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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曾筠
鎖定
- 字
- 松友
- 號
- 禮齋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南長洲(今江蘇省蘇州市) [1]
- 出生日期
- 康熙九年(1670年) [2]
- 逝世日期
- 乾隆三年十二月(1739年初) [2]
嵇曾筠人物生平
雍正二年(1724年)春,奏言:“黃、沁並漲,漫溢銚期營、秦家廠、馬營口諸堤。循流審視,窮致患之由。見北岸長沙灘,逼水南趨,至倉頭口,繞廣武山根,逶迤屈曲而下。官莊峪又有山嘴外伸,河流由西南直注東北,秦家廠諸地頂衝受險。請於倉頭口對面橫灘開引河,俾水勢由西北而東南,毋令激射東北;並培釘船幫大壩,更於上下增築減水壩,秦家廠諸地險勢可減。”又與河督齊蘇勒會奏培兩岸堤,北起滎澤,至山東曹縣;南亦起滎澤,至江南碭山:都計十二萬三千餘丈。皆從之。授河南副總河,駐武陟。疏言:“鄭州大堤石家橋迤東大溜南趨,應下埽籤椿,復於埽灣建磯嘴壩一。中牟拉牌寨黃流逼射,應下埽護岸,建磯嘴挑水壩二。穆家樓堤工坐衝,亦應下埽加鑲。陽武北岸祥符珠水、牛趙二處堤工,近因中牟迤下,新長淤灘,大溜北趨成衝,應順埽加鑲。”又言:“小丹河自辛句口至河內清化鎮水口二千餘裏。昔人建閘開渠,定三日放水濟漕,一日塞口灌田。日久閘夫賣水阻運,請嚴飭。仍用官三民一之法,違治其罪。”又言祥符南岸回回寨對面淤灘直出河心,致河勢南趨逼省城。請於北岸舊河身濬引河,導水直行。上諮齊蘇勒用曾筠議。
雍正四年(1726年),奏衞河水盛,請於汲、湯陰、內黃、大名諸縣築草壩二十七。又請培鄭州薛家集諸處埽壩。五年,命兼管山東黃河堤工。尋轉吏部侍郎,仍留副總河任。六年,疏言:“儀封北岸因水勢衝急,雷家寺上首灘崖刷成支河。請將舊堤加幫,接築土壩,跨斷支河,以防掣溜侵堤。青龍岡水勢縈紆,將上灣淘作深兜,與下灣相對。請乘勢開引河,導水東行。”尋擢兵部尚書,調吏部,仍管副總河事。奏請培蘭陽耿家寨北堤,下埽籤椿築壩。
雍正七年(1729年),授河南山東河道總督,疏請開荊隆口引河。八年(1730年),署江南河道總督,疏言:“山水異漲,匯歸駱馬湖,溢運浮黃,河、湖合一。請於山盱周橋以南開壩泄水,並啓高、寶諸堰,分水入江海。高堰山盱石工察有椿腐石欹,順砌卑矮者,應築月壩,加高培實。其年久傾圮者,全行改築。興工之際,築壩攔水,留舊石工為障。俟新基築定,再除舊石,仍留舊底二層,以御風浪。”又奏:“禹王台壩工為江南下游保障。沭水源長性猛,壩工受衝。請於現有竹絡壩二十七丈外,依頂衝形勢,建石工六百餘丈。接連岡阜,仍築土堤,並濬沭河口門,使循故道直趨入海。”十年(1732年),奏揚州芒稻河閘商工草率,改歸官轄,並增設閘官。十二月,加太子太保。
雍正十一年(1733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仍總督江南河道,予一品封典。十二月,丁母憂,命在任守制。曾筠奏懇回籍終制,温詔許之,以高斌暫署,仍諭曾筠本籍距淮安不遠,明歲工程,就近協同經理。十二年(1734年)四月,同高斌奏增築海口辛家蕩堤閘。同副總河白鍾山奏修清江龍王閘,濬通鳳陽廠引河。十三年(1735年),諭曾筠葬母事畢赴工。
乾隆元年(1736年),清高宗御極,命總理浙江海塘工程,兼浙江巡撫。尋命改為總督,兼管鹽政。曾筠條奏鹽政,請改商捕為官役,嚴緝私販,定緝私賞罰。地方有搶鹽奸徒,官吏用盜案例參處。又疏請於海寧築尖山壩,建魚鱗石塘七千四百餘丈。入覲,加太子太傅。二年(1737年),疏請築淳安淳河石磡。三年(1738年),疏請修樂清濱海堤;又疏請發省城義倉運温、台諸縣平糶:並從之。尋召入閣治事,以疾請回籍調治。上令其子嵇璜歸省,又遣醫診視。卒,贈少保,賜祭葬,諡號文敏,祀浙江賢良祠。又命視靳輔、齊蘇勒例,一體祠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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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曾筠親屬成員
父親:嵇永仁,從福建總督範承謨死事
母親:楊氏
第三子:嵇璜,治河有功,授大學士
嵇曾筠主要作品
嵇曾筠有《師善堂集》、《河防奏議》傳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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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卷三百十·列傳九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3-14]
- 2. 嵇曾筠蘇州石刻像刻於1827(清道光七年),清孔繼堯繪,石藴玉正書贊,譚松坡鐫,為《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一。
- 3. 吉林編年史——1723年(雍正元年) .吉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02-28]
- 4. 嵇曾筠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5]
- 5. 喬曉軍編著,中國美術家人名辭典,補遺二編[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07.第4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