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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法律
鎖定
- 中文名
- 中國古代法律
- 外文名
- China ancient law
- 特 徵
- 形式多、同時存在、效力有高低
- 影 響
- 形成了了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
中國古代法律簡介
形式
中國古代的法律形式很多,不象現代法律只有法、法規、條例等少數幾種。古代法律形式總結起來有如下幾種:刑、法、律、令、典、式、格、詔、誥、科、比、例。在一個朝代,經常有幾種法律形式同時使用,組成該朝代的法律體系。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使用範圍也不一樣,效力高低也有很大區別。
中國古代法律刑
中國古代法律法
中國古代法律律
中國古代法律令
中國古代法律典
最早出現於唐朝的《唐六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後來的宋和元明清都有此類法典。
中國古代法律式
這是關於官吏具體行為的專門法律,範圍非常廣泛。式在唐朝還有一定地位,是唐朝律令格式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到了元明清時期,地位下降了很多,不再起主要作用。
中國古代法律格
格也是一種行政法規。格作為獨立的法律形式,最早出現於東魏的《麟趾格》。明清時將格的內容歸入了會典和其他形式的法規,不再獨立。
中國古代法律科
中國古代法律比
比是兩漢到南北朝時期的法律形式,也是一種審判原則。如果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用相似的律條定罪,這叫做比。因為這樣類推斷案,出現了司法腐敗現象。到漢朝以後,比不存在,內容被吸收進其他法律形式裏邊。但是類推形式在古代一直存在。
中國古代法律例
和比一樣,例也是一種斷罪原則,也是漢、唐、宋、明、清時期的法律形式,但名稱不同。秦稱“廷行事”,即法庭成例。漢朝稱為“故事”,即以《春秋》中已有的故事作為斷罪的依據。到了明清時,例和律並行,日益重要,在清朝時,其效力甚至高過了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