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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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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截錄自台北大毗盧寺成觀大法師編撰之《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下冊慧律大法師強烈推薦,現代人研讀楞嚴經首選! 注!!凡黑體字,皆是楞嚴經原文,正常字體是其義貫解釋,這本義貫易懂,卻不失原味,非常好
中文名
受陰
外文名
shouyin
經    文
阿難
出    處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受陰簡介

真空之境界。 “若”以斷“作”為“聖”證之“解,則有”著“空”之“魔”,趁虛“入其心腑”,持其神識,“乃”令之毀“謗持戒”比丘“名為小乘”“之人;而自以菩薩自居,謂菩薩” 既已“悟”了諸法本“空,有何持犯” 之相可得?“其人常於” 對三寶具“信心”之“檀越”(信眾)之前,公然地“飲酒啖肉”,且“廣行淫穢”之行,“因魔力”所加“故,攝”持“其”現“前”之“人”(信眾),令他們對其邪穢之行“不生”起“疑謗”之念;魔“鬼”之“心久入”其心之後,薰染既深,“或”驅使令自他“食屎尿”而謂食尿屎“與”吃“酒肉”佳饌,性質平“等”,淨法穢法乃“一種”無二性相,其性質畢竟“俱”歸於“空”,因而“破佛”所制。
結語迷則成害,囑令保護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註釋:
交互:指觀力與妄想交互陵替。此謂這些魔相皆是於受陰將破未破時,行者調心不善,其觀力與妄想力互相陵替傾奪,所產生的現象。
義貫: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所“現”之“境,皆是受陰” 將破未破之際,行者“用心”(調心)未善,觀力與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現斯事”。然而“眾生頑迷,不自忖量”自己實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見虛明性等“因緣,迷不自識”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謂言”已“登聖”位,未證言證,於是“大妄語成”就,來世當“墮無間”地“獄”。
“汝等亦當將如來” 此諸法“語,於我滅後,傳示”於“末法”時期,“遍令眾生”之修正定者“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業,“保持”正法勿令斷絕,“覆護”正修之士“成”就“無上”菩提“道”。

受陰宇相

經文: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
註釋: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簡稱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稱為定;止息亂心,攝心不亂之義。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譯為觀,此三者即為禪定最重要的三個領域。此三者大致的關係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係指首楞嚴三昧
色陰盡:以色陰盡,故不再能覆蓋本心。
見諸佛心:“諸佛心”,為諸佛的本妙覺心,或與諸佛平等的本妙覺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陰不再覆蓋,故能得如是見。又,於五陰中,唯色陰是色法,其他四陰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陰盡時,才能真正、正式親見“自心”,以無“色”覆蓋故。
如明鏡中顯現其像:此表示其見之清楚明晰,有如鏡中見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證得。“若有所得”:好象對於覺心之本體,有所證得,但不太確定,即是“相似證”,因為如鏡中像,看似有實體,但卻觸摸不至,即所謂“可望而不可及”。“用”,實用,自在用。雖見其物,但卻未能發起自在之用。又如鏡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猶如魘人,手足宛然:“魘人”,着魔之人,即為鬼魅等所着之人;換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舊。謂像着了鬼魅之人,雖然他的四肢跟原來一樣,依然不缺不失。
見聞不惑:能見能聞,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見、也聽得到,心裏也明白。
心觸客邪:“觸”,接觸,碰到而受制。“客”,外來的。謂,心被外來的邪魅所觸所制(即所謂“着了外陰”。)
而不能動:肢體不能動彈。
義貫:
“阿難,彼” 透過色陰十境之“善男子,修” 首楞嚴“三摩提”,於“奢摩他中”,得“色陰盡者”,以色陰已不再覆蓋故,便得“見”與“諸佛”一般的本妙覺“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時卻彷“若”於覺心之本體“有所”證“得,而未能” 發自在“用,猶如”身著“魘”魅之“人”,雖然“手足”依舊“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見”,耳亦能“聞”,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卻因“心觸”制於“客邪”鬼魅,“而不能動”彈,“此則名為” 本心被“受陰區”拘於其狹“宇”中之相。

受陰盡相

經文:若魘咎歇,其心離身,返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註釋:
若魘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魔的過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動,便是“受陰區宇相”盡了之時。
其心離身:《楞嚴以正脈》雲:“當知此不同(於)坐脱(坐化),而不能復來者(而神識不能再回來——亦即,還回得來),彼但於前幽暗位中,憑定力以坐脱耳。”
見濁:前面經文釋見濁雲:“汝身現搏四大為體,四性壅(壅yōng本義:塞。阻塞;阻擋。⒈堵塞,阻塞:~塞。⒉將泥土或肥料培在植物根上:~土。~肥。)令留礙,四大旋令覺知,相織妄成,名為見濁。”
虛明妄想以為其本謂領受前境,虛妄發明顛倒妄想,這是受陰生起的根本。
義貫:
“若”如着“魘”魅、只能見聞而不能動用的區宇之過“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離身”,且能“返觀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既超越已,即返“觀其”受陰“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領受前境後所生之“虛明妄想以為其” 受陰生起之“本”(故雖明明有苦受、樂受、捨身等之覺受,但受陰之體,乃虛妄而不可得;其體雖復明顯,而實虛妄,純是妄想顛倒所成。)

受陰十境相

⑴責已悲生——悲魔入心
【經文】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蝱,猶如赤子,心生憐愍,不覺流淚。
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當在此中:當處在此色陰已盡,受陰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陰盡時,十方洞開,故得大光耀。
內抑過分:在內心中過分責備壓抑自己,因為在受陰區宇相中,見諸佛心,如鏡現像,故知已心既同於佛,而悟得一切眾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卻枉受淪溺,因此便自責不早發起度脱眾生之心。
忽於其處:“其處”:有眾生之處。
發無窮悲:發起無窮之相似同體大悲。(同體者,同有真如本體也。)按,這其實是“愛見悲”,並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昆蟲的一種,像蒼蠅而較大。常見的有牛虻,雌的吸牛馬等家畜的血,也吸人的血。)”亦作“虻”,或(máng(整理者注:《現代漢語詞典》1996年7月修訂第3版中無此音)),為昆蟲類之雙翅類,形像蒼蠅而體積較大,愛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稱為“牛虻”。(故虻亦可説是一種吸血的大蒼蠅。)
猶如赤子:“赤子”,剛出生的嬰孩,皮膚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為純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過越:抑責摧傷自己過了分。
悟則無咎:若能即果悟了,便無過咎(就不會有問題了)。
失於正受:“正受”,即正定之異名:謂一切受不受,名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謂“邪受”,謂雖非理而悲、非時而悲、非處而悲,然卻自以為是大悲增上,而惜愛此受,故成邪受。
【義貫】:
“阿難,彼善男子” 正“當在此”色陰已盡、受陰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陰不覆,十方洞開,故“得大光耀,其心”開“發明”了,見諸佛如鏡像,了一切眾生本具妙心,“內”自“抑”責“過分”,責已不早發度生之心,“忽於其”有眾生之“處,發無窮” 之相似同體大“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蝱” (蚊子及吸血蒼蠅)時,即“猶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憐愍,不覺流淚”,如此即墮愛見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責“摧”傷“過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則無”過“咎”,此“非為聖”人實“證”之同體大悲境界。若如實“覺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銷歇”。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自謂已證諸佛同體大悲,“則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一“見”到“人”,心“則”生傷“悲,啼泣無限”,由此無法自制而“失於”三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而“淪墜惡道
詮論】:
問:“曾聞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禮佛,或參加法會,常悲不自勝,不由自已地淚流滿面,這種情形算不算著‘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開始的一兩次如此,法會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這樣,經過好幾個月、或好幾年,那就有問題;如果悲哀的情況,連法會結束後,甚至回到家都還持續着,那問題就比較大了。你若問他為何流淚,有的説:他一禮佛或誦某段經文,就‘好感動、好感動’;有的説:他也不知道為何會流淚,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動,流淚一、兩次,還算正常,這是由於宿緣積於八識田心,如今因緣際會,忽然迸現,所以如此,不足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識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連自己都搞不清楚為什麼要哭,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與悲魔有關,因此碰到這種情況,不要高興,以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會如此。而是應加警覺,想辦法矯正過來。”
問:“應如何作才能矯正過來?”
答:“一、須誠心懺悔業障。須知這是修行的障難,且須自問:為何別人沒有這種障難,而我卻有?可知由於自己業障十分深重才會如此,而非自己特別‘行’,才如是。故須誠心懺悔,去除貪、慢二心。二、懺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誦《地藏經》。三、懺後可念《金剛經》或《首賢行願品》。如是即可望除滅‘準悲魔’之相(因為這還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揚己齊佛——狂魔入心
【經文】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
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
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色陰銷:色陰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層)衣服。
受陰明白:“明白”,顯露。因色陰已盡,受陰就顯露出來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後,顯現第四重衣。
勝相現前:種種勝相漸次現前,如見佛心如鏡中現像等。
志齊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頓齊於諸佛。
謂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諸佛經三大阿僧祗劫所修成者,我今於一念間便能超越。蓋妄謂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過越:“陵”,陵跨。“率”,輕率。謂陵跨佛乘,輕率自任過分。
上不見佛:謂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雖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祗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頓證呢?(按:今之有所謂“即刻開悟”,且自稱“無上師”者,不正好就被佛説中了嗎?且“無上師”者,蓋謂比佛還要無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見人:此義如同“目中無人”。謂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於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證到的無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稱“大乘孤子”,其目無餘子之慨,彷彿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滅絕了一般。)
【義貫】:
“阿難,又彼” 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於是“受陰”乃“明白”顯露出來(如第四重衣顯現),
接着即有種種“勝相”相繼“現前”,便一時“感激過分,忽於其” 感激“中生”出“無限勇”猛,“其心猛利”異常,其“志”則欲頓“齊諸佛”,乃“謂”諸佛如來經歷“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於“一念”間即“能”超“越”之。(經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與佛無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鋭,欲“陵”跨佛乘,輕“率”自任“過”分“越”理所致。若“悟”實為受陰所覆之現象之一,“則無”過“咎,非為聖證” 境界。若自“覺了不迷” 其境,這些現象“久自銷歇”。
倘“若作”已得“聖證之”“解,則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令彼“見人則”矜“誇”,已德,其“我慢無”有倫“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見”諸“佛,下不見” 一切“人”(諸佛皆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
致“失於”三昧“正受”,起諸狂妄邪見,來世“當從”狂魔邪見而“淪墜惡道
【詮論】:
問:“曾聞有某派人,謂於修行中起‘大佛慢’,這是正確的嗎?”
答:“於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煩惱’之一,連小乘聖人都已斷除,更何況是佛?而況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化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煩惱,佛即非佛,故知將‘佛’與‘慢’並在一起,成為‘佛慢’一詞,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倫不類,而且是褻瀆神聖的。這種似是而非的邪説,決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説。又,附外道中,常有許多教理或應該説類似佛法,但詳研之則又不是,實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蓋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見,而遂其邪説之本旨。
⑶定偏多憶——憶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於一切時沉憶不散。將此以為勤精進相。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前無新證:“前“,向前。”新證“,新的證境。向前沒有新的證境,亦即:沒有再往前進步。
歸失故居:“歸”,退也。“故居”,原居住之所,指色陰。因色陰已破,故退則無處可歸,因此進退兩難。
智力衰微:“智力”,系與定力相對而言,因此時定力強,而慧力弱。
入中隳地:“中”,中間,指介於色陰破與受陰破之間。“隳”,壞,指進退二念俱壞、俱不能成。此謂,入於色陰盡與受陰盡之間、進與退皆不成的兩難之境地。
迥無所見:“迥”,原義為遠,引申為大,全,都。此謂全無所見也。
生大枯渴:“枯”,如草木枯而待雨。“渴”,如人畜渴之待水。此謂,雖有正定,但無慧相資源共享,故如枯如渴。
沉憶不散:“沉”,沉靜。“憶”,憶念。謂沉靜其心,憶念中隳之境,不敢散亂;亦即時時刻刻執取、住著於中隳之境,不敢舍離,深恐雖先前色陰已滅,但往後則受陰未破,既不能進、亦不能退,若再失此中隳之境,則不知伊于胡底,於是對當前此境界,牢牢執住不放。
“將”,以,把。把這牢執中隳之境,時刻不敢放鬆的情況,當作是勤勇精進之相。其實這是錯解自心。
“修心”,修定。“心”,為增上心學,即定學之別稱。這是由於偏修定心,而沒有慧力相資助,故有此過失。“失”,錯誤也。
“撮”,以指取也,摘取、或抓取也。此謂憶魔日夜都在摘取他的心。
“一處”,指中隳之處。謂魔順其意,故意將其心懸掛在中隳之處,令其沉憶不散,被人便更加進退不得,無法自解矣。
【義貫】:
“又彼”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泯,且“受陰”已“明白”顯露了;
當此之際,向“前”以受陰尚不能破故,“無新證”之境,若欲退“歸”則已“失故居”之所(色陰已盡),因此進退兩難。此時由於定強慧弱故,“智力衰微”,因無智慧相資故,彼人“入”於色受之“中”間與進退二念俱“隳”的兩難之境“地”,因而“迥無所見” (全無所見),此時“心中忽然生大枯渴” 之感,如枯待雨,如渴待水,“於一切時,沈” 靜其心“憶”念中隳之境,“不”敢“散”亂,不捨不放,彼人卻“將此”執取中隳之心“以為勤”勇“精進”之“相”。
“此名”偏“修”定“心,無慧” 相資,“自失”方便。彼人倘能“悟”知而調令定慧均等,“則無”過“咎,非為聖”人實“證”境界。
然則“若作”已得“聖”證之“解,則有憶魔”便得其方便,乘虛而入,“入其心腑”,拘其神識,“旦夕撮”取(摘取)其“心”,而把它“懸”掛“在”某“一”中隳(兩難)之“處”,更加令他無法自解,最終遂以無慧自濟故,
而“失於”三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憶魔而“淪墜惡道
⑷慧偏多狂——知足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此名用心亡失恆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慧力過定:智慧之力強過於定力。
以諸勝性懷於心中:“勝性”,殊勝性之法,如自心本來是佛、或心佛一如,心佛平等、心即是佛等。常將此等無上法懷於心中,而自以為已證此法,因而太尊重自己。
自心已疑是盧舍那:自己常常懷疑自己本身就是盧舍那佛,不假修成。
得少為足:“得”,證得。“足”,滿足。少少證得便已滿足。此證得指導破色陰。(按:然而時下許多人,並沒有絲毫證得,便已自滿,可説是“行少為足”,實為可愍。)忘失恆常審察。
亡失恆審:忘失恆常審察。
溺於知見:“溺”,汩溺。“知見”,自己的虛妄知見。謂沉溺於自己的虛妄知見,以為自己是佛。
【義貫】:
“又彼”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受陰,明白”顯露;
以智“慧力”強“過”於“定”力,然其慧卻“失於”過“猛”、過“利”;同時又“以諸”殊“勝性”之法,(如自心本來是佛、心佛一如等)“懷”納“於心中”,便自以為已證得這些法,“自心已”暗“疑”已身本來即“是盧舍那”佛,不假修成,因此“得少為足” (以今色陰消,受陰顯現,見了受陰,便自以為已證得佛真法身。)
“此名用心”偏頗,致今慧強定弱,而“亡失恆”常“審”,察自己真正的身份地位(正如老百姓而自稱國王),因而汩“溺”沉沒“於”自己的虛妄“知見”,以為自身即是佛身。若能覺“悟”,舍此知見,還修本定,“則無”甚過“咎,非為聖” 人實“證”。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妄“解,則有下劣” 之“易知足魔,入其心腑”,攝其神識,令其“見人”則“自言:我”已證“得無上”菩提第一義諦” 之理;
而“失於”三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憶魔而“淪墜”惡道
⑸歷險生憂——憂魔入心
【經文】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所證未獲,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於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牀,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於方便。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舍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所證未獲:所欲新證者(即破受陰),尚未證得。
故心已亡:“故心”,批色陰。“已亡”,已銷。
歷覽二際,自生艱險:“二際”,前際與後際。“歷”,遍。“覽”,見。謂遍見前後二際,一片茫茫,不知所之,故油然於其心中生起“前途艱險不可知”之感。
如坐鐵牀:指睡不安穩。
如飲毒藥:指食不安心。
心不欲活:因為面對茫茫的前程,憂慮恐懼,睡不安枕,食不甘味,因此不想活:不知這只是暫時的現象。
則有一分常憂愁魔:“一分”,一種,一個種類。
手執刀劍,自割其肉:這是魔令其如此動作。
問:“有一本書叫《淨土聖賢錄》,其中亦有載錄一比丘,唸佛精進,一心求生西方,後感無常,欲速往生,即在山中岩石上,以刀自割其肉,施給鳥獸;肉一片片割盡,然後往生。請問這種作法是否適當?”
答:“若照本經文來看,此亦應屬修行的魔相,非是正當的佛法修行,亦不應仿效或提倡。又,若真要以身施眾生,則他若舍壽于山中,無人收殮,鳥獸自然來食,不勞他自割身。再者,須時時記住,佛法是很理性的,且佛深誡無益之苦行,稱為“戒禁取”,任何反常或驚世駭俗之舉,行者都應很審慎看待,否則不但勞而無功,又違佛戒,且誤導眾生,混淆邪正,懼之。”
【義貫】:
“又彼”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 自己“色陰”已“消”盡“受陰,明白”顯露;
當此之際,“所”欲斷“證”者(破受陰尚)“未獲”得,而“故心”(色陰)“已亡”,因此“歷覽”前後“二際”茫茫無寄,無所適從,油然“自生”前途“艱險”怖畏之感,“於”其“心”中“忽然生”起“無盡”之“憂”愁,眠則“如坐鐵牀”(睡不安枕),食則“如飲毒藥”(食不甘味)。既已不樂世間,所求聖道又仍無着落,“心不欲活”,恨不速死為快,“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
“此名”雖有心“修行”,卻“失於”以正智觀照之“方便”;若及時覺“悟”、改悔、忘憂、“則無”過“咎,非為聖證”之境界。
但“若作”已得“聖”證之“解”,而以捨命為解脱,“則有一分常憂愁魔”,趁隙而“入其心腑”,攝其神識,增其憂愁,令其“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舍壽” 速死;“或常”懷“憂愁”,而“走入山林”,以厭世故,“不耐”煩“見人”;
彼行者即以此等邪念而“失於”三昧“正受”,反成邪受,來世“當從”其邪見邪受而“淪墜惡道
⑹覺安生喜——喜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
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悦,不能自止。
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於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脱。
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心安隱後:“安隱”,同“安穩”。
輕安:以定心成就,離粗重塵勞,故得輕安之覺受。以離粗重,如釋重負,故頓覺身“輕”。以離塵勞,無有煩惱,故頓覺心“安”。按“輕安”於大乘唯識五位百法中屬於十一“善心所”之一,系行者於得定之後,於定中所發之善法,凡人沒有。因此學佛之人不要輕易地説自己“覺得很輕安”,因為那是習禪之人得定之後,於定中所起的善法。若與説自己“很輕安”,對內行人而言,等於是向人宣示已得禪定,並且於禪定,並且於禪定中證得善法。是故若尚未得禪定,切莫説得“輕安”。其實縱使已得禪定、乃至輕安,也不用到處向人宣揚。何以故?因為經中説:自修、自證、自知,若多與他人言,即與名利牽扯,希人讚歎、恭敬,尤且引得魔嫉,速招魔事。是故已所證境,不論善惡,要沉得住氣,只對自己的師父或善知識説,以求印證或指教(切不可為了炫耀而説);對於其他人,則一概不説。更加忌諱:少有所感、所知、所得,乃至少悟,即到處宣揚己能,逢人便説。如是沉不住氣,不當大事,必速招魔怨及一切障難。這點希末世之真修者,謹記、奉行;如是涵養方得冀成大事。
以無智慧來觀察審度,因而不能自禁此喜心;從而由於心中歡喜過量,覺離於憂惱,便自以為已得大自在。
大馬路。
此謂,若習禪者以魔力所持,恣肆歡笑歌舞,覺得自己十分灑脱,無拘無礙,要笑便笑,要歌便歌,傲嘯自在。習禪之人若如是,其實是以“放逸”為“自在”。
曾聽有人説:
近代禪德某老和尚,有一次他要去上海,從海路去。到了上海,有許多緇素大眾在港口接他。傳述此事之人説:當老法師一下船,以小便內急,顧不得許多人在場,當眾即拉起長衫,當着來接他的僧俗男女四眾面前,對着江邊便放。而傳述之人對此卻津津樂道,並且對傳聞中老法師的這個舉動,讚歎不迭,認為是“已得大自在”的大禪師,方能有此“灑脱”之舉。這實是愚妄之言,且有以傳聞之言而謗他大德之虞(戒經中稱為“無根謗”)。蓋如來正法眼藏中之習禪者何等清淨神聖!他們即連舉心動念,一舉手、一投足,都須“惺惺歷歷”,明明白白以自誡,怎麼可能有如是放蕩無禮之舉?何況佛門高僧又不是外道的竹林七賢之流(豈會作如是令人側目、不雅之舉?當知應是傳言附會之説)。且如禪宗六祖惠能大師尚且呵永嘉禪師曰:“夫沙門者,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大德自何方而來,生大我慢?”祖師如是教誨,須知即合本經佛所説義:禪者不得無戒!無戒即如來教法大亂;若行者無戒,則其一切所修皆非佛法;若無戒而習禪,即速成魔道(詳如本經佛所開示)。舉要言之,在佛法中,不論你習何宗,修何法門,沒有一法能因為它是“無上法”,或“第一義諦”,或“威力廣大”,便可令你不須遵守戒法、捨棄戒行、或超越(bypass)律儀。相反地,正因為你所修的是“無上法”、是“第一義諦”、是威力廣大之妙法,因此你的標準更高,你所受持的如來戒律應比一般人更加清淨無染才對。末法時期,有人自以為修無上法(如習禪)而狂言:“大德不護細行”,因此他便可以忽視律儀,以破犯為“方便”。又有人自以為習第一義諦(如習中觀或般若者)託言“一切法空”,便自以為位在戒律之上,而恣肆妄言妄行。或有人以所修法門威力廣大(如修密者),便以為他可不遵守律儀,甚至以破犯為高;如是等種種顛倒,皆是末法時期的微細魔相,倘因緣具足,便以此本因(不正知見、邪心到著)而促使魔事大發,令自他受苦無量。
⑺見勝成慢——慢魔入心
【經文】 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自謂已足,忽有無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心中尚輕十方如來。何況下位聲聞緣覺。此名見勝無慧自救。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氎(疊毛合為一字)華。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卻崇土木,實為顛倒。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我慢:“我慢”,為七慢之根本,以計有我、我所(尤其是計五藴假合之身為我、我所),復以此“我”為高於一切,而凌慢他人。亦即,於內執有“我”,而計一切人皆不如我。於外執有“我所”,而計凡我所有皆比他人所有高上。這便是我慢之相。我慢而言大者,以其言“我即是佛”、“我提無上菩提,無上涅盤,一切智智”等大妄語;從而其慢如山,故稱大我慢。慢有七種,稱為七慢: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慢與過慢:“慢”,又稱單慢,為於他劣計己勝(看待劣於自己之人,認為我很了不起,比他行。)或於等計己等(自己與人一般,而説:他有什麼了不起?也只不過與我差不多)。“過慢”,於他勝計己與之等(別人實在比他行,他卻説他跟別人一樣行),開於等計已勝(與別人一樣,卻説他比別人好。)
慢過慢於勝計已勝(別人勝過他,他反而説是他勝過別人)。
增上慢雖有億修,然而未得言得,未證謂證(實在未證聖道,而言己證),因此生慢,名為增上慢。
卑劣慢或稱卑慢、或劣慢。自知無德,然卻自甘卑劣,不求上進,且不敬、不求善知識。(而言:我就是這麼差,怎麼樣?我為什麼要對你畢恭畢敬?你行?你有什麼了不起!)
此名見勝“見勝”,唯見己勝(以無慧,處處只謬見自己比別人好)。
不禮塔廟近來有些學唯識、或般若、或中觀等者,入於佛堂,見佛不拜,而謂人言:“我心中有佛就好”;或言:“我不著外相”;或言:“我拜我自心中的佛”等等託辭;如是之人,蓋亦類此。
檀越:“檀”,梵語檀那,佈施義。“越”,超越,謂佈施之德能令人超越貧窮之苦。此詞是華梵合一(“檀”)為梵語,”越“為華語。檀越即俗稱之施主。
氎:(“疊毛”合為一字)華“氎”,一、細毛布。二、草名;產於高昌國,果實如繭,可抽絲以織為布。
疑誤眾生“疑”,疑惑;謂令眾生於正法起疑惑。“誤”,誤導;謂誤導眾生。蓋彼著我慢魔的禪者,由魔力驅使而不禮塔廟佛像、摧毀經像,卻以似是而非之狂言,教人信受尊崇其所行為究竟之舉,因此而令一般眾生對正法產生疑慮迷惑,失正知見,從而誤導眾生入於邪妄
【義貫】:
“又彼”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已“消”泯,“受陰”已 “明白”顯露;
便自以為諸妄已盡,一真已圓,乃“自謂已”具“足”一切最勝法,於焉不思議“忽有無端”之“大我慢”生“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其“心中尚”且“輕”視“十方如來,何況” 居於“下位”之“聲聞、緣覺”(則更看不在眼裏)。
“此名”於一切處唯“見”己“勝”,且由於“無慧”以“自救”,若能覺“悟”返悔,“則無”過“咎,非為” 已得“聖證”的現象。
彼人“若作”已得“聖”證之“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 趁虛而“入其心腑”,攝持其神識,令之驕慢而“不禮”佛“塔廟”,乃至“摧毀經像”,而“謂檀越言:此”佛像只“是金銅,或是土木”所造;而“經”書只不過“是樹葉,或是氎(疊毛)華” 所成;既然我之“肉身”已達“真常”之境,非如金銅土木、樹葉草花之無常,“不自”來“恭敬”我此身,“卻崇”奉彼“土木”等無常之物,“實為顛倒。其深信” 彼言“者”,即“從”(聽、任)“其毀碎”經像,“埋棄地中”,以此妄行妄言而“疑誤眾生”而導眾生“入無間”地“獄”;
彼人即由此邪見邪行,而“失於”三昧“正受”,反起邪受,“當從”彼邪行而長劫“淪墜”惡趣。
【詮論】:
於七慢中,本節經文省略了“邪慢”。茲解釋此名相如下:
邪慢”:自實無德而自認為有德;或修習邪法而生慢;或成就惡法,恃惡為舉,此等皆是邪慢之相。
其次,《楞嚴經正脈》雲:“問:‘祖師門下,(有好些)呵佛罵祖(的例子),何以異此(那些公案之例,究竟跟這“著大我慢魔”有何不同)’?
答:‘祖師極欲(很急切地想令)人悟(唯)一(真)性(諸法)平等,心外無佛(之理),剿絕佛見(心外見佛)而已,豈真(是)增長高慢,反(而自)失平等(之義)哉’?”
《楞嚴經合轍》:“問:‘臨濟不禮祖塔,丹霞之燒木佛,德山説一大藏教,如拭涕帛。巖頭説祖師言句,是破草鞋,(審些)非大我慢乎?’
答:‘此(是)為(了)執外求,不達自心(之人),(及)執言教(而)不肯進(而實)修者,故作峻厲之語,而激之,實一片真慈,誰曰慢心?若使祖師真有慢心,則亦不免(受)泥犁(地獄之報),況其他(人)乎?’”
鄙意以為,雖然古代禪德有如是“過人之舉措”,但那到底不是正常之舉。一般修行人實不宜效學,免畫虎不成反類犬。佛於經中言:“獅子老虎跳得過的谷澗,兔子不要跳,否則即粉身碎骨。”末法時期,邪偽繁多,魔力強大,無所不入,我們既冀求真乘,還是依於“常軌”,如法、如實、如理修行才好,莫效某些險峻的特例,以免徒遭無謂之障難及困擾,甚至種種嫉謗。
⑻慧安自足——輕清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精明中,圓悟精理,得大隨順。其心忽生無量輕安。已言成聖得大自在。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疑誤眾生,墮阿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圓悟精理:圓悟至精之理體,指睹見本具淨心。
得大隨順:即一切隨心順意自在。以色陰已消,離諸粗重垢染故。
已言成聖:“己言”,自説。因避免了受陰顯現,如像現鏡,光耀朗徹,便自以為己得法身而成聖道。達摩祖師雲:“若見相,即處處見鬼。”
此名因慧:這是由於精明之中悟理,以此為因,所豐之慧。
獲諸輕清:“輕清”,輕安清淨之境。
自謂滿足:自謂功行福慧已經完全圓滿具足。
多作無聞比丘“作”,來世生於。“無聞比丘”,不求多聞,無聞慧之比丘,指生於無想天,不求多聞、上進、得少為足之劣智(鈍根)比丘。
疑誤眾生:以其得少為足,未證言證,因此令眾生於究竟法生疑惑,而誤導眾生。
⑼着空毀戒——空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謗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啖肉,廣行淫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謗。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於明悟中得虛明性:“於明悟中”,因受陰顯露,十方洞開,故得明見領悟自心。“虛明性”,空虛明朗之性,以受陰實無自體,故言“虛”;以其體空虛,故雖不能實際破之,然視之朗然,此即受陰之虛明性;望之廓然若無,然仍能覺其有物,並覺知其有作用。
其中忽然歸向永滅:“其中”,其心中,指此行者之心中。“永滅”,永沉斷滅。
撥無因果:“撥”,挑,挑動,挑撥,亦即是提倡之義。“無因果”,即計執“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一切法無因、無果”。以此人正入於“中隳之地”,故下不見因,上不見果,從而起此邪見
一向入空“一向”,專心一意。“入空”,入於斷滅空
空心現前:“空心”,計斷滅空之心。
乃至心生長斷滅解:“長”,永遠。乃至其心生起“一切法皆歸永遠斷滅”;亦即“眾生此生壽終之後,一了百了,不受果報,無復因果,一切皆歸空無”,是為彼所執這斷滅邪見。
乃謗持戒:名為小乘此行者若見人持戒,或具戒謹嚴,他就毀謗那人是小乘人。
菩薩悟空:有何持犯而他自己則以大乘自居,妄説“菩薩既然已悟了諸法本空,則持犯之相亦空;因此對(像我這樣的)菩薩而言,有何持犯之相可得?”
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啖肉“檀越”,即信眾。此等破佛律儀之人,常發妄言曰:“酒肉穿腸過,佛在心中坐”如是妄論。又,曾有人問一修學邪密之人:“請問您是佛教徒,又是法師,為什麼吃肉?”答:“哦,不妨事的;當我吃羊肉時,和一念咒,就把那隻羊給超度了。”如是自欺欺人之談,居然也有人信,還趨之若鶩,崇拜得了。何以故?以彼信受者自心邪曲貪愛,故與邪法相應,一拍即合。若是有善根、心正直之人,聞如是合理化之妄言,只覺其甚為可鄙可憐。
廣行淫穢:正如佛於本經中所言,當今之世,又有邪密之人,廣行淫穢之行,而謂:“淫怒痴皆是戒定慧。”故“男女之事即是佛事;佛事、男女事,平等平等,本是一空性故”。如是淆亂邪正之言,於盯末法,大為昌盛。何以故?信受者皆其心貪染故,心中若謂:“既然能以淫慾而修無上菩提,同時又能大樂,何樂不為?我為何要像那些沒有大福報、沒有根器因緣的愚夫,為了菩提,無量劫苦苦修行?那不是太笨了嗎?”邪法於末世,對這種心性貪染熾盛,又無正知見之人,正投其所好,是故特別昌盛。
攝其前人不生疑諦:“攝”,攝持。“前人”,現前之人。謂攝持此人之神識,而控制之。
不生疑謗:謂令他對於邪穢之行,心中不生起疑謗之念。
鬼心久入:“鬼心”,魔鬼之心。“久久”,因久久其心,薰染即深。
或食屎尿與酒肉等:“等”,平等。由於魔力驅使,令他喝尿吃屎,而説喝尿吃屎,實與喝酒吃肉、乃至飲用甘露,平等無別。此節經文所述,正與某些邪密者所言行相吻合:彼等常言,若於證量上已突破“淨穢之差別”,便可轉其屎尿唾成“清淨甘露”而給信徒、弟子受用,令其“增長白法”,兼可消業治病。又,這與日本邪教“奧姆真理教”狂人麻願意彰晃所作者如出一轍(麻原的傳記中言:麻原每天的屎尿,都賣給信徒服用,而且還賣行很貴。但是仍然供不應求!)——唉,末世眾生為何這麼愚痴虛妄呢?!吃人屎尿而自以為在修聖道!實令人浩嘆。又按:當世曾昌行一時之“尿療法”,謂飲尿可治病、保健、強身,佛教中僧俗亦有效行者,亦與此魔事相類也歟一種俱空:“一種”,種者,性也,一種即一性。謂淨穢之相,其性唯一,都是空,故究竟沒有什麼淨穢之別。
誤入人罪“誤”,誤導。謂以邪見誤導之言,而入人於罪(令人造罪)。
⑽著有恣淫——淫魔入心
【經文】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味其虛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無限愛生。愛極發狂,便為貪慾。此名定境安順入心,無慧自持,誤入諸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説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鬼神力故,於末世中攝其凡愚,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威德既無,陷於王難。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釋】:
味其虛明:“味”,味著。“其”,受陰。謂味著於受陰的虛明之性。
深入心骨:其味著深入於心骨之中。
無限愛生:“愛”,愛戀。
愛極發狂:愛戀之情達於極點,情動不已,而令心發狂。
便為貪慾:“為”,行,做。謂便去作貪慾之事。此“欲”者,尤指淫慾而言。
此名定境安順入心:這就是在禪定中,安順之樂入於心骨。
一向説欲為菩提道:“一向”,從來,從頭至尾。“欲”,淫慾,乃至五欲。“為菩提道”,就是菩提道。謂始終説“行淫慾本身即是菩提道”,或“行淫慾的目的,是為了它能成菩提道”。即如前所説的“雙身法”或“男女雙修法”。
化諸白衣平等行欲:“白衣”,在家人。“平等”,無分別義:即不分別尊卑、訂疏、身分、已婚未婚等,皆悉平等共同行淫,即形同雜交。
其行淫者,名持法子:修此雙身法之行者,即美名之為“持法子”。如某邪密則名男為“佛父”,女為“佛母”;而其佛父與佛母並非“一對一”對應,蓋交叉、複合施行,實在可怕。
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佛真是一切智人,如今末法時期,這種現象,竟完完全全被佛説得分毫不差,真是如此;眾生痴狂,以邪為正,乃至於斯。不但其數數以萬計,而且很多是國際性的規模。
魔心生厭:指日久之後,其人再無利用價值,魔即對他生厭。
威德既無,陷於王難:此謂,魔離此禪者之身而去之後,此人本來即無真實威德,現在又無魔力所持,再加上宣淫不止,因此便被國法制裁。如前在某國有白衣自稱活佛金剛上師者,即因淫事爆發而被人提出告訴。又,三十多年前美國科羅拉多州亦有一邪密自謂法王者,亦廣宣雙修之淫法,乃至於不別男女(不再限制佛父對佛母),因此其“道場”中艾滋病氾濫,後此“法王”終死於愛滋,其“道場”亦被政府解散。有人以此詢於他派邪密領導人,則答曰:“各人各有修行,不予評論。”
義貫:
“又彼”進修禪“定中”之“諸善男子,見色陰” 已“消,受陰明白”顯露,於是“味”著“其虛明”之性,愛不能捨,其味著“深入”於“心骨”中,久之,“其心忽有無限” 之“愛”戀“生”起,“愛極”情動不已而“發狂”亂,“便”進而“為貪”淫“欲”之事。
“此名”於“定境”中,“安順”之樂深“入心”骨,以“無”有“慧”力“自持”,故愛極發狂而“誤入諸欲”;若能覺“悟”速即舍離,“則無”過“咎”;此“非為聖”人實“證”境界。
“若作”已得“聖”證之“解,則有” 貪“欲”之“魔”,趁虛“入其心腑”,而使此人“一向”(始終)妄“説”行淫“欲”即“為”修“菩提道並以此邪法”;“化諸白衣”不分尊卑、親疏、男女“平等”共同“行”淫“欲,其行淫者”,美“名”之為“持法子”,假“鬼神力故,於末世中攝” 受“其凡愚”之人,“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久之,一旦其人再無利用價值,“魔心”對他即“生厭”棄,乃“離其身體”而去;魔去之後,其人以無魔力所持,其本身“威德既無”,而仍宣淫不能自已,即“陷於王難”,官司纏訟,甚至入獄;由於“疑誤眾生”令眾生“入無間獄”,以此惡業“失於”三昧“正受”,而起邪受,來世“當從”種種邪妄而“淪墜”惡道。

受陰迷則成害

【經文】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
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註釋】:
交互:指觀力與妄想交互陵替。此謂這些魔相皆是於受陰將破未破時,行者調心不善,其觀力與妄想力互相陵替傾奪,所產生的現象。
【義貫】: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中所“現”之“境,皆是受陰” 將破未破之際,行者“用心”(調心)未善,觀力與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現斯事”。然而“眾生頑迷,不自忖量”自己實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見虛明性等“因緣,迷不自識”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謂言”已“登聖”位,未證言證,於是“大妄語成”就,來世當“墮無間”地“獄”。
“汝等亦當將如來” 此諸法“語,於我滅後,傳示”於“末法”時期,“遍令眾生”之修正定者“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業,“保持”正法勿令斷絕,“覆護”正修之士“成”就“無上”菩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