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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芹

(明朝中期官員)

鎖定
張芹(1467年1月16日—1541年),字文林,號歉庵,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巴邱鎮 [33]  [40]  [42]  人,明朝中期官員。
弘治十五年(1502年)進士,授福州推官。正德年間,召為南京御史。寧夏平定後,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官蔭子,張芹上疏反對,停俸三月。不久出為徽州知府。寧王朱宸濠造反,有人上書説張芹的家在江西,叛賊會劫拿他的親屬,於是他取道離開徽州,改任杭州知府。正德十六年(1521年),復還徽州。嘉靖初年,遷浙江海道副使。歷任右參政、右布政使。嘉靖六年(1527年),因為往年擔任海道職務時,倭人(古代對日本人的稱呼)爭奪貢品而誤傷了居民,所以被罷免官職回家。 [1] 
嘉靖二十年(1541年)七月,張芹去世,享年七十六歲。 [30] 
全    名
張芹
文林
歉庵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
出生日期
1467年1月16日
逝世日期
1541年
主要成就
疏救言官
主要作品
《建文備遺錄》等
最高官職
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張芹人物生平

張芹早年經歷

成化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467年1月16日),張芹出生於江西臨江府峽江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 [32]  [34]  他為諸生時,學識廣博且負有時名。 [3] 
弘治十一年(1498年),張芹在江西鄉試中舉。 [4] 
弘治十五年(1502年),張芹考中進士,被任命為福州推官 [5-6]  張芹剛開始任福州推官時,熟悉吏事,曾奉命審訊縣尉的案子,縣尉貪婪且與清戎御史親近,御史偏袒他,張芹不聽,按法律處置了縣尉,後來,被派往福建巡察的官員多次討論推薦張芹。 [7] 
正德三年(1508年)十月,張芹因推薦被徵召為南京貴州道監察御史 [8-10] 

張芹彈劾輔臣

正德初年,韓文率領部院大臣跪在宮闕下,請求誅殺“八虎”。當時,明武宗將要出行,與宦官親近的輔政大臣焦芳(張芹誤以為是李東陽),秘密地將這個消息泄露了出去,最終破壞了誅殺宦官的計劃。不到四年,宦官劉瑾所產生的禍害就遍及了天下。 [11] 
正德五年(1510年)十一月,寧夏平定,劉瑾因與反賊勾結被誅殺,大學士李東陽被晉官蔭子。張芹聽説這件事,上疏説:“朝廷近因叛亂平定,論功行賞,大學士李東陽也晉升勳階,使兒子得蔭受官職,遠近聽聞,無不驚異。我認為李東陽謹厚有餘而正直不足,儒雅可觀而節義無聞,先帝誤以為他是賢才,臨崩時把陛下託付給他,按理他應與陛下同休慼。近來劉瑾專權亂政,李東陽作為顧命大臣,不能防微杜漸,等到劉瑾惡跡已著,他若出力與劉瑾相爭,劉瑾也必有所忌憚,即使不幸而遭禍,諒也不至於死。李東陽卻依阿順從,唯唯諾諾。到劉瑾謀逆事成之後,幸賴陛下英明果斷,任用得人,不動聲色,暗中消除了禍變,李東陽又得以冒功受賞,這就是人心所以不服的原因。李東陽受先帝之託輔佐陛下,卻使劉瑾得以荼毒天下,謀危社稷,即使李東陽能誅劉瑾,也僅僅是可以贖罪而已。現在靠他人之力得以成功,又怎能攘奪為自己的功勞而冒領賞賜呢?我私下看見現在的大臣在劉瑾專權時正直者多被不容,而奸邪者反在劉瑾被誅之後多被貶黜,只有李東陽始終無恙而又屢次受賞,我不知道他為什麼如此為自身打算而竊喜。請求將李東陽立即罷黜,或待他自己上陳請求,批准他退休,凡所受蔭子及恩澤一併追回剝奪,也許可以以此激勵臣子的氣節,而可以作為天下的勸勉。”明武宗説:“張芹長期擔任言官,劉瑾亂政時畏懼迴避、緘默不言,現在既已明示了典法,卻又拾人牙慧,貪圖名聲。李東陽的學問和操行,海內推重,輔佐朕盡心盡力,忠勤顯著。近來寧夏平定,大臣特進升勳階,蔭子受官,怎麼能説他攘奪了誅劉瑾的功勞,而肆意妄説呢?既下令讓他據實上奏,李東陽仍應如舊供職,你們不要動搖了。”不久張芹請罪,被罰扣俸祿三個月。 [12-14] 

張芹疏救言官

恰逢都御史林俊從蜀地上疏論時事,兩人都被削減俸祿。於是張芹更加感奮自勵,每當撰寫奏疏草稿時,從未有一次謙讓過他人。 [17] 
正德六年(1511年)十月,給事中竇明因言事被下獄 [16]  ,張芹上疏營救他,進言説:“言官,是天子耳目。善待他們,人人都會思奮,從而正直敢言之風興起;不善待他們,則人人都會畏懼迴避,從而因循沉默之風盛行。自古治亂興廢的驗證,莫不由此。近年賊人劉瑾暗中懷有異志,挫辱言官,將他們置於極刑,用來鉗制他人,使人不敢揭發其奸惡,最終導致禍亂相續而起,幾乎危及社稷,真是可怕啊!現在劉瑾被誅殺了,然而羣盜未平,災異屢現,即使夙夜憂慮、孜孜不倦地求言,還恐怕來不及,怎麼能再有這樣的舉動呢!”張芹的話懇切婉轉,竇明最終因此得以獲釋。 [18] 
正德九年(1514年),明武宗因跑馬受傷,編修王思真切上諫,被問罪戍遠邊。 [19]  張芹説:“他不是諫官尚且如此,我等能坐視嗎?”於是上疏説:“孟子説‘逐獸無厭謂之荒’。老聃説‘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心狂志荒,什麼事不忘記?他們都特別説的是這些事有害無益。現在皇上看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什麼意外,連皇子還未誕生,宗廟社稷怎麼辦?”奏疏呈上後,明武宗沒有反省自己,反而削減了張芹俸祿。 [20]  [21] 

張芹出任知府

正德十一年(1516年),張芹出任徽州知府 [37]  ,他以簡樸的作風來施政。正德十四年(1519年) [37]  ,寧王朱宸濠造反,有人上書説張芹的家在江西,如果叛賊劫拿他的親屬,取道離開徽州怎麼辦?於是改任杭州知府。當時張芹剛發誓死守要害之地,斬殺賊人間諜,命令下達後才離開。恰逢明武宗南巡,使者的符信在道路上絡繹不絕,道路必須經過杭州,各郡縣都因此睏乏,但張芹卻沒有借貸,杭州百姓又稱讚此舉便利。自從離開杭州後,徽州百姓都哭着相送如同送別父母。正德十六年(1521年) [37]  ,張芹又復任徽州知府,徽州百姓為他的到來而高興,杭州百姓卻為他的離去而惋惜。 [22-23] 

張芹治理浙江

嘉靖元年(1522年)七月,張芹升任浙江按察副使, [24]  巡視海道。杭州百姓私下高興,就像以前徽州百姓那樣仰慕他。張芹在海道任職時,倭人爭相朝貢於寧波城下,誤傷居民,事情很快平定。 [25] 
嘉靖二年(1523年)五月,張芹升任浙江布政司右參政 [26]  ,最後任右布政使。 [27] 

張芹落職罷歸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張芹任浙江海道副使時,因倭人爭貢誤傷居民之罪,被罷官回到家鄉。 [28-29] 
嘉靖二十年(1541年)七月,張芹去世,享年七十六歲。 [30]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徽州籍的都御史汪玄錫追慕張芹,建立祠堂並在張芹的墓前立碑。提學副使蘇佑下令地方官府每年在鄉賢祠中祭祀他。 [31] 

張芹主要影響

張芹為官二十餘年,所到之處皆有政績。他善於處理吏事,奉公執法,不畏權貴,始終堅守正義,直言敢諫。他在任徽州知府時,簡樸為政,深受百姓愛戴,離任時徽人泣送如父母。 [2]  他的歷史功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公正執法:在擔任福州推官期間,張芹以公正無私的態度處理案件,不受權貴影響,如依法處置了與清戎御史親近且貪婪的縣尉,贏得了人們的尊重。 [7] 
  2. 直言敢諫:張芹在擔任監察御史期間,多次上疏直言不諱地批評時政,尤其是針對大學士李東陽的不當行為,提出了罷黜和追回恩澤的建議,儘管未能被採納,但體現了他的忠誠和勇氣。 [12] 
  3. 救言官、恤百姓:張芹積極營救被下獄的給事中竇明, [18]  並多次為百姓利益上疏,如反對皇帝馳騁田獵、請求減輕百姓負擔等,體現了他對民生的關心。 [20] 
  4. 勤政愛民:在擔任徽州知府期間,張芹以簡樸的作風施政,深受百姓愛戴。即使在面臨寧王叛亂等困難時,他仍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3] 
  5. 治理有方:張芹在擔任浙江按察副使、布政使等職位時,表現出卓越的治理才能。他成功平定了倭人爭貢事件,維護了地方穩定。 [25] 

張芹歷史評價

明武宗朱厚照:芹久居言路,瑾亂政時畏避緘默,今既明示典法,乃掇拾沽名。 [15] 《明武宗實錄》引
羅洪先天下一日知有張御史,慕其人,必以為雄傑偉特,性梗棘不可近。餘見其退休時,恂恂儒生布素,徒步道遇之,不知其為貴人……家居絕泛交,無公府之謁,枲袍蔬食,儉以終其身。又嘗考靖難諸君逸事,人為之傳。於乎!昔之侃而直者,出於性成,亦有所慕乎? [2] 《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
凌迪知:有櫱聲……彈劾不避……斂抑如諸生,出入卒徒步。 [38] 《萬姓統譜》
張廷玉等:然志節之士,卷卷忠愛,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張芹等懷抱悃忱,激昂論事。其言雖不盡用,要與緘默者異矣。 [1] 明史

張芹軼事典故

事母孝友
據《明史》記載,張芹侍奉繼母廖氏很孝順,生活樸素,常年只穿粗布長衣,吃粗糙的飯食。 [39] 

張芹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張季轍
——
祖父
張洪本
——
父親
張鑑
歲貢生,任蒲台教諭,因張芹顯貴,受封為御史。
生母
毛氏
——
繼母
陳氏
——
廖氏
——
平輩
妻子
胡氏
——
參考資料:《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等 [32]  [35] 

張芹主要作品

張芹著有《建文備遺錄》二卷、《備遺錄》一卷、 [36]  《歉齋奏議》《遺文遺蹟》 [41] 

張芹史料索引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 [1]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 [2]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  .國學導航.2015-02-17[引用日期2017-03-28]
  • 2.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8-17]
  • 3.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公為諸生,博學有時名。
  • 4.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弘治戊午,舉鄉試。
  • 5.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壬戌,第進士,授福州推官。
  • 6.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弘治十五年進士。授福州推官。
  • 7.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初為福州,習吏事,嘗奉檄訊縣尉獄,尉貪而暱於清戎御史,御史右之,不為聽,按閩者數論薦之。
  • 8.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正德三年十月……壬辰,以知縣盛鵬、甯溥、張瓛、張纁、鄺約、高嶼、顧英、危行,推官張芹,進士李緯、王九峯、汪賜、江萬實、杜昌、章概,教官潘鋭、周奎俱為試監察御史,鵬江西道,緯福建道,瓛、九峯河南道,溥廣西道,纁、鋭山東道,賜陝西道,奎四川道,約、嶼、萬實雲南道,昌貴州道,英南京湖廣道,概陝西道,行四川道,芹貴州道。
  • 9.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以薦召為御史。
  • 10.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
  • 11.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正德初,韓忠定率部院大臣伏闕,請誅近閹八黨。當是時,武皇帝將行遣,輔臣有狎於閹者,密泄之,竟敗計。不四年,而閹瑾之禍徧天下。
  • 12.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六十九》:正德五年十一月……南京監察御史張芹上疏曰:“朝廷邇以叛亂既平,論功行賞,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勳階蔭子,遠近聞之,莫不駭異。臣惟東陽謹厚有餘而正直不足,儒雅可觀而節義無聞,先帝誤以為賢,臨崩以陛下託之,義當與陛下同休慼者也。邇者劉瑾專權亂政,東陽為顧命大臣,不能防微杜漸,及其惡跡既著,若出力以與之爭,彼亦必知所忌,或不幸而得禍,諒亦不至於死,東陽依阿順從,唯唯聽命。及瑾謀逆既成,幸賴陛下英明果斷,任用得人,不動聲色,潛消禍變,東陽又得冒功以受恩賞,此人心所以不服也。東陽受先帝之託以輔陛下,乃使瑾得以荼毒天下,謀危社稷,就使東陽能誅瑾,僅可以贖罪耳。今賴他人之力以成功,又安得攘為己功而冒賞乎?臣竊見今大臣正直者多不容於瑾在之時,奸邪者多見黜於瑾誅之後,惟東陽始終無恙而又屢叨恩賞,臣不知其何喜為身謀如此也。乞將東陽即賜罷黜,或待其自陳,準令致仕,與凡蔭子恩澤並賜追奪,庶有以勵臣子之節而可以為天下勸矣。“上曰:“芹久居言路,瑾亂政時畏避緘默,今既明示典法,乃掇拾沽名。東陽學行,海內推重,輔導朕躬,忠勤茂著。比平寧夏既平,大臣特進階蔭子,如何謂攘取誅瑾之功,恣意妄説?既令具實以聞,東陽宜仍舊供事,慎勿動懷。”既而芹請罪,奪俸三月。
  • 13.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及瑾誅,輔臣又將論功廕子,南京監察御史張公聞之,上疏曰:“李某者,顧命大臣,當與陛下同休慼者也。方劉瑾亂政,既不能防微杜漸,又不能力與之爭,顧降禮屈辱,且為草制,語極褒美,遂使驕橫恣肆,荼毒天下,其罪巳不可贖。乃冒他人功,受恩賞,他日何以見先帝哉?竊見國家大臣,正直者多不容於瑾方得志之時,奸邪者多見黜於瑾巳伏誅之後,惟某始終無恙,臣不知其何善為身謀若此也。”疏入,輔臣持之,涕泣不能辨。
  • 14.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寧夏既平,大學士李東陽亦進官蔭子。芹抗疏曰:“東陽謹厚有餘,正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大臣,既不能遏之於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受賞,何以服人心?乞立賜罷斥,奪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東陽涕泣不能辯。帝責芹沽名,令對狀。芹請罪,停俸三月。
  • 15.    武宗毅皇帝實錄 卷六十九 正德五年 十一月 十九日 5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09]
  • 16.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正德六年十月……下刑科給事中竇明於錦衣獄。明疏言弭盜、備邊、擇將、安民四事,內批令執訊。然明所言,實未嘗觸諱也。
  • 17.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及為御史,論輔臣禍且不測,會都御史林公俊亦自蜀上疏論時事,俱得削俸。於是益感激自效,當屬草,未嘗一遜人。
  • 18.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其捄竇明、諫馳馬兩事,尤為人所誦。竇明,刑科給事中也,常以言下獄。公論捄有言曰:“言官,天子耳目也。善遇之,人人思奮,而蹇諤之風起;□善遇之,則人人畏避,而循默之風成。自古治亂興廢之驗,莫不由此。頃歲賊瑾陰懷異志,挫辱言官,寘之極典,以箝制人,使不敢發其奸惡,卒之禍亂相尋,幾危社稷,可懼也。今瑾誅矣,然羣盜未平,災異迭見,雖夙夜憂皇,孜孜求言,猶恐不及,柰何復有此舉動哉!”其言懇切宛致,明竟以是得釋。
  • 19.    《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六》:正德九年九月……庚午,降翰林院編修王思為廣東潮州府三河驛丞。時上狎虎被傷,閲月不視朝,羣臣無敢言者。思謂同官曰:“臣事君猶子事父,父有疾,子不可不問,安有過不可不諫。”即具疏以上,待命數日,留中不下,但降旨令降遠方雜職。前此言事謫官者,內降率有譴責語,至思不然,蓋諱之也。思,吏部尚書直曾孫,有節行,耿耿自信,人謂不愧其祖雲。
  • 20.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武皇帝好禁中馳馬射獵,嘗墮馬病,諫者數人重得罪。公聞之,謂同列曰:“彼不以諫名且爾,吾何所委乎?”遂切諫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令人心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且備不虞,猶懼有患,柰何乘危冒險,輕萬乘之尊乎?況皇嗣未誕,萬一不諱,如宗廟社稷何?”疏上,罰止削俸。自此兩疏入,人愈重之。
  • 21.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給事中竇明言事下獄,芹疏救之。帝嘗馳馬傷,編修王思切諫,坐遠戍。芹曰:“彼非諫官尚爾,吾儕可坐視乎!”遂上疏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使人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宗廟社稷何!”帝不省。
  • 22.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宸□□言者過計,恐脅公家,取道於微,請改杭州。公方誓死守要害,斬賊間諜,命下乃去。巳而當道因徽人之思,復遣還郡……自巡按鳳陽補徽郡,能以簡樸為政。比改杭,適武皇帝南巡,使符絡繹在道,道必出杭,諸郡縣皆坐困,而公無假借,杭民又稱便。自如杭,徽人泣送如父母。巳而復徽,徽喜其來,杭病其去。
  • 23.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尋出為徽州知府。寧王宸濠反,言者以芹家江西,慮賊劫其親屬,取道出徽。乃改知杭州。已,復還徽州。
  • 2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六》:嘉靖元年七月……擢徽州府知府張芹為浙江按察司副使。
  • 25.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又謂宜於忼,自徽陞浙江按察副使,巡視海道……及為憲副,杭私喜,猶夫徽徽之慕加於昔也。公在海道,倭人爭貢寧波城下,誤傷居民,事旋定。
  • 2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七》:嘉靖二年五月……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林富、廣西右參政何詔、江西右參政嚴紘俱布政司右布政使,富廣東,詔福建,紘仍江西。浙江按察司副使張芹為浙江布政司右參政,刑部廣西司員外郎張邦信為廣西按察司僉事。
  • 27.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公且去為參政,擢右轄。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嘉靖六年九月……癸未,都察院追論原任浙江海道副使張芹、參政朱鳴陽縱寇殃民,法當重治。以鳴陽為大學士費宏之黨,而銓曹陰為芹地,勘官劉穆侷促顧望,不能據法力爭,故罪止納贖。得旨:夷人內犯,皆由各官失誤事機,以致喪師損將,貽害軍民,芹等誠不宜輕貸。命罷芹官,降鳴陽二級,奪穆俸三月。
  • 29.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坐為海道時倭人爭貢誤傷居民,罷歸。
  • 30.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公生成化丙戌某月某日,沒嘉靖辛丑七月某日,年七十有六。
  • 31.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沒之明年,徽人都御史汪公玄錫追慕之,致祠而碑其墓。提學憲副蘇公佑檄有司歲時禮於鄉賢祠中。
  • 32.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36頁.
  • 33.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公名芹,字文林,世居新淦之峽江,後析地,今為峽江縣人。
  • 34.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公名芹,字文林,世居新淦之峽江,後析地,今為峽江縣人。
  • 35.    《國朝獻徵錄·卷八十四·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張公芹墓誌銘》:父某,歲貢,為蒲台教諭,以公貴,封御史。
  • 36.    吳德義著,建文史學編年考,天津教育出版社,2009,第78頁.
  • 37.    ( 明)何東序.( 嘉靖 ) 徽州府志 [M].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 29 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2000,第95頁.
  • 38.    《萬姓統譜·卷四十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10]
  • 39.    《明史·卷二百八·列傳第九十六》:芹事繼母孝,持身儉素,枲袍糲食終其身。
  • 40.    探尋南高峯摩崖石刻:明代諫臣張芹  .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021-01-25[引用日期2024-02-10]
  • 41.    (清)喬大椿,王金英纂修. (乾隆)峽江縣誌[M]. 清乾隆三十三年,第1211-1212頁.
  • 42.    峽江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 峽江縣地名志[M]. 吉安:峽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1986.09,第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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