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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
(東漢末年大臣)
鎖定
黃琬幼時聰慧有辯才。其祖黃瓊任職司徒時,被拜為童子郎。黃琬入朝為官後,被升為五官中郎將。後與陳蕃商議決定舊制規定一事,被權貴豪富人家的子弟所不容,遂對二人造謠中傷,肆意誣陷,結果陳蕃被撤職,黃琬被免官後還規定以後永不起用。光和六年(183年),黃琬經楊賜向漢靈帝推薦,於中平年間,受命出任右扶風(今陝西西安以西)
[5]
,後又入京師,先後任職將作大匠、少府、太僕,然後出任豫州牧。在豫州時,盜賊猖獗,黃琬平定豫州,封為關內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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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元年(190年),董卓為躲避討伐,決定把都城由洛陽遷至長安(今陝西西安),黃琬與司徒楊彪聯名上奏皇帝,反對遷都。事後,黃琬被脅迫到西都長安,改任司隸校尉。初平三年(192年),身為司隸校尉的黃琬,埋伏誅殺了禍國殃民的董卓。後被董卓部下逮捕並打入死囚牢,將其殘忍他殺害,死時5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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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 名
- 黃琬
- 字
- 子琰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夏郡安陸縣
- 出生日期
- 141年
- 逝世日期
- 192年7月4日
- 主要成就
- 治理豫州,政績為天下表;與王允等定計誅董卓
- 主要作品
- 《駁遷都長安議》
- 官 職
- 太尉、司隸校尉等
- 爵 位
- 陽泉鄉侯
- 典 故
- 黃琬巧對
黃琬人物生平
黃琬早而辯慧
當時司空盛允身患疾病,黃瓊命黃琬前往問候,正好江夏郡上奏當地蠻人反叛的副本送達司空府,盛允因此隨便逗弄黃琬説:“江夏這個地方,蠻人太多而士人太少了。”盛允本意也只是逗一逗黃琬,但沒想到黃琬卻因此拱手回答道:“蠻夷擾亂華夏,責任都在司空身上。”説完就拂袖而去,盛允因此大感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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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正直選賢
黃琬後來逐漸升遷為五官中郎將,受到光祿勳陳蕃的敬待。當時的舊制,光祿勳府負責舉薦三府的郎,要以一定的成績、任期,並且才德優異為選舉茂才的四科。但當時權貴子弟大多因人情而被舉薦為郎,而貧困守節的人卻被遺棄。京師特地為這個現象做了諺語説:“欲得不能,光祿茂才。”
針對這個現象,黃琬和陳蕃同心協力,共同選舉賢才。平原人劉醇、河東人朱山、蜀郡人殷參等人都因才德品行被選舉。但此舉卻侵害了權貴子弟郎官的利益,於是他們聯合中傷陳蕃、黃琬,二人的案件交由御史中丞王暢及侍御史刁韙處理。王暢及刁韙素來敬重陳蕃和黃琬,就不彈劾此事,但寵臣因此誣陷黃琬、王暢等為朋黨。陳蕃被免職,黃琬及刁韙則遭禁錮。
[4]
黃琬政績卓然
中平末,涼州叛亂,大軍出征,軍調不足。當時許多富殖之人花錢買官,很多人起家便擔任州郡長官。黃琬因此上表:“太尉樊陵、司徒許相,都是竊據名位、留戀爵祿之人,他們苟進無恥,始終沒有對國家起到匡救的作用,必定出現覆公折足之患。應該將他們罷免遣散,以清治路。軍費雖然緊急,但禮義、廉恥是國家之大本,如果選用不合適的人,使惡隼飛在高城之上,為國家招惹事端,這就像是揹着石頭去救溺水者一樣,不可不察。”不久後,黃琬出任右扶風(另一説黃琬擔任右扶風在中平初),又入朝為將作大匠、少府、太僕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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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五年(188年),朝廷恢復州牧制度,以黃琬為豫州牧,當時豫州境內盜賊猖獗,使得州境凋殘,黃琬率軍平定盜賊,威名大震。任內政績為天下表率,因功被賜爵關內侯。
[5]
下軍校尉鮑鴻奉朝廷之命征討葛陂賊,卻趁軍隊徵調物資之時侵盜官物,貪污上千萬。黃琬又上奏朝廷舉察其罪,論之如法。
[28]
黃琬力諫遷都
永漢元年(189年),董卓掌權時,因為黃琬是重臣且掌有兵權,於是徵召他入朝為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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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黃琬與太尉董卓、司空楊彪一同帶着鈇鑕來到闕門上書,奏請朝廷重新審理陳蕃、竇武及前朝朋黨案,以順應天下人心。
[27]
不久遷任太尉,進封陽泉鄉侯。
[7]
初平元年(190年),董卓為躲避關東聯軍,召公卿商議遷都長安。黃琬與司徒楊彪、司空荀爽一同去見董卓,董卓説:“昔日高祖在關中建都,十一世後光武中興,建都洛陽。自光武至今,也已經有十一世皇帝。按照《石苞室讖》,應該遷都長安,以順應天人之意。”朝中百官盡皆驚愕,無人敢進言。楊彪説:“移都改制,這是天下大事,都應該順應民心,合乎時宜。過去盤庚五次遷徙,殷商百姓民怨鼎沸,作《盤庚》三篇,用來曉喻民眾。往昔王莽篡逆,變亂制度,更始、赤眉揭竿而起,焚燒長安,殘害百姓,人民流亡,百無一在。光武帝接受天命,將帝都遷至洛邑,這正是合乎時宜。而今,天下並無大恙,百姓安居樂業,明公擁立聖主,光隆漢室福祚。而無故捐棄宗廟,拋棄園陵,只怕百姓聞而驚恐,不明遷都之意,必如糜沸蟻聚,造成社會動盪。此外,《石苞室讖》是本妖邪之書,豈可信用?”董卓表情發生變化,對楊彪説:“楊公欲圖阻擾國家大計嗎?關東方才大亂,賊人起兵。關中富饒,秦國當年憑藉關中,吞併六國。長安崤函險固,是國之重防。且隴右盛產木材,極易籌措建築材料。杜陵南山下有當年孝武帝燒製陶瓦的窯爐幾千所,製作磚瓦,一朝可辦。宮殿建築,何足可言!百姓小民,不足以他們為慮!如果阻止遷都者,我會用大兵驅趕,將違令者逐至滄海。”百僚驚恐失色,楊彪又説:“天下形勢,動之甚易,安之甚難,希望您能深思。”黃琬對董卓説:“這是大事,楊公之言,不可不深思。”董卓沒回答,荀爽見董卓一意孤行,擔心他會加害楊彪,就從容諫言道:“相國豈會樂於遷都?如今山東兵起,非一日可以鎮壓下去,相國才考慮遷都以應對。這是秦、漢當年定都關中之策。”董卓面色稍有緩解。荀爽私下裏對楊彪説:“諸君爭執不下,必然引來災禍,我才沒有做。”最終朝議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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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朝後,黃琬駁議説:“從前周公營建洛邑使姬氏安定,光武帝占卜東都以興隆漢室,這是上天給予的啓發,使神明能夠安定的事情。大業既未安定,怎麼能隨便有所遷動,而虧失四海的民望呢?”當時人害怕董卓暴怒之下,黃琬會遇害,力諫他不要這麼做。黃琬回答道:“從前白公勝在楚國作亂,屈廬迎刃向前;崔杼在齊國弒君,晏嬰不怕死而不與他盟誓。我雖然無德但確實仰慕古人的節氣。”不久後,董卓指使司隸校尉宣璠以災異為由策免黃琬、楊彪。但董卓仍然看重其地位名望,不敢對其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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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後來周毖、伍瓊勸阻董卓遷都,因關東起兵的諸侯多為周、伍二人推薦,董卓懷疑二人背叛自己,於是將二人殺害。黃琬、楊彪得知後感到恐懼,到董卓那裏道歉説:“小人戀舊,並非想阻撓國事,請以不識大體為罪。”而董卓殺死周毖、伍瓊後又立馬後悔了,於是上表推舉黃琬、楊彪為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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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下獄被害
黃琬人物評價
李繁:天慧生成幼不羣,八齡喻祖對君前。於今傳説三朝瑞,不減當年玉筍銓。
黃琬個人作品
黃琬軼事典故
黃琬巧對
黃琬祖父黃瓊最初任魏郡太守,當時發生了日食現象,黃瓊上言陳説此事,太后下詔詢問日所食有多少。黃瓊正在考慮如何回答,黃琬時年七歲,回答道:“您為什麼不稱日食之餘,如月之初?”黃瓊因此大吃一驚,就用黃琬的話回答,從此更加喜愛黃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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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親屬成員
黃琬曾祖
黃香,字文強,尚書令,為中國古代著名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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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祖父
黃瓊,字世英,太尉,邟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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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父親
不詳,早卒。
黃琬妻子
來氏,司空來豔之女,董卓之亂後,帶着弟弟來敏投奔荊州、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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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兒子
黃琬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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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後漢書·卷十二·列傳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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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琬藝術形象
黃琬文學形象
黃琬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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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像取自1943年修《江蘇毘陵黃氏宗譜》。
- 2.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黃琬字子琰。少失父。早而辯慧。
- 3.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後瓊為司徒,琬以公孫拜童子郎,辭病不就,知名京師。時司空盛允有疾,瓊遣琬候問,會江夏上蠻賊事副府,允發書視畢,微戲琬曰:“江夏大邦,而蠻多士少。”琬奉手對曰:“蠻夷猾夏,責在司空。”因拂衣辭去,允甚奇之。
- 4.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稍遷五官中郎將。時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待,數與議事。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才。”於是琬、蕃同心,顯用志士,平原劉醇、河東朱山、蜀郡殷參等並以才行蒙舉。蕃、琬遂為權富郎所見中傷,事下御史中丞王暢、侍御史刁韙。韙、暢素重蕃、琬,不舉其事,而左右復陷以朋黨,暢坐左轉議郎而免蕃官,琬、韙俱禁錮。
- 5.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至光和末,大尉楊賜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徵拜議郎,擢為青州刺史,遷侍中。中平初,出為右扶風,徵拜將作大匠、少府、太僕。又為豫州牧。時寇賊陸梁,州境雕殘,琬討擊平之,威聲大震。政績為天下表,封關內侯。
- 6.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九·漢紀五十一》:庚辰,收瓊、毖,斬之。楊彪、黃琬恐懼,詣卓謝,卓亦悔殺瓊、毖,乃復表彪、琬為光祿大夫。
- 7.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及董卓秉政,以琬名臣,徵為司徒,遷太尉,更封陽泉鄉侯。卓議遷都長安,琬與司徒楊彪同諫不從。琬退而駁議之曰:“昔周公營洛邑以寧姬,光武卜東郡以隆漢,天之所啓,神之所安。大業既定,豈宜妄有遷動,以虧四海之望?”時人懼卓暴怒,琬必及害,固諫之。琬對曰:“昔白公作亂於楚,屈廬冒刃而前;崔杼弒君於齊,晏嬰不懼其盟。吾雖不德,誠慕古人之節。”琬竟坐免。卓猶敬其名德舊族,不敢害。後與楊彪同拜光祿大夫
- 8. 《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九·漢紀五十一》:卓大會公卿議……司徒楊彪曰……卓作色曰:“公欲沮國計邪!”太尉黃琬曰:“此國之大事,楊公之言得無可思?”卓不答。
- 9.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及徙西都,轉司隸校尉,與司徒王允同謀誅卓。及卓將李榷、郭汜攻破長安,遂收琬下獄死,時年五十二。
- 10.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09]
- 11. 《歷代名賢確論·卷五十一》
- 12. 《郝氏續後漢書》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5-11-07]
- 13. 《全後漢文·卷四十二》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1-09]
- 14. 《後漢書·卷六十一·左周黃列傳第五十一》: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師不見而瓊以狀聞。太后詔問所食多少,瓊思其對而未知所況。琬年七歲,在傍,曰:“何不言日食之餘,如月之初?”瓊大驚,即以其言應詔,而深奇愛之。
- 15. 《蒙求》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4-01-09]
- 16. 《三國志·卷四十二·蜀書十二·杜周杜許孟來尹李譙郤傳第十二》:漢末大亂,(來)敏隨姊奔荊州,姊夫黃琬是劉璋祖母之侄,故璋遣迎琬妻,敏遂俱與姊入蜀,常為璋賓客。
- 17. 三國演義:焚金闕董卓行兇 匿玉璽孫堅背約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09]
- 18. 黃琬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3-06-15]
- 19. 唐渡著.《二十四孝》介評[M].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1.01.第241頁
- 20. 車吉心主編;劉德增,王大建,李曉副主編.中國宰相全傳,上[M].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7.01.第526-527頁
- 21.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六月……甲子,李傕殺故太尉黃琬、司徒王允及其妻子。眾庶為之流涕,莫敢收允,故吏京兆趙戩葬允。
- 22. 《後漢書 卷九 孝獻帝紀第九》:六月戊午,陷長安城,太常種拂、太僕魯旭、大鴻臚周奐、城門校尉崔烈、越騎校尉王頎並戰歿,吏民死者萬餘人。李傕等並自為將軍。己未,大赦天下。李傕殺司隸校尉黃琬,甲子,殺司徒王允,皆滅其族。
- 23. 《後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列傳第四十四》:明年,關東兵起,董卓懼,欲遷都以違其難。乃大會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有一世,光武宮洛陽,於今亦十世矣。案《石包讖》,宜徙都長安,以應天人之意。”百官無敢言者。彪曰:“移都改制,天下大事,故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昔關中遭王莽變亂,宮室焚蕩,民庶塗炭,百不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今天下無虞,百姓樂安,明公建立聖主,光隆漢祚,無故捐宗廟,棄園陵,恐百姓驚動,必有糜沸之亂。《石包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且隴右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又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灶數千所,並功營之,可使一朝而辨。百姓何足與議!若有前卻,我以大兵驅之,可令詣滄海。”彪曰:“天下動之至易,安之甚難,惟明公慮焉。”卓作色曰:“公欲沮國計邪?”太尉黃琬曰:“此國之大事,楊公之言得無可思?”卓不答。司空荀爽見卓意壯,恐害彪等,因從容言曰:“相國豈樂此邪?山東兵起,非一日可禁,故當遷以圖之,此秦、漢之勢也。”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堅爭不止,禍必有歸,故吾不為也。”議罷,卓使司隸校尉宣播以災異奏免琬、彪等,詣闕謝,即拜光祿大夫。
- 24.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六 魏書六 董二袁劉傳第六》:【華嶠漢書曰:卓欲遷都長安,召公卿以下大議。司徒楊彪曰:"昔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天下之民。而今海內安穩,無故移都,恐百姓驚動,麋沸蟻聚為亂。"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今徙西京,設令關東豪強敢有動者,以我強兵踧之,可使詣滄海。"彪曰:"海內動之甚易,安之甚難。又長安宮室壞敗,不可卒復。"卓曰:"武帝時居杜陵南山下,有成瓦窯數千處,引涼州材木東下以作宮室,為功不難。"卓意不得,便作色曰:"公欲沮我計邪?邊章、韓約有書來,欲令朝廷必徙都。若大兵來下,我不能復相救,公便可與袁氏西行。"彪曰:"西方自彪道徑也,顧未知天下何如耳!"議罷。卓敕司隸校尉宣璠以災異劾奏,因策免彪。續漢書曰:太尉黃琬、司徒楊彪、司空荀爽俱詣卓,卓言:"昔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中興,更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一世,案石苞室讖,宜復還都長安。"坐中皆驚愕,無敢應者。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時,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今方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宮廟,棄園陵,恐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麋沸蟻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方亂,所在賊起。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故陶處,作磚瓦,一朝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百姓小民,何足與議。若有前卻,我以大兵驅之,豈得自在。"百寮皆恐怖失色。琬謂卓曰:"此大事。楊公之語,得無重思!"卓罷坐,即日令司隸奏彪及琬,皆免官。大駕即西。卓部兵燒洛陽城外面百里。又自將兵燒南北宮及宗廟、府庫、民家,城內掃地殄盡。又收諸富室,以罪惡沒入其財物;無辜而死者,不可勝計。】
- 25.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六》:卓以山東兵盛,欲徙都關中,召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一世,後漢中興,東都洛陽。從光武至今復十二世,案石苞室讖,宜復還都長安。」百官無敢應者。司徒楊彪曰:「遷都改制,天下大事,皆當因民之心,隨時之宜。昔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曉諭之。往者王莽篡逆,變亂五常,更始、赤眉之變,焚燒長安,殘害百姓,民人流亡,百無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陽,此其宜也。方今建立聖主,光隆漢祚,而無故捐宗廟宮殿,棄先帝園陵,百姓驚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擾亂。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作色曰:「楊公欲沮國家計邪?關東黃巾作亂,所在賊起,長安崤函險固,國之重防。又隴右取材木,功夫不難,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磚處,一朝一夕可辦,宮室官府,蓋何足言!百姓小人,何足與議。若有前卻,以我大兵驅之,豈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黃琬曰:「此大事,楊公語得無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國豈樂遷都邪?今山東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關西尚靜,故當遷之,以圖秦漢之勢也。堅爭不止,禍必有所歸,吾不為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
- 26. 《後漢書 卷七十二 董卓列傳第六十二》:會公卿議,太尉黃琬、司徒楊彪廷爭不能得,而伍瓊、周珌又固諫之。卓因大怒曰:“卓初入朝,二子勸用善士,故相從,而諸君到官,舉兵相圖。此二君賣卓,卓何用相負!”遂斬瓊、珌。而彪、琬恐懼,詣卓謝曰:“小人戀舊,非欲沮國事也,請以不及為罪。”卓既殺瓊、珌,旋亦悔之,故表彪、琬為光祿大夫。於是遷天子西都。
- 27. 《後漢書 卷七十二 董卓列傳第六十二》:卓遷太尉,領前將軍事,加節傳斧鉞虎賁,更封郿侯。卓乃與司徒黃琬、司空楊彪,俱帶鈇鑕詣闕上書,追理陳蕃、竇武及諸黨人,以從人望。於是悉復蕃等爵位,擢用子孫。
- 28.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中平末,涼州叛,大將軍出征,軍調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財為官者,或起家為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稜、司徒許相,「皆竊位懷祿,苟進無恥,終無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宜皆罷遣,以清治路。軍費雖急,禮義廉恥,國之大本也,苟非其選,飛隼在墉,為國生事,此猶負石救溺,不可不察」。頃之,遷右扶風,歷九卿,徵為豫州牧。值黃巾陸梁,民物凋敝,延納豪俊,整勒戎馬,征伐羣賊,威聲甚震。是時上遣下軍校尉鮑鴻徵葛陂賊,鴻因軍徵發,侵盜官物,贓過千萬。琬乃糾奏其姦,論鴻如法。琬既名臣,又與王允同謀,故及於難。
- 29.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黃琬字子琰,太尉瓊之孫也。為五官中郎將,所選舉皆貧約守志者。諸權富郎共疾之,搆琬以為黨,遂免官禁錮,幾將二十年。司空楊賜深敬重之,上書薦琬有撥亂之才。由是徵拜議郎,〔擢〕(權)為青州刺史,遷侍中、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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