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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學會

鎖定
中國藥學會(Chinese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CPA)成立於1907年,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是中國近代成立的學術團體之一,是全中國藥學工作者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1] 
據2024年1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藥學會擁有普通會員10萬餘人,高級會員6000餘人,單位會員115家;擁有6個辦事機構、15個工作委員會、48個專業委員會、3個實體機構。 [1] 
中文名
中國藥學會
外文名
Chinese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簡    稱
CPA
主管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團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天壇西里2號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021840
現任領導
理事長:孫鹹澤
秘書長:王愛國
性    質
社會團體
成立時間
1907年
法定代表人
王愛國 [32] 

中國藥學會發展歷史

1907年,留日學生王煥文、伍晟、趙燏黃等人發起成立了中華藥學會。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中華藥學會與上海藥學分會聯合開展藥學活動。
1942年4月,中華藥學會更名為中國藥學會。
1952年11月,中國藥學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 
1956年7月23日,中國藥學會第二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3] 
1984年6月20至26日,中國藥學會在北京召開了第十七屆全國會員代表會議。 [4] 
1988年9月2至4日,中國藥學會第十八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5] 
1992年11月15至17日,中國藥學會第十九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京豐賓館舉行。 [6] 
1997年11月15至17日,慶祝中國藥學會成立90週年暨第二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7] 
2007年7月17至18日,中國藥學會第二十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8] 
2012年8月7至8日,中國藥學會第二十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9] 
2017年5月15至17日,中國藥學會第二十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10] 
2022年1月16日,中國藥學會第二十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線上線下結合形式在北京召開。 [11] 
2024年1月6日,中國藥學會方劑組學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在北京召開。 [33] 
中國藥學會理事長孫鹹澤致開幕詞 中國藥學會理事長孫鹹澤致開幕詞

中國藥學會組織體系

中國藥學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學會最高權力機構,其代表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上屆理事會決定。會員代表經各地方藥學會、學會各專業委員會以及有關方面按分配名額推選產生。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學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和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工作報告;
(五)決定學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通過提案和決議;
(七)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八)決定名譽職務設立和人選;
(九)決定學會終止事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請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不得超過一年,換屆完成後,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學會設個人理事、單位理事、名譽理事:
(一)個人理事:在學會高級會員中,推薦學術上有成就,作風正派,熱愛學會工作的專家和藥學工作者為候選人,在充分醖釀、民主協商基礎上,由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二)單位理事:對學會建設與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會員,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無記名投票選舉通過後成為單位理事。單位理事一般由其推薦的主要負責人作為代表參加理事會。單位調整理事代表,須報理事會備案。該代表為常務理事的,一併予以調整;
(三)名譽理事:曾擔任過學會理事,在學術上有傑出成就,並對學會建設與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經理事長辦公會議提名,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後授予名譽理事。 [12]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理事每屆更新不少於三分之一。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增補部分理事,但增補比例不得超過原理事的15%。
理事會每屆任期五年,會員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任期相應調整。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聘任和解聘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六)審議表決名譽理事人選;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八)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九)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審議單位理事的變更;
(十二)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因特殊情況屆中調整理事,由常務理事會提名,經理事會到會五分之四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可執行。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調整學會負責人的理事會會議不得以通訊方式召開。
學會設立理事會黨委。理事會黨委是在學會理事會層面設立的中國共產黨的工作組織,發揮學會對藥學工作者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作用,把會員和藥學工作者緊緊凝聚在中國共產黨的周圍。
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從理事中採取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兼任其他學會職務不得超過兩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十八條中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12] 
  • 組織機構
據2024年1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藥學會擁有6個辦事機構、15個工作委員會、48個專業委員會、3個實體機構。 [1] 
辦事機構
辦公室(人事黨務處)
會員服務部
學術部(繼續教育部)
編輯出版部(科學普及部)
國際合作部(科技評價與團體標準部)
財務部 [13] 
工作委員會
學術工作委員會
組織工作委員會
國際合作工作委員會
編輯出版工作委員會
科普工作委員會
科技開發與醫藥信息工作委員會
繼續教育工作委員會
青年工作委員會
產學研與創新工作委員會
財務與基金工作委員會
學術自律與學術維權工作委員會
科技評價工作委員會
團體標準與技術規範工作委員會
女科技工作者工作委員會
藥物政策工作委員會 [14] 
專業委員會
中藥和天然藥物專業委員會
生化與生物技術藥物專業委員會
應急與保障專業委員會
老年藥學專業委員會
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
抗生素專業委員會
製藥工程專業委員會
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
藥劑專業委員會
藥學史專業委員會
藥物分析專業委員會
藥物化學專業委員會
海洋藥物專業委員會
藥物流行病學專業委員會
應用藥理專業委員會
藥物經濟學專業委員會
藥物臨牀評價研究專業委員會
藥物安全評價研究專業委員會
醫藥知識產權研究專業委員會
生物藥品與質量研究專業委員會
中藥資源專業委員會
藥物檢測質量管理專業委員會
抗腫瘤藥物專業委員會
毒性病理專業委員會
納米藥物專業委員會
藥學教育專業委員會
藥物警戒專業委員會
臨牀中藥學專業委員會
中藥臨牀評價專業委員會
藥學服務專業委員會
科學傳播專業委員會
中醫腫瘤藥物與臨牀研究專業委員會
循證藥學專業委員會
藥物臨牀試驗倫理學研究專業委員會
醫藥信息專業委員會
工業藥劑學專業委員會
醫藥生物分析專業委員會
藥用輔料專業委員會
智能藥物專業委員會
兒童藥物專業委員會
――
―― [15] 
實體機構
《中國藥學雜誌》社有限公司
北京中匯數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 [16] 

中國藥學會組織會員

據2024年1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藥學會擁有普通會員10萬餘人,高級會員6000餘人,單位會員115家。 [1] 
  • 會員分類
學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包括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名譽會員和外籍會員)。凡擁護學會章程,遵紀守法,踐行科學道德規範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自願申請加入學會。 [12] 
  • 入會條件
學會會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學生會員:醫藥及相關專業在讀學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等;
(二)普通會員:藥學及其相關科學技術領域從業人員,包括從事研究、開發、應用、產業、教育、管理、傳播、服務以及其他領域對藥學有興趣的人士;
(三)高級會員: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藥學及相關領域博士學位的藥學科技工作者與管理者;且在藥學及相關領域內取得良好的業績;
(四)單位會員:從事藥學科研、生產、經營、教學、管理等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關社會團體;
(五)名譽會員:對藥學及相關學科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並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的中國國內專家;積極參與或協助學會組織學術活動的外籍專家和港澳台專家;
(六)外籍會員: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績,對中國友好,並願意與學會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後可吸收為外籍會員。外籍會員可優惠獲得學會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資料,可應邀參加學會在中國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並獲得相關的其他服務。 [12] 
  • 入會程序
學會會員入會程序:
(一)學生會員:申請人向學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學生會員申請表,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學生會員證書。學生會員從學校畢業後其學生會員資格自動取消,達到會員的條件者可由自己提出申請並經批准成為普通會員或高級會員;
(二)普通會員:申請人向學會或自己所在地的地方藥學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會員申請表,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學會會員證書;
(三)高級會員:申請人直接向學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高級會員申請表,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高級會員證書;
(四)單位會員:經申請單位法人代表簽署意見後,向學會提出入會申請,填寫單位會員申請表,由該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單位會員證書;
(五)名譽會員:經學會常務理事會推薦,並徵得被推薦人同意,填寫名譽會員申請表,報理事會備案,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學會名譽會員證書;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名譽會員須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備案;
(六)外籍會員: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外籍會員證書。 [12] 
  • 權利和義務
會員權利和義務:
權利: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享有學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含學生會員、名譽會員);有對學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權;優先參加學會舉辦的中國國內外學術活動;優惠取得學會主辦期刊和有關學術資料。
義務: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完成學會賦予任務,參加學會活動;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倡導求實誠信學風,遏制學術不端行為;支持學會事業發展,維護學會合法權益;按期繳納會費;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12]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按照入會審批權限,書面通知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該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學會章程行為或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後,予以除名。
(一)觸犯中國國家法律情節嚴重,受到刑事處罰者;
(二)違反學會規章制度,對學會利益和聲譽造成重大損害者;
(三)嚴重違犯學術道德規範或違背職業道德者。 [12] 

中國藥學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學會的業務圍繞藥學領域開展下列活動:
(一)開展中國國內外藥學科學技術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發展與世界各國和地區藥學學術團體、藥學工作者的友好交往與合作;
(二)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藥學學術、技術、信息、科普等各類期刊,組織編寫藥學圖書資料及電子音像製品;
(三)舉薦優秀藥學科技人才,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表彰獎勵優秀藥學科技工作者;
(四)開展對會員和藥學工作者的繼續教育與培訓工作;
(五)組織開展藥學及相關學科的科學技術知識普及與宣傳,受政府部門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學科)發展需要,開展醫藥產品展覽、推薦及宣傳活動,提供醫藥技術服務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等;
(六)反映會員和藥學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其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藥學科學研究誠信監督機制,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七)接受政府委託,承辦藥學發展、藥品監管等有關事項,組織會員和藥學工作者參與國家有關的科學論證、科技與經濟諮詢,開展醫藥科技評價和團體標準制定;
(八)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活動;
(九)依法興辦符合學會業務範圍的社會公益事業。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12]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捐贈;
(三)政府撥款和社會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12] 

中國藥學會建設成就

中國藥學會學術交流

2023年3月25日,由國家癌症中心、山西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北京腫瘤學會、中國藥學會主辦,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山西醫院承辦的第六屆全國腫瘤臨牀藥學論壇以線下聯合線上直播的形式召開,累計聽課800餘人。 [19] 
2023年9月8至10日,由中國藥學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主辦,中國藥科大學、江蘇省藥學會承辦,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聖和藥物研究有限公司協辦的中國藥學會2023年藥學大會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大會主題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生物醫藥高質量發展。 [20] 
2023年9月15至17日,2023年第十六屆藥物製劑大會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該次學術盛會由中國藥學會主辦,中國藥學會藥劑專業委員會、國際控釋協會中國分會、中國醫藥工業信息中心、中南大學、湖南省藥學會、個體化診療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承辦。大會由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侯惠民研究員擔任名譽主席,中國藥學會藥劑專業委員會名譽主任委員復旦大學陸偉躍教授、藥劑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北京大學呂萬良教授擔任大會主席,承辦單位負責人中南大學丁勁松教授擔任執行主席,2300餘名來自中國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藥監機構、醫院和企業代表以及新聞媒體代表參加了會議。 [18] 
2023年10月13至16日,由中國藥學會、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主辦,中國藥學會藥物政策工作委員會、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和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承辦,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北京大學藥學院、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部藥學院、《中國藥事》雜誌支持,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同寫意(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悦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吳中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等單位協辦的“2023年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學術年會暨首屆蘇州臨牀新藥大會”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 [17] 

中國藥學會學術期刊

據2024年1月學會官網數據,中國藥學會擁有主辦24種科技期刊。 [1] 
中國藥學雜誌》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藥學會主辦的綜合性藥學學術期刊,前身為《藥學通報》,在合併了中國藥學會北京分會主辦的《北華藥訊》、濟南分會主辦的《藥學學習》和南京分會主辦的《南京藥訊》的基礎上,於1953年1月在北京創刊的。設有院士筆談、專家筆談、綜述、論著(內容包括:生物技術、中藥及天然藥物、藥理、藥劑、臨牀藥學、藥品質量及檢驗、藥物化學)、重大新藥創制、藥物與臨牀、新藥述評、藥學史、藥學人物、藥事管理、學術討論、科研簡報、知識介紹、讀者園地等,基本涵蓋了藥學研究各領域。 [21] 
藥學學報》創刊於1953年7月,是中國自然科學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其前身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學術期刊《中華藥學雜誌》(1936年創刊)。該刊為報道中國藥學科研成果、促進中國國內外學術交流的綜合性學術刊物,中國國內外公開發行。發表文章包括藥理學、合成藥物化學、天然藥物化學、藥物分析學、生藥學、藥劑學與抗生素學等方面的研究論文、研究簡報、綜述、學術動態與述評等。以該學科從事科研和高等教育的專業人員為主要讀者對象。 [22] 
中國中藥雜誌》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藥學會主辦,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承辦的綜合性中醫藥學術期刊,創刊於1955年7月,為半月刊,全年24期,每期240頁。全面反映中國中醫藥與天然藥物學科領域進展與研究動態,是中醫藥科研學術水平的交流平台之一。 [23] 
藥物分析雜誌》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藥學會主辦,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原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藥物分析雜誌》編輯部編輯出版,中國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性學術期刊。發表文章涵蓋藥物分析學及相關學科的科技文章,包括藥物研製、藥品生產、臨牀研究、藥物安全、質量評價、市場監督等所涉及的藥物分析學科的研究論文、科研簡報、學科動態與綜述評述等。主要作者、讀者為從事科研和應用,以及高等教育的藥物分析學科專業技術工作者和科技管理者。 [24] 
中國醫院藥學雜誌》為中國科協主管、中國藥學會主辦的全國性學術期刊,在藥學領域享有盛譽,是中國以醫院藥學學科發展為報道方向的藥學刊物。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世界期刊影響力指數(WJCI)報告目錄、美國化學文摘(CA)、日本科學技術文獻速報(CBST)等中國國內外數據庫列為來源期刊。 [25] 
中國新藥與臨牀雜誌》(原《新藥與臨牀》),1982年3月創刊,中國國內外公開發行,由中國藥學會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科技情報研究所共同主辦的全國性醫藥科技期刊。該刊為新藥研發人員、臨牀醫生、藥師、醫藥企業從業人員及藥品監管人員介紹相關領域的前沿資訊、創新技術應用和最新政策法規等,內容聚焦中國國內外新藥研發(含基礎藥理、臨牀前研究和臨牀試驗等)、臨牀應用(含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等技術評價等)和藥事管理(含藥物警戒、知識產權、醫藥政策和合規管理等)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論文和綜述等。 [26] 
《中國藥學雜誌》 《中國藥學雜誌》
《藥學學報》 《藥學學報》
《中國中藥雜誌》 《中國中藥雜誌》
《藥物分析雜誌》 《藥物分析雜誌》
《中國醫院藥學雜誌》 《中國醫院藥學雜誌》
《中國新藥與臨牀雜誌》 《中國新藥與臨牀雜誌》
(注:該詞條僅列出部分期刊簡介,其它詳見 [27] 

中國藥學會榮譽表彰

2010年及2022年1月,中國藥學會兩次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全國先進社會組織。
2012-2014年、2015-2017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學會能力提升專項優秀科技社團資助。
2018-2020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世界一流學會建設項目資助。
2021-2023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中國特色一流學會建設項目資助。
2010年、2016年、2020年,中國藥學會連續三屆獲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中宣部、中國科協全國科普工作先進集體。
2011年起,中國藥學會連續11年獲中國科協全國學會科普工作優秀單位。
2015年,中國藥學會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全國社會組織評估5A等級。
2016年,中國藥學會組織編寫的《全民健康十萬個為什麼》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2019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科技社團黨委2019年創建全國學會星際黨組織評價優秀等次(九星級),中國科協科技社團黨委2019年度全國學會智慧黨建建設優秀學會黨組織。
2020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優秀扶貧學會、中國科協優秀抗疫學會。
2021年,中國藥學會獲中國科協黨建工作先進學會(2018-2020年度)。分別獲中國科協科技社團黨委“慶祝建黨100週年”全國學會徵文、影像作品及節目徵集活動優秀組織單位,中國科協“自立自強青春向黨”青年演講大賽優秀組織獎。 [1] 

中國藥學會人才培養

中國藥學會獎項設置

  • 中國藥學會科學技術獎
為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藥學科學技術的繁榮與發展,促進藥學人才的成長,獎勵為發展藥學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藥學人員和優秀藥學科技成果,資助對藥學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科技項目,2005年7月經科學技術部批准,中國藥學會設立科學技術獎。該獎屬社會力量設獎,每年評獎一次。獎勵最高限額分為:一等獎2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獎勵金額分別為2萬元、1萬元及5千元,2010年該獎金分別提高到5萬、3萬、1萬元(含税),以最大限度激勵中國藥學科技工作者多出醫藥科技成果,為中國醫藥自主創新和醫藥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作貢獻。 [28] 

中國藥學會科普活動

2023年11月29日,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中國藥學會主辦的2023年“全國安全用藥月”第五屆藥品安全互動體驗活動在北京舉辦。 [29] 

中國藥學會培訓工作

2023年4月22日,由中國藥學會主辦、齊魯製藥集團有限公司協辦的第十八期藥學科技創新及服務轉型系列培訓班在山東濟南召開,來自上海、江蘇、河北、湖北、重慶、雲南、貴州等21個省市共計130餘位醫院藥學專家參加了該次會議。 [30] 

中國藥學會文化傳統

中國藥學會形象標識

中國藥學會的會徽為圓形,內圓口心為篆體藥字,其下為中國藥學會成立年份“1907”,內圓與外圓之間為學會的中英文名稱,會徽色彩為深綠色。 [12] 
學會會徽 學會會徽

中國藥學會學會宗旨

學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人才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資源,團結和凝聚藥學工作者,認真履行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的職責定位,促進藥學科學技術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藥學科技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藥學人才的成長與提高,反映藥學工作者的意見建議,維護藥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推動開放型、樞紐型、平台型組織建設。 [12] 

中國藥學會現任領導

中國藥學會第二十五屆理事會領導名單
職務
名單
名譽理事長
桑國衞(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凱先(中國科學院院士)
理事長
副理事長
王鋭王愛國曲鳳宏孫飄揚李松李佳李波李燕來茂德、張曉東、陳薇(中國工程院院士)、陳紅專趙宇亮(中國科學院院士)、蔣建東(中國工程院院士)、程卯生
秘書長
王愛國 [3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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