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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
鎖定
日本警察歷史背景
日本的警察制度是由明治政府創立,於1871年(明治4年)9月1日設置的“邏卒”為日本警察之雛形。在明治時代初期,警察權主要由兵部省、刑部省等所擁有。但隨着警察的設立,1871年警察權則改由司法省所統籌,東京府邏卒移交司法省所管理。明治政府推行了川路利良從法國學習而來的制度改革,把作為統籌機構的警保寮移交內務省,在1874年8月15日設立了作為首都警察的東京警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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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的日本警察,雖然大多是在國家主導體制之下,由管轄的中央省廳委任權限,但最終還是歸由內務省所委任。這樣一來,使內務省方面的國家警察、由國家直屬的首都警察・警視廳、及由各道府縣知事直接管理下成立的地方警察體制逐漸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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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戰敗後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把一直以來的日本警察廢除,1948年另外訂定《警察法》。雖然國家地方警察與自治體警察曾實行過地方分權,但1954年修正的《警察法》把警察廳、警視廳及各道府縣的警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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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警察起源
在日本《警察法》中,對於“警察”一詞的書面解釋是“擔當維持社會秩序以及確保國民生活安全的行政功能的行政機關。”。2條1項上説“警察是擔任保護個人生命、身體和財產的任務,並且負責維護預防犯罪,鎮壓和搜查,逮捕嫌疑犯,管理交通等公共安全的秩序。”
日本警察階級順序
日本警察巡查
即巡邏官。通過全國都道府縣警官測試的警察的最初的警銜是巡查。
是警察最低的一級,也就是巡警。
【相當於我國的二級警員或是剛從社會招入的警察】
日本警察巡查長
即巡邏長。巡查長不是實際上的警察的警銜。
只要巡查的年限長就可以獲得這個稱呼,是給予經過了10年也沒有當到巡查部長的人的階級。
【相當於我國的一級警員或是剛從社會招入的警察】
日本警察巡查部長
即警佐,當巡查後通過最初的升職考試就能晉升為巡査部長的警銜。根據學歷不同,考試資格也隨之變化。差異在於:大學畢業在擔任巡查後要1年,短期大學要2年,高中畢業要3年的實際經驗。
另外,在日本國家公務員Ⅱ類考試合格的人,警察廳每年招收10人。他們是從巡查部長當起的,稱做準職業組,準職業組能根據經驗長短升職,最高能晉升到警視長。
【相當於我國的三級警司,職務上相當於普通民警】
日本警察警部補
即副警部,晉升巡査部長後要接受晉升警部補的升職考試方可晉升為警部補。這和巡査部長升職考試相同,但是考試資格不同。大學畢業需要1年,短大畢業需要2年,高中畢業需要4年的工作經驗。
在交番(相當於巡邏亭或派出所)是所長,在警察署是某系系長,在警察本部或警視廳是某系的主任級長。另外,警察廳採用的國家公務員Ⅰ類考試合格的人,即職業組,採用之後是從警部補開始的,經過3個月的初級幹部課程學習和9個月在警察署的實踐後才可以晉升為警部。
日本警察警部
即警察分局局長。警部的升職考試的考試資格是警部補合格後有4年的實際經驗,與學歷無關。另外,職業組警察經過3個月的初級幹部課程學習和9個月在警察署的實踐後可以自動晉升為警部。警部在警察署是課長,在警察本部或警視廳就是某系的系長或者某課的課長補佐。
在警部升職考試中合格的警部補和國家公務員Ⅰ類考試合格的警部補要在警察大學接受上級幹部必要的教育和訓練才能晉升到警部。例如《名偵探柯南》裏的白鳥任三郎、目暮十三、中森銀三、大和敢助、諸伏高明、橫溝參悟、橫溝重悟、大瀧悟郎、綾小路文麿、山村操警部等。
日本警察警視
即指揮官、管理官。警視以上的升職考試都是選考的。警視就是相當於小的警察署的署長,在各縣警察本部和警視廳就是某課的管理官。
日本警察警視正
即高級指揮官。大部分都是職業組和準職業組的成員,警視正是大的警察署的署長,各地警察本部的某課的課長。(如刑事部)
日本警察警視長
即司令官。警視長是上層領導,非職業組成員無法晉升到這一級。根據警察法實施規則,警視長(包括正警視)有545人。小的縣級警察本部的本部長就是警視長,在警視廳就是某部的部長(如刑事部)。管區警察局局長(日本警察分幾個管區下轄各縣警)。
日本警察警視監
即指揮官主管。警視監的人數是規定的,共有20人,全部為職業組骨幹警員,很少有準職業組成員。這20人當中將選出警視總監和警察廳長官。
日本警察警視總監
是首都警察本部最高長官為警銜的最高層,需要注意的是,警視總監既是警銜又是職務。警視總監也就是東京警視廳的最高長官,也就是東京的“警察本部長”。這是日本警察階級中的最高級別,警視總監的上級日本警察廳長官無警銜。
【大體上相當於我國的總警監,職務上相當於國家公安部部長】
注:和日本不同,我國的首都公安局局長的警銜和大部分其他省(市)級公安廳(局)的廳(局)長級別是相同的,都是副總警監。我國的最高警銜是總警監,一般只有公安部長一人擁有此警銜,副部長一般是副總警監警銜。而日本警視總監已經是最高警銜,在警視廳之上就沒有全國性的警察機構,日本的公安委員會,大體相當於國內的中央政法委,但更多的是協調功能,而非上下級的管理。
日本警察警察廳長官
由首相直接任命,位於警察法的階級之外,也沒有階級章,但會配以比警視總監的階級章多出一個日章,即合計5個日章的“警察廳長官章”,作為肩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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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警察本部
管區 | 管區管轄區域 / 警察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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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區外 | 北海道警察、警視廳(東京都) |
東北管區 | 青森縣警察、巖手縣警察、宮城縣警察、秋田縣警察、山形縣警察、福島縣警察 |
關東管區 | 茨城縣警察、栃木縣警察、羣馬縣警察、埼玉縣警察、千葉縣警察、神奈川縣警察、新潟縣警察、山梨縣警察、長野縣警察、靜岡縣警察 |
中部管區 | 富山縣警察、石川縣警察、福井縣警察、岐阜縣警察、愛知縣警察、三重縣警察 |
近畿管區 | 滋賀縣警察、京都府警察、大阪府警察、兵庫縣警察、奈良縣警察、和歌山縣警察 |
中國管區 | 鳥取縣警察、島根縣警察- 岡山縣警察、廣島縣警察、山口縣警察 |
四國管區 | 德島縣警察、香川縣警察、愛媛縣警察、高知縣警察 |
九州管區 | 福岡縣警察、佐賀縣警察、長崎縣警察、熊本縣警察、大分縣警察、宮崎縣警察、鹿兒島縣警察、沖繩縣警察 |
日本警察區別
所謂CAREER,指的就是通過國家公務員甲等考試,並得到警政署錄取的高層官僚。大學畢業後立即成為警部補,繼續經過研修與警署勤務的磨練,大約二年三個月的時間就可以晉升警視,全日本的警察總數約為二十二萬人,其中CAREER不到五百人,為日本警察中的骨幹,例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裏的明智警視,《名偵探柯南》裏的安室透/降谷零。
日本警察歷史介紹
川路警視在東京警視廳創立前2年曾到歐洲學習外國的警察制度,並吸收採用了他們的巡邏制、警察記錄、交班制度等,為日本警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1877年被內務省警視廳吸收成了東京警視本署。
1881年再次設置為警視廳。
1954年根據警察法修正案,大阪警視廳被整併為大阪府警察本部,僅保留東京警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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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工作劃分
警視廳的最高長官是警視總監,警官人數大約有4萬。警視廳下轄總務、警務、交通、警備、警戒、公安、刑事、防範多個部門。在此基礎上警視廳還有警察學校,第一到第八本部的機構和約100個警察署。這其中,警視廳刑事部下屬九個課,三個機動隊,還有一個科學搜查研究所。其中受重視的實務部隊,就是名稱開頭掛着“搜查”二字的四個課。
搜查一課:專門負責重大刑事殺人案件
暴力犯罪搜查一系:付給搜查費,處理出差手續。
暴力犯罪搜查二系:負責迷宮事件的部署,進行絕密任務。
暴力犯罪搜查三系~十系:負責殺人事件。是《名偵探柯南》裏目暮十三警部等人員所在的部門。
特設現場資料班:負責蒐集事件的情報,肖像(蒙太奇)製作等。
搶劫犯罪搜查一系:分析強盜案件和搜查性犯罪,有隻有女性構成的性犯罪搜查班。強盜事件和性犯罪偵察。
搶劫犯罪搜查二系~三系:負責強盜事件、傷害、暴力事件。
縱火犯罪搜查一系~二系:負責縱火以及相關犯罪事件。
特殊犯罪搜查一系:負責誘拐、綁架、挾持人質事件。
特殊犯罪搜查二系:負責通過電話文書對企業進行恐嚇的事件。
特殊犯罪搜查三系:負責飛機、火車等爆炸、炸彈、工業災難等大事件。
特殊犯罪搜查四系:負責企業的業務失誤事件。
1個系大約有10人,搜查一課的人員有210人左右
搜查二課:負責的範疇為智慧型犯罪案件,如貪污、違法選舉行為、詐騙、營私舞弊、瀆職等等
搜查三課:負責的範疇為盜竊案件,如小偷、製作偽鈔、買賣贓物、搶劫等等
搜查四課:負責的範疇為管制幫派分子、股市流氓等等
這其中,警視廳刑事部搜查一課可以説是警視廳中的明星,大量的刑事連續劇和推理系列都出此。是警視廳之中最有名的部門。
負責搜查一課有課長(警視正)、輔佐的理事官(警視)還有一些管理各系的管理官(警視)。
警官的階級和執行警官的階級是在遵守警官制度的情況下,為了在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的警官中有能作出指示的最高一級的警官而設立的。在刑事、防暴隊等都劃分有階層。
日本警察警察備品
日本警察槍支
M60的標準型應該是3英寸,但以前分為一般警察用的3英寸(槍膛長77mm),和便衣警察使用的2英寸(槍膛長51mm)。從1995年以來,警官所持M60全部是2英寸型。
槍身上的光澤在製作中有意減少,另外手柄下部加長。
日本警察警察手冊
以前手冊是封面黑色,從平成14年(2002年)10月1日起,警察手冊改變形式。
新的警察手冊是縱向打開的二折式,打開後可看到有卡片型的證件(寫明銜級、姓名、照片、手冊編號)和徽章(制服肩章的圖案化)。
根據警察改革要綱,從平成14年(2002年)10月1日起,出示警察手冊時,除了要呈示證件和徽章,制服警察原則上還要在左胸戴上識別章。
日本警察櫻花紋章
通稱的“櫻花紋章”原名叫“朝日影”,可以作為警察象徵的“櫻花紋章”,正式的稱呼應該是“朝日影”。這個標誌表示“高升東天,盡掃陰霾,白日青天”,原本是舊陸軍標誌。
警察標誌在明治8年(1875年)時,採用了一種被稱為“圓形萬筋雕花”的標誌,從明治15年(1882年)以來開始採用“日章”,當時略稱為“日章”,但同時也使用“朝日影”。
此後“日章”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廢止,從昭和23年(1948年)固定沿用“朝日影”作為警察的標誌。
交通所長徽章也別在右胸。徽章為綠色,中央寫有“所長”
日本警察警察機構
日本警察機關主要分國家警察(屬於國家公務員,工作地方在日本警察廳)和地方警察(屬於地方公務員,地方警察也就是都道府縣警察,即實際是日本 47 個省級地方政府的統稱,其中“都”指東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縣”指餘下的 43 個縣,相當於我國的省。它們之間在法律地位、政治體制、行政權限上沒有多大區別,其名稱上的差別基本上是由於歷史上的原因形成的。)在全日本共約有警察26萬人。
警視廳的轄區雖然只限東京一地,但因為東京是日本的首都,因此警視廳除了保護東京都市民之外,也有保衞國家的責任。因此,其它地區的警察本部只接受日本警察廳的間接監督,唯有東京警視廳是直接受警察廳監督由警察廳長官下達命令;各個都道府縣警察本部的本部長則享有獨立指揮權,他們是各自相對獨立的機關。如:神奈川縣警察本部、大阪府警察本部等。警視廳是特指東京都的警察本部,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級別與北海道、神奈川、愛知、大阪、兵庫、廣島、福岡等道府縣的警察本部相同。
警察本部和警視廳下設立總務部、警務部、生活安全部、刑事部、交通部、警備部以及組織犯罪對策部等這幾個專業部門(相當於我國省公安廳後勤處、刑警總隊、交警總隊、警衞局,情報信息處等部門)和地區性的警察署(相當於我國城市公安分局和縣公安局)。警察署下再設立交番和駐地所。(相當於公安派出所,以下有具體介紹)
日本警察公安委員會
日本主管全國警察業務的最高機構是國家公安委員會。
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主要負責對警察廳進行管理,統轄警官的教育、人事、裝備、警察統計以及指導都道府縣的公安委員會。
國家公安委員會下設警察廳,具體負責制定政策,編制預算,指揮、監督全國各地警察的行動及保衞皇室安全等,警察廳設長官一人,另設警務、刑事、警備、交通、通信五個局以及警察大學、科學警察研究所、皇宮警察本部等三個附屬機關,在地方還設有七個派出機構——管區警察局,代表警察廳長官對都道府縣的警察機構進行指揮監督,都道府縣自治體領導下的都道府縣警察是日本警察的主體,都道府縣設有警察本部(東京都稱警視廳),警察本部下設警察署,警察署下設派出所或駐在所。
日本警察警察廳
警察廳是日本警察的中央行政機關和樞紐,掌管日本全盤警察行政事務。有點類似我國的公安部,是日本政府的正式組成單位,與國家公安委員會同屬於內閣府,但警察廳接受國家公安委員會的指導,國家公安委員會是一個由國務大臣(相當於我國的國務委員,副國家級)掌管的共6人的公安方針政策宏觀指導監督機構,一般情況下並不負責具體事務。國家公安委員會委員長就是由該名國務大臣擔任。
要説明的是內閣府不等於日本內閣,它只是日本內閣下面一個一級單位,和外務省、法務省等部門同級,實際上內閣府有點類似我國的國務院辦公廳。雖然同級,但內閣府可以協調外務省(相當於我國外交部)、法務省(相當於我國司法部)等部門。
警察廳的最高領導是警察廳長官(無警銜),與各省的事務次官辦公廳副主任同級。在警察廳內部設長官官房、生活安全局、刑事局、交通局、警備局、情報通信局,以及國際部、暴力團對策部兩大部。警察廳的附屬機關有警察大學、科學警察研究所科警研、皇宮警察本部。在這裏工作的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因他們屬於行政人員,所以,不配戴手銬和槍支。與第一線搜查機關不同,警察廳大樓裏不設審訊室和留置盤查室。在全國警察中,約有500人突破國家公務員1級考試難關,取得資格證書。這些人主要是在警察廳工作,將來很有希望被任命為地方各警察本部的本部長等要職。
日本警察管區警察局
警察廳下轄7個管區警察局和1個警視廳,管區警察局下轄幾個縣警。
日本警察基層警察
在日常生活中,與日本國民最親近的為交番和巡查,隸屬於都道府縣警察本部,其身份是都道府縣的地方公務員。如果您有機會看到他們印有“警視廳巡查”、“大阪府警部”、“宮崎縣巡查部長”等字樣的名片,就會明白。即便是由都道府縣錄用的警察,也有可能去警察廳工作;同樣,警察廳也向地方派員,只是警銜大都在警部補以上。各警察本部下設警務、總務、刑事、生活安全、地域、交通、警備、交通等部門。在縣內各地設“警察署”。刑事搜查部門有稱為刑警的偵查員;交通部門有騎着白色摩托車的交通警察;在取締違章停車、教育不良少年方面活躍着一支女警隊伍,她們是警察之花。交番和駐地所是警察署的派遣機關,相當於我國的派出所。在那裏工作的警察主要負責管界內的安全防範。交番作為地域安全中心,是將警察廳各項方針貫徹到市民的接觸點和橋樑。警察署派警察輪流到交番工作。而駐在所則是在較偏遠的農村,由警察一家住在那裏並進行工作的。交番相當於我國城市派出所,駐在所相當於農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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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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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京警視廳官方網站 .警視廳[引用日期2020-02-05]
- 2. 日本の警察の歴史について .東京警視廳官網[引用日期20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