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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宮警察本部
鎖定
皇宮警察本部宮內省時代
皇宮警察本部簡介
皇宮警察本部沿革
1881年(明治14年)1月,宮內省設置主管警備工作的門監、門部的制度。
1881年(明治14年)9月,宮內省設置消防科。
1886年(明治19年)2月,宮內省主殿寮開始擔任警備和消防事務的主管。
1886年(明治19年)5月,宮內省主殿寮設置皇宮警察署。
1894年(明治27年)4月,濟寧館移交給宮內省內匠寮。
1907年(明治40年)10月,皇宮警察署改名為皇宮警察部。
1924年(大正13年)4月,為隨扈警護特設置特別警衞組。
1927年(昭和2年)4月,設置分遣所(既護衞署的前身)。
1941年(昭和16年)4月,宮內省警衞局設立,皇宮警察成為警衞局下屬部門。
1945年(昭和20年)9月,皇宮警察成為近衞師,禁衞府皇宮衞士總隊被重組為禁衞府皇宮警察部。
1946年(昭和21年)4月,皇宮警察署單獨設置,而禁衞府被裁撤。
皇宮警察本部機構
時間 | 內設機構 |
---|---|
皇宮警察署(明治21年1888年~) | 內勤部(行政組,物品組) 外勤部 |
主殿寮皇宮警察部(大正3年?1914年~) | 內勤課(副警察長,行政辦事員,物品辦事員) 外勤課 (主殿寮辦事處) 警務課 |
大臣官房皇宮警察部(大正15年?1926年~) | 監察辦事員,總務辦事員,庶務辦事員,視察辦事員,消防員,衞生員,防疫員,法規調查辦事員,講習員,學術講習員,武道講習員 辦事處 特別警衞組 |
警衞局(昭和16年?1941年~) | 總務課 防空課 皇宮警察部{Ⅰ警衞課,警務課,消防科,衞生防疫課、Ⅱ分遣所、Ⅲ(京都辦事處)警務課} |
皇宮警察本部警視廳時代
皇宮警察本部簡介
根據「警視廳皇宮警察部設置制」(昭和21年12月28日勅令第628號),在警視廳下設置皇宮警察部。
在1945年(昭和20年)9月設置禁衞府皇宮警察部,於1946年(昭和21年)3月撤銷。禁衞府皇宮警察部和宮內省皇宮警察署重組,1946年(昭和21年)12月31日皇宮警察由宮內省改為內務省管轄,被重組為警視廳皇宮警察部。
皇宮警察本部職責
皇宮警察本部警察廳時代
皇宮警察本部沿革
1947年(昭和22年)1月,管轄權由宮內省移交給內務省,更名為警視廳皇宮警察部。最高官銜由皇宮警官改為皇宮護衞官。1948年(昭和23年)3月,隨着舊警察法的頒佈實施,國家地方警察本部管理的皇宮警察部,改組成為皇宮警察本部。
1949年(昭和24年)1月,皇宮警察本部正式確定為國家地方警察本部的中央直屬機構。
1951年(昭和26年)8月,皇宮警察開始施行三班輪換制。
1952年(昭和27年)12月,設立皇宮警察樂隊。
1953年(昭和28年)6月,設立皇宮警察學校。
1954年(昭和29年)7月,新警察法頒佈施行,皇宮警察本部被定為日本國警察廳的附屬機關。
1960年(昭和35年)6月,設立侍衞官。
1973年(昭和48年)4月,皇宮警察本部設立護衞部。
皇宮警察本部機構
本部長(皇宮警視監)
副本部長(皇宮警視監)
部門 | 下屬機構 | 職責 |
---|---|---|
警務部 | 警務課 | 人事、工資、宣傳、公共關係、皇宮警察樂隊 |
企劃監察課 | 計劃、監察、情報信息管理 | |
會計課 | 預算、裝備、修繕 | |
厚生課 | 待遇、福利、共濟 | |
教育課 | 一般教育、藝術培訓 | |
警備部 | 警備一課 | 警備計劃、搜查 |
警備二課 | 警戒工作、災害防治、警方通信、御用地警備 | |
護衞部 | 護衞一課 | 天皇皇后的護衞、國賓參訪皇居時的護衞 |
- | 護衞二課 | 皇太子同妃及愛子內親王的護衞 |
- | 護衞三課 | 皇族(內廷皇族除外)的護衞 |
- | 侍衞官 | 護衞的指揮 |
坂下護衞署 | 皇居、宮殿、皇居東御苑等地區的警備 | |
吹上護衞署 | 皇居、宮中三殿等地區的警備 | |
赤坂護衞署 | 赤坂御用地(東宮御所和皇族成員宮邸等)及常盤松御用邸的警備 | |
京都護衞署 | ||
皇宮警察學校 | 教育訓練 |
在神奈川縣的葉山御用地,栃木縣的那須御用地、御料牧場,靜岡縣的須崎御用地,奈良縣的正倉院,都有設置皇宮警察本部的派出機構。
[3]
消防車(水泵車)和消防隊員都配備於各護衞署,並且擔負皇居以及各御用地的消防工作。
此外還有培養皇宮護衞官的皇宮警察學校以及皇宮警察樂隊和皇宮警察特別警備隊。
皇宮警察本部勤務地點
皇宮警察本部紋章
皇宮警察本部皇宮警察學校
皇宮警察學校是為大學畢業者提供為期6個月、高中畢業者提供為期10個月入校學習,接受以法學為首的有關警察實際業務的基本教育和柔劍術、擒拿術、射擊方法等各種訓練。 另外還有,通過課外授課學習和歌、書法、花道、茶道、英語會話等廣泛領域的其他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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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宮警察本部皇宮護衞官
皇宮警察本部基本情況
皇宮護衞官,是日本國國家公務員的官職名稱,是日本國警察廳的附屬機關,皇宮警察本部負責警備的工作人員。是以擔任天皇皇后、皇太子同妃以及其他皇族的護衞工作,皇居、御所、御用地的警衞工作作為主要的任務。做為專業性的警官,皇宮護衞官採用日本人事院(國家公務員III種考試)。
皇宮護衞官,雖然屬於日本國警察廳,但是與地方警官不同,根據警察法皇宮護衞官對侵犯「天皇皇后、皇太子同妃以及其他皇族的人身安全和皇居、御所以及其他皇室財產等設施的犯罪」具有搜查和逮捕的權利,同時是日本國刑事訴訟法所指的特別司法警察。對手槍、機關槍、警棍、催淚槍等裝備的使用和管理則根據日本國國家公安委員會的規定執行,不過,這些規定全都能為皇宮護衞官適用。還有,制服、級別章、識別章都與其他警察相同,不過,上衣領子的部分除了附有表示皇宮警察本部的「皇宮護衞章」以外,警笛的警笛吊帶與地方警察的有點區別。
皇宮警察本部精選圖片(19張)
皇宮警察本部級別
皇宮護衞官的級別 | |
序列 | 級別 |
1 | 皇宮警視監 |
2 | 皇宮警視長 |
3 | 皇宮警視正 |
4 | 皇宮警視 |
5 | 皇宮警部 |
6 | 皇宮警部候補 |
7 | 皇宮巡查部長 |
8 | 皇宮巡查長※ |
9 | 皇宮巡查 |
※一種榮譽級別。
皇宮警察本部升遷階級章圖
皇宮警察本部服裝制式規則
1、皇宮護衞官服裝制式規則:(昭和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1956年12月19日]日本國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五號
[12]
) 最後修改∶平成一四年七月五日[2002年7月5日]日本國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一八號。
2、皇宮護衞官服裝制式規則:
皇宮警察本部特別警備隊
皇宮警察本部基本情況
皇宮警察特別警備隊,是皇宮警察本部的機動警備部隊。與都道府縣警察本部機動警備隊一樣。
在位於坂下、吹上、赤坂、京都的各護衞署裏都有編制,以皇居內的警備和應對突發事件作為其主要任務。
皇宮警察本部組織序列
皇宮警察特別警備隊由1箇中隊(3個小隊)組成,隊員50名。隊長是皇宮警部、小隊長皇宮警部補。
皇宮警察本部警備部警備第二課負責管轄皇宮警察特別警備隊。
皇宮警察本部工作範圍
皇宮警察本部禮儀活動賞析(9張)
皇宮警察本部災害警備隊
皇宮警察本部第一批
皇宮警察本部第二批
2011年(平成23年)7月,皇宮警察本部再次向東日本大地震重災區福島縣派遣一支由10人組成的災害警備隊。將主要負責協助福島縣郡山警署完成該地區避難設施與臨時房屋附近的治安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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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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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日本皇宮警察本部沿革
- 2. 執行護衞任務中的皇宮警察圖片來源
- 3. 皇宮警察本部組織機構
- 4. 皇宮警察本部工作地點示意圖——圖片來源
- 5. 皇宮警察本部勤務地點
- 6. 五三梧桐圖片來源
- 7. 皇宮警察學校圖片來源
- 8. 皇宮警察本部——皇宮警察學校介紹
- 9. 皇宮警察在皇居二重橋圖片來源
- 10. 皇宮警察升任階級章圖圖片來源
- 11. 皇宮警察本部升任階級章圖説明
- 12. 日本電子政府門户網——昭和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五號
- 13. 日本電子政府門户網——昭和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國家公安委員會規則第四號
- 14. 皇宮警察災害警備隊趕赴災區前圖片來源
- 15. 皇宮警察女性護衞官災害警備隊派遣
- 16. 皇宮警察災害警備隊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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