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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林

(清朝江蘇巡撫)

鎖定
徐士林(1684~1741),字式儒,山東文登人,清朝康熙五十二年(1713)進士,官至江蘇巡撫,去世後入祀北京賢良祠蘇州名宦祠
全    名
徐士林
式儒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文登
出生日期
1684年
逝世日期
1741年
主要成就
清廉端正、精於斷案
最高官職
江蘇巡撫

徐士林生平經歷

徐士林出身農民家庭,自幼聽聞鄰居私塾的讀書聲,十分羨慕,於是跪在母親身前,説:“原送兒入塾。”於是立志努力學習。
康熙五十二年(1713),高中進士,任內閣中書。升任禮部員外郎
雍正五年(1727),任安慶知府
雍正十年(1732),擢升江蘇按察使。因在安慶任上失察私鑄,貶官福建汀漳道漳州民風好鬥,殺人者為了躲避追捕,則聚眾佔據大山。有人請求用兵鎮壓,徐士林認為不可。命壯丁分別扼守要隘,三日後,預計到他們的食物已盡,遣人深入,好言相勸説:“垂手出山者免罪!”如其所言,果然眾人逐隊而出。徐士林命他的仇人埋伏於旁邊,仇人舉報為首者,擒住並宣告眾人,其餘人驚恐散去。從此,殺人者不敢再佔據大山抵抗。
乾隆元年(1736),任河南布政使。以父生病,請求歸鄉服侍,不久居父親去世。命署任江蘇布政使,徐士林以母親生病、父親未下葬,推辭。
乾隆四年(1739),命以布政使護江蘇巡撫,再次上奏母親病重不能成行。同年夏,進入京師乾隆帝召對,問:“道所經山東直隸麥收若何?”徐士林對答:“旱且萎。”乾隆帝問:“得雨如何?”徐士林對答:“雖雨無益。”乾隆帝問:“何以用人?”徐士林對答:“工於獻納者,雖敏非才;昧是非者,雖然廉潔實是禍害。”乾隆帝深以為然。實授江蘇布政使。
乾隆五年(1740),湖廣遣山東流民回鄉,途徑江南,恃眾擾民。徐士林上疏進言:“真確災民,有的有田可耕,有的無田而成為佃農,素皆力穡。時值春融,自當資送復業。至若遊惰無業,漂泊日久,彼固非能耕之人,亦不盡被災之民,應請停資送。或謂無籍窮民,恐流而為匪,終年搜查遞送不得休。臣未聞不為匪於本籍,獨為匪於鄰封者;亦未聞真為匪者遞迴本籍,即能務本力田而不復潛至鄰封者也。安分則撫之,犯法則懲之,在地方官處置得宜而已。”乾隆帝同意他的看法,下發九卿議行。
同年秋,授江蘇巡撫。湖北巡撫崔紀以湖廣食淮鹽,自雍正元年(1723)定值,遞年加增,為民累,上疏請求核減,命徐士林與鹽政準泰核議。徐士林上奏:“鹽為民食所資,貴固累民,賤亦累商。今確核成本,每引賤價以五兩三錢餘為率,貴价以五兩七錢餘為率。商人計子母,若令按本出售,恐商力日絀,轉運不前,民亦所未便。請每引酌給餘息二三錢。”疏下户部議,成本如所定,至餘息已在成本內,無需酌給。徐士林上奏:“商人牟利,運鹽不時至,巿值即因之而長。鹽政三保原議每引賤至六兩三錢餘,貴至六兩五錢餘,是實有餘息。今臣所議已將餘息減除,僅加息二三錢。計售於民,每斤增不過以毫計,利已至薄。祗以商本饒裕,常年通算,積少成多。今不給餘息,商情必生退阻。倘漢口運鹽不繼,恐淮商困而楚民亦病也。”乾隆帝採納他的意見。
同一年,徐州海州發生洪災,徐士林上疏請求賑災。
乾隆六年(1741)春,徐士林再次上疏請求酌借貧民谷麥。沛縣受災最重,請發藩庫餘平銀糴米繼續賑災。另外上疏進言:“江蘇社谷積貯無多,去年秋成,惟徐州、海州發生水災,餘俱豐稔。臣飭諸州縣勸捐十餘萬石,仍戒勿強派,勿限數,勿差役滋擾。”得到乾隆帝的嘉獎。徐士林因病請假,乾隆帝好言慰留,遣太醫診視。徐士林上疏進言:“淮北發生水災,二麥無收,急宜撫卹。臣不敢泥成例,已先飭發庫帑賑濟,等察實成災分數具題。”乾隆帝回覆説:“如此料理,甚副朕視民如傷之念。”
到了秋天,徐士林的病越加加重,上疏請假,且言:“母親年已八十三歲,未能迎養,分別兩載,寢食不安。”得到乾隆帝的批准。行至淮安,去世。遺疏入朝,乾隆帝説:“徐士林忠孝性成,以母老遠離,不受妻孥之養,鞠躬盡瘁,遂致沉痾。及得假後,力疾旋里,以圖侍母。臨終無一語及私,勸朕以憂盛危明之心為長治久安之計。此等良臣,方資倚任。乃今溘逝,朕實切切含悲不能自已者也!”命入祀京師賢良祠,賜祭葬。遺疏進言:“故父親徐之淮,母鞠氏,孝養祖父母,侍病二十餘年,歷久不懈。懇賜表揚。”命按例表彰。
乾隆九年(1744),入祀蘇州名宦祠 [1] 

徐士林主要成就

徐士林善於審理案件。徐士林任巡撫的時候,守令前來拜見,則出示獄命擬判,徐士林每次都告誡説:“深文傷和姑息養奸。夫律例猶本草,其情事萬端,如病者之經絡虛實,不善用藥者殺人,不善用律者亦如之。”凡判定罪名必先摘大略牌示,始發繕文冊,吏不得因緣為奸。徐士林白天處理文書,到晚上坐於白木榻上,一燈熒然,手批目覽,雖除夕元旦沒有中斷。愛民憂國,惟日不足。江南人民對他感恩戴德。 [1] 

徐士林史料記載

清史稿·列傳九十五》 [1] 

徐士林人物評價

清史稿》:那蘇圖、士林、恕(王恕)、思榘(潘思榘 )皆以清節著,而超曾(楊超曾)、寶瑔(胡寶瑔)又濟之以勤敏。恕論救災,寶瑔善行水,皆以民事為急。顯(方顯)佐定苗疆,有拊循之績。錫紱(楊錫紱)督漕運,所修舉似若瑣細,然皆當官之急務也。會一澤以道學,但微近名,遂貽後嗣之禍,恫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