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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違法犯罪

鎖定
預防違法犯罪是國家司法機關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動員全社會參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運用各種手段,抑制、消除誘發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避免和減少違法犯罪發生的一種有組織的活動。
中文名
預防違法犯罪
所屬學科
犯罪學
法學
目    的
避免和減少違法犯罪發生
定    義
國家司法機關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動員全社會參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運用各種手段,抑制、消除誘發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避免和減少違法犯罪發生的一種有組織的活動
預防違法犯罪不僅是為了防止違法犯罪活動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而且也使可能違法犯罪的人收斂其行為,不致於造成惡果,保證社會的正常發展。人類社會中自有違法犯罪現象起這種預防活動就已出現,但作為一門學科研究,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才受到各國的普遍關注,在世界範圍內廣泛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從1955年起,聯合國每隔五年就要召開一次世界範圍的預防違法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着重討論預防違法犯罪的戰略。許多國家的政治家、法學家、犯罪學專家提出了許多預防違法犯罪的理論、觀點、方案、對策,措施,例如,有些專家認為,預防違法犯罪就是努力使人們易於養成守法的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習慣的特性和過程,改造現存預防制度或建立新的制度,從而完善人們所渴求的制度。有的把預防違法犯罪從理論上分為三個階段:防止違法犯罪行為發生,防止違法犯罪後果擴大和防止違法犯罪人繼續違法犯罪。也有的學者從微觀角度提出,警察到達犯罪現場的快慢對預防違法犯罪有着重要作用,等等。導致違法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由於人們對該問題認識不同、社會制度不同、社會控制手段和預防措施不同,因此,預防違法犯罪的效果也有很大不同。在我國,根據社會制度的要求和違法犯罪的原因、特點,國家提出了對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的戰略對策,其核心是預防違法犯罪。主要預防措施包括: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遏制住其囂張勢頭;加強對服刑罪犯和勞動教養人員的思想改造,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對有劣跡或有違法犯罪的人開展社會幫教;加強青少年的早期教育和預防;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家庭、學校、社會三道防線;及時調解、疏導民間糾紛、社會矛盾、防止激化;建立羣防羣治、治安聯防網絡體系;建設精神文明,為社會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糧;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識;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把綜合治理納入法制軌道等等。我國對違法犯罪的綜合治理已取得巨大成效,這也為世界各國預防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可借鑑的新鮮經驗。 [1]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M]: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03:第4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