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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年
鎖定
1504年西方大事年紀
11月7日,哥倫布第一次返航西班牙。
1504年偉人誕生
聖庇護五世(1504年1月17日-1572年5月1日),原名Antonio Ghislieri,1518年起稱Michele Ghislieri,1566年1月7日—1572年5月1日在位。
吳承恩(1504年-1582年),字汝忠,號射陽山人,淮安山陽縣(今江蘇省淮安市楚州區)人。
1504年偉人離世
索南卻朗的畫像
(天主教徒)伊莎貝拉一世(西班牙語:Isabel I la Católica,1451年4月22日-1504年11月26日)是卡斯蒂利亞的女王。她及其丈夫斐迪南二世完成了收復失地運動,為日後他們的外孫查理五世統一西班牙奠定了基礎。
1504年中國大事年紀
弘治十七年(1504)正月十三日,督理陝西馬政左副都御史楊一清上言修舉馬政:一為增種馬。陝西馬奪轄六監二十四苑,今只二監六苑。臣遍歷其地,酌定三等,開城、安寧為上苑,歲馬可二萬匹;廣寧、萬安為中苑,歲可八千匹;清平、黑水為下苑,歲可四千匹。但種馬有缺,請給銀二萬四千兩,市種孳息。二為增牧軍。牧軍舊一千二百餘人,今只七百餘人。宜編流户給草場住牧。其有投托影占的,繩之以法。兵部復奏,孝宗允行。
申嚴誣告之禁
弘治十七年(1504)正月二十一日,刑科都給事中於瑁等奏陳:近會問犯人李道明,只以一人無知妄捏妖詞文,改百十平人皆罹隱褐,非多官為之辨明,則被誣陷死地。由此類推,恐內外誣枉受害之人尤多。本朝律例:凡誣告平人者坐罪有差,乞敕法司通行內外問刑衙門,明諭禁約,今後本狀只許直言所告之事,不許牽引平人。不干己事,以圖展轉。其各該官司必先參詳該論;及幹己者,速為理斷,內有旁引律該勿論及應立案者,勿與準理。敢有不遵及與施行者皆治以罪。法司復奏,請令天下諸司各以此意刊榜諭眾。孝宗允准,申嚴誣告之禁。
陳道逝世
陳道(1436-1504),字德修,一字德政,號南山,直隸盱眙(今江蘇)人,天順八年(1464)進士,授吏部主事,調南京刑部,歷員外郎、郎中,升金華府知府,有治績。弘治間累升江西右參政、雲南右布政使、陝西左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疏陳河南地方利病,多見準行。召為刑部右侍郎,尋轉左,升南京右都御史,進南京刑部尚書。弘治十七年(1504)二月初十日卒,年六十九,贈太子少保。有《南山類稿》。
申嚴讖緯妖書之禁
弘治十七年(1504)二月二十七日,吏部尚書馬文升奏陳:法司每秋後會審重囚,其中坐收藏妖書惑眾問擬重刑人犯甚多。傳信妖言多系愚民,與其誅於已,不如等於未然。乞敕都察院出榜下名撫按官,翻刊諭眾:但有收藏讖緯妖書者,許半月內自首於官,其書即許其煅;官司有私錄者,其罪均。仍令地方人等仿有以妖術、妖言惑眾者,即捕送於官。都察院復奏,孝宗允行。
罷建塔寺
弘治十七年(1504)二月,孝宗擬在朝陽門外建築延壽塔以及殿宇廊廡牆垣等,傳命內閣撰寫誥書,由司禮監太監李榮、內官監太監李興提督興建事宜。內閣大學士劉健等上言説:佛老鬼神之事,無益於世,有損於民。今寺觀相望,僧道成羣、齋醮不進,賞賚無算,竭盡天下之財,疲天下之力,勢窮理極,無以復加。請收回前命,停建塔寺。當時府部大臣和科道言官都交章論奏,請罷其役。孝宗無奈,才停止了這次役作。
劉大夏上言救災事宜
弘治十六年(1503)夏,南北直隸、浙江、山東、河南、湖廣相繼發生水災或旱災。弘治十七年閏四月初七日,兵部尚書劉大夏上言救災事宜:一、傳升文武官員及匠官除見任管事者,其餘月俸暫停。二、內府各監局及光祿寺招收工匠廚役雜工至萬人,乞加以揀選,其餘發回原籍。三、江西、浙江等地所欠絲綿減半。四、減光祿寺豬羊果品供應。五、應天府及江北諸府州所欠倒失馬價及草場子粒未徵完者皆予免除。六、內府各衙門、皇城各門、京通二倉及上林苑等處內官俱有定額,今增至數倍,宜量為裁革。七、罷蘇杭等處織造宦官,令鎮巡官領織造事。八、停齋醮無益之事。孝宗準行。
劉璋逝世
劉璋(?-1504),字廷圭,河南衞輝人。成化二年(1466)進士,授山東高密知縣,擢福建道監察御史,歷升山東僉事、山西四川副使、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頗有治績。弘治十七年(1504)閏四月十一日卒。
侶鍾致仕
侶鍾(?-1511),字大器,山東兗州人。成化二年進士,授監察御史,巡兩淮鹽,按徽州、浙江。改大理寺右丞,遷右少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兼督柴刑等關。後升刑部右侍郎,坐事謫曲請軍民府知府,改徽州知府。召任大理左少卿,遷左副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兼總糧儲。佔為户部左侍郎總督京儲,改吏部,進右都御史。弘治十三年五月升户部尚書。弘治十七年五月初五日致仕,十八年進榮祿大夫。正德六年(1511)十一月二十五日卒。
李東陽上言民情
弘治十七年(1504)五月二十五日,內閣大學士李東陽自山東闕里祀孔畢返回京師。他記述了沿途目見耳聞的情況上書説:自四月以來,經過天津一帶,適遇大旱,夏麥枯死。秋田未種,客船稀少,縴夫身夫完衣,百姓面有菜色,極目四望,令人寒心。臨清、安平(今山東陽穀東)等處盜賊縱橫,奪人劫財者處處都是。傳聞青州(今山東益)劫奪更甚,賊盜百十成羣,白晝公然出行,出沒無忌,官府捕之不盡。又聞南來人言,淮揚諸府,或掘食死人,或賤賣親人,流移搶掠,各自逃生。東南為國家財賦所出之地,一年饑荒,竟已至此程度。而北方素貧,沒有儲蓄,若今年再次歉收,恐無救處之法。國家承平富庶已有一百餘年,一時之荒,已不堪處,若有不測,又將何以處之?言及於斯,可以痛哭。只有經過此地,始知民生怨苦之狀,郡縣凋敝,十倍於前,訪問百姓官吏,都説糧草税課,歲有常額,而冗食太多,國用無經,差役頻繁,科派重疊,年無虛月。內府錢糧,交納沒完沒了,京城修造,前後無停之日,做工軍士,累力賠錢,每遇班操,寧死不赴。勢家巨室,田連州縣,徵科過度,請乞無厭。親王之國,供億之費,每至二三十萬,修齋掛袍,開山取礦,作無益以害有益。貪官酷吏,肆虐為奸,民國困窮,嗟怨不已。另有遊閒之徒,號稱皇親,附搭鹽船,於各處起蓋店房,網羅商税。織造內官,縱使羣小,拷打閘河官吏,趕捉買賣居民,如此之類,不勝枚舉。今日生民貧困之深,國用匱乏已極,唯有節用度,廣儲蓄,節一分則有一分之益,積一分則有一分之利。伏望立行,以解弊端。
劉大夏論兵政弊端
弘治十七年(1504)六月初三日,兵部尚書劉大夏上言説:京師官軍在衞者苦於錢,在營者困於私役,以致多有逃亡者。江南軍士多因漕運破家,江北軍士多以京操失業。竭軍民之力以運糧儲,而濫食者不知,盡生民之財以買戰馬,而私用者罔顧。劉大夏表示自己不能為朝廷分憂,不能為軍民除害,要求引咎致仕。孝宗不準,令其明白開具以聞。劉大夏乃復言請革除京操及漕運弊端,嚴格升賞之法,禁止私役馬匹。孝宗准奏。
更定兩京考察制
舊制方面官三年朝覲一考察,兩京堂上官不與,至五品以下,十年一考察。而居官秩滿之期為九年,轉遷或除服改補,所以多不及期。弘治十七年(1504)六月初六日,吏科給事中許天錫請京官五品以下六年一考,四品以上自陳聽命。孝宗准奏,並著為令。
劉健建言御虜安邊之策
殷謙逝世
殷謙(1417-1504),字文扌為,直隸涿州(今河北)人,正統四年(1439)進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景泰中升兵部郎中、通政司右通政。天順元年(1457)被謫汝寧(今河南汝南)府知府,改太原府知府。成化初升陝西右參政,轉山西同官,升右布政使。升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令二邊有警互援。召為户部右侍郎,轉左,升尚書加太子少保。後致仕,家居十九年,弘治十七年(1504)六月二十九日卒,贈太子太保。
復置起居注
明洪武間設起居注,後廢。弘治十七年(1504)九月,太僕少卿儲巏上言説:立史官以記言行。今皇上召見羣臣,多系帷幄造膝之言,近臣不得以聞,史官無從記錄。歲月久遠之後,傳聞各異,無法弄清事情之本末。乞敕廷臣曾蒙召問者,備錄呈覽,宣付史館。如此可使君臣之言論行動無所遺漏。孝宗依允。
張縉請浚河便漕
智子編撰辭典
弘治十七年(1504)十一月十五日,淮南鳳台縣智子編撰《智子辭典》,此辭典未有傳世,經多路專家考證,業已失傳,為之可惜哀嘆。後有人自稱其後,稱辭典重出於世,有待考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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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ristopher Columbus and the Lunar Eclipse .StarrySkies天文網站[引用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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