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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繁
(唐朝官吏)
鎖定
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坐罪賜死,撰有《鄴侯家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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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繁人物生平
少聰警,有才名,以父蔭入仕,襲封鄴侯,貞元中,入為太常博士,依附裴延齡,陷害陽城和陸贄,又騷擾尊師翰林學士梁肅的遺孀,因詠《冬柳》被貶為隨州刺史。在隨州時,建南嶽書院,後改處州刺史。元和十二年(817年),重修括蒼縣城牆與城門。
元和十五年(820年),韓愈擔任袁州(今江西宜春)刺史,李繁請他為孔廟作《處州孔子廟碑》。寶曆二年(826年),入朝為大理少卿,弘文館學士。再出為亳州刺史,州境有賊,李繁出兵加以誅除。時議以為李繁殺伐過甚,又事先不告知節度使,涉於擅興之罪。朝廷遣監察御史舒元輿調查,舒元輿與李繁有舊怨,又鋭於生事,窮致其罪,大和三年(829年)十一月十日,以“濫殺無辜”下獄,將李繁賜死於京兆府。李繁擔心先父功業遭到詆譭與泯滅,向獄吏求取廢紙,死前撰下《鄴侯家傳》。
李繁史籍記載
李繁,李泌之子,少聰警,有才名,無行義。李泌為相,嘗引薦夏縣處士、北平陽城為諫議大夫。陽城道直,既遇知己,深德之。及李泌歿,户部尚書裴延齡巧佞奉上,得唐德宗信任,竊弄威權,舉朝側目。陽城中正之士,尤忿嫉之。一日盡疏其過惡,欲密論奏,以李繁故人之子,為可親信,遂示其疏草,兼請李繁繕寫。李繁既寫,悉能記之,其夕乃徑詣裴延齡,具述其事。延齡聞之,即時請對,盡以陽城章中欲論事件,一一先自解。及城疏入,唐德宗以為妄言,不之省。李泌與右補闕、翰林學士梁肅友善,嘗命李繁持所著文請梁肅潤色。李繁亦自有學術,梁肅待之甚厚,因許師事,日熟其門。及梁肅卒,繁亂其配,士君子無不嘆駭,積年委棄。後起為太常博士,太常卿權德輿奏斥之,除河南府士曹。以其警悟異常,李泌之故人為宰相,左右援拯,後得累居郡守,而力學不倦。隨州刺史,罷歸京師,久不承恩。
韋處厚入相,厚待之。寶曆二年六月,唐敬宗降誕之日,帝御三殿,特詔兵部侍郎丁公著、太常少卿陸旦與繁等三人抗浮圖道士講論。九月,除大理少卿,復加弘文館學士。時諫官御史章疏相繼,宰臣不得已,出為亳州刺史。州境嘗有羣賊,剽人廬舍,劫取貨財,累政擒捕不獲。李繁潛設機謀,悉知賊之巢穴,出兵盡加誅斬。時議責李繁以不先啓聞廉使,涉於擅興之罪,朝廷遣監察御史舒元輿按問。舒元輿素與李繁有隙,復以初官,鋭於生事,乃盡反其獄辭,以為李繁濫殺無辜,狀奏,敕於京兆府賜死,時人冤之。其後舒元輿被禍,人以為有報應焉。初,李泌流放江南,與柳渾、顧況為人外之交,吟詠自適。而渾先達,故泌復得入官於朝。
李繁親屬成員
北周太師 隴西武公 | 李衍(晻) 北周大宮伯 真鄉公 | 李仲威 | 李承休 | 李泌 唐朝宰相 鄴侯 | 李繁,處州刺史 |
李繆,咸陽縣尉 | |||||
李紳,涪州刺史 | |||||
李絢,華州文學 | |||||
李綸,高陵縣尉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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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毓秀處州 萬古不枯 .麗水史志.2022-03-28[引用日期2023-02-22]
- 2. 舊唐書 卷一百三十 列傳第八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