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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法(拼音:fǎ)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3]  。法古字寫作“灋”,最早見於西周金文。“法”本義是法律、法令。它的含義古今變化不大,在古代有時特指刑法,後來由“法律”義引申出“標準”“方法”等義。現代漢語的“法”多指由統治者(統治集團,也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序,所頒佈的一切規範的總稱。
法是古入聲字。1923年出版的《國音常用字彙》(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編)規定:沒法的法讀fā,法子的法讀fá,法國的法讀fà。其中的fā和fá是北京土音。現代普通話統讀fǎ。 [21] 
異體“灋”“㳒”不用於義項“法國”“姓氏”“電容單位”。
中文名
拼    音
部    首
五    筆
IFCY [17] 
倉    頡
EGI [17] 
鄭    碼
VBZS [17] 
筆    順
點、點、提、橫、豎、橫、撇折、點
字    級
一級(編號:1241) [3] 
平水韻
入聲十七洽 [4] 
統一碼
6CD5 [17] 
異    體
灋*、佱、㳒*、𣳴
筆畫數
3+5
四角碼
3413₂
注音字母
ㄈㄚˇ
造字法
會意字、形聲字
字形結構
左右結構

字源解説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法古字寫作“灋”,最早見於西周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組成,“水”代表執法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要像水面一樣平;“”就是獬豸,是中國古代傳説中的一種神獸,這種神獸外形可能長得像鹿,只有一隻角,因此,這個字的字形跟“鹿”有部分相同之處。但從流傳下來的獬豸的圖像來看,樣子又有些像麒麟,有些像牛,還有些像神羊。這種獸剛正不阿,雙目炯炯有神,遇到人與人相互之間發生矛盾,對於其中無理的那一方,它會用那隻角去頂觸有錯的一方,因此,在民間被傳為代表公正無私的神獸。“去”在此的寓意説法不一。許慎《説文解字》認為是去除壞人的意思。有些資料認為是由一個人和盛水的器皿組成,是強調執法平之如水的。也有人認為是個聲旁的。圖1和圖2為初文,部件的相對位置比較靈活。
在字形發展的過程中,除了一脈相承維持初文結構基本不變的字形如7、12、13、15外,該字形體上的演變也有簡化和繁化、訛混三種情況。簡化的情況又分兩種:一是部件基本具備,而寫法漸趨草率,如圖3、5、8等。其中圖3的寫法特殊,實際上是“去”下部的口形與形旁水的上部共用部件凵(口的變形),是古文字發展過程中常見的借筆現象。二是省去構件,如圖6、9,省去了意符廌。繁化的情況如圖4,是增加一個部件“户”。訛混的情況如圖14。漢代隸書字形中廌或寫作“鹿”。《説文》古文為“佱”,學者多以為是另外一個字,因音同或音近而借用為“法”。《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規定“法”為正體,“灋”字被作為異體。 [5-6] 
很顯然,以“水”“廌”“去”會意的“法”字,原本是表示“法律”的。由於“法律”是最基本的行為標準,所以“法”字又引申出“標準”“方法”“法則”“法術”等意義。 [20] 

詳細釋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名詞
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範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
law
呂氏春秋·察今》: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
魯迅《吶喊·自序》:“在東京的留學生很有學法政理化以至警察、工業的,但沒有人治文學和美術。”
合法;犯法;法禁;勞動法繩之以法
方法;方式。
method
沈括《夢溪筆談·採草藥》:古法採草藥多用二月八月。
史鐵生《我與地壇》:“除去幾座殿堂我無法進去,除去那座祭壇我不能上去而只能從各個角度張望它。”
用法;分類法;辦法;法子
標準;模範;可以仿效的
norm;standard;model
蘇軾《潮州韓文公廟碑》: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
法書;法帖;取法乎上
佛教的道理
Buddhist
全祖望梅花嶺記》: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脱。
佛法;法嗣;法界;法華
法術,即用唸咒、畫符等制敵或驅邪的迷信手法
magic arts;spell
魯迅《中國小説史略》第四篇:第八至十四回為碧峯與張天師鬥法之事。
作法;鬥法;法師
(Fǎ)指法國
France

法語;法文
〈文言〉特指刑法
penal law
《尚書·呂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文言〉規章制度
rule;
regulation
司馬光《與王介甫書》:言利之人,皆攘臂圜視,炫鬻爭進,各鬥智巧,以變更祖宗舊法。
法日
〈文言〉規律;常理
convention
辛棄疾《議練民兵守淮疏》:竊計兩淮户口不減二十萬,聚之使來,法當半至,猶不減十萬。

古代對天子御用設備的專稱

《史記·呂太后本紀》:迺奉天子法駕,迎代王於邸。

〈文言〉相法,即通過對人的相貌特徵一推知命運吉凶的一種方術

沈括《夢溪筆談·人事一》:張有貴人法,不十年當據吾座。

(Fǎ)姓氏用字



(Fǎ)中國戰國時期學派名

葛洪《抱朴子·明本》:法者嚴而少恩,傷破仁義。
佛教語。梵語dharma的意譯。指事物及其現象。亦特指佛法。

金剛經·離相寂滅分》: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佈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

舊數學術語。指用來乘或除的數。被乘數或被除數稱“實”。如以二乘四,以二除四,二為法,四為實

周髀算經》捲上:“日晷徑,千二百五十里。”北周甄鸞注:……為法,除實,得日晷徑一千二百五十里

形容詞
〈文言〉合法的
legal
《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動詞
仿效;模仿
follow the example of
《周易·繫辭上》: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
效法
〈文言〉通“”(fèi),廢棄

《管子·侈靡》:利不可法,故民流;神不可法,故事之。

量詞
法拉的簡稱,一個電容器充以1庫侖的電量時,電勢升高1伏特,電容就是1法
farad


(釋義參考資料 [7-9] 

近字辨析

法、律
“法”所指的範圍大,多側重於法令、制度。“律”所指的範圍小,多着重在具體的條文。所以“遵先王之法”不能説“遵先王之律”,變法不能説成“變律”。用作動詞時“法”是效法、仿效,如“法先王”“法天地”;“律”是按一定的準則來要求,如“嚴於律己”。 [10] 

古籍訓釋

《説文解字》“法”作“灋”,篆文作“法”。

説文解字

【卷十】【𢊁部】方乏切(fǎ)
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
法,今文省。
,古文。
【註釋】①佱:王筠《説文解字句讀》:“從亼會意。亼者,集也。”
【譯文】刑法。(法律)像水一樣平正,所以從水,“廌”是用來牴觸不正直的一方的神獸,使不正直者離開它,所以從廌、去。
法,今文字,是灋的省略。
佱,是古文字。 [11] 

説文解字注

“(灋)刑也。”注:刑者,罰辠也。《易》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引伸為凡模笵之稱。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者、鑄器之法也。
“平之如水,從水。”注:説從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注:從廌去。下廌字今依韻會補。此説從廌去之意。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惡也。方乏切。八部。
“(法)今文省。”注:許書無言今文者。此葢隸省之字。許書本無。或增之也。如艸部本有㪿無折。 [12]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部】 法
古文:佱、灋、𣳴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竝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逼也。逼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注: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刑法也。《書·呂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卑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注》:端門次東第一星為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為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葉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玄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葉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為予執法。 [13] 
【巳集上】【水部】 灋
《玉篇》:古文法字。注詳五畫。《説文》:刑也。平之如水,故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故從廌從去。《周禮·天官·太宰》以八灋治官府。

廣韻

方乏切,入乏幫 ‖法聲盍1部(fǎ)
則也。數也。常也。又姓,《左傳》齊襄王法章之後,秦滅齊,子孫不敢稱,故以法為氏,宣帝時徙三輔,代為二千石。後漢有扶風法雄、法子真,並有傳。方乏切。二。 [2] 
《説文解字》書影 《説文解字》書影 [14]
《説文解字注》書影 《説文解字注》書影 [15]
《康熙字典》書影 《康熙字典》書影 [16]
《廣韻》書影 《廣韻》書影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 [17]

書寫提示

書寫演示動畫 書寫演示動畫 [2]
❶“氵”窄“去”寬,頂部“氵”略低,底部左右旁齊平。
❷“氵”,第二點偏左,在橫中線。
❸“去”,“土”的兩橫上短下長,豎筆在豎中線右側,下橫從“氵”側起筆,在橫中線下側;“厶”從“土”的豎下筆起筆。 [18] 

書法欣賞

(書法圖片來源 [19] 

音韻彙集

韻書集成

韻書
字頭
小韻
聲調
韻目
聲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擬音
廣韻
入聲
三十四乏

合口呼
全清
方乏切
pjuɐp
集韻
入聲
三十四乏
敷/非
合口呼
次清
弗乏切
pfiuɐp
禮部韻略

入聲





弗乏切

增韻

入聲





方乏切

中原音韻

入聲作上聲
家麻

開口呼

全清

fua
中州音韻

入聲作上聲
家麻





方雅切

洪武正韻

入聲
九合


全清
方甲切
fap
分韻撮要
陰入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 [2] 

上中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p
i̯wăp
先秦
王力系統
p
ǐwap
先秦
董同龢系統
p
juăp
先秦
周法高系統
p
jwap
先秦
李方桂系統
p
jap
西漢



東漢





jap


jap
南北朝
齊梁陳北周隋
業乏

jwɑp
隋唐
高本漢系統

p
i̯wɐp
隋唐
王力系統

p
ǐwɐp
隋唐
董同龢系統

p
juɐp
隋唐
周法高系統

p
iuɑp
隋唐
李方桂系統

p
jwɐp
隋唐
陳新雄系統
pf
ǐuɐp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 [2]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方言點
聲母及韻母
調值
調類
備註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fa
214
上聲
未註明異讀原因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fa
55
陰平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fa
51
去聲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fa
35
陽平
官話(冀魯官話)
濟南
fa
213
陰平

官話(中原官話)
西安
fa
21
陰平

官話(西南官話)
武漢
fa
213
陽平

官話(西南官話)
成都
fa
21
陽平

官話(江淮官話)
合肥
fɐʔ
4
入聲

官話(江淮官話)
揚州
fæʔ
4
入聲

晉語
太原
faʔ
2
陰入

吳語
蘇州
faʔ
4
陰入

吳語
温州
ho
323
陰入

湘語
長沙
fa
24
入聲

湘語
雙峯
xua
13
陽平

贛語
南昌
fat
5
陰入

客家話
梅縣
fap
1
陰入

粵語
廣州
fat
33
下陰入

粵語
陽江
fat
21
下陰入

閩語(閩南語)
廈門
huat
32
陰入

閩語(閩南語)
潮州
huap
21
陰入

閩語(閩東語)
福州
xuaʔ
23
陰入

閩語(閩北語)
建甌
xua
24
陰入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方音字彙》 [22]  、漢典 [2] 

社會影響

2014年12月19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等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年度字詞揭曉, “法”被列年度國內字。 [1] 
參考資料
  • 1.    “法”“反腐”獲評2014年度字詞  .新浪[引用日期2014-12-19]
  • 2.    音韻方言  .漢典[引用日期2018-06-30]
  • 3.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8-06-30]
  • 4.    十七洽  .搜韻[引用日期2018-06-30]
  • 5.    陳政 著.字源談趣 800個常用漢字之由來.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07:616
  • 6.    李學勤 編.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07:867
  • 7.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商務印書館,2012:352
  • 8.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古代漢語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4:343
  • 9.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第二版):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1692-1693
  • 10.    張雙棣編著.古漢語小字典[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06:100
  • 11.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1334
  • 12.    説文解字注  .漢典[引用日期2018-06-30]
  • 13.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8:563
  • 14.    《説文解字》影印 卷十  .搜韻[引用日期2018-06-30]
  • 15.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1877
  • 16.    (清)張玉書等編纂.康熙字典:大眾文藝出版社,2009.06:161
  • 17.      .漢典[引用日期2018-06-30]
  • 18.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新華寫字字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1:85
  • 19.    書法欣賞  .漢典[引用日期2018-06-30]
  • 20.    丁義誠,張國慶,崔重慶. 常用字音·形·義·用 第1分冊[M]. 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 1998.01:243-244
  • 21.    曹先擢,蘇培成主編;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編.新華多功能字典[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12:184
  • 22.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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