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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明朝禮部尚書、太子少保)

鎖定
李浩(1456~1540),字師孟,山西曲沃人,明朝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官至禮部尚書,掌通政使司事,加太子少保,卒贈太子太保諡號“莊簡”。
全    名
李浩
師孟
諡    號
莊簡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西曲沃
出生日期
1456年
逝世日期
1540年
主要成就
不畏權勢,與劉瑾力爭
主要作品
《南莊稿》
《歸田集》
最高官職
禮部尚書、太子少保

李浩人物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舉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理呂梁洪。改任户部主事。丁父憂服闋,改任兵部車駕司主事。升任員外郎奉敕清理畿內土地,將豪強侵佔的土地歸還給百姓。升任兵部職方司郎中,為兵部尚書馬文升所器重,委託管理諸司章奏。冊封代王府溧陽王,充當副使,拒絕饋贈。升任通政司參議,轉任左參議,持節充當正使,冊封晉王府雲丘王。歷任右通政左通政順天府尹。天氣乾旱了很久,李浩上疏請求罷免畿甸百姓的疾苦之事,得到採納。
劉瑾專權,他的無名需求非常急切,被李浩所制止。李浩數次與劉瑾面議可否,侃侃而談,不屈從,聞者頸縮,而李浩無所畏懼。劉瑾派人調查李浩的過失,沒有所得。
兩年後,改任通政使,歷任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參理武職貼黃。李浩曾管理工部,督工朝陽門城垣、通州新城。李浩上疏建議慎郊圻、固封守、革冗費、修戰具,多數被採納。山東盜賊平定,升俸一級,賜白金、彩幣。丁繼母憂,賜祭葬,給予驛站車馬歸鄉。服闕,拜禮部尚書,仍掌通政司事,食一品俸,賜金綺、鬥牛服。不久,李浩因天變,上書明武宗勤政事、戒逸遊、重爵賞、抑奔競四事,沒有得到批覆,於是上疏退休,得到同意,加太子少保,人們稱讚他“有急流勇退之風”。
嘉靖十九年(1540),去世,贈太子太保,賜諡莊簡。 [1] 

李浩親屬成員

繼母:許氏 [1] 

李浩人物評價

嚴嵩器宇魁岸,論議偉出。雖退處丘園,每聞朝廷一善政,輒喜見顏色,篤厚倫理,有弟客死,收恤其孤如己子。 [1] 
參考資料