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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四年

鎖定
明正統四年,即公元1439年。此時太監王振干政,大事有:方政徵麓川、瓦剌脱歡立脱脱不花為汗、倭寇擾浙東、潞江之捷
地    點
潞江
參戰方
沐昂思任發
發生時間
1439年

正統四年中國紀年

正統四年,公元1439年

正統四年文化紀事

羅汝敬逝世
羅汝敬(1372-1439),名簡,以字行,號寅庵,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累遷侍講。仕宗時,陳時政缺失,忤旨下獄。後釋任監察御時,直聲震一時。宣宗時遷工部右侍郎往諭黎利,還督兩浙遭運,理陝西屯田,多所建置。正統三年(1438)五月致仕,正統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卒,年六十八。文學才幹,皆有可稱。有《寅庵集》。
《憲綱》的刊行
正統四年(1439)十月二十五日,《憲綱》書成,令禮部刊行。英宗朱祁鎮諭禮部、都察院,他説:《憲綱》一書,始輯於洪武。其後官制不同,宜因時改定。而中外憲臣,或任情增益。先旁曾敕禮部同儒臣考舊文申明,益以訓戒之言、臣下所增,一併刪去。書成之時先帝逝世。我今重加考定,增加現行事宜。禮部官員即時刊行,頒佈中外諸司遵守。都察院其通行各道御史及按察司官欽遵奉行。敢有故違,必罪不恕!

正統四年雜談逸事

山雲逝世
山雲(?-1438),江蘇徐州人。襲父職為金吾左衞指揮使,從成祖北征,力戰有功,累升為都督僉事。宣德初年,佩徵蠻將軍印鎮守廣西,增築四城九堡,鋪舍五百餘區。居民安寧達十年之久。山雲廉潔,善騎射。撫卹下士,身先士卒。公賞罰,嚴號令同士卒甘苦。以功升為都督同知,又繼升為右都督。有疾,英宗遣醫視療,慰勞甚至。正統三年(1438)十一月卒於官。贈懷遠伯,諡忠毅。廣人立祠塑像春秋祭祀。
陳敬宗請定入國子監事例
正統三年(1438)十一月初七日,國子監祭酒陳敬宗上書言事:舊制,監生視在監年月深淺,以次撥諸司歷事。近來有因事故予告者,輒遷延累歲,伺撥歷之期方行復監。往往入監雖先,在監實淺。如仍循此例,實助長奸惰。請計其肄業月日多寡以為淺深。其預告者於原限之處,如有過違,並同虛曠,如此,則勤者早得從政,而怠者有所懲勸。而監生所以必待其年久資深而後授官,是因為必使其漸涵滋久,增長見識,這是祖宗之良法。請照舊取撥監生,使之養育薰陶,務期大任。以此抑奔競之風,收實才真學之用。近來有的監生願就雜職之例,不拘資歷,以為入仕之捷徑,如此則士風卑陋,誠非細故,請痛加禁止。英宗從其請。照舊取撥養育薰陶,務期大任。以抑奔競之風,以收實才之用。
方政戰歿
方政(?-1439),全椒人。初襲濟寧衞千户,從靖難軍南下,以功屢遷都指揮僉事。永樂中從張輔平交趾,進都指揮使。仁宗時,奉命赴茶利討平黎利。正統三年(1438)遷右都督。同年六月,奉命赴雲南與沐晟等征剿麓川思任發。正統四年正月初三日,方政獨率軍與思任發戰於上江。遇象陣,策馬突陣而死。贈威遠伯,諡忠毅。祠於永昌。方政英勇善戰,為一代良將。
沐晟自殺
沐晟(1368-1439),字景茂,鳳陽定遠人。沐英之子。歷官後軍左都督。建文元年(1399)嗣候爵。永樂三年(1405),討平八百大甸寇邊。次年又以徵夷左副將軍與大將軍張輔分道自雲南入交趾。擒偽王黎季犛。論功封為黔國公。仁宗立,加太傅,賜徵南將軍印。宣德元年(1426),奉命會安遠候柳升進討黎利敗績。正統四年(1439)正月,與方政征討麓川,有援方政,方政戰歿。英宗切責,令其再節制湖廣、貴州、四川兵征剿。同年三月二十日,沐晟接詔畏罪,服藥自殺於楚雄峨山錄驛,年七十二。以平交趾功,贈定遠王,諡忠敬。
蕭授致仕
蕭授(?-1445),華容人。由千户從成祖起兵,官至都指揮同知。永樂十六年(1418),擢右軍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湖廣、貴州。先後鎮壓貴州少數民族起義。英宗即位,授佩徵蠻將軍印,鎮守如故。正統元年(1436),平定普定阿遲之叛。又鎮壓文西蒙顧十六峒與湖廣逃民起義,進升為右都督。正統四年(1439),徵貴州計沙苗族首領苗金蟲、苗總牌。蕭授鎮貴州二十餘年,多次鎮壓人民起義,平定叛亂。進官左都督。四年(1439)六月以老疾致仕。正統十年(1445)卒。贈臨武伯,諡靖襄。
吳升請停保舉之法
正統四年(1439)七月十九日,工科給事中吳升言:御史為朝廷耳目,理刑獄為其餘事。近年悉命三品以上京官保舉,夫御史既蒙大臣舉撥,大臣有的奸佞不法,誰肯背舉主之私,而敢罄彈劾之公呢?乞請暫停保舉。英宗甚以為是。廷議決定,御史缺官,一概於進士、監生、教官、儒士歷一任者中考選最優者,再送都察院理刑半年覆用。英宗批准施行。
楊洪大敗兀良哈
正統四年(1439)九月十三日,宣大守將楊洪,追擊兀良哈於三岔河等處,大敗之。不久以宣府總後譚廣年老,命洪為右參將輔佐之。楊洪建議加築開平城,增置獨石城等堠台六十所。禦敵有功。
瓦剌脱歡逝世
脱歡(?-1439),蒙古人。正統三年(1438)立脱脱不花為汗,而自掌實權。收阿魯台殘部,使瓦剌強大起來。正統四年(1439)死。其子也先嗣位,稱太師、淮王。明朝北部皆服屬,脱脱不花空具其名,不復相制。每次入貢,主臣並使,明朝亦發兩封敕書答之,稱脱脱為“達達可汗”,也先為太師。明朝賜齎也先甚厚,並及其妻子部長。於是也先勢益熾,其後竟屢次犯邊,為明大患。
黃福逝世
黃福(1362-1440),字如錫,昌邑人。洪武年間,由太學生歷金吾前衞經歷。上書論國家大計,朱元璋甚以為奇,超拜之為工部右侍郎。成祖時,又拜為工部尚書。永樂三年(1405)改任北京行部尚書。督安南軍餉。安南既平,黃福奉命以尚書掌交趾佈政、按察二司事。在交趾凡十九年,深得民心。仁宗即位,回京兼詹事,輔導太子。宣德元年(1426),再往交趾,戰敗而還,任行在工部尚書。宣德四年理漕運事。宣德五年改户部尚書。宣德七年,宣宗以南京為根本重地,而黃福又老成忠直,改南京併兼掌南京兵部。英宗即位,加少保,參贊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機務,政肅民安。明代留都文臣參機務,從黃福始。黃福歷事洪武、建文、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六朝,多有建言,切中時弊。公正廉恕,向孚眾望。當官不為赫赫名,事微細又無不謹,憂而忘家,老而益篤。正統五年(1440)正月卒,年七十八。追諡忠宣,贈太保。有《黃忠宣集》。

正統四年歷史大事

方政徵麓川
麓川思任發侵金齒。正統三年(1438)六月二十三日,英宗命都督方政、署都督僉事張榮往雲南協同沐昂率兵征剿。十一月二十二日,方政與沐晟沐昂等率兵進擊。兵至金齒,見思任發沿江立柵。沐晟遣指揮車琳往諭,思任發假降,以待救兵。沐晟信以為真,遷延不肯渡江,且防止方政出戰。而思任發暗中沿潞江渡船三百餘艘,欲取雲龍。方政得知,獨率軍士與思任發將緬簡大戰,斬殲三千餘級。正統四年正月,方政乘勝追擊,直逼思任發聚居重地上江。因其遠攻疲憊,向沐晟求救。沐晟怒其不聽節制,單獨進兵,僅派少量兵力應付,且至夾象石駐紮不前。方政無奈,自率兵追思任發至空泥。思任發出象陣衝擊,遂策馬突陣而死。沐晟聞訊,焚江上積聚,奔還永昌。
逮天下逋逃工匠
宣德年間,屢興土木,徵集天下軍民工匠用於興造。英宗即位之初,諸事裁減,罷土木之役以養民省費。不久,為建宮殿,修造九城門樓,改造五府、六部諸司公署,加之又廣建京城內外諸佛寺,太監用事,工役繁興,而工匠多有逃亡,正統二年(1437)二月以後,已逃亡四千餘人,到正統三年十一月,逃亡工匠四千二百餘人。英宗下令全部逮還。被逮回之工匠皆披枷勞作,軍民怨聲載道。
瓦剌脱歡立脱脱不花為汗
正統三年(1438)朵兒只伯敗走後,不久即為瓦剌部之脱歡所殺。脱歡自從襲殺阿魯台部,悉收其部屬。不久,又內殺賢義、安樂二王,盡得其眾。脱歡欲自立為可汗。部屬不服。於是乃立元朝後裔脱脱不花,以服其眾。同時又兼併了阿魯台部。脱歡自立為丞相,名義上推奉脱脱不花,實際上擅為號令。蒙古部落經此變故,對明朝北邊產生極大之威脅。一時朝臣、邊將紛紛上言:瓦剌日益強大,且兩虜合一,尾大而勢已成,非阿魯台等殘寇(指阿台、朵兒只伯之屬)之可比!而英宗不省,僅僅戒敕諸將嚴加防禦而已。
倭寇擾浙東
英宗時,規定日本朝工之船不得超過三隻,而來使之人不得過三百,不得多攜兵器等等。日本人最初奉約束,不久則貢不如期,動輒滿載方物軍械,出沒於沿海,乘機侵掠,屠殺沿海軍民。正統四年(1439)四月,倭船四十餘艘,連破台州、桃渚、寧波,大嵩二千户沿所,又攻陷昌國衞,官庾民舍,焚劫一空。英宗下詔加強沿海兵備,誅失事之將官三十六人。後又增設沿海防倭官。
潞江之捷
正統四年(1439)正月沐晟敗歸之後,思任發愈加猖狂,繼續攻掠,犯景東、剽孟定,殺大候知州刀奉漢等,脅迫孟璉長官等司降之。五月初三日,明朝廷以右都督沐昂為徵南將軍,兼充總兵官,右都督吳亮為副總兵官,再次征討思任發。在潞江大敗思任發,獲賞。
文化紀事
羅汝敬逝世
羅汝敬(1372-1439),名簡,以字行,號寅庵,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選庶吉士,累遷侍講。仕宗時,陳時政缺失,忤旨下獄。後釋任監察御時,直聲震一時。宣宗時遷工部右侍郎往諭黎利,還督兩浙遭運,理陝西屯田,多所建置。正統三年(1438)五月致仕,正統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卒,年六十八。文學才幹,皆有可稱。有《寅庵集》。
《憲綱》的刊行
正統四年(1439)十月二十五日,《憲綱》書成,令禮部刊行。英宗朱祁鎮諭禮部、都察院,他説:《憲綱》一書,始輯於洪武。其後官制不同,宜因時改定。而中外憲臣,或任情增益。先旁曾敕禮部同儒臣考舊文申明,益以訓戒之言、臣下所增,一併刪去。書成之時先帝逝世。我今重加考定,增加現行事宜。禮部官員即時刊行,頒佈中外諸司遵守。都察院其通行各道御史及按察司官欽遵奉行。敢有故違,必罪不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