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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處方藥物

鎖定
非處方藥物:是指不需出示醫師開具的處方、即可買到的藥品。這種藥品,應用安全、質量穩定、療效確切。它來源於一些歐美國家的民間櫃枱藥(Over-the-counter,OTC),故非處方藥亦可稱“OTC藥物”。購藥者參考其説明書,即可使用該類藥品。
中文名
非處方藥物
外文名
Over-the-counter
簡    稱
OTC
特    點
應用安全、質量穩定、療效確切

非處方藥物原理

所謂“應用安全”,一般指:潛在毒性低,不易引起苔積中毒;在正常用法與正常劑量下,不產生不良反應,或雖有一般的副作用,但病人可自行覺察,可以忍受,且屬一過性,停藥後可迅速自行消退;用藥前後不需特殊試驗;不易引起依賴性耐藥性,不應掩蓋病情的發展與診斷。這類藥物不應有成癮成分,抗腫瘤藥、毒麻藥、精神藥物等及可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不能列入。

非處方藥物歷史根源

非處方藥制度最早在本世紀40年代出現,今已在許多國家如英、美、法德、日、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瑞典瑞士澳大利亞墨西哥摩洛哥、韓、馬來西亞、泰、印尼等國實行。非處方藥的世界值增長很快。據1993年統計,世界非處方藥的銷售額已在總藥品市場中佔15%,且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非處方藥系由處方藥轉變而來。一種經過長期應用、公認確有療效的處方藥,若證明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經藥政部門審批後,即可轉變為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物作用

非處方藥一般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如傷風感冒、咳嗽頭痛牙痛、肌肉和關疼痛、消化道不適等)內應用非處方藥的英文縮寫為OTC,是指不經醫生開處方,病人可以自我診斷、治療的藥品。這類藥一般是指療效確切,不良反應少而輕、價格相對較便宜,病人很容易正確選擇和使用的藥。
注意事項
如果使用醫生開的處方藥的同時又在服用OTC藥物,就要向醫生諮詢了,不要貿然合用,否則輕則影響療效,重則可能出現危險。例如,服用四環素的病人不可以同時服用抗酸藥或含鐵製劑,兩藥的服用時間應至少間隔兩小時,抗酸藥和含鐵製劑可影響機體對四環素的吸收,因而降低四環素的療效。
分類
非處方藥也分甲類和乙類。在非處方藥的包裝、標籤、説明書上均有其特有標識OTC。綠色為乙類OTC,除藥店外,還可在藥監部門批准的賓館、商店等商業企業中零售。

非處方藥物主要區別

甲類OTC(紅色):只能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配備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技術人員的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房零售的非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須在藥店由執業藥師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乙類OTC(綠色):除了社會藥店和醫療機構藥房外,還可在經過批准的普通零售商業企業零售的非處方藥。 乙類處方非處方藥安全性更高,無需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就可以購買和使用。
保健品類不是藥品(比如鈣片潤喉糖等),其批准文號一般標以食健字,由於不是藥品,所以沒有非處方藥的OTC標誌
甲、乙兩類非處方藥的區別源於對其安全性的評價,凡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單位(要求配備執業藥師),可以經營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包括甲、乙兩類),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其它商業企業只能零售乙類非處方藥。這樣,乙類非處方藥除可在藥店出售外,還可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當然,需要強調的是,這些普通商業企業需經相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方可銷售乙類非處方藥。同時零售乙類非處方藥的商業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專業培訓後,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證的人員。即勿需配備執業藥師。
由於中國是剛開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故乙類非處方藥品暫不實行,根據國家規定目前(2008年)全部按甲類非處方藥管理。 [1] 

非處方藥物紀念活動

每年的7月24日是“國際自我保健日”。為了面向公眾普及“自我保健”、“負責任的自我藥療”的理念、知識和技能,教育公眾正確認知、科學使用OTC藥品,增進公眾健康,經世界自我藥療產業協會(WSMI)倡議,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中國醫藥衞生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藥學會北京健康促進工作委員會率先於2011年7月24日在中國發起設立“國際自我保健日”。7月24日寓意每週七天,每天24小時,人們時時刻刻都要關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