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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滂

鎖定
範滂 [1]  (137-169年),字孟博,汝南郡徵羌縣(今河南漯河召陵區青年鎮磚橋村)人 [2]  。東漢時期大臣、名士,與郭林宗宗慈巴肅夏馥尹勳蔡衍羊陟並稱為"八顧" [3]  ,與劉表陳翔孔昱苑康檀敷張儉岑晊並稱為“江夏八俊”。
舉孝廉出身,符合光祿四行 [4]  ,遷光祿勳陳蕃)主事 [5]  。受到太尉黃瓊徵召,遷 [6]  汝南(宗資郡功曹 [7]  延熹九年(166年),受到牢修誣陷,獲罪下獄 [8]  。經過審判之後,釋放回鄉 [9] 
建寧二年(169年),去世,時年三十三歲。 [10-11] 
別    名
“八顧”之一
“江夏八俊”之一
孟博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汝南征羌
出生日期
137年
逝世日期
169年
主要成就
不畏奸佞、反貪治腐
本    名
範滂

範滂人物生平

範滂早年經歷

範滂 [1]  年輕時正直清高有氣節,受到州中鄉親的欽佩,被舉薦為孝廉、光祿四行(敦厚、質樸、遜讓、節儉)。 [4] 
出任冀州請詔使期間,範滂每次舉報上奏,沒有一次不壓住駁倒眾人的議論,後調任光祿勳主事。 [5] 
當時陳蕃任光祿勳,範滂拿着笏板前往陳蕃門下,陳蕃沒有留他,範滂心懷怨恨,扔下笏板棄官而去。郭林宗聽到後責備陳蕃説:“像範孟博這樣的人,難道應該用一般的禮儀要求對待他嗎。現在造成了他為人清高辭官不做的名聲,難道不是自己給自己找來不好的評論嗎。”陳蕃這才認錯。範滂又被太尉黃瓊徵召任職。 [6] 

範滂彈劾權貴

後來皇帝下詔三府官員舉報民情傳言,範滂因此檢舉刺史、二千石等權貴豪門人物共二十多人。尚書責備範滂彈劾的人太多,懷疑他有私心。範滂回答説:“臣子舉報的假如不是污穢奸邪殘暴,深深禍害人民的人,難道會讓他們的姓名塗寫到簡札上嗎!最近趕上時間倉促,所以先舉報急需懲辦的,那些沒有調查清楚的,還要進一步考察核實。臣子聽説農夫除掉雜草,莊稼一定茂盛;忠臣剷除奸人,仁義正道才能清平。要是臣子説的有不合事實的,甘願接受嚴刑處死。”官員不能再質問他。 [12] 
範滂看到當時世道艱險,知道自己的理想不能實行,於是遞上奏章就離去了。 [13] 

範滂清廉正直

太守宗資先前聽説過範滂的名聲,聘請他到郡府中擔任功曹,把政事交給他處理。範滂在職期間,嚴厲整治邪惡,對那些行為違背孝悌道義,不依仁義辦事的人,全都清掃出去撤職驅逐,不跟他們一起共事。特別舉薦有突出節操的人,把他們從社會底層選拔出來。範滂的外甥西平人李頌,是公侯家族後代,但是被鄉里百姓唾棄,中常侍唐衡把李頌推薦給宗資,宗資任命他做官。範滂認為李頌不是做官的材料,壓下任命不徵召他。宗資遷怒,鞭打書佐朱零。朱零昂首説:“範滂清明裁決,還要用快刀除去腐朽,今天我寧肯受到鞭打死去,範滂的裁決不能違背。”宗資這才罷休。 [7] 
郡中中層官員以下,沒有一個人不怨恨他。於是把範滂任用的人稱為“範黨”。 [14]  於是有歌謠説:“汝南郡的太守是範滂,南陽郡宗資只不過負責在文書上簽字。南陽郡的太守是岑晊弘農郡成瑨只是閒坐着吟詠。” [15] 

範滂黨錮之禍

延熹九年(166年),牢修誣陷指控“黨人”結黨,範滂獲罪被關進黃門北寺獄。獄吏準備拷打犯人,範滂因同囚的人大多生病了,於是請求讓他先受刑,就和同郡人袁忠一起爭着去挨毒打。 [8] 
漢桓帝劉志派中常侍王甫依次審訊囚犯,範滂等人頸、手、腳戴枷鎖,布袋矇住腦袋,排列在台階底下。其餘的人在前面受審,有的回答有的不吭聲,範滂、袁忠從後面超越次序往前面擠。王甫責問説:“你們身為君主的臣子,不想着精忠報國,而在一起結成私黨,相互褒獎推舉,評論朝廷政治,憑空捏造事端,所有陰謀勾當,都是想幹什麼,老實招來,不得有絲毫隱瞞。”範滂回答説:“我聽説孔仲尼説過:“看到好的行為立刻學習都來不及,看見壞的行為就像手伸到沸水裏似的馬上躲避。”我們是想讓好的匯到一起更清明,壞的也全到一塊去壞得更臭,認為君王朝廷希望聽到我們這樣做,沒料到卻被認為是結黨。”王甫説:“你們互相提拔推舉,像牙齒嘴唇一樣連成一體,與你們意見不合的人就排斥他們,這是想幹什麼?”範滂於是激昂慷慨仰天長嘆説:“古代的人遵循善道能為自己求得更多幸福;今天的人遵循善道卻使自身陷進死罪。我死之後,希望把我埋在首陽山邊,我上不辜負皇天,下不愧於伯夷叔齊。”王甫哀傷地被他的言辭感動變色,於是這些囚犯全都被解除枷鎖。 [16] 
永康元年(167年),審判結束後範滂等人被釋放,向南回鄉。從京師出發的時候,汝南南陽的士大夫來迎接他的車子有幾千輛。和他一起被關押的同鄉人殷陶、黃穆也被釋放一同回鄉,他倆一起在範滂身邊侍奉守衞,替他接待賓客。範滂回頭對殷陶等人説:“現在你們跟隨我是加重我的災禍。”於是就悄悄地回到鄉里。 [9] 

範滂英勇就義

建寧二年(169年)漢靈帝劉宏又大批誅殺黨人,詔令緊急逮捕範滂等人。督郵吳導來到縣中,抱着詔書,關閉驛館,趴在牀上哭泣。範滂聽了説:“一定是為了我啊!”立即去監獄投案。縣令郭揖大驚,出來解下官印綬帶要一同逃跑,説:“天下大得很啊!先生為什麼來到這裏?”範滂説:“我死了禍患就終結了,哪敢用自己的罪來連累您,又讓老母流離失所呢?” [10] 
範滂的母親前來與範滂訣別。範滂對母親説:“仲博孝敬老人,能夠供養母親,範滂跟隨龍舒君命歸黃泉,我們生死存亡各得其所。希望母親大人忘掉不能忍受分離的深情,不再增加哀傷。”他母親説:“你現在能夠與李膺杜密齊名,死了又有什麼遺憾!已經有了好名聲,又還想要長壽,能夠兼得嗎?”範滂跪下接受母親教誨,叩頭兩次和母親告別。範滂回過頭對他兒子説:“我想讓你作惡,但惡事不應該做;想要讓你行善,但我就是不作惡的下場。”道路上的行人聽到了,沒有人不流淚。範滂死時年僅三十三歲。 [11] 

範滂主要成就

  • 不畏奸佞
範滂作為清流官員,理所當然地加入“黨人”,而且,他充當了核心和中堅,因此,在黨錮之禍之中入獄也就在所難免。範滂在獄中仍然表現得十分清正。當獄吏對他説“凡是獲罪入獄的犯人,都要祭拜皋陶”時,他凜然回答:“皋陶是古代正直的大臣,如果我沒有罪,他一定代我向天帝申訴;如果我真的犯了罪,理當伏法,祭祀他又有什麼裨益?”其他囚徒聽了,覺得範滂説的句句在理,也都不去祭祀了。
不僅如此,面對中常侍王甫責問他們結成私黨一事,範滂回答説:“我聽説孔仲尼説過:“看到好的行為立刻學習都來不及,看見壞的行為就像手伸到沸水裏似的馬上躲避。”我們是想讓好的匯到一起更清明,壞的也全到一塊去壞得更臭,認為君王朝廷希望聽到我們這樣做,沒料到卻被認為是結黨。古代的人遵循善道能為自己求得更多幸福;今天的人遵循善道卻使自身陷進死罪。我死之後,希望把我埋在首陽山邊,我上不辜負皇天,下不愧於伯夷叔齊。” [17] 
  • 反貪治腐
範滂生命短暫,且職位不高,然而,名望很大,影響久遠。箇中原因,除了後面要説的奮不顧身、勇鬥權貴的大義之外,就是他反貪治腐、嫉惡如仇的力度和成果。
範滂受命到災區冀州巡行時,他昂然出門,登上馬車,手執繮繩,昂首挺胸,極目四方,好一派天降大任於己、必欲澄清天下的氣魄。從此,那“登車攬轡”“慨然澄清”的雄姿高高聳立於華夏萬千英雄才俊的羣雕之中,熠熠生輝。巡行效果立現:當地的太守、縣令聽説範滂要來,自知貪污受賄、魚肉百姓的罪惡即將暴露,拘押受審、入獄伏法的命運必將臨頭,紛紛解下官印、脱下官袍,落荒而逃。“大老虎”尚且如此,“小蒼蠅”更是無處藏身。從此以後,想必冀州情況會大大改變。
冀州巡辦有力,反貪治腐有功,範滂很快升任光祿主事,後又被太尉黃瓊徵召。不久,皇上下令朝中三府屬官檢舉問題官員,範滂毫無顧忌,一連彈劾了20多個刺史和享有兩千石俸祿的高官。尚書見範滂彈劾太多,疑其存有私心,便派人質詢。範滂回答:“我檢舉的,都是貪污腐敗、奸邪不端、禍國殃民的人。農夫除去雜草,莊稼才能茂盛;忠臣除掉奸賊,國家才能繁榮。如果我的檢舉與事實不符,甘願受死。”話説得理直氣壯,質詢者無言以對。儘管如此,範滂還是難抑抱負難施的義憤,毅然辭官走人。
太守宗資久慕範滂美名,為範滂求得功曹的要職,讓其幫助自己處理政務。範滂上任後,其“清厲”的秉性再次凸顯:對自己厭惡的不守規矩、不忠不孝、胡作非為的人,盡皆痛斥驅逐,不與交往和共事,就是自己的外甥也毫不留情。範滂的外甥是西平官宦人家的子弟,名叫李頌。他經常為奸作惡,為鄉人所不齒。不曾想這傢伙攀上了中常侍唐衡,唐衡通過宗資為他謀得了一個職位。誰知範滂毫不通融,將此事壓下不辦。宗資覺得沒面子,十分惱火,但知道範滂的脾氣,不敢惹他,便把怨氣撒到範滂的書童朱零身上,鞭撻朱零。近朱者赤,朱零許是受了範滂的影響,也是一身硬氣,説:“範大人清廉公正,今天我寧願被打死,也不願違抗範大人的決定!”宗資無計可施,為李頌謀官一事不了了之。 [17] 

範滂人物評價

範滂古代

李膺:行為剛正清白無瑕,死心塌地忠於國家。因為忠貞而違背了聖旨,橫遭拷問審判,有的被禁錮隔離,有的被殺或被流放到不能去的地方。堵塞天下人的嘴巴,讓世上的人都成為聾子瞎子,這跟秦朝焚書坑儒又有什麼區別? [18] 
竇武:建忠抗節,志經王室,此誠陛下稷、禼、伊、呂之佐,而虛為奸臣賊子之所誣枉,天下寒心,海內失望。 [19] 
范曄:夫上好則下必甚,橋枉故直必過,其理然矣。若範滂、張儉之徒,清心忌惡,終陷黨議,不其然乎? [20] 
嚴維:使者應須訪廉吏,府中惟有範功曹。 [21] 
司馬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範滂、許邵等,建立民間輿論,用以拯救矯正政府的錯誤措施。所以,政治雖然腐敗,而風俗並不糜爛,甚至甘願被殺被誅。有人在前面受刑而死,後面的人仍忠義奮發,緊追不捨,隨着前人的腳跟接受屠戮,視死如歸。難道只有他們特變賢能?不過是劉秀劉莊劉炟遺留下的教化使他們如此。 [22] 
傅伯壽:澄清方效於範滂,跋扈遽逢於梁冀 [23] 
孫覿:萬里龍沙握鼠餘,古來忠孝兩全無。範滂死去親猶在,蘇武生還老益孤。 [24] 
林同:寧將身塞禍,不忍母流離。我自不為惡,黃泉今有辭。 [25] 
徐鈞:慨然攬轡志澄清,一激誰知黨禍成。母子可憐終死別,庶幾廣孝在揚名。 [26] 
陳普:鳳麟自古待明時,蟣蝨何堪論是非。可是首陽可埋骨,爭知人怨首陽希。 [27] 
毛宗崗:今之依託名流、自謂名士者,皆劉表類也。 [47] 

範滂近現代

蔡東藩:觀範滂對簿之詞,原足上質鬼神,下對衾影;即其不謝霍諝,非特自白無私,且免致中官藉口,謗及諝身,滂之苦衷,固可為知者道,難為俗人言也;然時當亂世,正不勝邪,徒為危言高論,終非保身之道,此範滂之所以終於不免耳。 [28] 
李玉潔:範滂是疾惡如仇、胸懷坦蕩、剛正不阿、任人唯賢、能言善辯、視死如歸的古代廉吏。然而範滂雖胸懷‘澄清天下之志’,但是,他生活的時代卻是宦官專權、朝政腐敗的東漢中後期,這就註定其必不被當時的社會所容,最終遭奸佞所謀害。 [29] 

範滂軼事典故

範滂攬轡澄清

當時冀州發生饑荒,盜賊蜂起,於是便任用範滂為清詔使,巡視考察民情。範滂登上座車挽起繮繩,慷慨激昂,顯示出要澄清天下的志向。等他到達州界,郡守縣令知道自己貪污枉法,聽到消息就拋下官印綬帶逃走了。 [30] 

範滂不祭皋陶

範滂獲罪關進黃門北寺獄時,獄吏對範滂説:“凡是獲罪被關押的人都祭祀皋陶。”範滂説:“皋陶是聖賢,是古代的正直大臣,他知道範滂沒有罪過,會向天帝訴説申辯。如果我真的有罪,祭祀又有什麼用處!”囚犯們從此都不再祭祀。 [31] 

範滂不謝霍諝

當初,範滂等人入獄,尚書霍諝曾替他們申辯。到他們被釋放後來到京城,去拜訪霍諝卻不感謝他。有人責備範滂,他回答説:“從前舒向獲罪,祁奚救了他,沒有聽説羊舌有謝恩的話,也沒聽説祁老有什麼自誇的表現。”最後也沒説什麼。 [32] 

範滂親屬成員

範滂先輩

曾祖:範達,字洪泰,員外郎
祖父:範思陵,字舒衍,潁川太守。
父親:範顯,字叔矩,太學博士、龍舒侯。

範滂後代

範履冰(?~690年):唐朝宰相。當時稱良相,後坐罪下獄,為酷吏迫害致死。 [33] 
範隋(生卒年不詳),唐朝鹹通其間縣丞,是範履冰之六世孫、范仲淹之高祖 [34] 
範夢齡,曾在吳越北宋擔任高官要職。 [35] 
範贊時,五代吳越詩人。 [36] 
範墉,北宋武寧軍節度使、累贈太師、周國公,是范仲淹的父親。 [37] 
范仲淹,北宋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對後世影響極為深遠。 [38] 
範純仁(1027年6月-1101年),字堯夫, 范仲淹之子,北宋名相,諡忠宣。 [39] 
範純祐,字天成,范仲淹長子,北宋官員。 [40] 
範正平,字子夷,範純仁之子,著有《荀裏退居編》《宋史本傳》於世。 [41] 
范文程(1597年—1666年),字憲鬥,號輝嶽,遼東瀋陽(今瀋陽)人。北宋名相范仲淹十七世孫。曾事清太祖、清太宗、清世祖、清聖祖四代帝王,是清初一代重臣,清朝開國時的規制大多出自其手,更被視為文臣之首。

範滂墓葬遺址

範滂墓遺址在今河南駐馬店確山縣劉店鎮東南約8公里的古莊村。 [42]  1983年,範滂墓被列為確山縣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43] 
在村莊中間路西側的範滂墓已成為平地,村民稱是1964年“四清”時上級指示村民平掉的,之前的墓呈正方形,佔地約7500平方米,其中墳墓為400平方米,高出地面4米左右,地下墓穴深約1米左右,掘出有石猴、石馬等陪葬品和兩塊石方門,墓磚當時蓋成了倉庫,有的用它拉院牆,現在都找不到了。還有一塊石碑被村民當洗衣板用了,因為斷了兩截被沉入墓址東南約30米處的塘底。墓坑裏有兩棵頭骨,分別在南北兩邊;一把長約1米的鐵劍只剩下鐵鏽粉,已拿不起來。兩塊墓門分別雕刻有朱雀、玄武形狀。墓地外邊的石碑是清代時期修建的,後經查石碑是清同治七年(1868年)所立,落款是大清同治七年戊辰冬上浣穀旦,知確山縣古閩戴文海書。 [42]  僅留下了一扇石墓門,如今這扇石門被當地村民搬到樹下,做成了納涼的石凳。 [44] 

範滂史書記載

《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列傳第五十七·範滂》 [45]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七》 [46] 
參考資料
  • 1.    範滂像取自明代王圻輯,萬曆刻《三才圖會》。
  • 2.    楊守敬,熊會貞.《中國曆代人名大辭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 3.    《後漢書-黨錮列傳》:郭林宗、宗慈、巴肅、夏馥、範滂、尹勳、蔡衍、羊陟為“八顧”。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
  • 4.    《後漢書-卷六十七》:少厲清節,為州里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
  • 5.    《後漢書-卷六十七》:其所舉奏,莫不厭塞眾議。遷光祿勳主事。
  • 6.    《後漢書-卷六十七》:時,陳蕃為光祿勳,滂執公儀詣蕃,蕃不止之,滂懷恨,投版棄官而去。郭林宗聞而讓蕃曰:"若範孟博者,豈宜以公禮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無自取不優之議也?"蕃乃謝焉。復為太尉黃瓊所闢。
  • 7.    《後漢書-卷六十七》:太守宗資先聞其名,請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職,嚴整疾惡。其有行違孝悌,不軌仁義者,皆埽跡斥逐,不與共朝。顯薦異節,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而為鄉曲所棄,中常侍唐衡以頌請資,資用為吏。滂以非其人,寢而不召。資遷怒,捶書佐朱零。零仰曰:"範滂清裁,猶以利刃齒腐朽。今日寧受笞死,而滂不可違。"資乃止。
  • 8.    《後漢書-卷六十七》:後牢脩誣言鈎黨,滂坐系黃門北寺獄。獄吏將加掠考,滂以同囚多嬰病,乃請先就格,遂與同郡袁忠爭受楚毒。
  • 9.    《後漢書-卷六十七》:滂後事釋,南歸。始發京師,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數千兩。同囚鄉人殷陶、黃穆,亦免俱歸,並衞侍於滂,應對賓客。滂顧謂陶等曰:"今子相隨,是重吾禍也。"遂遁還鄉里。
  • 10.    《後漢書-卷六十七》:建寧二年,遂大誅黨人,詔下急捕滂等。督郵吳導至縣,抱詔書,閉傳舍,伏牀而泣。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揖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
  • 11.    《後漢書-卷六十七》:其母就與之訣。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養,滂從龍舒君歸黃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復求壽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辭。顧謂其子曰:"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行路聞之,莫不流涕。時年三十三。
  • 12.    《後漢書-卷六十七》:後詔三府掾屬舉謠言,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奸暴,深為民害,豈以污簡札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吏不能潔。
  • 13.    《後漢書-卷六十七》:滂睹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 14.    《後漢書-卷六十七》:郡中中人以下,莫不歸怨,乃指滂之所用以為"範黨"。
  • 15.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七》:南陽太守成瑨以岑晊為功曹,委心聽任,使之褒善糾違,肅清朝府。於是二郡為謠曰:“汝南太守範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
  • 16.    《後漢書-卷六十七》:桓帝使中常侍王甫以次辨詰,滂等皆三木囊頭,暴於階下,餘人在前,或對或否,滂、忠於後越次而進。王甫詰曰:"君為人臣,不惟忠國,而共造部黨,自相褒舉,評論朝廷,虛構無端,諸所謀結,並欲何為?皆以情對,不得隱飾。"滂對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污,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為黨。"甫曰:"卿更相拔舉,迭為唇齒,有不合者,見則排斥,其意如何?"滂乃慷慨仰天曰:"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陷大戮。身死之日,願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甫愍然為之改容。乃得並解桎梏。
  • 17.    範滂:一顆劃破歷史夜空的流星  .駐馬店網[引用日期2016-12-15]
  • 18.    《後漢書-卷六十六》:正身無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橫加考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盲聾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
  • 19.    《後漢書-卷六十九》:建忠抗節,志經王室,此誠陛下稷、禼、伊、呂之佐,而虛為奸臣賊子之所誣枉,天下寒心,海內失望。
  • 20.    《後漢書-卷六十七》:夫上好則下必甚,橋枉故直必過,其理然矣。若範滂、張儉之徒,清心忌惡,終陷黨議,不其然乎?
  • 21.    《送崔峒使往睦州兼寄薛司户》:使者應須訪廉吏,府中惟有範功曹。
  • 22.    《資治通鑑-漢紀六十》: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範滂、許邵之流,立私論以救其敗。是以政治雖濁而風俗不衰,至有觸冒斧鉞,僵仆於前,而忠義奮發,繼起於後,隨踵就戮,視死如歸。夫豈特數子之賢哉,亦光武、明、章之遺化也!
  • 23.    《齊東野語-卷十三》:澄清方效於範滂,跋扈遽逢於梁冀。
  • 24.    《洪內翰母夫人董氏輓詞二首 其二-孫覿》:萬里龍沙握鼠餘,古來忠孝兩全無。範滂死去親猶在,蘇武生還老益孤。
  • 25.    《賢者之孝二百四十首 其一一九 範滂-林同》:寧將身塞禍,不忍母流離。我自不為惡,黃泉今有辭。
  • 26.    《範滂-宋鈞》:慨然攬轡志澄清,一激誰知黨禍成。母子可憐終死別,庶幾廣孝在揚名。
  • 27.    《詠史(上) 李膺範滂-陳普》:鳳麟自古待明時,蟣蝨何堪論是非。可是首陽可埋骨,爭知人怨首陽希。
  • 28.    《後漢演義-第五十四回》:觀範滂對簿之詞,原足上質鬼神,下對衾影;即其不謝霍諝,非特自白無私,且免致中官藉口,謗及諝身,滂之苦衷,固可為知者道,難為俗人言也;然時當亂世,正不勝邪,徒為危言高論,終非保身之道,此範滂之所以終於不免耳。
  • 29.    範滂:扶正除惡澄清天下  .大河網[引用日期2016-11-04]
  • 30.    《後漢書-卷六十七》:時冀州饑荒,盜賊羣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乃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風解印綬去。
  • 31.    《後漢書-卷六十七》:獄吏謂曰:"凡坐系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於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眾人由此亦止。
  • 32.    《後漢書-卷六十七》:初,滂等繫獄,尚書霍諝理之。及得免,到京師,往候諝而不為謝。或有讓滂者。對曰:"昔叔向嬰罪,祁奚救之,未聞羊舌有謝恩之辭,祁老有自伐之色。"竟無所言。
  • 33.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范仲淹,字希文,唐宰相履冰之後。其先邠州人也,後徙家江南,遂為蘇州吳縣人。
  • 34.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四世祖上柱國隋,懿宗朝鹹通二年任幽州良鄉主簿,誥書猶存。至十一年,遷處州麗水縣丞,一支渡江。中原亂離,不克歸,子孫遂為中吳人。
  • 35.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曾祖夢齡,仕吳越,中吳節度判官,宋贈太師、徐國公。
  • 36.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祖贊時,仕吳越,九歲童子出身,終秘書監,宋贈太師、唐國公。
  • 37.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父墉,從錢俶歸宋,任武寧軍節度掌書記,封太師、周國公。
  • 38.    樓鑰《范文正公年譜》:公昔遠祖博士範滂為清詔使
  • 39.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純仁字堯夫,中皇祐元年進士及第,籤書許州觀察判官、知襄邑縣,,,,,,元祐初,進吏部尚書,數日,同知樞密院事。
  • 40.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純祐字天成,性英悟自得,尚節行。蔭守將作監主簿,又為司竹監,凡病十九年卒,年四十九。
  • 41.    《宋史·卷三百一十四》:純仁......子正平、正思。正平字子夷,學行甚高,雖庸言必援《孝經》、《論語》。《宋元學案·高平學案》:範正思,字子思,忠宣次子正平字子夷之弟也。梓材謹案:子思當作子默。
  • 42.    東漢名士範滂墓  .駐馬店新聞網[引用日期2016-11-03]
  • 43.    攬轡澄清説範滂  .太和新聞網[引用日期2016-11-04]
  • 44.    東漢名臣墓葬  .未來網新聞[引用日期2016-11-03]
  • 45.    後漢書-卷六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12-15]
  • 46.    資治通鑑-漢紀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12-15]
  • 47.    匯評三國志演義:焚金闕董卓行兇 匿玉璽孫堅背約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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