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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警務

鎖定
社區警務是社會居民在警察帶領,指導,支持下采取各種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區問題;開採社區資源;改造社區環境,強化自衞互助;以全面系統,長效維持社區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動和方式方法體系的統稱。
其實質就是要求警察立足於社區,積極開展各項宣傳工作,動員和組織社區羣眾,實行警民合作,不斷增強社區民眾參與社區各項治安管理、預防違法犯罪的意識。它的立足點在於社會是產生違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預防和減少乃至根治違法犯罪也必須依靠社會。它的工作範圍是以社區為主導,以社區為基本單位
中文名
社區警務
定    義
社會居民在警察帶領下研究社區
立足點
社會是產生違法犯罪的根源
工作範圍
以社區為主導,以社區為基本單位

社區警務形成發展

社區警務是西方第四次警務革命的產物,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產生以來,風靡全球警界,對各國警務模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休斯頓警察局率先提出迴歸社區警務後,世界上很多國家,如加拿大、法國、英國、澳大利亞亞洲的日本、新加坡等國也先後實行社區警務。
早在1829年,羅伯特·皮爾爵士在建立倫敦都市警察時就提出了著名的“皮爾原則”,指出“警察就是公眾,而公眾就是警察”。其要旨之一是讓警察的職能更多地為公眾認可,而不是與法律聯繫起來。
但是直到20世紀70年代以前,“皮爾原則”在西方警務中沒有得到執行,而一直沿用的被稱之為“傳統的職業警務工作”,強調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是警察唯一的職能,一味地追求警務的專業建設與發展,如擴編警員,追求警察與公眾的高比值,追求高技術防範,追求精良的裝備等,其結果是犯罪率沒有下降,公眾對警方產生信任危機,警察疲於奔命而犯罪依然增長不已,社會治安日益嚴峻。
與公眾關係的惡化已成為西方發達國家警方所面臨的越來越嚴重的問題。究其原因有兩點:一是警察與公眾交流的機會減少了;二是公眾要求增加警察服務的呼聲越來越高,而警察平時卻用更多的時間處理案件,而不是警民關係。因此,傳統的警務工作已無法與基層警察的特殊服務目標相適應。
20世紀70年代西方國家警察重新認識了“皮爾原則”的價值,開始追本溯源,返樸歸真,讓警察與社區重新結合,鼓勵社區與警方進行密切合作,同時要求整個警局共同採取此戰略,並尋求政府與其他機構的支持配合,這是社區警務戰略的起步。至此,形成了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愈演愈烈的世界第四次警務革命,成為當今世界警政的主流。

社區警務理論依據

英國艾克賽特警學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約翰·阿德森提出以社會契約論作為社區警務的基礎理論社會公眾共同訂立契約,把自然權利交給國家,由國家代替他們行使這種權力,該思想興起的政治科學理論探討了警察的建立及其職能、國家和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社會契約論表明,政府如果忠實於並且實現了它對公民的義務,人們就應該遵守這種行為規範。警察工作具有一種政治功能,警察既是政府的法律代表,同時也是人民的公僕,因為人有權利要求警察提供服務,警察也有權利要求公眾實現他們對國家的契約,這樣才符合所有人最大的利益。犯罪是一種社會現象,預防犯罪和控制犯罪是社會的共同責任,社區公眾在維護社會治安、預防犯罪方面應具有必要且可能的治安功能。警察是政府的一部分,政府又是社會的一部分,故警察的治安責任與作用是相對的。
所以,組織社區公眾(個體和羣體)參加旨在維護社會治安、減少違法犯罪、改善社區生活質量的活動,能充分調動社區公眾的治安責任感和積極參與感,發揮其應有的治安作用,這種一改傳統的單純由警方一家對付犯罪的警務方式,強化了社區治安功能,使社區作為一個整體對犯罪作出反應,並通過警察與公眾增進了解,創造良好的社區環境和條件來提高警方對社區的服務水平,由此建立起密切的打擊、防範和服務的體系,使這個整體更富有治安潛力。基於上述理論基礎,西方國家警察機關普遍接受了著名的“皮爾原則”,並以此為根據推行現代意義上的社區警務戰略。

社區警務基本原則

加拿大前皇家騎警總監諾曼·D·英克斯特爾在《社區警務的本質》一文中指出,運用“皮爾原則”作為現代警察警政思想的基本指導原則:密切警民關係和以預防為主
警察完成他們的職責—預防犯罪和打擊犯罪,必須依靠公眾支持,而取得公眾支持,就必須要密切警民關係。具體説,密切警民關係的實質是預防犯罪,警民關係的好壞直接影響着警察工作的成效,最終影響着社會治安形勢。

社區警務基本特點

既然密切警民關係的實質是預防犯罪、控制犯罪,那麼,社區警務的基本特點就是:(l)警察工作立足社區;(2)鼓勵羣眾參與
警察與社區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鼓勵社區公眾和團體參與警務活動,共同交流信息,研究社情,尋求解決社區隱患問題的途徑,最大限度地預防、控制犯罪。這是一個充分利用社區資源,抖掘社區治安潛力,警民合作搞好社區治安,提高社區生活質量的優選途徑。

社區警務運作方式

西方國家在制訂適合本國的社區警務戰略中,具有如下共同的操作方式:
1.合作。各有關方面,如政府部裏、社會各界、教育及宗教機構共同為解決本社區存在的問題而努力。
2.解決問題。鑑別和分析暴綺已及其破壞性行為,尋求、制定長期解決這些間題的方法途徑。
3.授權。創造一種合作氛匡,使社區和警察能相互溝通,就共同關心的問題發表意見,解決隱患,提高社區生活質量。
4.責任。逐步形成一種互相監督、互相協調的形式,使公眾、警方、政府、議會和社會團體共同承擔解決問題的責任。
5.適應能力。社區每一個組成部分伴隨社區形勢及治安變化調整自己,以提高適應能力。
6.服務方向。公眾是“顧客”,警察機構是“提供服務者”。即警察必須清楚,自己的服務對象是社區的公眾。

社區警務比較

社區警務與傳統警務之比較

社區警務職責定位

傳統警務認為,警察是擔負執法任務的政府機構,是治安行政管理部門的代言人,而社區警務則認為警察是公民,只是受僱專門擔負公民應負責任的人,警察組織是負責提高社區生活質量的眾多政府部門之一。
傳統警察主要是對付各種犯罪、治安事件,並對暴力性犯罪作出快速有效的反應,而社區警察主要是解決和幫助解決社區民眾的問題,並消除潛在的違法犯罪隱患,提高社區生活的安全質量,與社區保持密切的聯繫。

社區警務權力分配

社區警務的實行,要求警察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與管理、防範以及社區服務上,警察自主決斷的機會增多,有自由裁量權依法對遇到的具體情況做出處理。同時,警察的管理權力與社區民眾實現了共享,警方與社區成為夥伴關係,社區民眾有權參與警務決策制定,社區警務活動由社區民眾和警察共同商討和決定。傳統警務中警察對管理權實行了壟斷,並且逢事彙報,指示下達再辦事,嚴重限制了警察工作的積極性,甚至貽誤戰機。

社區警務運行機制

社區警務是一種混合警務,它把社區民眾作為警務運行的中堅力量,它的成功之處在於分割了“治安蛋糕”,並且把最大的一塊給了社區民眾。社區民警也真正沉到了基層、沉到了社區、沉到了羣眾中,通過日常與羣眾面對面的交流和接觸,密切了警民關係,最大程度地激活了“鄰里守望”制度及“聯防巡邏”制度,最大限度地挖掘了社區一定的治安管理資源,實現了“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這種警務模式的運行,降低了管理社會的行政成本,並促進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傳統警務在這方面就顯得相形見絀。

社區警務價值衡量

傳統警務衡量警察工作成效的標準較為狹隘,如快速反應的時間、破案率、逮捕數字等,這些指標幾乎全是圍繞犯罪而制定的,警察的行為價值目的大部分在於打擊違法犯罪,對其考核評定也由公安機關內部進行。社區警務中警察的行為價值目的在於管理、服務、防範,評估價值更注重公眾的滿意程度和安全感,衡量的指標是圍繞公眾的反應制定的。社區警察通過深入到公眾當中進行走訪交流、巡邏、幫助失足青少年、處理家庭糾紛等服務性的日常工作,改善了公眾對警察的態度並增強了公眾的安全感,對其作出科學的考核評估需要社會很多部門參與,不簡單是公安機關內部的事情。

社區警務構建方向

一是警務模式構建方面。傳統警務是一種“警察主導型”警務模式,強調決策權威的集中化和統一指揮的原則。這種警務模式以案件為導向,主要處理發生的案件,在案發後快速反應,可稱之為消防救火式警務。社區警務是一種“警察與居民共事型”警務模式,它強調通過授權和實行參與式管理來調動社區民眾的積極性。這種警務模式以防範為導向,與社區公眾共同找出和研究社區中存在的消極因素、容易激化的矛盾以及可能導致犯罪的問題,提前介入,超前進行綜合治理,從而消滅隱患,預防違法犯罪及其他事件的發生,因此可稱之為預防消化式警務。二是警務價值構建方面。傳統警務重打擊輕防範,重管理輕服務。社區警務則是通過提升社區居民對社區安全防範的認知,建立良性的人際互動關係,強化社區的歸屬感,創造社區精神等,來達到警民對社區的共建、共管、共防範的目的。 [1] 

社區警務其他信息

2014年3月,全國第一個“社區雲警務”系統在淄博周村區建成。是移動警務在國內的一個典型應用。周村公安分局北洋集團技術支持下,結合基層民警的業務思路,解決了“社區雲警務”系統的實戰和實用性。在經歷了近一個月的系統研發後,“社區雲警務”的大體框架基本形成。
“不用再翻看筆記,不用再翻找檔案,不用再開會才能佈置任務,只要打開民警隨身攜帶的“雲鑑”,就可以查詢所需要的基本信息、查看社區治安狀況、接收上級的指示,這或許能簡單概括“社區雲警務” [2] 
張國華局長談到這一個月的工作時説道:“通過反覆的研討和大範圍的徵求民警意見,使得全局民警對這一系統有了深入的瞭解,都覺得這項工作能夠真正解決制約公安發展的瓶頸問題,所以我們下決心全警全力來推行這項工作。”
張國華局長告訴記者,這一平台的實用性在於,它改變了以往基層民警靠腦袋記、本子寫、填檔案的方式,這個平台既是採集設備又是應用終端。這項工作可以幫助基層民警減少重複勞動,提高工作效率。既可以將各類相關數據翔實準確地錄入系統,用足用好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基礎信息共聯共享共用,為服務公安實戰打下堅實的基礎。
在談到“社區雲警務”平台的優勢時,張國華局長總結了兩句話:“這是一個積累式的資源平台,也是一個實戰式的應用平台。”
“社區雲警務”平台解決了以往信息“斷檔”情況,達到“一警錄入,多警運用”的效果,還將通過民警的不斷檢查、更新、共享讓數據變得準確鮮活,最終將為廣大民警的工作和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支持與幫助,保障社會的安定和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