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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警察

(以反恐、對抗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等行動為主要任務的作戰單位)

鎖定
特種警察,簡稱“特警”,英文名為SWAT,特警是指隸屬於非軍事部門的,以反恐、對抗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等行動為主要任務的作戰單位。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擁有較強作戰能力,並以執法作戰為主要職能的警種(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隸屬於非軍事部門的以反恐為主要職能的特種部隊(例如FBI HRTGSG9等) [1] 
在我國,武警特勤或武警特戰有時也被稱作“特警”。
中文名
特種警察
外文名
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別    名
特警
別    名
SWAT
反恐特戰等
作    用
反恐、抓捕火力強大的罪犯

特種警察技術信息

特種警察主要職能

特警的主要任務有很多,例如反恐、對抗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解救人質等。他們均接受過軍事化或半軍事化訓練。

特種警察行動戰術

一般特警會依任務特性將人員做適當的編組,如:攻擊、支援、狙擊、破壞、封鎖等等。
攻擊組是執行作戰的核心成員,也是決定任務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所以攻擊組大多是由整個特警隊的精鋭所組成。以兩個為最小單位,以四個人為一個攻擊組最為合適,依任務需要可同時出動數組攻擊組。
支援組負責攻擊組傷亡的替補、接手監控攻擊組所逮捕的疑犯等等。
狙擊組由槍法如神而且經驗豐富的隊員擔任,負責監視現場環境並隨時與攻擊組指揮官及任務指揮官保持聯繫,以便由需要時立即作出火力支援及現場監控,並視情況運用手中的武器限制疑犯的活動空間。通常執行一個任務都會有兩組以上的狙擊組佔領制高點(即現場較高的建築物或其他有利地點,方便監察現場環境),負責擔任現場狙擊的任務。每個狙擊組大多由兩人組成,一名是射手,負責狙擊;一名為副射手,負責掩護、警戒、射程及疑犯位置等情報的提供、射手的傷亡替補等等。
破壞組負責掃除妨礙行動路線的障礙物,如牆、上鎖的門、鐵閘鐵網等等。除個人裝備及槍械外,另外並配備撞門錘、破門槍、電鋸、炸藥等破壞工具。
封鎖組負責在疑犯可能逃脱的地點戒備並防止疑犯逃脱,並與外圍警員所組成的第二道封鎖線互相配合務求把疑犯一網成擒。特警隊員所配備的裝備及槍械由於任務的特性不同,故配備也與一般軍警人員有所不同。 [2] 

特種警察裝備工具

洛杉磯特警裝備 洛杉磯特警裝備
特警使用的單兵裝備通常比普通士兵先進一些。大多數特警採用黑色或深藍色等暗色的戰鬥服,因為執行任務時有切斷電源的可能性,所以暗色的戰鬥服在黑暗中或光線不足時是最好的偽裝。特警多采用多功能的戰術背心作為其裝備附具——一種能將大部分裝備整合穿戴在身上的一種戰鬥裝備,與普通軍警人員的裝備有明顯的不同。常見的武器裝備有手槍、衝鋒槍、步槍、狙擊槍、霰彈槍拐彎槍防彈衣、戰術背心、防彈頭盔催淚彈煙霧彈閃光彈、防爆盾等。
警方一般配有噴塗巡邏車 SUV 、防彈運兵車、攀登車、指揮車,發達地區可能還配有電磁干擾車、直升機等等。

特種警察中國特警

公安特警
公安特警 公安特警
公安特警為我國公安系統內的一個警種,其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裝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統的幾乎全部的機動警力。
主要分類:
1.“突擊隊”。即傳統意義上的“特警”、“SWAT”。
2.公安“巡特警”。是公安系統的更高水平的巡邏警察,主要任務是按公安部門的指揮進行治安巡邏,遇到突發事件或接到“110”報警的時候第一時間到達案發現場並進行相應處置。
3.公安防暴警察。是指專門壓制暴動、維持公共活動秩序和強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隊。
主要職能:
巡特警 巡特警
1.為公安機關提供武力。
2.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
3.處置暴亂、騷亂事件,以及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任務和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
4.負責處置對抗性強的羣體性事件
5.擔負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任務。
6.其他應當由公安特警隊擔負的任務。
入伍要求
1.退伍軍人:大專及以上學歷,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體能測試、筆試、政審
2.社會招警: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體能測試、筆試、政審。
武警特戰(勤)部隊
武警特戰
武警特戰(3張)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特戰隊。是專用於對付劫機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恐怖活動的精鋭部隊。武警特勤的裝備配置正在進步,且由於其精鋭部隊的特性,往往使其訓練、選拔比較苛刻。其中的獵鷹突擊隊(SPC)、雪豹突擊隊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特種部隊。
中國國家級反恐特種部隊
總書記為獵鷹突擊隊授旗 總書記為獵鷹突擊隊授旗
中國武警特種警察學院的戰鬥組織——獵鷹突擊隊,屬於武警特戰。為國家級特種部隊、我國現公開的最高級別特種部隊、全軍官特種部隊,級別類似於阿爾法部隊、三角洲部隊,主要承擔高風險任務。
包括反劫機、反恐、對付特大暴力犯罪等,也負責保護領導人重要活動中的安全。通常為四個小組:特別緊急、特種作戰特種偵察、特種爆破。特警組位於北京近郊,直接接受武警總部指揮。
香港特警
一、飛虎隊:
香港警察機動部隊特別任務連(SDU),俗稱“飛虎隊”,是隸屬於香港警察的一支同時具備反恐特種部隊、特警隊功能和性質的反恐力量,主要職責為處理高危險性的罪案、拯救人質、反恐、要員保護、偵測、搜索、執行水底及水面(包括水底搜索、跟蹤、蒐證及潛水拯救等)、空中及特別行動並且於災難中提供緊急醫療服務等。特別任務連於成立時即被設定為以特種部隊的模式運作,為世界上極少數具備特種部隊和特警隊水平及功能的武裝力量。而且在全世界特警隊中赫赫有名,為警務處的王牌之一,也是亞洲知名反恐特種部隊、世界頂級特警隊之一。
1973年成立的神槍手隊(Sharpshooter's Team),就是飛虎隊的前身。1973年的泰航劫持事件及1975年的銀行打劫及劫持人質事件中曾出動戒備。 1978年一隊由SAS教官組成的顧問團改變了神槍手隊的訓練, 並加強戰術訓練, 使戰鬥力大大提高, 達到了軍方特種部隊的標準。而神槍手隊亦於當年改名為特別任務連(Special Duties Unit, SDU)。特別任務連的臂章上有飛虎圖案, 故被大眾稱為飛虎隊。 在顧問的建議下,一小隊的飛虎隊員被外派往機場組成特別行動隊(Special Action Squad, SAS),也就是後來的機場保安隊(Airport Security Unit, ASU),簡稱機場特警。 現時香港的飛虎隊約有一百人,分訓練支援、行政、及行動組。 [1] 
“飛虎隊”是香港的反恐主力,在警隊內部的正式名稱是“特別任務連”,隸屬香港警察機動部隊。1971年初,曾經有一架菲律賓航空公司的客機被歹徒劫持到香港。這一事件後,香港警方為加強保安力量,於1973年選拔精英組建“神槍手隊”。1974年,面對日益猖獗的國際恐怖事件,“神槍手隊”被改編為反恐怖隊伍——“特別任務連”。自成立以來,特警隊和歐美各地的特勤警力一樣處理過各種恐怖與挾持案件,不但被冠上飛虎隊的美名,更儼然成為香港警力的反暴象徵與精神支柱,一支被冠有警察名號的特種部隊。
反恐特勤隊(CTRU)於2009年7月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行動科反恐怖活動及內部保安組,是準軍事化特警隊,主要責任為執行警務處的反恐策略(“防禦、保護、戒備、追查及復原”)、反恐巡邏潛在恐怖襲擊威脅的建築物及地點、處理恐怖襲擊,並且在香港面對高度恐怖襲擊威脅時,負責處理爆炸品生物武器化學武器及輻射核武器等危險品事故,及負責當中的押運任務。反恐特勤隊乃警務處繼特別任務連及機場特警組後,具備反恐能力的第3支特種警察部隊,及亞洲第一支警察反恐巡邏部隊。
台灣特警
台灣霹靂小組 台灣霹靂小組
霹靂小組是台灣的特警隊,作用類似於SWAT。1985年首先於石牌路保一總隊成立特勤小隊,1987年下半年度因應任務需求擴編為特勤分隊,1989年再擴編為現今特勤中隊的編制分佈於全台灣。由於勤務以“霹靂”為代號,所以通稱為霹靂小組,是台灣第一支擁有先進武器與專業戰術的警察特種部隊。成立初期在警政署長羅張施行“務本專案”的大力栽培下,武器裝備方面換髮T65步槍取代老舊的M1卡賓槍,鑑於圍捕逃兵李順蒼案時警員頭部中彈的慘痛經驗,隊員配發新式安全帽型防彈頭盔,並使用加裝防彈玻璃的新式防彈盾牌。在訓練方面保一總隊石牌營區改為警察訓練基地,除了有來自軍方特勤隊與洛杉磯警局的種子教官外,並聘請歌星馬尚仁教導美式拳術,成立“技能師資班”落實訓練工作。自警方於1994年9月公佈的十大槍擊要犯至霹靂小組成立之後短短的一年間,十名悍匪的下場分別為五人死亡、三人被捕、兩人潛逃出國,霹靂小組來勢洶洶,戰功顯赫。

特種警察外國特警

特種警察德國

GSG9 GSG9
德國的反恐部隊GSG-9隸屬於德國聯邦政府內政部,世界上最優秀的特種部隊之一。
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發生黑色九月游擊隊脅持及槍殺以色列運動員事件之後建立。

特種警察美國

美國特警 美國特警
洛杉磯警隊(LAPD)是美國最先組成專業特警的城市,他們在1960年代中組成一支有60人的專門隊伍,用來在應付可能出現的狙擊活動。該隊伍在1969年及1974年分別兩次對付擁有強大武器的黑豹組織和共生解放軍。美國其他大城市的警隊之後亦建立他們的特警隊,例如芝加哥警局的HBT(Hostage, Barricade and Terrorism Unit)。
紐約市警局(NYPD)的特警,稱之為緊急勤務小組ESU(Emergency Service Unit),與一般特警有點不同,該隊除了可執行反恐怖任務以外,也提供救難與緊急醫療服務,例如重大車禍與塌樓。前身為城市的機槍隊,歷史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隸屬紐約市警察局特別行動部門(Special Operations Division)。

特種警察俄羅斯

俄羅斯阿爾法部隊 俄羅斯阿爾法部隊
俄羅斯特種部隊(即阿爾法小組)是在前蘇聯時期,根據克格勃主席尤里·安德羅波夫的指示建立的,它的最初名稱是A小組,1991年以後又被為阿爾法小組。組建該小組的直接起因是在慕尼黑奧運會期間發生了針對以色列運動員的恐怖主義行動。特種部隊的任務是在國內外打擊恐怖主義,它組織嚴密、行動極為敏捷,曾一度是蘇聯的驕傲。特種部隊的隊員不像普通的俄羅斯士兵,他們一般都身懷絕技,是狙擊手、爆破手和通訊專家,擅長秘密作戰和執行偵察任務,在強大 的壓力下能夠保持冷靜和清晰的思路。 1979年,A小組在阿富汗參加了奪取阿明宮的戰鬥,經受了“戰鬥洗禮”,其人數隨後增加,並提出了其間諜工作目標:在任何一個可能出現恐怖主義的環境中,A小組都要有“自己的人”。這以後,特種部隊在1981—1986年前蘇聯境內的三起重大恐怖活動中,戰績顯著。1981年,特種部隊在薩拉普爾市制服了兩名攜帶衝鋒槍、將25名中學生扣為人質的恐怖分子,在整個戰鬥中,孩子們沒有受到傷害。1983年,在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特種部隊全部救出了被恐怖分子扣押在圖-134飛機上的57人,沒有人員傷亡。1986年,曾發生在第比利斯的恐怖事件在烏法重新出現,兩名恐怖分子中,一名被特種部隊擊傷,另一名被打死,但所有人質毫髮未損。 2002年十月參加了著名的“莫斯科人質事件”作出了傑出的貢獻。阿爾法自組建以來,在開展戰鬥行動時從未失敗過。

特種警察法國

法國憲兵特勤隊 法國憲兵特勤隊
法國憲兵特勤隊是一支專門從事於反恐怖活動的特種突擊隊,誕生於1973年11月3日,號稱“凱旋門前的利劍”。

特種警察相關醜聞

特種警察馬尼拉人質事件

2010年8月23日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被辭退的前菲律賓國家警察高級督察羅蘭多·門多薩
“特警”開始攻堅
“特警”開始攻堅(2張)
M16步槍,挾持一輛載有23名香港遊客的巴士,要求菲律賓政府讓他復職。綁匪先後釋放了6名香港遊客、1名菲籍導遊及2名菲籍攝影師,另有1名菲籍司機逃脱。
當日傍晚,由3個小隊組成的首都市級SWAT小組於19時35分包圍旅遊巴士,全隊以一把鐵錘企圖擊破車窗的強化玻璃,數小時後砸碎玻璃(或砸死或砸傷車窗邊的人質),在攻擊車門時,一不小心,警員把全隊唯一的大鐵錘丟入車內。之後又試圖使用尼龍繩拉開車門,但民用繩在拉扯下繩結鬆開,攻堅行動直到20時11分仍然膠着。首都特警圍繞着大巴士躲躲閃閃,束手無策。沒有夜視儀,甚至連手槍配備不齊全,電筒都沒有,他們只能去商店自購兒童玩耍的螢光棒,連投數次才投入車內。
“狙擊手” “狙擊手”
指揮官與20時左右命令國家級特別行動隊聯合進行攻堅,半個小時不果。終於,成功開啓車輛後方的太平門,但警員進入即遭到門多薩伏擊開火,警察才踏入一步,即時驚叫“譁、譁、譁、譁”,並同時急忙逃走。使用着帶着瞄準鏡突擊步槍的狙擊手,在當日20時41分,開火擊中因警方3枚催淚彈而走到旅遊巴士前方的槍手頭部,屍體跌出旅遊巴士的車門外,在證實槍手已被擊斃後,警察和圍觀羣眾一擁而上包圍旅遊巴士,協助死傷者離開巴士。
期間槍手突然用M16突擊步槍向車外亂槍掃射,至少狂射20發子彈,留下1-2排共超過20個子彈孔。在現場採訪的香港無線電視新聞部工程人員温明及一名小孩被流彈擊中,分別為擦傷肚部及擊中腿部。警方突擊數小時後綁匪才被擊斃,整個事件持續12小時後以流血告終,最後15名被挾持的人質中,8死7傷。

特種警察剿匪事件

菲律賓所謂“特警”和其“先進“的工具 菲律賓所謂“特警”和其“先進“的工具
2015年1月25日清晨,一隊全副武裝的菲特警悄悄潛入菲南部棉蘭
老島馬京達瑙省的一處山林。菲特警此次行動的目的,是抓捕藏匿在菲恐怖組織“摩洛伊斯蘭自由戰士”(“自由戰士”)營地中的國際恐怖要犯——馬來西亞人馬萬和菲律賓人烏斯曼。結果烏斯曼逃跑,馬萬生死不明,而菲特警卻損失慘重,44人被殺,12人受傷。
此次行動菲特警出動了多達392人的隊伍,攜帶了衝鋒槍,配備了防彈背心和頭盔等。而“自由戰士”也就百多號人馬,裝備也遠遠落後,卻重創菲所謂特警。 [2] 

特種警察營救男孩

菲律賓SWAT在2002年一次營救四歲男童的行動中,任由綁匪向男童連刺十三刀,才開6槍擊斃兇徒,而男童亦身中五槍,小男孩當場死亡了。以此顯出,菲律賓警方的不出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