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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紀

鎖定
崔紀(1693-1750)初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濟人,清朝官吏。年幼喪母,哀毀如成人。事父及後母孝。康熙五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國子監司業,以母憂歸。服闋,補故官。三遷祭酒。
本    名
崔紀
南有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山西永濟
出生日期
1693年
逝世日期
1750年

崔紀人物介紹

崔紀(1693-1750)初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濟人,清朝官吏。
康熙五十七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遷國子監司業,以母憂歸。服闋,補故官。三遷祭酒。

崔紀主要事例

乾隆元年,提督順天學政。雍正間,採安徽學政李鳳翥、河南學政習俊、浙江學政王蘭生條議:每歲令諸生五人互結,無抗糧攬訟;諸生有事告州縣,當先以呈詞赴學掛號;為人作證及冒認命盜案,先革後審;諸生毆殺人及代寫詞狀,加常罪一等;已斥諸生不許出境;諸生欠糧,必全完乃收考。紀疏請罷之。又定諸生月課三次不到,詳革,紀請改一年;諸生完糧,上户限十月,中、下户限八月,紀請改歲底。下部議行。遷詹事,再遷倉場侍郎,署甘肅巡撫。
二年,移署陝西巡撫。疏言:“陝屬平原八百餘裏,農率待澤於天,旱則束手。惟鑿井灌田,實可補雨澤之缺。臣居蒲州,習見其利。陝屬延安、榆林、邠、鄜、綏德各府州,地高土厚,不能鑿井。此外西安、同州、鳳翔、漢中四府並渭南九州縣最低,渭北二十餘州縣地較高,掘地一二丈至六七丈,皆可得水。勸諭鑿井,貧民實難勉強。懇准將地丁羨銀借給充費,分三年繳完。民力況瘁,與河泉自然水利不同。請免以水田升科。”上諭曰:“此極應行之美舉,當徐徐化導,實力奉行,自不能視水田升科也。”擢吏部侍郎,仍留巡撫,尋實授。紀疏言:“陝西水利,莫如龍洞渠,上承涇水,中受諸泉。自雍正間總督嶽鍾琪發帑修濬,涇陽、醴泉、三原、高陵諸縣資以灌溉。惟未定歲修法,涇漲入渠,泥沙澱閼,泉泛出渠,石罅滲漏。擬於龍洞高築石堤,以納眾泉,不使入涇。水磨橋、大王橋諸泉亦築壩其旁,收入渠內。並額定水工,司啓閉。”均從之。陝西民憚興作,言紀煩擾。上令詳勘地勢,俯順輿情。
三年,命與湖北巡撫張楷互調,時報新開井七萬餘,上令楷察勘。楷言民間食其利者三萬二千餘,遇旱,井效乃見。民益私鑿井,歲歲增廣矣。紀至湖北,自陳不職,部議降調。上諭曰:“紀在陝西鑿井灌田,料理未善,致反貽民累。惟其本意為民,命從寬留任。”
五年,總督德沛劾紀以公使錢畀護糧道崔乃鏞,上又聞紀以淮鹽到遲,令民間暫食私鹽,諭紀自列,紀疏辨,下部議,降調。六年,再授祭酒。九年,督江蘇學政。以父憂歸。十四年,起授山東布政使。以東省貧民借官谷累百萬石,請視部定價石六錢,收折色,紓民力。十五年,命以副都御史銜再督江蘇學政,力疾按試。旋卒。
紀潛心理學,上亦聞之,再任祭酒,召見,命作太極圖説。歷官所至,以教養為先。遇事有不可,輒艴然曰:“士君子當引君當道,奈何若是?”

崔紀名言

“士君子當引君當道,奈何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