發兵”、“有虧國體”,將之免職收押。 [9-10]  李文馥遂再一次失勢。
晚年及去世
李文馥著作之一《掇拾雜記》 李文馥著作之一《掇拾雜記》
1848年(嗣德元年),朝廷再次起用李文馥,任郎中,辦理禮部事務。1849年(嗣德二年),升任為光祿寺。其後,據《大南實錄》記載他在此不久後去世,朝廷追授他為“禮部右侍郎 [6]  [11]  ,後世一般按照史文,以1849年為其卒年。中國學者陳慶浩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李文馥在其著作《掇拾雜記》中所寫的序,是在1850年(嗣德三年),因此應該卒於該年之後。 [12] 

李文馥華夷之辨

李文馥以中華文化自詡,認為當時的越南阮朝是華非,並曾為此與中國官員爭辯。李文馥在1831年(明命十二年)擔任如清使出使中國福建以護送海難眷屬時,因見對方官員把他帶進位於福州的住所題寫“粵南夷使公館”六字,心感不滿,因而“誚讓館伴官,聲色俱厲,不入館,令行人裂碎‘夷’字”,中國官員便把館名改為“粵南使官公館”。隨後,李文馥“恐其未盡曉然”,撰寫《夷辨》(後世又稱《辨夷論》)張貼在公館,進一步申明論點,指出越南仍流傳着中國的制度文化、學術思想,社會習俗,所以是若將越南“謂之夷,則吾不知何如為華也” [13]  ;而對綱常道義上“一棄而不顧”的外國民眾,才是他心目中的“夷” [14]  ;李文馥在文中又強調當日的越南阮朝已發展至崛起成為“天地間一大國矣”,就國力而論,更不應稱夷。 [15-16]  《夷辨》的論調在當時便得中國人士認同,對它有“議論正大”、“持論高明”等稱譽。 [17]  這個故事後來經越南文人潘叔直的潤色,其地點由福州變為京師會同館,時間從1831年(明命十二年)變成1841年(紹治元年),《夷辨》被改成《辨夷論》,“粵南夷使公館”被改成“越夷會館”,李文馥的行為和文章也更為激進。 [18] 
李文馥經過多年的周遊列國,對西方列強治下的殖民地亦有所涉足,而他對西方人的觀感則傾向負面,認為他們唯利是圖,“大抵西夷之人,純以商賣為事,持籌握算,殆無虛劇。其謀人之利也,必窮其心慮;其取人之財也,必盡其錙銖”,西方文明是“吾人之所不屑”。 [19]  李文馥對西方存有排斥心理的成因,學者陳益源分析認為“可能是出自他反殖民態度的一種自然反射,更可能是本源於中國與越南傳統儒家華夷觀念的牢不可破。” [20] 

李文馥人物評價

李文馥在阮朝,便在文壇上佔一席位。阮朝官修史籍《大南實錄》稱:“文馥有文名,為官屢躓復起,前後閲三十年,多在洋程效勞,風濤驚恐,雲煙變幻,所歷非一,輒見於詩云。” [6]  在現代,中國學者陳慶浩稱他是“阮朝重要的漢喃文作家和出色的外交家”。 [2] 

李文馥個人作品

李文馥善於寫作,留下多部獨力撰寫及參予編寫的作品:
  • 《西行見聞紀略》: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關著作。 [21] 
  • 《西行詩紀》(《西行詩略》):為1830年(明命十一年)出使小西洋的相關著作。 [21] 
  • 《擬無名公自述賦並序》:為1831年(明命十二年)出使新加坡的相關著作。 [21] 
  • 《閩行雜詠》(又名《閩行詩話》):為1831年出使中國福建的相關著作。 [21]  李文馥的《夷辨》亦收錄在內。 [16] 
  • 《東行詩説草》:為1832年(明命十三年)出使呂宋的相關著作。 [21] 
  • 《李文馥遺文》:為1832年出使呂宋的相關著作。 [21] 
  • 《粵行吟草》:為1833年(明命十四年)出使中國廣東的相關著作。 [21] 
  • 《澳門志行詩鈔》:為1833年出使中國廣東(途經澳門)的相關著作。 [21] 
  • 《舟回阻風嘆》:為1834年(明命十五年)出使新加坡的相關著作。 [21] 
  • 《自述記》:為1834年出使新加坡的相關著作。 [21] 
  • 《粵行續吟》:為1834年出使中國廣東的相關著作。 [21] 
  • 《三之粵集草》:為1835年(明命十六年)出使中國廣東的相關著作。 [21] 
  • 《仙城侶話集》。 [21] 
  • 《鏡海續吟》:為1836年(明命十七年)出使澳門的相關著作。 [21] 
  • 《使程志略草》: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皇華雜草詠》: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使程遺錄》: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周原雜詠草》(又稱《周原雜詠》、《周原雜詠》):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回京日程》: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使程便覽曲》:為1841至1842年(紹治元年至二年)出使中國北京的相關著作。 [21] 
  • 《掇拾雜記》:收錄作者從聽聞得來的越南文人的詩文、對聯及逸事,都屬“野史稗官之所不見載者”。 [22] 
  • 野史略編大越國阮朝寔錄》。
  • 二十四孝演音》:為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思想之作。 [1] 
  • 《李氏家譜》。 [2] 
  • 玉嬌梨新傳》 [12]  :根據中國古典文學作品編成。 [1] 
  • 西廂記》:根據中國古典文學作品編成。 [1] 
  • 驩州風土記》。 [12] 
  • 金雲翹傳》。 [12] 
  • 出使中國時創作的詩文:有一部份收錄於中國文人作品當中。 [2] 

李文馥家族人物

參考資料
  • 1.    姚楠、周南京、丘立本、朱傑勤、楊保筠等.《東南亞歷史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5年:205頁
  • 2.    《掇拾雜記》陳慶浩《提要》,收錄於孫遜、鄭克孟、陳益源主編《越南漢文小説集成》第十六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0頁。
  • 3.    《大南實錄·大南列傳正編第二集·諸臣列傳·李文馥傳》載:“明命初授翰林編修,充史館,累遷禮部僉事,協理廣義鎮務,業管六堅奇,轉直隸廣南營參協,辦事多中窾,上嘉之,入為户部右侍郎,署右參知。”茲參考許文堂、謝奇懿編《大南實錄清越關係史料彙編》,台灣“中央研究院”東南亞區域研究計劃,504頁。
  • 4.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越南李文馥筆下十九世紀初的亞洲飲食文化》正文及註文.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64頁
  • 5.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 ,2011年:227頁
  • 6.    《大南實錄·大南列傳正編第二集·諸臣列傳·李文馥傳》(輯錄於許文堂、謝奇懿編《大南實錄清越關係史料彙編》,台灣“中央研究院”東南亞區域研究計劃,504頁)
  • 7.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27─228頁
  • 8.    《清實錄·宣宗實錄》實錄·宣宗實錄》卷三五五,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庚辰條,及卷三五五,道光二十一年八月辛卯條,茲參考《清實錄越南緬甸泰國老撾史料摘抄》,雲南人民出版社,319頁。
  • 9.    《大南實錄·大南列傳正編第二集·諸臣列傳·李文馥傳》,茲參考許文堂、謝奇懿編《大南實錄清越關係史料彙編》,台灣“中央研究院”東南亞區域研究計劃,504頁
  • 10.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正文及註文.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32頁
  • 11.    《大南實錄·大南列傳正編第二集·諸臣列傳·李文馥傳》載:“嗣德元年,遷郎中,辦理禮部事務。明年,擢光祿寺卿,尋卒,追授禮部右侍郎。”
  • 12.    《掇拾雜記》陳慶浩《提要》,收錄於孫遜、鄭克孟、陳益源主編《越南漢文小説集成》第十六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1頁。
  • 13.    李文馥《夷辨》稱:“自古有中華,有夷狄,乃天地自然之限也,而華自為華,夷自為夷,亦聖賢辨別之嚴也。…… (我越)以言乎治法,則本之二帝三王;以言乎道統,則本之六經四書。家孔孟而户程朱,其學也;源左國而流班馬,其文也;詩賦則昭明文選,而以李杜為依歸;字畫則周禮六書,而以鐘王為楷式。賓賢取士,漢唐之科目也;博帶峨冠,宋明之衣服也。推而舉之,其大也如是,而謂之夷,則吾不知其何如為華也?”
  • 14.    李文馥《夷辨》稱:“於吾人之綱常道義,一棄而不顧,如今之東西洋黠夷是也。”
  • 15.    李文馥《夷辨》稱:“況自陳黎安南以還,土地日闢,至於今而倍蓰焉,北接中州廣東、廣西、雲南三省,西控諸蠻,接於南掌、緬甸諸國,東臨大海,包諸島嶼,南方抵於海,繞而西南鄰於暹羅,其餘屬國附蠻,不一而足,真裒然為天地間一大國矣。氏之且不可,郡之且不可,而可以夷之乎?”
  • 16.    (越南)李文馥.《閩行詩話·夷辨》(附錄於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33─235頁
  • 17.    (越南)李文馥.《閩行詩話·夷辨》(附錄於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36頁
  • 18.    (越南)潘叔直.《國史遺編·大南紀》.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新亞研究所東南亞研究室,1965年:第346頁
  • 19.    (越南)李文馥.《李文馥遺文·西洋致富辨》(附錄於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越南李文馥筆下十九世紀初的亞洲飲食文化》).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78─279頁
  • 20.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31頁
  • 21.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周遊列國的越南名儒李文馥及其華夷之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28頁
  • 22.    (越南)李文馥.《掇拾雜記·序》(收錄於孫遜、鄭克孟、陳益源主編《越南漢文小説集成》第十六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55頁
  • 23.    陳益源.《越南漢籍文獻述論·越南李文馥筆下十九世紀初的亞洲飲食文化》正文及註文.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2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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