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雛妓
(對未成年的性工作者的稱呼)
鎖定
雛妓或童妓,指未達成年的性工作者,即一些藉着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來賺取金錢,或被迫為之的未成年的兒童。童妓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屬非法職業,但在部分國家仍是無法根絕的行業。男孩子及女孩子都有可能成為童妓,可能有自願者,但大部份是因為家庭或自己被人口販子從鄉間誘騙、被擄到城市,強逼從事色情事業的。
由於其對兒童身心的傷害性,世界各地的法律普遍不容許童妓的存在。不過,不同地區對兒童的定義,及其他有關條例的定義有些不同。
雛妓發展現狀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早前的調查報告顯示,在亞太地區,有 136 萬人被販賣為廉價勞動力,佔國際人口販賣總數的 55%。調查相信,40% 到 50% 的被販賣人口為兒童,而且大部分最終會進入色情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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雛妓產生原因
現今,在互聯網上有很多與兒童色情有關的網站,都和童妓有關。當代社會中還有人迷信:若與非常年輕的處女或處男同眠,可保青春,致使童妓事業歷久不衰。
由於嫖客越來越擔心被傳染上艾滋病,所以轉向與兒童進行性活動,嫖客認為,越小的孩子攜帶艾滋病毒的概率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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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組織充分利用年輕人尋找發展機會、想過好日子有時甚至是想能掙點錢活下來的心理欺騙她們,讓她們一步一步走進陷阱,最後成為性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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雛妓危害
由於兒童身心發育尚未成熟,此舉易給兒童帶來嚴重的身心創傷,影響其長遠發展。
雛妓相關法律
雛妓中國大陸
雛妓中國香港
1999年香港政府推出《1999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禁止安排涉及兒童的性旅遊活動或者售賣有關廣告,及訂明對某些侵犯兒童的性罪行具有域外法律效力時,樂施會已經與樂施動力組員向保安局提交意見,並且聯繫了多位立法會議員及社會人士密切關注草案的內容及審議進程,該法例終於在2003年通過。
雛妓中國台灣
台灣地區“刑法”認定未滿16歲的人對於性不具有自主能力,因此只要與16歲以下的人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事人的意願如何,都構成犯罪行為。倘若性行為的發生違反了當事人的意願,屬性侵犯,那當然構成刑法第221條的強制性交罪章;若當事人未滿14歲,根據刑法第222條,必須加重刑罰。如果是在兩情相悦的情況下,刑法並不認定那是兩情相悦。根據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章,“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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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2.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3.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4.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5. 揭秘真實的東南亞雛妓:三四歲就被逼賣淫(組圖)(6/14) .中華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6.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
- 7. 走進被販賣的東南亞雛妓的真實生活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