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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寶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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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寶瑔(1694—1763),清朝大臣。字泰舒,江南歙縣(今安徽歙縣)人。雍正元年(1723)舉人,乾隆二年(1737)進士,授內閣中書,充軍機處章京。歷任户科給事中、順天府府丞府尹、宗仁府丞、左副都御使、兵部侍郎、江西巡撫、河南巡撫等職。胡寶瑔在河南巡撫任上,對治理當地水患作出了極大貢獻。乾隆皇帝對胡寶瑔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績大為讚賞,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令直隸總督方觀承仿行推廣,《松江縣誌》《松江府志》均記載其事。 [1] 
本    名
胡寶瑔
泰舒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日期
1694年
逝世日期
1763年
主要成就
治理河南水患
籍    貫
江南歙縣(今安徽歙縣)
諡    號
恪靖

胡寶瑔歷史功績

胡寶瑔治水原則 多為首創

黃河母親十年九澇,河南百姓飽受其苦。胡寶瑔一生勤於政務,尤其善於治水,長期主持和參與治水活動,積累了豐富的治水經驗,極大地減輕了水患造成的破壞,並盡最大能力防止水患的發生,為保障河南百姓的生存安全提供了保證。乾隆二十三年(1758),乾隆帝下諭旨褒獎道:“河南災區積困,寶瑔不辭勞瘁,能體朕意,盡力調劑,以蘇窮民,甚可嘉也!”並加胡寶瑔太子少傅銜。
胡寶瑔在治水方面功績突出,成效明顯,他所秉承的治水原則,總結出的治水經驗,使用的治水措施,都具有很強的使用性。據史料記載,胡寶瑔有一套治水原則,使得他的治水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且多有創舉。據後人考證,胡寶瑔的治水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重視勘查水患原因,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治水措施。河南境內河道縱橫交錯,尤其是黃河屬於地上河,每當汛期,為了減少水患的發生,降低水患造成的損失,胡寶瑔組織人力對河南境內的河流,進行了全盤勘查,弄清了水患發生的原因。如河南滎澤以下各河道,“北阻大堤,南則連山橫亙”,正北正南都沒有泄水之處,只在正東及東南兩面有出水口,泄水口少是易於發生水災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僅有的正東、東南的出水口,也還存在着多種問題,不利於水流暢通,存在水災隱患。胡寶瑔對此做了仔細的勘查和分析。胡寶瑔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了不同的治水措施。如睢河一帶渦河流經的懷家溜、安家溜二處,都有砂礓堵塞了河道,胡寶瑔命人將這些砂礓開鑿、破碎,排除了河道中的障礙物,使得水流通暢,商丘地區的水患得到緩解。胡寶瑔對賈魯河、惠濟河兩條河南境內的大河,也都治理有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乾隆帝贊為“事半功倍”。
其次是重視河流相互聯通的關係,將其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治理。河流水道四通八達,許多河道相連相通,形成一個整體,某一處堵塞或水流不暢,就會降低整個流域的水流速度,河水聚集過多,不是出現水流漫溢,就是出現河壩潰破,形成水患。胡寶瑔在治理時,根據河流排水的前後順序和所起作用的輕重,確定了幹河、支河、引河的位置,利用它們層層分流的關係,制定出相應的治水措施。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黃河屢次決口,山東、河南、安徽諸州縣出現積水,為了儘快宣泄積水,胡寶瑔命人對賈魯河、惠濟河、渦河、巴溝四條相互連接的河流進行勘查,瞭解到這四條河道高低不一,特別是上下游承接處深度不同,嚴重影響到河水的排泄。他派人對四條河道進行疏浚,將四條河流的河底深度加以協調和統一,方便河水層層分流,最終“總使源源之水,順下無阻,而野潦亦有所約束,不致漫溢,則一切水道治矣!”
最後一條原則,就是講治水工程分出輕重緩急,依據實情分級治理。胡寶瑔認為治理水患應先重下游,次及上游,只有下游通暢,上游的水流才能平穩流淌,不至於過急或過緩,從而減少災情的發生。胡寶瑔還將河流劃為幹河、支河、引河,依次分為輕重,每種河流中還可以分出主次,並依此將治水工程分為要工、次工和緩工,並確定興修次第及修浚期限,保證各類治水工程的協調統一。這種治水方式,乃是胡寶瑔的首創。

胡寶瑔疏通河道 開設溝渠

胡寶瑔的治水措施多種多樣,善於綜合運用各種治水方法,最大限度地發揮功用。開挖河道,拓寬河身,清除淤泥,是加大河道水流量,保證河道暢通的最基本的方法,也是防止水患發生的一項非常有效的措施。河南境內有四條幹河,有的河身較窄,有的年久淤塞,有的河深不過四五尺,汛期極易發生水災。
如惠濟河自中牟經祥符、陳留、杞縣、睢州、柘城、鹿邑,入亳州之懷家溜,然後抵達淮河,杞縣以下淤阻尤甚,水患易發;發源於通許青岡的渦河,至陳州被稱為燕城河,受鐵裏河、七里河、舊黃河諸水,亦經柘城、鹿邑、入亳州之安家溜,以達淮河,下游淤阻嚴重,一旦水量過大,就會衝潰堤壩,使鹿邑以上河道出現很多缺口,河水四溢,引發水災。
胡寶瑔在勘查了這些河流的水量、流向、河道深淺及周圍環境之後,找出了導致水患的重要原因。為了防範水災的發生或者將水患帶來的不良後果降到最低,胡寶瑔派出大量民工對河道進行疏通,拓寬拓深,並對河道的寬度和深度都做了規定。
胡寶瑔對於溝渠的作用也十分重視,他曾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開豫省田溝路溝疏》中説道:“臣查豫省地勢,在諸省中最為平衍,其恃以宣洩者,溝渠之功,實與河道相為表裏”,認為溝渠具有宣泄河水的功用,與河道相輔相成,所以應當“隨時講求,不可暫廢”。實際上,早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河工告竣之後,胡寶瑔即已“督令州縣經理溝洫,每一州縣中開溝自數十道至百數十道,長自裏許至數十里,寬自數尺至數丈,皆以足資蓄泄為度”。
同時,胡寶瑔還要求在驛路通衢兩旁開浚溝渠,以方便泄水,“其路溝,除驛路加挑外,凡商旅通行之路,亦一律開溝種樹”。種植樹木亦可以起到加固路基的作用,防止道路被水衝潰。胡寶瑔還督促各州縣“每歲或春融,或農隙,隨時加浚加深”,“並令專司水利道廳等員,俱來督率”,他自己和兩司大臣們也在“巡查各屬時隨處查勘”,以督促河水工程的順利完工,保證溝渠暢通,防止水災發生。
修浚田溝實為農田之利,老百姓對此十分清楚,不過“因勤惰不一,眾力難齊,不無捍格”,溝渠的正常維護不能得到保證。胡寶瑔瞭解到這一情況後,採取多項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為了調動老百姓的積極性,採取“各就地出夫”的辦法,則“貧富自均,而就役亦便”,這樣老百姓屬於各挖田頭溝,因此極大地提高了積極性。胡寶瑔下令各地官員嚴加督促和管理,並“令渠長地保管理,不經胥吏之手”。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減少水患的發生,老百姓的農田也便於灌溉,由此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
乾隆皇帝對這種做法和取得的成績大為讚賞,下令向其他地方推廣。直隸總督方觀承遵旨實行,下令“諸州縣以工代賑,修堤埝,浚減河,築疊道,凡三十二州縣。”第二年,即工程完畢,他上疏報喜,奏曰:“漳,漆、滏、洺諸水疏通”,“使瀝水有歸,農田杜患。”事實證明,胡寶瑔疏通河道、開設溝渠,並調動老百姓積極性的防水抗災,是行之有效的做法。

胡寶瑔疏堵結合 圖碑記功

自古治水無非兩條,有疏有堵,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告訴人們,治水要疏堵結合。因此,胡寶瑔也將此納入防範水災的工程中。而他早在短暫的江西巡撫任上(1762)時,就提出了《更定江西修堤力役之法》,得到了乾隆皇帝的許可。此法稱:“凡修築土堤,闔邑共攤,夫從糧徵,聽官按堤攤分,募夫修築”。
他在上皇帝疏中説道:“豐城堤工最要,石堤官修,土堤民修,向設裏夫,行之最久”,但因“黠者避役,貧者誤工”,不能保證堤壩的維修,應該“改為折徵”,“按田均堤,附漕糧徵收”,這樣一來,“有田始有糧,有糧始有夫,圩長無從侵冒,工程乃可永固”。百姓不會為修堤所累,也不會受地方管理者壓制,可以有較高的積極性參與修堤,既可以保證修堤工程按時完成,也能保證工程質量。乾隆帝下令一切皆如胡寶瑔所請。
乾隆二十二年(1762)黃河屢決,山東、河南、安徽諸州縣受災,胡寶瑔被調到河南治水。胡寶瑔到河南後,迅速前往受災地區,探明瞭水患之源同安徽巡撫高晉協商,聯名上疏,“奏請興挑”。同年七月,乾隆親自核準了胡寶瑔等人的建議,並諭令“如議速行”,在次年“雨行前畢工”。在胡寶瑔的策劃主持下,河南各府縣的支河工程於當年八月開工。由於措施得力,民眾齊心,僅數月之間,原辦續辦各工程迅速告竣,共開河六十七道,計二千五百里。
乾隆二十三年(1763)秋,胡寶瑔又做了兩件事:一是於永城建“萬歲亭”,亭內立《中州治河碑》。請乾隆皇帝親撰碑文,詳記此次治河之始末。二是將河南此次治理的西起密縣、東至永城、北自黃河、南達新蔡的方圓五萬多平方公里,大小六十七道溝河,標明其長、寬、深及位置流向,合繪一圖,刊刻《水利圖碑》。胡寶瑔親撰碑文,除極力為乾隆歌功頌德之外,還説明刊刻《水利圖碑》的緣由和目的,在於以後“各邑遇修治之時”,“臨時詳考於善後為便”。
“萬歲亭”、《中州治河碑》和《水利圖碑》,原來均立在巴溝南岸,永城縣城西關三里道口村。現在“萬歲亭”和《中州治河碑》已毀。僅《水利圖碑》現存商丘地區文物管理委員會,全碑高88釐米,寬162釐米,厚20釐米,碑體基本完好。清代大規模河道治理工程,尤其是黃河中下游的治理,是廣大受災人民在同自然災害作鬥爭中的一次壯舉,體現了人民的願望和力量。胡寶瑔就是其中的領頭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為後來治理淮河、興修水利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乾隆二十七年(1767),胡寶瑔生病,屢次治療,無有好轉,因此上奏皇帝請求解任,回松江府養老。可是,乾隆帝不準,下諭旨説:“此奏甚非朕之所望,安心靜攝,以慰廑念。”並派御醫不遠千里來到河南為胡寶瑔診治。可是,胡寶瑔的身體一直沒有好轉。直到乾隆二十八年(1768),胡寶瑔病逝在河南巡撫任上。乾隆皇帝很是難過,特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賜祭葬,諡恪靖。

胡寶瑔人物評價

《清史稿》論曰:“恕論救災,寶瑔善行水,皆以民事為急”。 [1-2] 

胡寶瑔史籍記載

胡寶瑔,字泰舒,江南歙縣人。父廷對,嘗官婁縣訓導,因居青浦。寶瑔,雍正元年舉人。乾隆二年,考授內閣中書,充軍機處章京。六年,大學士查郎阿、侍郎阿里袞清察黑龍江、吉林烏喇開墾地畝,以寶瑔從。八年,遷侍讀,考選福建道御史。是歲直隸旱,上命治賑。寶瑔疏言:“直隸被旱,民多流亡,請敕總督宣示上意,使民靜以待賑。流民原歸耕而無力得歸者,資送還裏,俾及時藝麥,於來歲民食有益。”九年,上命大學士訥親閲河南、山東、江南諸省營伍,寶瑔疏言:“營伍積玩,器械堅脆,糧馬盈虧,各處不一。勢必聞風修整買補,不肖營員或藉端苛派,或坐扣月糧,請敕督撫提鎮嚴飭查察。”十年,山東、江南水災。寶瑔疏言:“方冬水涸,應勸諭農民引流赴壑,俾田不久浸,以便春耕,尤當預防蝻子。”諸疏皆議行。十一年,轉户科給事中,遷順天府府丞。大學士傅恆視師金川,以寶瑔從。授府尹,歷宗人府丞、左副都御史。擢兵部侍郎,兼府尹如故。河南民傅毓俊告張天重謀逆,遣寶瑔按治,毓俊服誣,論如律。
十七年,署山西巡撫,十八年,實授。撫饑民,理冤獄,劾貪吏,整關隘堤防,諸政並舉。尋調湖南。十九年,奏言:“郴、桂二州銅鉛礦委員董理,一年而代。礦為弊藪,代者必數月乃能明察。此數月中,欺矇隱漏,已自不少。請仿台灣、瓊州例,令新舊協辦數月。”得旨允行。
二十年,調江西。二十一年,疏言:“廣信銅塘山勘明無可墾之地,無可用之材,無可煎之礦,請永行封禁。”二十二年,疏言:“豐城堤工最要,石堤官修,土堤民修,向設裏夫,行之已久。黠者避役,貧者誤工,復改為折徵。請按田均堤,附漕糧徵收。有田始有糧,有糧始有夫。圩長無從侵冒,工程乃可永固。”均如所請行。
復調河南。河屢決,山東、河南、安徽諸州縣多積水。上遣侍郎裘曰修會諸省督撫疏治。寶瑔與曰修會勘,疏言:“河南幹河有四:賈魯、惠濟、渦河、巴溝。巴溝在商丘為豐樂河,在夏邑為響河,在永城為巴河。今擬疏濬加寬深,以最低處為率。惠濟上游在中牟、祥符諸縣,下游在柘城、鹿邑諸縣,今亦擬加寬深,以六七丈為率。賈魯自中牟以下有惠濟分流,自朱仙鎮以下,截沙灣,塞決口,拓舊堤。渦河自通許青岡為燕城河,上游應加寬,下游應加深。鹿邑以下本已寬深,當增築月堤。支河應濬者,商丘北沙、洪溝二河為支中之幹,餘大小支河,分要工、次工、緩工,次第興修。”二十三年,上諭曰:“河南災區積困,寶瑔不辭勞瘁,能體朕意,盡力調劑,以蘇窮民,甚可嘉也!”尋加太子少傅。諸工皆竟,上御製中州治河碑,褒寶瑔、曰修,語並見曰修傳。
二十五年,疏言:“河北諸水,衞河為大。雍正間,河督嵇曾筠於汲、淇、濬、湯陰、內黃諸縣建草壩二十六,今已漸次淤墊。臣相度疏築,俾一律深通。請定為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上可其奏。是冬,調江西。二十六年,河決楊橋。復調還河南。疏言:“賈魯、惠濟二河在中牟境內,逼近楊橋。賈魯受黃水南徙,至祥符時家岡仍入故道,今已成河。當將分者截之使合,淺者疏之使深,兩岸多挑渠港,增築堤堰,自成河道。惠濟自兩閘至岡頭橋已淤斷,而岡頭橋至十里坡賈魯河不過四五里。即於十里坡建滾水壩,導由岡頭橋入惠濟,以分賈魯之勢,而惠濟亦復故道。”上褒為事半功倍。
二十七年,寶瑔疾作,請解任。上諭曰:“此奏甚非朕之所望,安心靜攝,以慰廑念。”遣醫馳驛診視。疏言:“溝渠與河道相為表裏,臣於二十三年河工告竣,即督令州縣經理溝洫,每一州縣中開溝自十數道至百數十道,長自裏許至數十里,寬自數尺至數丈,皆以足資蓄泄為度。驛路通衢,並就道傍開濬,雖道里綿亙,而分户承挑,民易為力。自是每歲或春融,或農隙,隨時加濬寬深。”上深嘉之,並令直隸總督方觀承仿行。二十八年,卒,加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賜祭葬,諡恪靖。遺疏請入籍青浦,許之。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