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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玘
鎖定
- 本 名
- 董玘
- 字
- 文玉
- 所處時代
- 明朝
- 出生地
- 浙江會稽
- 主要成就
- 編撰明孝宗、明武宗、明睿宗實錄
- 諡 號
- 文簡
董玘人物生平
弘治十八年(1505),會試考中第一,廷試考中一甲第二名,授翰林院編修,予假歸娶。召修《明孝宗實錄》,書成,升俸一級。受到權宦劉瑾的打壓,出任成安知縣,歷任刑部主事、吏部考功司主事。張彩依附劉瑾,欲盡更故事,命取諸司故牘焚之,董玘持不可,乃止。劉瑾的哥哥去世,朝貴紛紛前去弔唁,董玘作《東遊紀異》以諷刺,人人紛紛擔心董玘的安危。劉瑾被誅,還任翰林。
正德六年(1511),同考會試。
正德九年(1514),滿九年,遷侍讀。
正德十二年(1517),請求歸省。
嘉靖元年(1522),主考南直隸鄉試。
嘉靖三年(1524),升侍講學士。尋充副總裁官。起初在《明孝宗實錄》中,焦芳多以意譭譽其間,而明武宗朝大奸相繼亂政,其事龐雜,諸史官相顧不能書,董玘紀載詳而不冗,簡而能盡,又因以正前錄之訛謬,歸之至公,其有功於國史甚大,少師費公每舉以語人。遷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而忌者謂故事。書成,遷轉不越二級,董玘獨得五級,於是誹謗始作。其冬,以日講勞,賜誥命。參與編撰《明睿宗實錄》,仍充副總裁。
嘉靖五年(1526),主考會試。尋奉命教庶吉士。秋,實錄成,升俸一級。
嘉靖七年(1528),滿三載,詔蔭子入國子監讀書。冬十一月,聞父喪,詔賜祭葬,給驛以歸。起初,董玘在吏部,拒絕請託,尤嚴於君子小人之辯。御史胡明善所為多不法,董玘疏出之,草已具而訃至,不果上。董玘又薄都御史汪鋐。汪鋐、胡明善怨恨董玘,董玘請求卹典,正值方郊,有司不敢覆請,等到命令下達,則離聞喪已經超過一個月。汪鋐、胡明善誣陷董玘,謂有他覬不肯行而昔之,以請託見拒者紛紛參與構陷,於是下詔撤職。董玘方在疚,不敢自明,其後三年,誣始白,奉詔致仕。南北台諫及御史之按浙者,交章推薦董玘,卻不被任用。因母喪,積毀成疾,繼以卒。
董玘親屬成員
高祖父:董升,明初因薦被徵召。
曾祖父:董諫,以文行聞名浙江。
祖父:董敬,以文行聞名浙江。
伯父:官至按察僉事。
母:章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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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