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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元明

鎖定
潘元明(?—1383年1月9日),是宋太宗趙炅之弟趙廷美的後裔,宋末韃靼大蒙古國入侵之際改姓潘,佔籍通州(今江蘇南通市),與張士誠俱為鹽徒。大宋治平三年(1353年 [18]  與張士誠在泰州起義。龍鳳二年(1356年 [19]  隨張士誠渡江,任為中書左丞,鎮守吳興郡。龍鳳三年(1357年 [19]  姑蘇張士誠投靠北庭, [20]  潘元明任資善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分省左丞,仍鎮吳興。 [16-17]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兼同知行樞密院事,鎮守杭州,後陞平章政事,龍鳳十二年(1366年)十一月於杭州歸順朱元璋,仍授行省平章。洪武十四年(1381年傅友德雲南後,設立雲南承宣布政使司,署雲南布政使司事,洪武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病逝於任上,賜葬鐘山(今南京紫金山)之陰。 [1-2]  [14-15] 
別    名
潘原明
所處時代
明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泰州
逝世日期
1383年1月9日
本    名
潘元明
官    職
中書左丞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分省左丞→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兼同知行樞密院事→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
散    階
資善大夫→榮祿大夫

潘元明人物生平

潘元明,是宋太宗趙炅之弟趙廷美的後商。趙廷美在宋徽宗時,曾被改封為魏王。宋末韃靼大蒙古國入侵之際 [2]  ,趙廷美十世孫避地通州(今南通),匿姓潘氏。潘德懋因繼潘嗣,佔籍通州,與宋宗室之外孫戴妙寧結婚,生潘元明與潘元紹,又與早年的張士誠頗有交情,戴妙寧很看好當時操舟販賣私鹽的張士誠,勸長子潘元明好好侍奉張士誠,為次子潘元紹向張士誠求婚,終娶得張士誠之女為兒媳。 [1]  [2] 
大宋治平三年(1353年 [18]  ,張士誠與弟張士德、張士信率鹽丁起兵,攻下泰州興化高郵等地,潘元明亦參與其中。 [1]  [2]  [3] 
龍鳳二年(1356年 [19]  ,高郵張士誠派遣其弟進兵攻打江南的蒙古貴族等勢力 [21]  。三月,張士誠遷都隆平府,立省院六部百司,以陰陽術人李行素為中書省丞相,弟張士德為平章政事,提調各郡兵馬。蔣輝為中書右丞,居內省,理庶務。潘元明為中書左丞 [4]  三月六日,潘元明率軍自葑門出發。 [16] 
四月二日,張士德攻克常州路後,分兵派趙打虎攻克湖州路,改為吳興郡,以左丞潘原明鎮守。 [4]  潘元明率兵經過垂虹橋(在今蘇州市吳江區)華嚴寺,夜漏下二刻,月中見浮圖上矢影,取弓矢,一發,正中其顛,舉軍皆賀,陳基作詩。 [5]  [16]  四月十九日,潘元明率軍入吳興郡城。 [16]  當時,吳興之民遭苗軍肆虐,四出逃難,沒來得及逃走的倖存者多被切鼻截耳,肢體不全,潘元明到後肅清苗患,賑濟難民,招撫流民。 [16] 
十一月十九日,在都事吳陵張瑛、掾史袁孟的協助下,徵發民夫萬人修築吳興城。 [17] 
龍鳳三年(1357年 [19]  二月,吳興城完工。 [17]  都城啓五門,南曰定安門,示永奠輯其民也;西曰清源門,示苕霅水所由分也;西北曰延禧門,示遙拱之意也;北曰臨湖門,示水所由來也。仍建四水柵,南受餘不溪,西受苕溪,北受霅溪,其東則為運河。吳興本澤國,而水於城筑後悉由其道,此吳興之為金城湯池,極為險固也已。 [16] 
五月一日,張士誠派潘元明、嚴再興攻長興,屯於上新橋,被宋龍鳳皇帝(小明王韓林兒)麾下江南行省平章政事朱元璋所遣守將耿炳文擊敗 [22]  ,死傷甚多,被俘五百,潘元明逃歸。 [6] 
六月十六日,宋院判趙繼祖、元帥郭天祿,鎮撫吳良等攻克江陰州。張士誠據全吳,跨有淮東浙西,而江陰、長興是南北水陸門户。自長興失,則步騎不敢出廣德宣城;江陰失,則舟師不敢水溯大江上應天府(今南京)。於是攻宋之路絕,築城於虎丘,命潘元明築吳興城,在舊城的基礎上收縮,務在堅厚而固。諭之曰:“羣雄角力,侵軼殊多,吳興城大而枕湖,灌木易圮。衞爾室家,不得不役爾民。然徵調屢煩,餘實廑念。其來役者,免今年田租。” [7] 
八月,姑蘇張士誠通過韃靼“世胄”達識帖睦邇的門路投靠北庭,為太尉。 [23-24] 
龍鳳五年(1359年)五月,韃靼“世胄”達識帖睦邇為潘元明立政績碑,朝列大夫、僉嶺南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宇文公諒撰文,中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周伯琦書並篆額。潘元明時為資善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分省左丞。 [16]  [17]  [24] 
龍鳳十年(1364年)正月,戴妙寧染病,潘元明當時是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鎮守杭州路潘元紹當時是江浙等處行樞密院判官,統帥張士誠的警衞兵,朝夕給戴妙寧喂藥,不離開左右,戴妙寧:“我病不算啥,你們受國家重任,勿要因為我而懈怠你們的事。” [1]  [2] 
龍鳳十一年(1365年)八月,張士誠論功封爵,贈其父潘德懋榮祿大夫,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柱國,追封為鄭國公,妻戴妙寧封鄭國太夫人。冊命下達時,戴氏病已重,即呼潘元明等人説:“夫妻合葬,是禮儀。你爸草草葬在淺土,這還能等嗎?!如今大王有國於吳,你們親則是娶大王之女,任職則是左膀右臂,不能隨意離開。墳墓在泰州,不是我所能安息的地方。我死後必你爸合葬於吳,這是我的心願。”此年冬十月二十五日(11月16日)病逝於家,享年六十有六,有兒子十人:長潘元明,次潘元紹,其餘都餘都早逝了。孫子十三人,孫女八人。 [1]  [2] 
十一月一日,潘元明等把潘德懋與戴妙寧合葬於長洲縣習義鄉上苧之原。 [1]  [2] 
龍鳳十二年(1366年)十一月十一日,宋右丞李文忠率軍至餘杭,謝五等獻城投降,於是進兵杭州,平章政事潘元明恐懼,派遣員外郎方彝到軍門納款,李文忠問道:“我軍才到這裏,勝負未分就投降,是不是太早了?”,方彝回答説:“天兵如雷霆,當者無不齏粉,百萬生民聞之莫不震懼。及聞將軍佈德勞來,雞犬弗驚,皆曰王者之師也,以民情,如此天意,可知不如乞降,有更生之望。”李文忠遣歸。明日,潘元明即以款狀來。曰:“嬰城固守,乃受任之當為。歸款救民,亦濟時之急務。竊伏自念起身草野,叨位省樞,非心慕乎榮華,乃志存於康定。豈意邦國殄瘁,王師見加,意事雖貴於見幾,民實同乎歸義。念是邦生靈百餘萬,比年物故十二三,今既入於職方,願溥覃於天澤,謹將杭州土地人民及諸司軍馬、錢糧之數以獻。”並執叛將蔣英、劉雲出降,凡得兵三萬,糧二十一萬,馬六百疋匹。 [8]  [15] 
十一月二十六日,吳王朱元璋認為潘元明全城歸降,使民不受兵火,仍然授官行省平章,其官屬皆仍任舊職,從李文忠統轄。 [9] 
大明洪武三年(137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太祖命潘元明子孫世襲指揮同知 [10] 
洪武十二年(1379年)正月十九日,明太祖定丞相御史大夫等官歲祿之數,中書省左右丞相、御史台左右大夫,每歲各給二千五百石,若駙馬都尉李祺梅殷每歲各給六百石,平章李伯升王溥、潘元明每歲各給七百五十石,俱在江西官田內給與。 [11]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七月二十八日,明太祖派遣潘元明往福建理軍務。 [12] 
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五日,明太祖設立雲南承宣布政使司,改中慶路雲南府,命梅思祖、潘元明署布政使司事,敕徵南將軍傅友德、左副將軍沐英、右副將軍藍玉曰::“雲南之地,其民尚兵,上古以為遐荒,中古禹跡所至以別中土,故屬梁州之域,自漢隋唐皆中國所統。曩元既立行省,數出朝臣望重者鎮之,今思鎮彼非名臣望重者不能守也,故特命汝南侯梅思祖、平章潘原明暫署雲南布政使司事,事定之後除官代還。” [13]  [15] 
十一月二十七日(1383年1月9日),潘元明病逝於任,柩還,賜葬鐘山(今南京紫金山)之陰。 [14] 

潘元明親屬成員

遠祖
宋太宗趙炅之弟 [1] 
祖父
潘道榮
贈參知政事、榮陽郡公 [1]  [2] 
祖母
王氏
贈榮陽郡夫人 [1]  [2] 
贈榮祿大夫,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柱國,追封鄭國公。 [1]  [2] 
戴妙寧
宋宗室外孫。龍鳳十一年(1365年)十月二十五日(11曰16日)病逝,享年六十六。 [1]  [2] 
階昭勇大將軍,任江浙等處行樞密院判官。 [1]  [2] 
參考資料
  • 1.    張志新,沈正善.元末《鄭國公墓誌銘》簡述[J].東南文化,1986(01):32-34.
  • 2.    《夷白集卷十二·鄭國公並夫人合葬墓誌銘》:公諱懋,字德懋,宋末避難通州,因佔籍焉。父道榮,贈參知政事、榮陽郡公,母王氏榮陽郡夫人。公少負氣豪宕,以信義稱於人,妻夫人戴諱妙寧,嚴重寡言,執蠶織麻,枲以奉祭祀,賓客號盡婦道。 今吳王居鄉時,公常從之遊,夫人間竊視知其非凡,謂其子元明曰:「此人豪也,盍謹事之?」且為次子元紹求昏。 至正癸巳,王舉義兵江淮間,公首率元明䓁居麾下,夫人內則綜家事,給餉饋,親制戰士之服,窮晝夜不倦;外則撫士卒如己子,人皆樂為之用。今江浙左丞呂公珍來自興化,夫人見其俶儻,因為公言,公與語,大悦,即分授以兵,使事楚國公,俾居左右而屬任之。無何,公以疾卒秦郵之東郭,年六十有四。元明以兵事嚴,藁葬海陵之茅山。及師渡江,元明䓁奉夫人居吳,時年幾六十,祁寒盛暑,織紝不廢,雖貴且富,服御飲食如平時,獨好施予鄰里,有不給者賑之恐後,呼元明䓁誨之曰:「若等由布衣起畎畝,遭遇非常,克有今日,吾聞之大丈夫所自許者,忠與義耳爾,第盡力事上,母曠乃職,貽吾憂。」以至正甲辰正月得疾,元明、元紹朝夕侍湯藥弗違左右,夫人力疾語之曰「我疾殆無他,若䓁受重寄,勿以我故怠乃事也。」乙巳八月,有司論功封爵,公贈榮祿大夫、淮南行中書省右丞,追封鄭國公,夫人封鄭國太夫人。命下,病已亟,即呼元明䓁曰「妻祔於夫,禮也,若父權厝淺土,其將有待乎?今仕於吳,若䓁親則胏附,任則股肱,義不可去。墓在泰,非吾所以即安也。我死,必與若父合葬於吳,此吾志也。」是年十月廿五日,卒於正寢,享年六十有六。子男十人,長元明,榮祿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兼同知樞密院事;次元紹,昭勇將軍、江浙行樞密院判官,餘皆先卒。孫男十三人,女六人。元明䓁告遷公柩,遵治命也。初,夫人之卒也,基走吊焉,右丞與院判奉其客樞密都事會稽姜漸之狀泣拜而言曰:「元明之先,實宋魏王廷美十世孫,宋亡避地通州。當是時,先祖年甫十三,匿姓潘氏所,因以為嗣。戴亦宋宗室外孫,元明䓁遭時多故,未遑請於上覆姓氏。今不幸先夫人奄棄諸孤,雖累然齊絰,不敢忍死去苫塊。 然合葬之命不敢忘也,今謹奉先公之柩至矣,卜以是年十一月甲申合葬於長洲縣習義鄉上薴之原,幸吾子哀而銘之。」基觀自古豪傑舉事率不階尺土,而妻勉其夫父,勸其子,卒以義氣相許,與成大業,茲因公夫婦父子而觀今之世,豈偶然哉!乃按狀為銘曰:
  • 3.    錢謙益.國初羣雄事略.北京:中華書局,1982:138
  • 4.    錢謙益.國初羣雄事略.北京:中華書局,1982:149
  • 5.    錢謙益.國初羣雄事略.北京:中華書局,1982:156
  • 6.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五 丁酉歲 五月 一日》:五月乙亥朔,張士誠遣其左丞潘原明、元帥嚴再興寇長興,屯上新橋,守將耿炳文出師擊敗之,生禽數百人,斬首甚眾,原明等遁去。
  • 7.    《隆平紀事》:六月戊午,明院判趙繼祖、元帥郭天祿,鎮撫吳良等圍江陰。士誠兵據秦望山以扼之,繼祖引兵來攻,會大風雨,周兵奔潰,奪據其山。己未進攻城西門,克之,以吳良為指揮使守江陰,復命其弟禎增兵協鎮。士誠據全吳,跨有淮東、浙西,江陰、長興二邑乃南北水陸門户。自長興失,則步騎不敢出廣德窺宣歙;江陰失,則舟師不敢水斥大江上金陵。由是侵軼路絕,築城於虎邱,命潘原明築吳興城,即舊城而小之,務在堅厚而固。諭之曰:「羣雄角力,侵軼殊多,吳興城大而枕湖,灌木易圮。衞爾室家,不得不役爾民。然徵調屢煩,餘實廑念。其來役者,免今年田租。」
  • 8.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十一 丙午年 十一月 十一日》:○朱文忠攻餘杭,下之。先是,文忠兵至餘杭,遣人語謝五曰:「爾兄以李夢庚小隙歸於張氏,非爾謀也。爾乃國之戚臣,若降,可保不死,仍享富貴。」謝五答曰:「我誠誤計,若保我以不死,我即降。」文忠許之,乃與弟姪五人出降,文忠遂進兵杭州,未至,張士誠平章潘原明懼,遣員外郎方彛詣軍門請納款,文忠曰:「吾兵敵適至此,勝負未分而遽約降,無乃計大早乎?」對曰:「此城百萬生靈所係,今天兵如雷霆,當者無不摧破,若軍至城下,雖欲降,恐無及,故使彛先來請命。」文忠留之宿,明日遣還報而駐兵以待,原明即日以款狀來曰:「嬰城固守,乃受任之當為;歸款救民,亦濟時之急務。竊伏自念起身草野,叨位省樞,非心慕於榮華,乃志存於匡定。豈意邦國殄瘁,王師見加,事雖貴於見機,民寔同於歸義,念是邦生靈百餘萬,比年物故十二三,今既入於職方,願溥覃於天澤,謹將杭州土地人民及諸司軍馬錢糧之數以獻。」文忠至杭州,潘原明及同僉李勝奉士誠所授行省及樞密院浙西江東兩道廉訪司印,並執蔣英、劉震出降,伏謁道左,以女樂道迎,文忠叱去之,進原明等宣 上命,慰諭之,禁戢士卒,城中晏然,凡得兵二萬,糧二十一萬,馬六百疋,執元平章醜的、長壽等,與蔣英、劉震皆送建康,並遣元明以下官屬入朝。
  • 9.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二十一 丙午年 十一月 二十六日 》:○甲辰, 元平章醜的長壽等至建康, 上以其元臣,命有司給廩餼歸之於元,而誅蔣英於市,以潘原明全城歸降,民不受鋒鏑,仍授平章,其官屬皆仍守舊職,從右丞朱文忠節制。
  • 10.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五十九 洪武三年 十二月 二十六日》:○辛巳,以右丞王溥為河南行省平章,潘原明為浙江行省平章,子孫皆世襲指揮同知,李伯昇為中書平章左丞,李思齊陞中書平章,方國珍為廣西行省左丞,江西行省右丞張麟陞本省左丞,子孫皆世襲指揮僉事,溥等皆起兵降附之臣, 上欲優待之,故俱令食祿而不視事。
  • 11.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二 洪武十二年 正月 十九日》: ○定丞相御史大夫等官歲祿之數,刻石官署,中書省左右丞相、御史台左右大夫,每歲各給二千五百石,若駙馬都尉李祺梅殷每歲各給六百石,平章李伯昇、王溥、潘原明每歲各給七百五十石,俱於江西官田內給與。
  • 12.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三十二 洪武十三年 七月 二十八日》:○命平章潘原明往福建理軍務
  • 13.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四十二 洪武十五年 二月 五日》:○乙卯,置雲南布政使司,改中慶路為雲南府,命汝南侯梅思祖、平章潘原明署布政使司事,敕諭徵南將軍潁川侯傅友德、左副將軍永昌侯藍玉、右副將軍西平侯沐英曰:「雲南之地,其民尚兵,上古以為遐荒,中古禹跡所至以別中土,故屬梁州之域,自漢隋唐皆中國所統。曩元既立行省,數出朝臣望重者鎮之,今思鎮彼非名臣望重者不能守也,故特命汝南侯梅思祖、平章潘原明暫署雲南布政使司事,事定之後除官代還。」
  • 14.    《太祖高皇帝實錄 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 十一月 二十七日》:○署雲南布政使司事平章潘原明卒。原明,泰州人,初與偽吳張士誠俱起塩徒,元兵圍高郵,士誠與十八人突圍出走,原明及李伯昇呂琛等與焉後為浙江行省平章守杭州。歲丙午,右丞李文忠師至錢塘,原明以城降,仍授浙江行省平章,士誠由是勢孤以至於亡。洪武三年,命食其祿,不署事,子孫世襲指揮同知。十四年,大兵平雲南,以原明署布政使司事,至是卒,柩還,賜葬於鍾山之陰。
  • 15.    《皇明開國功臣錄續編卷三十二》:潘原明,揚之泰州人,初與偽吳張士誠俱起鹽徙,元兵圍高郵,士誠與十八人突圍出走,原明及李伯升呂琛等與焉,後仕士誠浙江行省平章守杭州。歲丙午十一月,右丞李文忠師至錢塘,原明遣員外郎方彞詣軍門納款,文忠問之,對曰:天兵如雷霆,當者無不齏粉,百萬生民聞之莫不震懼。及聞將軍佈德勞來,雞犬弗驚,皆曰王者之師也。以民情如此,天意可知,不如乞降,有更生之望。文忠遣歸,明日原明即以款狀來曰:嬰城固守,乃受任之當為;歸款救民,亦濟時之急務。竊伏念起身起草野,叨位省樞,非心慕乎榮華,乃志存於康定。豈意邦國殄瘁,王師見加,事雖貴於見幾,民實同於歸義。念是邦生靈百餘萬,比年物故十二三,今既入於職方,欲溥覃於天澤,謹將杭州土地人民及諸司軍馬錢糧之數以獻。並執叛將蔣英、劉雲,出降凡得兵三萬,糧二十一萬,馬六百疋, 上以原明全城歸降民不受戮,授浙省平章,其官屬皆仍守舊職,士誠由是勢孤,以至於亡。洪武三年既封功臣, 上於原明欲優待之,命食其祿不署事,子孫世襲指揮同知。十一年春,定省台等官歲祿之數,原明每歲給七百五十石,於官田內取之。十四年,大兵平雲南,擇名臣重望者鎮其地,以原明署布政使司事,與梅思祖同心撫輯,民夷安之。十五年十一月卒,柩還,賜葬鐘山之陰。
  • 16.    《兩浙金石志·元資善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分省左丞潘公政績碑銘並序》: 朝列大夫僉嶺南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宇文公諒撰 中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周伯琦書井篆額 浙以西擅富強,自唐更五季,至宋南渡而吳興,去宋行都最近,苕霅雨水,分貫郡城。宋諸王公,鐘鳴鼎食,邸第相望,舟車往來,煙水相接。故吳興郡城萃起於洲汀浦漵之上,而其版築之工,楨幹之力,最為堅完,視旁郡有所弗逮。然自世祖皇帝一天下,以六合為家,九州為官,於是所在城郭更久圮毀。至正十六年,吳陵潘公自平江督師往吳興,時苗軍所在肆暴,而吳興則尤甚焉,其民逃命鋒鏑,僅獲存者往往劓鼻截耳,罕逢完人,公於是年春三月六日南出葑門,旌纛戈矛,鐃徵笳鼓,樓船噀波,虎旅按柂,夜抵松陵,左江右湖,天水相接,夜氣溦晏,月懸中天,龍伯之宮,鮫人之室,淵祈水妃,帖妥效順,舟過垂虹橋,公諸僧寺浮屠,矗起於江之滸,星梯風磴,高幾切雲,公蠻弧向空,抽矢一發,正中塔顛,三軍讙呼,人百其勇。既抵吳興,駐兵郭外,翦則按撫,不亟不徐,廼以夏四月十有九日,公統兵入城,清盪苗頑,慰安一郡,宣佈德澤,多方招來,息黥補劓,庶幾更生,膏流節離,沃浣綴續,寒者煦之,饑者飫之,民固已戴仰公扶樹也。已,公深惟城池所以設險,近緣兵興,頗事版築,然吳興為郡歷年滋多,實無藩籬之限,公既拊安其民人,則經搆其城郭,廼以是年冬十有一月之八日,審勢度宜,有事版藥,必誠必信,久遠是圖,都事吳陵張瑛、掾史袁孟熙從公宣力樹旗定方,萬夫畢集,指顧之下,荷纍成雲,揮鍤成雨,築杵應和,力均心齊,甫四視朔,土工告完,城啟五門,聿嚴啟閉,南曰定安,示永奠輯其民也;西曰清源,示苕霅水所由分也;西北曰延禧,示遙拱之意也;北曰臨湖,示水所由來也。管鑰中嚴,關鍵內密,仍建四水柵,南受餘不溪,西受苕水,北受霅水,其東則為運河。吳興本澤國,而水於城築後悉由其道,此吳興之為金城湯池,極為險固也已。先是,城南畢工而寇卒至,凶逆糾聚,實繁有徒,公即擐甲登城,身當矢石,偏裨以下,踴躍奮興,戎陣嚴明,號令齊截,寇始作氣,若能搏人,公親提抱鼓,誓與此城身不偏完,大戰城下,寇皆崩奔,自相蹂踐,什喪五六,寇既膽破,民始獲安,後一再來,悉殲城下,於是官吏軍民父老士庶舉皆言曰:向非公鋭意築城設險衞我,則一郡生聚皆為寇所魚肉也。
  • 17.    《兩浙金石志·元資善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分省左丞潘公政績碑銘並序》:凡公府學校,百廢具舉,麗譙之樓毀久,又從而新之。公在吳興,今已三年,不矜功名,口耀遷轉,日延儒生,講切忠義,日練士卒,俾成功名,信賞必罰,恩威著明,檢身齊家,禮法明遽,抑亦可謂良將之才,賢牧之器也已。夫方岳牧守,當太事無事之時,佈政出治,綱舉目張,率循敷先舉無難者。及兵戈擾攘,民無固心,士無確志,伍符尺籍動相紛拏,而能披草萊,建城郭,卻外寇,完民人,夫若然者在古猶為罕見,何況於今!然則謂公為良將,謂公斛賢牧,非溢美也已。今江浙丞相世秉忠貞,望重廓廟,當分陝之寄,任柱國之權,以公勳德不勒之金石,無以章示永久。於是命吳興守臣哀裒公政績,使來乞銘,乃為之銘曰: 天目之山,作鎮於秦,鍾英就才,世用攸賴。 才英伊何?是惟潘公。氣捍海潮,胸吞雲夢。 凌風六翮,大江飛渡。鐵馬金戈,百靈斯助。 遂與吳興,拊安遺黎。民久不爨,公來復炊。 閭巷燔撤,公來復屋。市久不貿,公來復續。 農顰於野,待公復畊。士顰於室,待公復生。 惟天設險,必依城府。乃新版築,乃建樓鹵。 萬杵相和,楨幹孔堅。百雉林立,其高隱天。 民有城郭,聲詩更久益藏。 至正十九年歲次己亥五月庚午,儀同三司、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相兼知江浙行樞密院事、領行宣政院事、提調江浙都府達識帖穆爾立,郡人陳真、趙璋刊。 右碑在湖州府署二門側,文二十七行,正書徑寸,碑記分省左丞潘公修郡城事,未詳其名,按《秘閻元龜政要》「至正十六年三月癸巳,張士誠來自高郵,改至正十六年為天祐三年,國號大周,以蔣輝、潘元明為左右丞」。又郡城迎禱門有偽周題記,稱「左丞潘公既克吳興,而分鎮之。天祐三年冬十一月十九日築城,明年春二月城成,開迎禮門。」此碑所稱「潘公」,蓋即元明,其築城年月與天祐之刻合,惟此為達識帖穆爾所立,時在至正十九年,士誠已受招安,去偽號,而文中敍述元明戰功政績頗多粉飾溢美之辭,周伯琦參知政事,乃達識帖穆爾承製時所假,其書法擅名當時,著有《八書正訛》《説文字原》二書行世。
  • 18.    章采烈.論《玄宮之碑》的史料價值[J].江漢論壇,1986,(04):67-70.
  • 19.    [美]陳學霖.史林漫識.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01年4月:416-435
  • 20.    張建松.宋元時期的另類“北庭”與“北庭人”[J].南陽理工學院學報,2014,6(05):72-75+82.DOI:10.16827/j.cnki.41-1404/z.2014.05.017
  • 21.    《國初羣雄事略 卷六》:乙未,淮東飢,張士誠留兵守高郵,由通州渡江入福山港,陷常熟。江陰羣寇互相吞啖,汪宗三、朱英分黨戕殺。宗三將入城殺英,時英就招安為判官,州之僚佐無如之何,遂申白江浙行省雲:「朱英謀反。」省差元帥觀孫壓境。觀孫利其貨賂,逗遛不進。英因乘間挈家逃去,過江求救於張士誠,仍質妻子借兵復仇。士誠初亦疑惑,弗聽。英盛陳江南土地之廣,錢糧之多,子女玉帛之富。於是遣士德率高郵賊眾擊橫坍,渡鏑山。
  • 22.    李新峯.朱元璋任職考[C]//中國明史學會,鳳陽縣人民政府.明太祖與鳳陽.北京大學歷史系;,2009:16.
  • 23.    錢謙益.國初羣雄事略.北京:中華書局,1982:162
  • 24.    《元史卷一百四十》:達識帖睦邇,字九成。幼與其兄鐵木兒塔識俱入國學為諸生,讀經史,悉能通大義,尤好學書。初以世胄補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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