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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章

鎖定
臂章(shoulder patch)是警察、軍人及個別職業等佩帶在外衣衣袖上臂部位,表示身份、勤務等信息的標誌。一般佩帶在左臂,形狀有盾形、長方形、菱形等,一般為電腦刺繡製品。套在袖子上的長方形臂章亦稱袖章或袖標。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軍服以臂章為識別軍種的重要標誌。
(概述圖片來源 [2-5]  )
中文名
臂章
外文名
shoulder patch
適用範圍
軍用、民用
代表行業
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軍服
引證解釋
佩戴在軍衣衣袖上臂外側部位,表示軍人身份或勤務的標誌。一般佩戴在左臂,形狀有長方形、菱形、盾形等。套在袖子上的長方形臂章又稱袖章或袖標。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史上曾以臂章為標誌。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些游擊隊赤衞隊的臂章,正中為五角星和鐮刀、錘子,上邊印有“全世界無產階級及被壓迫民族聯合起來”的字樣,下邊分別填寫單位、姓名。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佩戴的臂章為長方形(8.5×6.5釐米),白布底,用藍色印製,中間為“八路”二字;新四軍佩戴的臂章與八路軍佩戴的臂章大致相同,中間印有“N4A”(新四軍)字樣。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中僅部分院校學員、教職員工及擔負特殊任務的軍人佩戴臂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次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均規定有值班、執勤人員臂章的樣式、佩戴方法。臂章通常用黃色或紅色的絲織品製成,長為35~45釐米,寬為10~12釐米,標以紅色或黃(白)色的“值班員”“值日員”“值勤”字樣,套在左臂上。1989年10月1日起,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擔負城市軍容風紀糾察的人員,開始佩戴印有“糾察”二字的盾形臂章。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曾佩戴過印有“公安”二字的盾形臂章。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建立後,於1985年1月開始佩戴盾形執勤臂章。2007年起中國人民解放軍換着07式服裝,恢復佩戴臂章。軍人穿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和作訓服的時候應當佩戴臂章。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時佩戴在左臂;着作訓服時佩戴在右側。旅以下部隊、分隊各類值班(值日)、值勤臂章,佩戴在常服的右臂和作訓服的左臂。軍隊和國防改革後,為適應軍隊編制體制調整需要,軍需裝備研究所設計研製了“15式”臂章、胸標。臂章的外形設計同07式臂章一致,保留了07式臂章設計元素中寓意維護和平的橄欖枝,但將原07式臂章中的黃色五角星改為了紅黃雙色“八一”五星軍徽。世界上許多國家的軍隊都把臂章作為軍種、兵種或技術勤務的標誌,也有的作為軍階符號或所屬部隊的標誌。如俄軍的臂章一般表示軍種、兵種或技術勤務,美軍的臂章主要用於表示士兵的軍階。日本自衞隊的臂章通常作為軍銜標誌,也有的作為所屬部隊的標誌。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